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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九江文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0万Itf大理石和350万青石板项目建设单位:九江文磊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二年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3六、结论75附表176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三厂区雨污管网图附图四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五卫生防护距离附图六生产车间平面初步设计图附图七彭泽县生态红线划定范围图附图八彭泽县环境风险管控分区图附图九彭泽县城市总体规划图附图
2、十长江岸线L5KM位置图附件一环评委托书附件二立项文件附件三营业执照附件四招商合同附件五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附件六彭泽工业园区规划审批批复附件七九江生态环境质量月报附件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九现状监测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九江文磊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大理石和350万?青石板项目rC3032建筑用石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30000环保投资(万元)71环保投资占比(%)0.24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H?)24390.1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IT专项评价改E置情况表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不需编制专题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不直接排放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储存量低
4、于临界值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不涉及取水口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目不涉及综上,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题评价。规划情况规划:江西彭泽工业园区调区规划召集审查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彭泽工业园区调区的函(赣府厅字20196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江西彭泽工业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关于江西彭泽工业园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九环评字201915号)审批时间:201
5、9年7月19日一、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表1-2与江西彭泽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报告相符彳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序号类别园区规划环评报告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境量线环质底大气: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规划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以上要求。地表水:规划区地表水长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他标准(GB3838-2002)中的HI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规划区按声环境功能分别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区内无噪声超标区域。地F水:规划区地卜.水达到地F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n类标准。土壤:规划区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
6、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已到达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具体见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符合2资源利用上线彭泽县工业园区工业用水年取水量为1188万立方米。彭泽县工业园应严格执行用水计划,在核定的计划用水范围内取用水,确保年度用水量不超计划。根据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HJ/T274-2015),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应控制在8nV万元之内。本项目总当资40000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应控制在8n万元之内符合建设容积率、投资强度、建筑系数较现状要有所提高,即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L0,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360万元/亩,工业用地产出强度450万元/亩,工业用
7、地建筑系数N40%,大力推进多房标准厂房建设,除建设和生产特殊需要外,建设厂房应在三层以上,园区内各行业用地端满足江西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1年)中的相关要求。木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厂房规划为两层,后期根据实际需要建盖,建议建设3层符合园区应建立高能耗项目准入制度,对于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对其合理用能做出评价,达不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电能符合一到行业节能标准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核准。现有年耗能达到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节能降耗规划,并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参照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建设指标体系等
8、相关要求,设定能源利用上线指标为:*位工业增加值综介能耗(标煤)不超过0.5t万元。3境入业单环准产清主导产业准入标准:彭湖湾工业园区上要布置建材、新材料、机械制造等产业;综合工业园区主要布置建材、其他产业本项目属于建筑用石加工制造业与园区建材产业相符符合表1-3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方年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开发建设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的原则,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技术本项目使用先进的真空密闭补胶机,有效保护环境空气符合2入园各类项目的设备、工艺、原料、管理等必须符合负面清单要求本项目设备、工艺、原料、管理符合负面清单要求符合3对拟建项目,在开展建设项目环
9、境影响评价时应遵循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结论和环境保护的对策措施,本项目遵循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澎湖湾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报告和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C3032建筑用石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中,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属允许类建设项目,工艺中所使用的设备,未列入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设备产品目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定。同时,项目已取得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登记信息表(统一项目代码:2206-360430-04-01-230117),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1)符合用地的性质本项
10、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具体见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运行期产生的废气经妥善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产生的噪声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评价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目标,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合理。(2)项目选址与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选址处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饮用水源补给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项目周边无环境保护目标,均为工业企业,故本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九江市彭泽县生
11、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区,依据彭泽县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红线分布图,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项目建设与彭泽县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是不冲突的。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本项目与彭泽县生态空间保护红线区划关系见附图。(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九江市彭泽县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的二级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废气、废水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
12、放,固体废物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限相符性分析资源利用上限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限是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能源、水、土地等资源高效利用,不应突破的最高限值。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4)环境负面清单项目用地属于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工业用地,且本项目不在江西
13、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内,因此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与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表1-3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相符性分析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相符性I、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
14、源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外;本项目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
15、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不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位于保护区内,不开展捕捞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
16、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项目生产车间不位于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
17、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符合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相符性分析表1-4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序号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项目为建筑材料加工制造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和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以下行为:(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
18、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设施。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不位于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
19、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6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河)造田(地)等投资建设项目。单位和个人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游览、影视拍摄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管理制度,不得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项目为
20、建筑材料加工制造项目,选址澎湖湾工业园区内,不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7除国家规定的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为建筑材料加工生产项目,符合澎湖湾工业园区主体功能定位,不位于国家禁止范围内符合8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项目主要生产车间距长江流域大于1.5公里,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符合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划划定的
21、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内9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不位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10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位于长江支流,不扩大排污口符合11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项目为建筑材料加工生产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不位于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符合1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
22、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本项目生产车间不位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13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为建筑材料加工行业,不在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范围内符合14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项目选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不属于高污染项目符合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符合16
23、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投资建设属于淘汰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禁止开展投资新建、扩建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对于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产能。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产业符合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严格执
24、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为建筑材料加工生产项目,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与九江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分析本项目位于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区,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九府发2O2O9号)和九环委办字(2021)16号九江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该单元为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重点管控单元1。分析如下:表15与九江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相符性维度单制求清编要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间局束度空布约维止发设动要我禁开建活的求1
25、.生态红线内禁止新增采矿(含探矿)和工业项目O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内符合2.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项目O不属于此类项目符合开建活的求限发设动要1.淘汰设区市城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县、区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本项目使用清洁电能,不使用燃料符合2.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按照新增产能实行产能规模等量或减量置换。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投饵养殖,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水产养殖。本项目不属于养殖水产行业符合
26、4.牯地区和风景区其他景点内除符合规划要求的保护、游览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增设其他工程设施。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本项目不在牯岭地区和风景区其他景点内符合5.禁止向庐山风景区内的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或者倾倒污水、垃圾。风景区内的溪流、泉水瀑布、深潭、水源,除按风景区规划的要求整修、利用外,均应当保持原状,不得截流、改向或者作其他改变。林木不得擅自砍伐。在风景区内严禁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本项目不在庐山风景区内符合6.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范
27、围内新建重化工园区。长江干流九江段、修河干流及鄱阳湖岸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符合7.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8.禁止在城市湖泊水域范围内建设除防洪、改善水生态环境、跨湖桥梁、湖底隧道之外的建筑、构筑物。本项目不在城市湖泊水域范围内符合9.对长江干流及鄱阳湖区从严审批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和改建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项Fl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控新本项目不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符合增污染物排放。符空布要活
28、的出求不合间局求动退要1.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闭。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2.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污染较重或严重影响环境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本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内,不在城市建成区内符3.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内符合染排管控污物放主允许排放里要求1.到202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59万吨、0.79万吨、6.83万吨和6.52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4.30%、3.80%、17.88%和IL16%“十四五”期间及以后执行省
29、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达到澎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放,符合管控指标要求符合2.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实施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等量或减量置换。项目不属于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之内符合3.到2020年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一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乐“十四五”期间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不排放一氧化碳符合4.对排放重金属的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原则上实行总量控制指标“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本项目不排放重金属
30、符合有提升改宦现源标级造至2020年底,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敏感区域工业园污水理厂排放标准需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澎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后,达到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项目不位于敏感区域工业园。符合环境风险防控防控求联联要L继续加强九江与南昌、九江与黄冈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符合2.继续完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环境气象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符合源用率求资利效要资利总要水源用量球2020年底,全市年用总量不超过23.25亿立方米,2030年不超过24.00亿立方米。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用水水量为2250ta符合下开要代地水采
31、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规模能满足用水需要的地区不得新增开采地下水,原有的自备水井应当限期关闭,经依法批准开采的矿泉水、地热水除外。本项目不采用地下水符合能源到2020年底,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本项目不使用煤符合用量率求利总及要年下降14%,煤炭占能源消耗总量比重下降至65%以下。“十四五”期间,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天然气占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提高,不断提高风电、水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炭,使用清洁电能禁燃区要求禁止在禁燃区新建扩建、改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禁燃区的所有锅炉要按照使用规定全部淘汰或改造到位。项目不使用燃料燃烧符合表1-6与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分区管控单元生
32、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6043020001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重点管控单元1地理位置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范围定山镇、芙蓉墩镇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特征该单元主要为江西彭泽工业园区配套服务及发展地,为彭泽县城远期开发用地,目前以农业生产为主。涉及彭泽长江省级湿地公园。维度清单编制要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空布局约束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涉及湿地公园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不涉及湿地公园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在岸线优先保护区新建排污口、围湖(河)造田(地)、挖砂、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不在岸线优先保护区,符合主体功能定位限制开发建
33、设活动的要求无/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岸线优先保护区范围内不符合相关规划和管理要的设施或项目,需逐步退出。不在岸线优先保护区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无/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无/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无/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无/环境风险防控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严格管控农用地,不得在污染地块种植食用农产品。本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属于工业用地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应制定替代种植、轮耕休耕等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木项目位于澎湖湾工业园区内,不涉及农用地污染地块(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已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
34、查、治理与修复,符合规划用地性质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本项目不涉及污染地块园区敏感点风险准入无/类防控要求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无/企业风险防控配套措施无/企业生产过程风险防控要求无/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要求无/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强度要求无/地下水禁采要求按江西省水资源条例执行/地下水开采总量要求无/能源利用效率要无/岸线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岸线按照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允许符合相关港口规划或批复的港口项目建设。不在优先保护岸线范围内3、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厂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区内,不属于鄱阳湖生
35、态经济区中划分的湖体核心保护区、滨湖控制开发带,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划分的高效集约发展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分生态保护、农业发展、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域。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影响自然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的生态环境和安全。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本项目位于彭泽县澎湖湾工业园区内,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澎湖湾工业园污水处
36、理厂进一步处理,澎湖湾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达标后排入长江(彭泽段),故本项目符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要求。4、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表17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相符性分析长江保护法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本项目生产车间不位于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化工行业符合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的项目不属于尾矿库的相关活动符合禁止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项
37、目不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废机油、废含有手套、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胶桶将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厂家回收;石料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5、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符性分析)表1-8(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国长江保护法的要求。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相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序号内容符合性分析1一、大力
38、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C)CS含量产品规定的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推进政府绿采购,要求家具、Efl刷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
39、辅材料,鼓励汽车维修等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低VOCS含量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使用;引导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等纳入政府采购装修同环保条款。本项目属于建筑用石加工制造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2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
40、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非取用状态时容器应密闭。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包装容器、含VOCs废料(渣、液)、废吸附剂等通过加盖、封装等方本项目属于建筑用石加工制造业,项目使用产生VOCS的物质主要有胶水,储存于原料区(室内存放)。项目生产位于车间内,生产过程中使式密闭,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每月集中清运一次,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置单位在贮存、清洗、破碎等环节应按要求对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收集、处理。高VOCS含量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环节,应加盖密闭。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应全面梳理建立台账,6-9月完成一轮泄漏检测与修复
41、(LDAR)工作,及时修复泄漏源;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企业严格按照排放标准求开展LDAR工作,加强备用泵、在用泵、调节阀、搅拌器、开管线等检测工作,强化质量控制;要将VOCs治理设施和储罐的密封点纳入检测计划中。用真空密闭补胶机,不产生有机废气,仅手工补胶区完善产品补胶时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在密闭生产车间内排放3引导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不在79月期间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减少非正常工况VoCS排放;确实能调整的,加强启停机期间以及清洗、退料,吹扫、放空、晾干等环节VOCS排放管控,确保满足标准要求
42、。企业生产设施防腐防水防锈涂装应避开夏季或采用低VOCs含量涂料。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4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7月15日前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般不采用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未定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的,按地方标准
43、执行。本项目上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速率最大为0.375kgh,可达标排放5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保留旁路清单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旁路在非紧急情况下保持关闭,并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做好台账记录。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对于采用局部集气罩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达不到要求的通过更换大功率风机
44、、增设烟道风机、增加垂帘等方式及时改造;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前提下,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根据处理工艺要求,在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后方可启动生产设备,在生产设备停止、残留VOCs废气收集处理完毕后,方可停运处理设施。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因安全等因素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项目生产管理中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按照与生产设备“同启同停”的原则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率
45、。本项目上胶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9ta,产生量小,对环境不造成污染。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治理设施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企业新建治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的组合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亳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力口、时更换。综所述,项目符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环大气202033号)中的要求。6、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赣环大气【2019】20号)相符性分析表1-9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赣环大气【2019】20号)相符性分析规范相关要求符合情况符合性西生环厅于发西重行挥性机综治-尖江省态境关印江省点业发有物合理集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