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万吨陶瓷纤维模块扩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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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陶瓷纤维模块扩产改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陶瓷纤维模块扩产改造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沂源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2、)文号(选填)2020-370323-30-03-137157总投资(万元)600.00环保投资(万元)24.00环保投资占比(%)4.0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Zl是:用地(用海)面积(tn?)3992(现有厂房,不新增占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沂源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正在编制,尚未发布;本项目所在厂区,己取得土地证,为工业用地,土地证见附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淄博市沂源县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已取得土地证,为工业用地,土地证见附件;本项目所在厂区周边用地现状为工业聚集区,工业聚集区说明材

3、料见附件。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为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陶瓷纤维模块扩产改造项目,属于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十四、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38、新型防火涂料、防火材料、阻火抑爆装置、建筑耐火构件”,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项目已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020-370323-30-03-137157,所用设备不含限制与淘汰设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2、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21)49号)符合性分析

4、项目厂址位于淄博市优先保护单元,淄博市环境管控单元图见附图5。表1本项目与淄博市“三线一单”的符合性文件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充分衔接最新成果数据,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及水源涵养。一般生态空间涵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各类受保护区域,以及生态公益林等其他需保护区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项目其西南侧约Ikm的沂河源头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10)o本项目不在淄博市各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5、年)的相关要求。项目与淄博市生态保护红线相对位置关系图见附图4。符合环境质量底线主要目标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市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控制断面,国控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50%,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3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n类;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镇村黑臭水体数量持续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x-浓度不高于48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70%,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持续下降。土壤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防控能力逐步提升。全市受

6、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不低于95%。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动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现状指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沂源县严格落实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淄环委办20212号)中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改善。该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沂河评价河段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水质要求,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标准,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7、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建有完善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设符合态衔接“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以“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指标为准。施,并确保达标排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功能,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影响。资源利用上线主要目标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土地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进一步降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控要求,加快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建立最严格的水资

8、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各领域节约用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再生水规模逐年提高,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用水效率指标在2020年基础上持续下降,确保完成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全力做好河湖岸线保护,优先实施防洪护岸、河道治理等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开展桥梁、码头、取水工程等项目建设。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用电量、用水量较少,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影响区域资源利用情况。项目依托现有车间建设,不涉

9、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优化平面布局,节约用地。符合生态环境分区总体管控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2 .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3 .严格控制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列入去产能的煤电、钢铁等企业按期退出。4 .产业园区和建设项目大气、安全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商业住宅、医院、学校、养老机构等敏感目标。1、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建设项目:2、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10、)中“鼓励类”建设项目;3、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两高行业项目;4、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高:5、项目于现有厂区内现有车间内建设,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内;6、本项目不位于生态红线范园内;符合5 .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严禁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6 .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管控。7 .强化规划、规划环评引领指导作用,科学规划建设工业园区,优化工业布局,引导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企业入驻,实现集中供热、供水、供气,实施水资源分类循环利用和水污染集中治理;禁止准入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中不

11、允许进入的生产工艺或工业项目。8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9 .严格执行禁养区制度,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10 .在淄河上游补给区禁止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耗水量、水污染严重或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IL大气受体敏感区严格控制新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12 .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公布我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的通知(鲁

12、水资字(2015)1号)要求,执行超采区和禁采区管控要求。7、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现有厂址周围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工业聚集区;本项目不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8、项目不属于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项目,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已取得土地证,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9、项目不涉及畜禽养殖10、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耗水项目,项目废水包括循环排污水和生活污水,不属于水污染严重或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11、项目所在厂区周边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工业聚集区,不属于大气受体敏感区12、本项目使用自来水,不开采地下水。污染物排放管控1 .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生产

13、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治理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或等量或倍量替代。2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1、本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污染物倍量替代,项目建成排污前需申报排污许可,本项目采取高效、先进环保治理设施:2、本项目不属下两高项目:3、本项目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排入沂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后排入沂河。符合确需建设的需严格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3 .废水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者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原则上除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外不得

14、新建入河排污口。4 .化工、建材、表面涂装、铸造、塑料加工等严格按照淄博市行业环境管控要求,实施源头替代,建立健全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5 .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采石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的扬尘管理。4、本项目采取高效、先进环保治理设施,各污染物达标排放;5、项目依托现有原料场,原料场已采取全封闭措施,输料过程为全密闭传送带输送,控制扬尘逸散环境风险防捽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 .紧邻居住、科教、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潜势等级高的建设项Il3

15、 .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4 .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对危废相应活动实施全程监管。5 .疑似污染地块需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未经治理修究或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污染地块不得开发建设。6 .重点企业应采取防腐防渗等有效措施,建立完善三级防护体系,防止因渗漏污染土壤、地下水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项目为扩建项目,在现有车间内新增设备建设生产线,风险防控体系依托现有工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危险物质不超过临界量,风险潜势为I级,属于低风险等级项目;本次评价

16、要求企业根据本项目内容规范并完善应急预案;企业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安排专人监管负责;本项目建设位于现有工程现有厂房,项目用地不存在地块污染事故。企业现有工程车间、危废间、事故水池均已采取有效的防渗防腐措施符合资源1.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执行淄博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文1、本项目所用燃料为天然气,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种类符合开发效率要求件的管控要求。2 .严格执行产业园区水的分类使用及循环利用原则和要求(GB/T365752018);加强农业节水,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3 .调整能源利用结构,控制煤炭消费量,实现减量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4 .实施综合整治,提升土地集约化水平。2

17、、本项目使用自来水,不开采地下水,项目用水仅包括循环系统补水和生活用水,用水量较少。3、项目不涉及煤炭使用,项目定型炉采用天然气加热4、项目在现有厂区现有车间内建设,不涉及新增用地3、与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淄环委办202124号)符合性分析项目厂址位于南麻街道,属于淄博市优先保护单元,本项目与相关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情况见下表。表2本项目与淄环委办202124号文符合情况环境管控单元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名称分类优1.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1、本项目属于产先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业结构调整指导目保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18、(现行)禁止录(2019年本)中护准入类事项:鼓励对列入产业结构调“鼓励类”建设项单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淘汰类工业项目;元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2、项目位于现有厂2.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区内,不属于生态保化活动,严禁开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护红线管控范围内;的各类开发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城3、项目位于现有厂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北刘庄饮用水水区内,不新增用地;源保护区、鱼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响4、项目位于现有厂泉龙洞泉、沂河源省级湿地公园的管区内,项目用地不属南理,严格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麻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集中区:符街(2019年11月)、关于划定并

19、严守5、项目位于现有厂合道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自然生态区内,不属于沂河河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国土资岸管理范围;发(2017)33号)等相关要求管控。6、项目为纤维模块3.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依法依项目,不属于高能规以保护为主,严格限制大规模、高强耗、高排放水污染严度的区域开发,并根据其主导生态功能重或环境风险大的进行分类管控。建设项目耗水量大4.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的行业管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7、项目所在现有厂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区已配套污水管网,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对项目废水经管网排永久基本农DI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入沂源县污水处

20、理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厂处理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5 .按照沂河(跋山水库以上段)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要求管理沂河岸线。6 .沂河上游需限制污染企业建设,在岸线保护区内仅允许生态湿地、绿化等水质改善项目及取水口、堤顶道路及其他水利工程类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禁养区制度,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在沂河上游补给区禁止新建或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水污染严重或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耗水量大的行业。7 .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未正常运行或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不得建设。污染物排放管控L严格控制“两高”项

21、目,确需建设的需严格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2 .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改、扩)建工业项目生产工艺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污染物治理要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3 .废水应当按照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进行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或是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4 .禁止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环境;原则上除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外不得新建入河排污口。5 .玻璃、表面涂装、铸造、建材、塑料加工等严格按照淄博市行业环境管控要求,实施源头替代,建立健全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到持证排污。6

22、 .进一步加强时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交通运输、道路保洁、物料运输与堆存、取土、养护绿化等活动的扬尘管理。1、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2、项目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及山东省相应标准,按照要求进行污染物倍量替代;3、项目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排入沂源县污水处埋厂处理后达标后排入沂河。4、项目废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排入沂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后排入沂河。5、项目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建成排污前需申报排污许可,本项目采取高效、先进环保治理设施;6、项目依托现有原料场,原料场已采取全封闭措施,输料过程为全密闭传送带输送,控制扬尘逸散符合环境风险防1 .企业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

23、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依法依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2 .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及处置管理制度,并负1、本次评价要求企业根据本项目内容规范并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符合控贲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2、企业已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安排专人监管负责。资源1、项目在现有厂区开L提升土地集约化水平。现有车间内建设,不发2.调整能源利用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涉及新增用地;符效量,实现减量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2、本项目所用燃料合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天然气,不属于高要污染燃料种类求4、环保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与关于印发山东省落

24、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符合性分析表3本项目与鲁政发201531号文符合情况序号鲁政发201531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加强工业污染防治1.1各市根据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要求,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环境准入政策,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在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涵养区等敏感区域实行产能规模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项目不属于十大重点行业符合1.2各市制定分年度落后产能淘

25、汰方案,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实施相关行业新建项目“限批”。2016年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碎、炼油、电镀、农药、淀粉、鱼粉、石材加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项目产品和工艺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2促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2.3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卜水,并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在超采区内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本项目由市政管网供水符合(2)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表4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

26、、染料、炼焦、炼硫、炼种、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不符合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属于文件所列行业第六条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总量替代符合第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

27、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符合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相邻地区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本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为在现有厂区内扩建,已取得土地证为工业用地,厂区所

28、在区域周边多为工业企业已发展为工业集聚区。符合根据上表分析,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3)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表5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分类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监督管理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项目建设将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各废气排放口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废气污染物按规定例行监测;公司设置有专门的环保部门管理公司的环保手续、监测等事项,原始监测记录设置专门档案柜进行保存符合大气

29、污染防治措施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项目采取无组织控制措施,严格管控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产本项目不属于文件要求不得新、改、扩建所列行业,项目不产生恶臭气体排放符合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上表分析,项目符

30、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4)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表6项目与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第三章预防和保护十八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明确对土壤以及地下水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和相应的预防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车间,不新增占地,不新增建筑物,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正常工况生产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本次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符合二十第二十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建立有毒有害污染物管理制度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按照监测规范对其用地土壤、地下水环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31、排放情况、监测结果按照规定报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项目建成后厂区应建立有毒有害污染物管理制度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根据地下水、土壤导则要求,项目无需设施地下水跟踪监控井及土壤跟踪监测点位符合根据上表,项目符合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5)与山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符合性表7项目与山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m三重点任务(四)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对地埋式管线和罐体、废水废渣贮存池(场)、尾矿库、堆场等易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或泄漏后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以及位于重要地下水补给区的工业污染源,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要求建设

32、防渗设施,确定防渗层渗透系数、厚度和材质;定期开展渗漏检测,重点检查管道减薄或开裂情况,以及防渗层渗漏情况,防范腐蚀、泄漏和下渗。项目依托现有危废库、事故水池及污水管线等均已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本项目车间采取一般防渗措施符合对生产厂区地面等地下水污染或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做好地面硬化,必要时建设抗腐蚀的防渗层;杜绝跑冒滴漏,做好地面保洁;地面设计应坡向排水口或排水沟,定期检查地面防渗是否破损。本项目依托现有危废库、事故水池及污水管线已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本项目车间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等,并定期检查地面防渗情况符合强化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采取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控

33、制污水影响范围,防止污染扩散到未防渗区域。本项目强化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符合(6)与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37号)符合性表8项目与鲁政发201637号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1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1.1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化工、煤炭、电镀、聚氯乙烯、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矿山开采、危险废物处置、加油站等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在环境影响评价时,同步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本底值,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本项目不屈于上述建设项目符合1.2企业对现有土壤污染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不得建设除节能减排、污染

34、治理和清洁生产以外的其他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现有厂区已落实了相关土壤防治措施符合2强化空间布局管控2.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或新建项目,必须迁入或纳入依法设立、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为在现有厂区内扩建,已取得土地证为工业用地,不属于新建项目符合3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3.1全面整治尾矿、煤砰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铭渣、碑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引导有

35、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卜.水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仓库,危废仓库已采取防渗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转运至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符合根据上表,项目符合鲁政发201637号文件的要求。(7)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表9本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类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

36、“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严格项目准入,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项目为陶瓷纤维模块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乙烯、对二甲苯、煤制油气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二、压减煤炭消费量(省能源局牵头)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

37、窑,加快使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清洁能源等进行替代。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原则上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本项目原料加热熔融采用电炉,定型加热采用天然气炉,不涉及煤炭消耗符合五、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玻璃、陶瓷、铸造、铁合金、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不涉及燃煤,本项目定型燃气炉氮氧化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扬

38、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六项措施”。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加强执法监管,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增加生产线,建设过程仅涉及设备安装,不涉及施工扬尘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牵头)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全面完成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码头堆场实施全封闭改造。(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对露天矿山生态环境的监测。(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实施城市降尘监测考核,各市

39、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5吨/月平方公里。鼓励各市细化降尘控制要求,实施县(市、区)降尘量逐月监测排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本项目依托现有原料场,原料场已采取全封闭措施,输料过程为全密闭传送带输送符合由上表,本项目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要求。(8)与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表10拟建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类文件要求项目情况E3三、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

40、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拟建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本项目所在厂区周边用地现状为工业聚集区;项目为扩建项目,不属于新建项目符合I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9)与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208号)的符合性表11与鲁环发20208号的符合性重点任务鲁环发20208号文件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合符性(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园区或工业聚集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禁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属于扩建,不属于新建;项目

41、不属于上述行业;本项目所在厂区周边用地现状为工业聚集区;符合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工业炉窑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二)推进燃料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或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本项目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符合(三)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对照新标准新要求落实有组织达标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和治理要求本项目熔融电炉及定型加热路均能够达标排放符合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物料运输、储存、

42、装卸、厂内转移、搅拌、破碎、筛分、清理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管理,采取密封、封闭等有效措施,所有进出厂区的物料应封闭运输,运输车辆应进行冲洗;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物料装卸应设置抑尘喷洒设施或收集处理设施;厂内物料转移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不能使用密闭方式的要采取抑尘或封闭措施;物料搅拌、破碎、筛分应封闭进行,并配套除尘设施。加强厂区降尘管理,增加厂区绿化覆盖率。加强窑炉生产烟尘无组织排放管理,生产工艺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不得有可见烟尘外逸项目原料由原料场经

43、密闭输送管廊皮带输送至车间;产尘设备密闭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符合(10)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相关要求符合性表12与鲁环发202030号相关要求符合性鲁环发(2020)30号要求项目相关符合性(一)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料场或厂区出入11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泗水清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厂区道路硬化、喷洒降尘;原料场经密闭输送管廊皮带输送至车间;产尘设备密闭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符合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

44、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11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而(二)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措施。本项目上料环节采用密闭输送,上料废气收集至电炉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符合(三)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及生产环节采取密闭、半封闭、集气罩收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符合(U)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表13本项目与鲁环字202158号文符合情况序号鲁环字20258号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1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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