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生产充电桩模块15万 PCS交流桩7.5 万 PCS PCBA组装150万PCS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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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盛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盛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盛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441305-04-01-36633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栋3楼地理坐标(东经114度20分13.336秒,北纬23度0分21.30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77、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

2、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02-441305-04-01-366331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65环保投资占比(%)6.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面积(曲)5235.1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Ll项目专项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无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故不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

3、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无工业废水直排,故不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Ql,不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润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取水口,不属于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故不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故不设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附录。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

4、国国务院;审批文件名称:国务院关于增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批复;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国务院关于增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批复(国函(1992)169)o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查文件及文号:关于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7)57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规划相符性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已整合了相邻的惠台、平南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为12.46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10.62平方公里。规划发展目标是成为惠州市主要的高新

5、技术产业基地和具有良好人居环境、创业条件的现代化新城区。规划形成以电子信息高新区为中心、平南和惠台工业园区相配套的格局,主要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栋3楼,属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区,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中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类别,符合产业定位要求。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项目与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根据关于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

6、【2007】575号):1、根据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优化调整高新区的产业结构,按照“生态工业园区要求和国内先进水平设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入园项目的排放指标。逐步淘汰高新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及高新区准入条件的高能耗、污染严重的企业。”项目主要从事充电桩模块、交流桩的生产及PCBA的组装的加工生产,不属于“高能耗、污染严重的企业”,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及高新区准入条件。2、严格控制耗水量和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进入园区,提高区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倡导节约用水的生活方式,从源头控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加快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在2007年底前应投入试运行,尽快启动二期

7、工程,对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并考虑合理回用。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到马过渡河,符合相关要求。3、入区企业须采用清洁能源,不得采用原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所有入区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使用电能作为设备能源,项目锡膏印刷、回流焊、波峰焊、补焊、点胶、涂覆、烘烤、组装擦拭、辅助清洁、三防漆涂覆机清洁擦拭产生的废气(大气污染因子有非甲烷总烧、锡及其化合物及颗粒物)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OOI排放)。废气均可达标排放,符合相关要求。根据

8、上述分析可知,项目建设与仲恺高新区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是相符的。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2021年12月27日)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或许可的产业类型,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2、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

9、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栋3楼,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南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图10),项目所在地规划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23543号)可知项目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1302(2019)60085号),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综上,项目所在地块符合用地规划要求。3、与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后进

10、入纳入至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马过渡河,途经甲子河,最后汇入潼湖。根据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马过渡河、甲子河、潼湖阶段性水质目标为:2020年达到V类,2025年达到V类,2035年达到In类;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及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报批稿),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2)根据关于印发V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年修订)的通知(惠市环(2021)1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环

11、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3)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惠市环(2022)33号)中对声功能区分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声环境功能2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因此,项目符合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4、与关于印发V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1)项目不属于资源能耗高、污染大和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符合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环境管控单元的总体管控要求。(2)项目“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广东省“

12、三线一单”管理的相符性分析序号类别对照分析目否足求项是满要1生态保护红线栋然日因出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3楼,不位于2020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自E源部、生态环境部版的惠州市生态红线范围内,匕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是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各县区空气:2022年,各县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w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及以上;各县区AQl达标率范围在91.8%97.3%之间,综合指数范围在

13、2.312.70之间: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根据引用的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燃、TSP的监测数据,项目特征因子非甲烷总免引用2021年度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理是状况评估报告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0-24日对A2同利康源的监测数据;特征污染因子颗粒物监测数据引用惠州交投阳光绿色石场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碎石加工项目(批复:惠市环(仲恺)建2020232号),于2020年6月17日.6月23日委托广东准星检测有限公司对惠州交投阳光绿色石场有限公司TSP指标的监测数据;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姓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燃限值(DB13/1577-2012)表I二级

14、标准限值的要求;特征污染因子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地表水环境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九大江河:2022年,水质优良比例为88.9%,其中,东江干流(惠州段)、西枝江、增江干流(惠州段)、吉隆河等4条河流水质优,淡水河、沙河、公庄河、淡澳河等4条河流水质良好,潼湖水水质为IV类。与2021年相比,水质优良比例上升11.1个百分点,其中,淡澳河水质由轻度污染好转为良好。根据2021年度仲恺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中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B-20

15、21年12月16日对第七污水厂一期排放口上游500m、第七污水处理厂三期排放口上游500m进行监测的数据可知,马过渡河除W2监测断面的溶解氧、氨氮,W4监测断面的溶解氧、总磷外,其余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HI类标准。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仍存在一定的污染,表现为生活污染,超标主要是受河流沿岸生活污水超标排放影响所致。近年来,仲恺新区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订下发了各年度的仲恺高新区濂湖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等方案,大力推进潼湖流域水环境整治,计划用8年时间对全区8条主要河涌进行彻底的清淤、截污,并建设河岸河堤、防洪等工程。以减轻潼湖平塘的污染

16、负荷,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环境容量,随着淹湖流域河道整治工作的推进以及该地区的污水处理厂管网的完善,两岸居民生活污水等将被收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河流水质将进一步改善。声环境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全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夜间等效声级值总体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6.7%,夜间点次达标率为90.0%;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4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类别属于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7.3分贝,质量等级为好.与2021年相比,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轻微下降:城市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生产

17、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资源的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是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一)“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栋3楼,属于“一核一带一区”中的珠三角核心区,珠三角核心区管控要求如下: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

18、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相符性分析:项目行业类别为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上述禁止的行业,故项目建设满足区域布局管控的相关要求。能源资源利用要求: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直供,降低供气成本。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相符性分

19、析:项目用能为电能,不涉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能源。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是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中废气产污点均采取相关措施收集处理,减少了无组织排放量;项目生活污水纳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危险

20、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相符性分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间需完善相关防腐防渗措施,暂存场所和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均张贴相关标识,建设单位日常做好危废台账和转移联单,项目建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二)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5、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21、(惠府(2021)23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与惠州市“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序号惠府(2021)23号项目情况项目是否满足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7号小区(厂房)三楼,不位于2020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版的惠州市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是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2、-2012)二类区。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各县区空气:2022年,各县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lO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及以上;各县区AQl达标率范围在91.8%97.3%之间,综合指数范围在2.312.70之间;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根据公报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是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地表水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九大江河:2022年,水质优良比例为88.9%,其中,东江干流(惠州段)、西枝江、增江干流(惠州段)、吉隆河

23、等4条河流水质优,淡水河、沙河、公庄河、淡澳河等4条河流水质良好,潼湖水水质为IV类。与2021年相比,水质优良比例上升11.1个百分点,其中,淡澳河水质由轻度污染好转为良好。根据引用的检测数据可知,马过渡河除W2监测断面的溶解氧、氨氮,W4监测断面的溶解氧、总磷外,其余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声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全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夜间等效声级值总体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6.7%,夜间点次达标率为90.0%;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4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类别属于较好;城市道路交

24、通声环境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7.3分贝,质量等级为好。与2021年相比,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轻微下降;城市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期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资源,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该项目的水、电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是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市建立“1+3+8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3”为优

25、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2类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80”为54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26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一)全市总体管控要求1.区域布局管控要求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栋3楼,项目从事充电桩模块、交流桩的生产及PCBA的组装的生产,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的火电机组(含企业自备电站)、新建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项目所在地不涉及饮用水是源保护区。2、能源资源利用要求项目运营期所用的资源主

26、要为水、电资源,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不涉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能源。3、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项目主要从事充电桩模块、交流桩的生产及PCBA的组装生产,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气产生与排放。4、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原辅材料分类暂存于原料仓库,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二)2类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三)8()个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项目属于80个环境管控单元里54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的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27、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单元编码为:ZH44130220002,管控要求如下:1、区域布局管控要求项目主要从事充电桩模块、交流桩的生产及PCBA的组装生产,不属于【行业/鼓励引导类】、【产业/限制类】、【行业/禁止类】、【其他/综合类】中规定的类型,项目无工艺废气产生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墙体隔声等措施,经预测厂界、敏感点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生产不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与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流向市政污水管网引至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能源资源利用要求项目运营期所用的资源主要

28、为水、电资源。3、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项目主要从事充电桩模块、交流班的生产及PCBA的组装生产,不属于【水/限制类】、【水/综合类】、【大气/限制类】、【固废/综合类】、【其他/限制类】限制或禁止的项目类型。4、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项目使用原辅料,不属于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物料,项目建成后,按照相关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配套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表14惠州市“三线一单”陆域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力胃单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是否满足要求仲恺潼湖流域重点管控单元,环境单元编码为:ZH44130220006区域布局管控要求I-L【产业/禁止类】除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项目外,还禁

29、止新建农药、铝盐、钛白粉生产项目,禁止新建稀土分离、炼砒、炼镀、纸浆制造、凯化法提炼产品、开采和冶炼放射性矿产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碎、镉、辂、铅为原料的项目。禁止在东江水系岸边和水上拆船。1-2.【产业/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3.【生态/限制类】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准入要求,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

30、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1-4.【生态/限制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5.【水/禁止类】饮用水水源保护鸟涉及潼湖镇生1-1.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类,也不属于禁止新建、严格控制项目类别,也不属于拆船项目。1-2.项目不属于高VOCs排放建设项Il:.

31、1-3.项目占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1-4.项目占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1-5.项目占地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1-6.项目不属于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项目。1-7.项目属于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畜禽养殖业。1-8.项目属于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严格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1-9.项目不属于重金属排放项目。是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龙溪镇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流域特别规定”进行管理。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32、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须拆除或者关闭。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须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有关的外,应当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经组织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1-6.【水/禁止类】禁止在东江干流两岸最高水位线水平外延五百米范围内新建废弃物堆放场和处理场,已有的堆放场和处理场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危及水体水质安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搬迁。1-7.【水/禁止类】畜禽禁养区内不得从事畜禽养殖业。1-8.【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严格

33、限制新建储油库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项目,鼓励现有该类项目搬迁退出。1-9.【土壤/限制类】重金属污染防控非重点区新建、改扩建重金属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重金属总量替代与削减要求,严格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强化涉重金属污染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能源资源利用要求2-1.【能源/鼓励引导类】鼓励降低煤炭消耗、能源消耗,引导光伏等多种形式的新能源利用。2-2.【能源/综合类】根据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2-1.项目所用资源主要为电能,无煤炭消耗。2-2.

34、项目所用资源主要为电能。是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3-1.【水/限制类】单元内纺织染整、金属制品(不含电镀、化学镀、化学转化膜等工艺设施)、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含屠宰及肉类加工,不含发酵制品)、饮料制造、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行业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执行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较严值。3-2.【水/限制类】单元内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及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中较严值。3-3.【

35、水/综合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实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养殖专业户、畜禽散养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污水渗漏、溢流、散落。3-4.【水/综合类】统筹规3-1.项目属于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第七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3-2.第七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城镇污水处

36、理厂第二时段较严值。3-3.项目属于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畜禽养殖业。3-4.项目不涉及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3-5.项目不涉及农业面源污染。3-6.项目污染物为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是划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建设和完善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将有条件的农村和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体系,并做好资金保障。3-5.【水/综合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3-6.【大气/限制类】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新建项目VOCS实施倍量

37、替代。37.【土壤/禁止类】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非甲烷总炫排放,不属于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3-7.项目无生产废水的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第七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环境风险防控要求4-1.【水/综合类】城镇污水处理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4-2.【水/综合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风险排查,开展风险评估及水环境预警监测。4-3.【水/综合类】开展流域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4-4【大气/综合类】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制度,加强污染天气预警预报

38、;生产、储存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指列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气体),需建立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4-1.项目属于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4-2.项目占地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4-3.项目不属于流域生态修复试点工程。4-4.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是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V关于印发惠),卜I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的要求。6、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V惠州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环(2021)15号)的相符性分析

39、根据惠州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五)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监管。加强工业污染源闭环管控。实施污染源“三线一单管控一规划与项目环评一排污许可证管理一环境监察与执法”的闭环管理机制。强化工业企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加大涉排污许可证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确保依法持证排污、按证排污。集中整治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按要求加强工业集聚区监管。进一步强化环保执法后督察,推动违法企业及时有效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涉水重污染行业退出。依法依规推动涉水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实施自愿性清洁生产技

40、术改造,建立健全涉水重污染行业退出机制。建立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清理整治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深入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排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防止回潮反弹。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选取重点用水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和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用水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适时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试点示范。项目主要从事充电桩模块、交流桩的生产及PCBA的组装,项目无生产废水的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41、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第七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后进入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马过渡河,途经甲子河,汇入潼湖,不属于涉水重污染行业。因此,本建设项目与关于印发惠州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环(2021)15号)相符7、与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及其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相符性分析(1)严格控制重污染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广东省东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等规定,在东江流域内严格控制建设造纸、制革、味精、电镀、漂染、印染、炼油、发酵酿造、非放射性矿产冶炼以及使用含汞、碑、镉、格、铅原料

42、的项目,禁止建设农药、铭盐、钛白粉、氟制冷剂生产项目,禁止建设稀土分离、炼砒、炼镀、纸浆制造业、氟化法提炼产品以及开采、冶炼放射性矿产的项目。(2)强化涉重金属污染项目管理:东江流域内停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汞、神、镉、铭、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3)严格控制支流污染增量: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5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

43、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栋3楼,属于新建性质,无生产废水的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第七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后进入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马过渡河,途经甲子河,汇入潼湖,不属于以上禁批或限批行业。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粤府函(2011)339号)及(粤府函(2013)231号)要求。8、根据广

44、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生态。第二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第二十八条: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生产废水,防止污染水环境。未依法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不得直接向生活污水管网与处理系统排放工业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经批准设立的工业集聚区应当按照规定

45、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向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以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至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类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X)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

46、第二时段标准值三者的较严值,因此,项目符合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9、与广东省2021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与广东省2021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序号广东省2021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照分析情况类别相符性1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二)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8、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鼓励在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9、全面深化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涉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项目生产过程中未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过程废气产排量不大,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锡膏印刷、回流焊、波峰焊、补焊、点胶、涂覆、烘烤、辅助清洁、组装、三防漆涂覆机清洁擦拭、组装擦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同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塔(TAOOl)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DAOOI)排放。相符2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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