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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双减”I导工作方案为做好2023年全区“双减”督导工作,更好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实现以督促减,以督增效,根据2023年全省“双减”督导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区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双减”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范围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二、督导时间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督导检查(第二季度集中督导时间为5月10日至5月20日);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督导。三、督导内容(一)校内工作重点督导校内考试和招生录取情况、校内作业和批改情况、有偿补课等行为、课后服务工作。(二)校外培训工作重点督导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学科培训
2、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培训材料和人员管理是否规范、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是否到位等。四、督导方式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五、相关要求(一)提高工作认识。“双减”是顺民意、利长远、固根本的德政工程。“双减”督导作为2023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县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主要内容。各单位、责任督学和社会有关力量等要同向发力、共同用力,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责任督学要通过月月督导做实日常监督,实现对义务教育学校督
3、导的全覆盖;义务教育独立督查员、校外培训特约监督员要按照各自负责或指定区域,定期开展督查。(二)聚焦工作成效。按照“有限督导、无限威慑”督导要求,突出精准、精细、精确,重点推动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真督实查,既要发现亮点,也要找准问题,严格落实整改,确保“双减”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切实推进“双减”工作取得成效。(三)严肃追究问责。对工作滞后和不作为的予以书面或口头通报;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予以约谈;对有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校外培训机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曝光。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整合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力量,建立综合执法、联动执法机制,督惩结合,强化执法执纪。(四)按时报送材料。各义务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将阶段性“双减”工作情况形成自查小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特色和亮点、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打算等),接受季度集中督导时交给督导组。各督导组于5月31日前,将2023年第二季度开展“双减”督导工作总结及问题清单报送区教体局督导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