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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院儿童群体保健科职责一、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儿童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规范及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二、负责辖区儿童保健工作常规的制定、实施和技术指导。三、制定辖区儿童保健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四、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对辖区各级各类机构开展的儿童保健医疗服务进行业务指导、督导和质量控制。五、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业务指导和督导。六、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开展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七、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管理与指导。八、对辖区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I,推广适宜技术。九、负责儿童保健相关数据的收集、质量控制与统计分析。十、掌握辖区儿童常见疾病和健康问题的流行病学特征,开展研究,提供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