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全文、附表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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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强化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根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湘交基建规202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监督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我省从事新建、改(扩)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含各类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工作。各类公路水运养护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工

2、作参照执行。第三条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工作主要分为日常监督、半年专项督查、年度专项督查、欠薪案件督办等形式。第二章职责及分工管理的督查工作。负责对高速公路、省管重点水运建设项目欠薪案件进行督办;组织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半年专项督查、年度专项督查。第五条省级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高速公路、省管重点水运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开展日常监督。省公路事务中心、省水运事务中心分别协助省厅开展高速公路、省管重点水运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半年专项督查;协助省厅完成欠薪案件督力,、农民工投诉情况核查等工作。第六条市州交通运输局及同级行业发展机构负责本区域内普通国省道

3、、非省管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及同级行业发展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工作。具体分工参照省级职责或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第三章工作内容及程序第七条各级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开展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活动时,同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具体包括开工前核查和建设过程检查。第八条各级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在受理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第九条各级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监督工作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时,应对项目标段

4、劳务用工、考勤管理、工资支付、维权信息告示等内容进行过程检查。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应督促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纳入当年度信用评价扣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企业应向同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移送,同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自接收后应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第十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半年专项督查工作,同级行业发展机构按职责分工协助开展。半年度督查不少于项目总数的25%,督查项目标段不少于项目总标段数50%或2个,具体督查对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上半年督查原则上在6月底完成。第十一条半年度专项督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主要对项目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支付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农民工投诉处理情况

5、等进行核查;对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管员、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分账管理和工资专户开设、按月足额银行直付工资、维权信息公示等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第十二条半年度专项督查结果由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发,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应督促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施工企业纳入当年度信用评价扣分。第十三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年度专项督查,具体包括在建项目现场核查和下级行业督查。全省的年度专项督查在下一年度的1月底完成,市、县两级督查应在上级督查开展前完成。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对本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自查,于下一年1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各级交

6、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总结本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于1月15日前将年度总结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年度专项督查对象。其中督查建设项目数量不少于在建项目总数的1/3,原则上当年新开工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优先安排;监督下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少于总数的1/3。第十六条被确定为年度现场核查的项目,应按湖南省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核查需提供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要求整理、准备检查资料;被确定为行业督查的单位,应按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业督查记录表(详见附件3)要求的内容进行资料归集和整理。第十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年度专项督查按湖南省公路

7、水运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情况表(详见附件2)、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业督查记录表(详见附件3)的内容开展相关督查活动。第十八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年度现场核查时,应确认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等项目管理人员身份信息;对检查资料逐项审核,并由项目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抽取2个班组的6名以上工人,比对项目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等资料,核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随机走访或电话联系4名以上工人,以谈话形式核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可现场反馈给被检查对象。第十九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印发年度专项督查检查意见或通报,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应督促整

8、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施工企业纳入当年度信用评价扣分;行业督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市州,纳入当年度市州真抓实干考核扣分。第二十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监管权限,对发现存在重大欠薪风险隐患、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项目进行欠薪案件督力督办对象包括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负责监管的行业主管单位等,自发现问题3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的督办通知。全面的督办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销号制度。第四章督查工作要求第二十一条现场督查检查记录表需由被检单位责任人(代表)现场签字确认。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组织的督查,应自督查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督查意见或通报。第二十二条年度专项督查过程中,

9、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通过信息化系统、工作台账检查投诉举报信息处理情况,并与投诉人电话核实是否有效处置,在系统内生成湖南省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核查表(详见附件4)作为行业督查成果。第二十三条督查意见或通报发出后,被督查单位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应采取必要措施和预案,并书面报发文单位核备。各级公路(水运)事务中心配合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第二十条各类督查发现的施工企业不良行为,由发文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未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不良行为,严格执行信用评价扣分。因欠薪事件被督办且未销号的项目建设单位,行业主管单位在年

10、度考评或综合评价中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2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附件1湖南省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核查需提供资料清单内容资料清单备注()项目基础资料1 .项目施工许可证2 .项目招标文件3 .工程施工合同4 .,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如有须提供)5 .项目施工日志6 .项目监理日志7 .监理例会纪要8 .分包单位资质(二)资金往来相关资料9 .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10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设二方协议和开立证明11 .分包单位委托总承包企业发放工资委托书(如有须提供)12 .建设单位人工费用拨付凭证13 .其他工程款拨付凭证(如有须提供)14 .工程款拨付申

11、请表或工程结算单(如有须提供)15 .年度工资发放记录(银行代发流水)16 .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保函)或免于缴存证明(=)用工管理17 .年度进场施工人员劳动合同(分班组提供)18 .年度用,花名册(分班组提供)相关资料(四)政府工程项其他资料19 .年度考勤表(分月提供)20 .年度工资支付表(分月提供)21 .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拨付工程款凭证22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可研报告23.项目财政资金拨付凭证附件2湖南省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情况表序号核查内容核查方法核查结果1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是否存在不了解条例颁布及其中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基本要求的情况。与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个别座谈,询问对

12、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了解情况存在口不存在口如存在,具体情形如下项目经理签字:劳资专管员签字:2项目是否存在未经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情况。查看,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施工单位资质等资料,并与工程存在口不存在口如存在,具体违法违规情形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款资金流向进行比对3项目是否存在未依据条例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情况。查看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存在口不存在口如不存在,担保信息如下:担保金额:一万元;担保时间:年月。4项目是否存在未按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或者违规以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工程结算、拖欠_L程款的情况。(政府投资工程收目填写序号6、7的

13、内容,无需填写此项)查看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的约定,并与工程款拨付凭证进行比对存在口不存在如不存在,约定内容如下:_L程款拨付情况如下:时间:一年月,金额:万元;时间:一年月,金额:一万元;时问:一年月,金额:万元序号核查内容核查方法核查结果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可研报告中没有明直看顼目可研报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告中是否明确资存在口的情况。金来源和寿措方不存在口(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式无需核查此项)如不存在,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如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未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导致拖欠工程款的情查看项目的财政存在口况。资金拨付凭证不存在口(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需核查

14、此项)如不存在,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如下:时间:年月,金额:万元;时间:年月,金额:万元;时间:一年月,金额:万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查看建设单位向的情况。施工企业拨款的存在口不存在口(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凭证无需核查此项)如不存在,工程款拨付情况如下:时间:一年月,金额:万元;时间:年月,金额:万元;时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是否存在未通过计选取2个劳务班间:年月,金额:万元如不存在,抽查信息如下:班组名称:酬手册或信息化实名制组,抽查6名农抽查月份:年月等管理手段记录施工现民工与劳动合存在口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同、考勤记录、不存在口名册人数:人签订劳动合同人数:息、劳动考勤、

15、工资结算等信息,或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核查内容是否存在项目数据或工人数据未上传至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的情况。工资支付表等进行比对核查方法登录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系统,查看系统内是否有项目信息和工人数据信息考勤人数:人发放工资人数:人核查结果如不存在,平台内信息存在口如下:不存在口项目名称:工人人数:人查看劳资专管员施工总包单位是否存在的聘用合同和身存在口如不存在,劳资专管员信息如下:姓名:10未在工程项目配备劳资份信息,并与用身份证号:不存在口专管员的情况。工管理相关资料联系方式:进行比对合同签订时间:年查看项目的劳动如存在,缺

16、少的用工管11合同、员工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册、考勤表、工单位是否存在未建立用资支付表、银行工管理台账的情况。代发工资凭证等理台账为:资料是否齐全查看建设单位与施工合同是否存在未约总包单位订立的存在口不存在口如不存在,约定内容如下:存在口12定人工费用和拨付周期工程施工合同是不存在口的情况。否对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有约定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查看农民工工资13否存在未开设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开户凭的情况。证如不存在,专用账户信存在口息如下:不存在口专户名称:开户人:开户银行:开户时间:_年_月如不存在,抽查的拨付情况如下:14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未足额向总包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的情况

17、。抽查当年连续3个月的人工费用拨付凭证时间:一年月,金存在口额:万元;不存在口时间:年_月,金额:万元;时问:一年月,金额:万元序核查结果核查内容核查方法g如不存在,抽查的工资分包单位是否存在未按抽查当年连续3支付情况如下: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个月的工资支付存在口分包单位名称:15编制工资支付表,或工表,查看工资支不存在口抽取月份:年月资支付表未经农民工本付表是否有农民至年月人签字的情况。工本人签字确认工资支付表中农民工签字人数:人查看总包单位、项目总包单位是否存在分包单位与银行未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签订的农民工工16行直接发放工资的情资代发协议,并存在口不存在口况。抽查1个月的银行代发记录现场

18、对3名农民工进行个别访用人单位或其他人员是谈,询问用于领否存在扣押或变相扣押取工资的社会保17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障卡或银行卡是或银行卡,以及是否存否由本人支配管在克扣工资的情况。理,以及本人工资是否足额支付至巾立18项目是否存在未按照规查看项目工资保定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证金缴存凭证的情况。存在口不存在口如不存在,抽查的银行代发记录如下:银行名称:代发月份:年月代发人数:人代发金额:万元如存在,具体情况如下:姓名:,拖欠工资数额:一元;姓名:,拖欠工资数额:一元;姓名:,拖欠工资数额:元。不存在,依规暂缓缴存工资保证金口不存在,工资保证金缴存在口存信息如下:不存在口缴存主体:缴存金额:万元缴存

19、时间:年月在施工现场查看项目是否存在未按标准是否设立维权信存在口如不存在,维权信息告示牌情况如下:19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以及息告示牌的情况。维权信息告示牌不存在口设立位置:设立时间:一年一月内容是否规范实地核查发现的其他问20题说明:核查结果一栏不能仅勾选是否存在问题,需将对应的具体情况记录完整,否则结果无效。核查工作负责人签字:附件3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业督查记录表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问题记录备注组织机构及责任落实L建立由单位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2,制定保障根治欠薪年度_L作计划并落实3,定期对负责监管的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

20、展检查建立健全支付保障体系1.政府投资J程坝目禁止施工企业带资施工;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2.实施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管理,及时将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录入农民工信息报送及监管平台3.建立健全工资保障督查机制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1,定期开展对所辖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督查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2.督促企业依法签I劳动合同,在,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名制覆盖率100%3.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及时处理欠薪事件,清欠率应达100%4.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对欠薪企业实施失信惩戒5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处置预案,能及时处置欠薪突发事件6当年发生因欠薪引发农民工到省集访事件;因欠薪引发农民工到省极端事件并

21、造成严重后果督查负责人:附件4湖南省公路水运在建工程项目投诉举报处理情况核查表编号:责任单位:序存在以下问题的,请在右侧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号处选是;不存在的,选否办案机构未与投诉举报反映人联系核1是。否。实情况2核处结论与核实处置情况描述不相符是。否。3办结反馈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有误是。否。有效处置。未有效处置。经核实存在欠薪,通过协调达成还款4是。否。协议的,未持续跟踪工资支付情况5项目或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未依法依规查处是。否。6不符合结案条件,在平台办理结案,且线下未跟进处理是。否。7投诉举报办结情况未向反映人反馈是。否。说明:如存在上述任一问题,视为该条投诉举报未有效处置湖南省公路水

22、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强化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省厅在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湘交基建规(2020)1号)等基础上制订了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的制订依据、主要条款释义及政策解读如下:一、实施细则制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充分调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监管机构力量,全力保障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

23、付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强化行业监管和治理能力,形成制度完备、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从根本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实施细则的制订依据本实施细则主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交通运输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社厅近年来出台的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参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意见、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最新政策走向并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建设现状予以制订。三、实施细则主要条文释义(-)适

24、用范围及监督分类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将与施工企业、分包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务关系的各类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一起纳入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范畴。因此,实施细则适用我省从事新建、改(扩)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含各类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工作。各类公路水运养护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工作参照执行。结合行业特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工作主要从日常监督、半年专项督查、年度专项督查、欠薪案件督办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二)工作职责及分工此条主要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同级行业发展机构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中的职责。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

25、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在属地政府主导下,按行业统一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省厅负责指导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督查工作。负责对高速公路、省管重点水运建设项目欠薪案件进行督办;组织全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半年专项督查、年度专项督查。省级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高速公路、省管重点水运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开展日常监督。省公路事务中心、省水运事务中心分别协助省厅开展高速公路、省管重点水运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半年专项督查;协助省厅完成欠薪案件督办、农民工投诉情况核查等工作。市州交通运输局及同级行业发展机构负责本区域内普通国省道、非省管水运工程建

26、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及同级行业发展机构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监督工作。具体分工参照省级职责或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通过明晰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同级行业发展机构职责,具体分工参照省级职责或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目的是形成制度完备、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综合治理格局,最终形成治理合力、提高治理效果,实现根治目标。(三)工作内容及程序本实施细则结合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的特点,对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应重点包括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工程款支付及农民工工资按时

27、足额发放情况等。1、日常监督各级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建设项目开展日常质量安全监督活动时,同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在受理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资专用账户开设,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应对项目标段劳务用工、考勤管理、工资支付、维权信息告示等内容进行过程检查。2 .半年度专项督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半年专项督查工作,同级行业发展机构按职责分工协助开展,具体督查对象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半年度专项督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督查结果由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发,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应督促整改,未按要

28、求整改的施工企业纳入当年度信用评价扣分。3 .年度专项督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年度专项督查,具体包括在建项目现场核查和下级行业督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年度专项督查对象,其中督查建设项目数量不少于在建项目总数的1/3,原则上当年新开工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优先安排;监督下级行业主管部门不少于总数的1/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印发年度专项督查检查意见或通报,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施工企业应督促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施工企业纳入当年度信用评价扣分;行业督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市州,纳入当年度市州真抓实干考核扣分。4 .欠薪案件督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监管权限,对发现存在重大欠薪风

29、险隐患、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项目进行欠薪案件督办。全面的督办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严格落实销号制度。(四)督查工作要求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施工单位信用评价,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本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一出具督查成果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组织的督查,应自督查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督查意见或通报。二是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督查要求,年度专项督查过程中,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通过信息化系统、工作台账检查投诉举报信息处理情况,并与投诉人电话核实是否有效处置。三是问题督促整改要求,督查意见或通报发出后,被督查单位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应采取必要措施和预案,并书面报主办单位备案。四是惩处措施及要求,各类督查发现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由主办单位自发文5个工作日内录入湖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未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不良行为,严格执行信用评价扣分。(五)附则明确实施细则施行的时间节点为2022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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