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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齐齐哈尔市推进大垄适度规模经营壮大村集体经济百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农办联发(2022)19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黑组通字(2022)28号)和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七大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齐党建发(2021)1号)
2、,注重提升各级党组织组织力,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引领作用,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愿原则,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利用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和开展规模经营的市场优势,把资源集中利用起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组织力,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村党组织组织力明显增强、农业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村集体收入明
3、显增加、农民群众收入水平明显提升。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2200万亩以上,规模经营面积占比达到60%以上。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2023年“大垄密植”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00万亩;2024年“大垄密植”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00o万亩;2025年“大垄密植”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村党组织引领能力明显提升。2023年“大垄密植”适度规模经营典型特色示范村达到100个;2024年“大垄密植”适度规模经营典型特色示范村达到200个;2025年“大垄密植”适度规模经营典型特色示范村达到300个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明显增加。2023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村达到5
4、0%,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率达到10%;2024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村达到60%,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率达到15%;2025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村达到65%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率达到20%以上。三、主要任务坚持农垦标准、向农垦看齐,学习应用先进的管理模式、种植技术,推动整村适度规模“大垄密植”技术,全面提高农业单产水平,增加总产,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增收,要重点实施“三大工程”。(一)打造“三块地”,实施标准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先进技术应用,在北部县大力推广大垄密植,南部县推广大垄无膜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进一步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和粮食生产能力。在相关县(市
5、、区)打造一块5000到IOoOo亩大垄连片示范区,由农垦在讷河、依安等5个县(市)打造一块500亩以上高标准核心样板田,在每个村打造一块100亩以上大垄示范田。(二)提高组织化程度,实施整村推进工程。鼓励村党组织引领、村集体领办创办合作社,解决一家一户地块分散无法改大垄的问题,全面实行整村推进,不断加快大垄改造步伐,配套应用高产栽培技术,实现粮食增产、村集体增收。采取比武“打擂”的方式,由县区申报,市级成立工作专班,每年筛选100个“大垄密植”适度规模经营示范村。(三)鼓励农技干部下基层,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市、县、乡、村农技人员和农垦、大专院校科技人员IoOO名以上,对大垄适度规模经营示
6、范村进行农业技术包保,围绕大垄种植技术、土地有机转化、节水灌溉、高产栽培等方面,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同时定期举办各种新技术讲座,对千名农技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素质。四、政策扶持对村集体整村推进大垄适度规模经营的示范村,全部享受黑龙江省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若干政策措施规定的各项政策同时,优先享受以下十条政策。(一)支持示范村组建500万元大型农机合作社。其中:匹配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0万元,示范村通过自筹或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其余300万元,用于购置农机设备。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九县(市)及梅里斯区(二)耕地轮作试点任务和黑土地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优先向集中连片大垄适度规
7、模经营重点示范村倾斜,按省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九县(市)及梅里斯区(三)对需要组建农机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示范村,以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资产资源收益权、股权等抵押物申请贷款,给予支持;同时把购买农机具的正式发票、机动车登记证在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通过再融资抵押贷款的方式,解决村集体农业生产资金需求不足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服务局、市人民银行、市银保监局、市农担公司、各银行机构、九县(市)及梅里斯区(四)支持推进大垄密植适度规模经营的示范村,纳入完全成本保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银保监局、各保险机
8、构、九县(市)及梅里斯区(五)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创建一批大垄适度规模经营农业全程托管服务示范村,按省全程农业托管补贴标准和要求,社会化服务项目重点向试点村倾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九县(市)及梅里斯区(六)各县(市)区在年度预算内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扶持大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资金,每年为每个大垄适度规模经营示范村配套资金15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九县(市)及梅里斯区(七)被评为全省大豆(玉米)“大垄密植”技术模式提产增效示范县的,对村集体推进大垄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60%以上和提供中介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县级财政给予奖励10万元,村理事长给予奖励I万元。责
9、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九县(市)及梅里斯区(八)参与蔬菜、鲜食玉米、马铃薯等经济作物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主体并实施仓储保鲜设施建设的,优先纳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库,按国家扶持标准,匹配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九县(市)及梅里斯区(九)创建全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示范县域内推行大垄适度规模经营的示范村,按省补贴标准和要求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九县(市)及梅里斯区(十)支持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领办)或参股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方式,发展大垄适度规模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国家、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享受本省对新型经营主
10、体制定的优惠政策。被评定为市级示范社的,县级财政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九县(市)及梅里斯区五、保障措施(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乡村具体落实的党建引领推进大垄适度规模经营壮大村集体经济百村示范工程工作格局。建立市、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组织部、财政局、金融服务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方案措施,召开专题会研究,抓好组织实施。建立县级领导包村,有实力的企业包村的领导体制和包保责任机制。(二)实施分类指导。对发展大垄适度规模经营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
11、一刀切”,各地要结合当地耕地面积、地块位置布局实际条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总结推广一批党组织引领发展大垄适度规模经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优先评定乡村振兴示范村党组织、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营造发展大垄适度规模经营的良好氛围。(三)提升服务能力。以北大荒农服集团为载体,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适度规模经营示范村与其对接,为示范村提供生资供应、农业技术指导、农机组织管理等服务,通过成本控制、产量效益、经营服务,算产量帐、效益帐直观对比的方式,引导农户开展大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推动大垄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快速发展。(四)发挥考评激励作用。把发展
12、大垄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级每年开展两次以上专项督查活动,实行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限时督办、“回头看”等方式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对发展大垄适度规模经营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主管负责同志;对组织大垄适度规模经营示范村工作表现突出的村党组织择优给予5万元奖励;对发展大垄适度规模经营贡献较大、成效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在评先推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用发挥明显、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较快的,可按照规定程序以年度纯利润增量的一定比例,对村干部实施奖励;对被评为大垄密植适度规模经营百强示范村党支部书记,全市统一组织1次免费高质量培训及高质量外出考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