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51552 上传时间:2022-09-04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4.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药学部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药学部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药学部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药学部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临床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保障用药安全,特制定此制度。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范围:适用于临床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职责:住院药房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内容:1、病区可根据本科临床治疗需要,配备应急治疗药品基数。基数药品品种和数量由临床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药学部主任审核批准后予以领用。2、病区药品原则上不配备贵重药品,特殊抢救用药除外。3、病区所有药品按说明书规定条件储存。需冷藏存放的药品要求冰箱温度保持在2-80Co4、病区备用药品存放区要求保持清洁卫生。针剂、口服药品、外用药品分开存放,有清晰标识。药品标签名称、规格与外包装一致。5、非单独包装的拆零口服药应使用有

2、密封口的药瓶存放,药瓶内不得混放不同规格、颜色的药片,瓶签洁净、清晰、规范,有中英药名、剂量规格。口服拆零药品应有批号、有效期及领用时间的记录。6、病区备用药品使用时须按批号以“近期先出”的原则使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本院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册、专柜、专锁、专处方。(1)各病区、手术室、急诊科等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专柜专锁,班班交接,做到帐数相符。(2)各病区、手术室、急诊科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要求病区将

3、原批号的空安瓶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药房,药房人员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3)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4)病区应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残余废液的处理及记录。8、第二类精神药品按照本院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要求专区存放,应与其它药品区分开。9、医疗用毒性药品按照本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10、高警示药品按照江门市五邑中医院高危险性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11、急救车内急救药品按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进行管理。12、临床病区应对本区备用药品的消耗进行及时补充。13、临床病区须重视本区备用药品有效期的管理。近效期(指距失效期不小于六个月)的药品需提前到药房进行更换。对于部分紧缺且距失效期小于六个月的药品应密切关注,并随时与药房联系,有新货时及时更换。14、临床病区备用药品因未及时更换而至失效的,各病区自行负责损失并及时补充基数。15、临床病区应对本区备用药品定期进行查点。16、药房每月定期对临床病区备用药品进行基数、质量和管理情况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反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