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指南(试行)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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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规范收容救护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本指南所称陆生野生动物,是指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国家I、II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及河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依法受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本指南所称收容救护,是指将公众送交或执法机关查没后移交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野外发现的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陆生野生动物,接收到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

2、机构,进行治疗康复和合理安置等活动。第三条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应遵循属地负责、就近救治、分级收容、依法处置的原则。禁止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虐待陆生野生动物。经收容救护已恢复野外生存能力的本土陆生野生动物,应在适时适地前提下,尽快放归自然。第四条省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明确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保障人员和经费,加强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

3、据需要,鼓励和支持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参与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第五条省级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负责全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技术指导与科普宣传工作。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负责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与科普宣传工作。第六条拟设立的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具备收容救护场所、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等基础条件。设立前须报请同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上级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接受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第七条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公布本区域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的名称

4、、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第八条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接到单位或个人陆生野生动物求救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收容救护:(一)执法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移送的陆生野生动物;(二)野外发现的受伤、病弱、饥饿、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经治疗后仍无法回归野外环境的;(三)野外发现的可能危害当地生态系统的外来陆生野生动物;(四)其他需要收容救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第九条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接收陆生野生动物时,应进行登记,记明移送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接收时间等事项,并向移送人出具接收凭证。执法机关罚没移交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须执法机关移

5、送人签字。第十条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对收容救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隔离检查,对受伤或者患病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治疗。第十一条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置收容救护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对体况良好或者经治疗后体况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陆生野生动物,应选择适合该陆生野生动物生存的野外环境放归野外;不适宜放归野外的,由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机构收容饲养。(二)对收容救护后死亡的陆生野生动物,应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有传染性疾病的,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同时报告上一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机构;经检测无传染性疾病、具有科普

6、宣传或科研价值的,可采取妥当措施予以保存,或由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指定机构委托保管。(三)收容救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调配按国家、省相关法规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处理执法机关查扣后移交的陆生野生动物,事先应征求原执法机关的意见,遵守罚没物品处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建立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档案,记录收容救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措施、状况、繁育、处置等信息。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将收容救护陆生野生动物的全过程予以记录,制作书面记录材料;必要时,还应制作全过程音视频记录。第十三条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将收容救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有关情况,按照

7、年度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以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域内收容救护陆生野生动物总体情况,按照年度向省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本指南自2023年月日起施行。河南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地址1郑州市野生动物救护站郑州市二七区袁河社区林区内2开封市汴京公园动物园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京路252号3洛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洛阳市高新区卓飞路(周山森林公园)4平顶山市野生动物救护站湛河区光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平顶山动物园5安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安阳市永明路南段农业大厦6新乡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市人民公园动物园)新乡市健康路东段7焦作市野生动植物保护

8、救护站焦作市山阳区东苑路1209号8濮上生态园区管理局动物园濮阳市开发区黄河路西段路北绿色庄园内9许昌市西湖公园动物园许昌市劳动南路10瀑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漂河市源汇区交通路502号11三门峡市野生动物救护监测中心三门峡市陕州区仰韶大道天鹅湖景区12南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卧龙区人民路13商丘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商丘市人民公园14信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信阳市浙河区浙河港镇白庙村15周口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周口市川汇区中州路北段188号16驻马店市野生动物救助站(驿城区天中动物园)驻马店市驿城区南海公园内17济源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济源示范区北海街道文昌北路195号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登记表救护时间:救护人员签字:地址移送人姓名移送人电话动物名称数量保护级别蛋、卵()雏()幼()亚成()成()动物状况放归野外()寄养()死亡()其他()处置意见备注:()内打q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台账序号接收时间接收地点物种名称数量保护级别健康状况来源情况移送人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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