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锅炉空气预热器上、下管箱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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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锅炉空气预热器上、下管箱技术协议甲方: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乙方:前言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空气预热器上、下管箱采购招标技术协议甲方: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乙方:就甲方锅炉区域空气预热器上、下管箱采购,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技术协议。本协议为采购招标技术协议,与甲方提供的订货资料一并作为乙方投标时商务报价的依据。在签署商务合同时,本协议需补充完善后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3份,三方各1份。1 .总则1.1 本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乙方应遵守本协议和订货资料及行业最新标准和规范。选材、制造、检验、试验和交货应严格按照甲

2、方提供的详细设计图纸、工程技术条件和本技术协议进行。如果上述条件存在不一致时,以严者为准。乙方承诺提供符合本协议和行业最新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并保证其分供货商亦遵守上述要求,对所供设备的成套性负全责。1.2 除了在本协议中已经明确的外购件外,乙方承诺均在乙方注册的工厂完成制造全过程。1.3 乙方在制造过程中的任何变更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的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变更。但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设备的监造,并不能免除乙方对所供设备应负的所有责任。1.4 在乙方中标及签订商务合同之后,甲方保留对本技术协议提出补充和修改的权力(补充修改的内容不降低本协议标准,不影响合同总价),乙方承诺予以积极配

3、合,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1.5 乙方采用国内可靠的技术和材料,在保证产品安全长周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最新材料。1.6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互相尊重对方利益,承诺保守对方的技术和商务机密。2 .供货范围:2.1 供货清单:序号名称图号单位数量重量(KG)备注1空气预热器上管箱F8002-4-1-0套1(2件)17765管子与管板间采用焊接方式连接2空气预热器下管箱F8002-4-2-0套1(2件)16311.8管子与管板间采用焊接方式连接3防磨套管F8002-4-11件9672/2.2主要说明:2.2.1空气预热器管材规格:401.5;2.2.2空气预热器管材材质:Q235-B;2.2

4、.3空气预热器上管箱管束数量:4836根(包含4836件防磨套管);2.2.4空气预热器下管箱管束数量:4836根(包含4836件防磨套管);2.2.5空气预热器上管箱1套,为便于运输及安装分为2件;2.2.6空气预热器下管箱1套,为便于运输及安装分为2件;2.2.7空气预热器上管箱外形尺寸请详见F8002-4T-0图纸;2.2.8空气预热器下管箱外形尺寸请详见F8002-4-2-0图纸;2.2.9防磨套管外形尺寸请详见F8002-4-11图纸;1. 2.10防磨套管材质:20#无缝钢管;2. 2.11防磨套管与空气预热器管箱管束采用插入式连接。3. 乙方工作范围乙方应完成供货范围的制造、检验

5、和试验、运输、交货验收、文件资料交付、指导安装、缺陷处理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3.1 按技术规格书完成高温、低温空气预热器成套设备的制造。3.2 工厂制造(包括材料采购、制造、检验和试验)。3.3 表面处理及涂漆。3.4 设备本体及可拆零部件的包装及运输。3.5 整体运输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3.6 提供要求的文件资料。3.7国家法规规定的和甲方要求的检验验证资料。3.8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工作4.工艺条件及设计要求GB3087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T309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27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4171耐候结构钢GB/T81

6、62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16507水管锅炉JB/T1615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NBT47049-20165.技术要求管式空气预热器制造技术条件5.1材料5.1.1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图样和相应材料标准的要求,材料代用应按规定程序审批。5.1.2受热面管子应符合GB3087、GB/T3091.GB/T4171.GB/T8162.GB/T8163.NB/T47049-2016的规定。5.1.3钢板应符合GB/T3274的要求。5.2表面质量5.2.1钢管对接焊缝表面不得有气孔、裂纹和麻点等缺陷。5.2.2管板对接焊缝的表面不得有密集气孔和裂纹,焊健咬边深度不大于

7、Imn1,咬边总长度不大于该焊缝长度的25%o5.2.3拼接后应将焊健的余高修平,修磨过程中造成的凹陷不得大于板厚的15%,且最大不超过2mm,超过时应补焊并修磨。5 .2.4管子与管板焊接连接时,管端伸出管板的长度应在0-3加。6 .制造和装配公差6.1 焊缝边缘偏差6.1.1 焊接时对接焊缝的边缘偏差不大于0.5mm。6.1.2 管板拼接时,对接焊缝的边缘偏差当板厚不大于18mm时,不大于1.5mm,当板厚大于18mm时不大于2mm。6.2 管板6.2.1管板平面度,每米不大于2mm并且整件不大于5mm,超过时应予校平。6.2.2管板的直线度不大于全长的0.3%。6.2.3管板两对角线长度

8、之差不大于4mm。6.2.4管孔直径偏差不大于+1mm。6.2.5相邻管孔中心距偏差不大于2mm,最外两管孔中心距的偏差不大于3mm。6.2.6管板的尺寸参照原设计图纸要求。6.3管箱1. 3.1管箱高度的尺寸偏差,当管箱高度不大于3m时不大于4mm,当管箱高度大于3m时不大于6mm。6. 3.2管箱四条侧棱中任意两条高度之差,当管箱高度不大于3m时不大于4mm,当管箱高度大于3m时不大于6mm。7. 3.3管箱中间管板至两侧管板的距离偏差不大于4mm。8. 3.4管箱长度或宽度的尺寸偏差均不大于6mm。6 .3.5管箱各个侧面管板间的两对角线长度之差,当管箱长度不大于3m时不大于5mm,当管

9、箱长度大于3m时不大于7mm。7 .管箱组装7.1 管子与管板连接处采用焊接方式连接,管子伸出管板长度应在OTmm范围内。7.2 在管板四端,各端焊接两根拉撑管,管板尺寸较大时,在不超过IIn的范围内也应该设置拉撑管。拉撑管采用后壁钢管。7.3 组装后保证管子和管板处无泄漏,管子安装时应保持竖直上下一致,并用11#铁丝连接固定管系端部,末端打结固定,运输中不能松动。7.4 管箱组装完毕后,标示出进出口方向。7.5 为了方便甲方安装,要求乙方在制作时将管箱沿垂直中分线一分为二,并标示出管箱顺序。8 .资料图纸交付8.1 技术资料总体要求8.1.1 技术资料应作为乙方供货的内容,并按照交付进度提交

10、给甲方。8.1.2 乙方提供的资料与图纸的进度应满足设备的设计、施工、制造、安装和调试连续进行的要求,并符合本项目工程总进度的要求。8.1.3 技术资料应以中文版提供,资料中的尺寸/单位应基于国际十进制、公制、国际单位制系统,参考资料可仍保持原有格式和标准。8.1.4 最终修改和完成的资料应在最终验收后1.5个月内提供。(与此有关的操作和维修手册、安装手册和详细图纸等内容)8.1.5 电子版技术资料为U盘,图形文件形式为*.PDF.dwg;文字资料形式为*.doc、*.xlso数据不得加密、压缩,不带计算机病毒。8.2 资料交付时间:8.2.1 中间资料交付时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交

11、付设计审查用的中间资料。8.2.2 最终资料交付时间:审查会后4周提供最终资料,协调会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商定。8.2.3 随机资料交付时间:随产品出厂。8.2.4 出厂资料交付时间:出厂后一个月。8.2.5 如资料图纸交付时间有提前或延后,请及时通知乙方。8.3 资料交付数量9 .产品监造和节点设置9.1 本产品将由甲方进行产品制造的监造。乙方应允许监造人员和甲方检验人员进入制造厂的各个相关部门检验及查阅相关资料。乙方应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9.2 对约定的甲方参与的见证点、停止点,乙方认为其制造过程达到控制节点时,应在其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正常时,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若有变更则将

12、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若甲方未按期回复则视为自动放弃。9.3 甲方在约定的制造节点对产品质量控制点进行见证,但甲方的见证不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也应对产品的质量负全责。9.4 甲方将在产品出厂前对其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产品能否满足现场安装要求;抽查外观质量和抽查制造文件。对于产品的性能和内在质量将在试运行和质量保证期阶段进行考核。10 .执行标准使用的标准,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如确实需要采用国外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内外有关企业现行有效标准,其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特种设备、安全、消防、环保等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均按国标执行。11 .双方技术人员的派遣、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11

13、.1 乙方在其产品的制造、检验与验收、安装过程中,应向甲方提供资料查询、技术咨询和现场服务。11.2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乙方将根据具体情况,派遣现场代表负责指导施工安装、试运行、试生产等项工作;在现场提供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工作。11.3 在设备交工使用3个月后,乙方派遣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售后回访。11.4 乙方派遣人员的数量、资历、专业应取得甲方的认可。11.5 设备在甲方现场出现问题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给予答复;若需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时,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11.6 乙方对于甲方急需的备件尽力满足及时供货。11.7 甲乙双方均应向在双方驻地工作的人员提

14、供便利的工作条件,如服务时间较长,应提供便利的办公条件。11.8 乙方提供的现场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乙方现场服务内容序号现场服务项目1设备检验2消除货物缺陷及缺失(包括备件及资料缺失)3设备消缺4设备指导安装注:如果非甲方原因未完成现场服务的,乙方无条件直至完成相应的现场服务工作。12 .产品的检验及开箱检查12.1 检验项目和方法12.1.1 图样检验审查材料手续。12.1.2 材料1)审查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复验报告。2)检查材料标记移植。3)检查主要材料的选用手续。12.1.3 出厂技术资料审查出厂技术资料12.2 根据合同设备制造的特点,制订设备检验大纲,该检验大纲需要甲方

15、、乙方共同确认后方可执行。乙方将根据检验大纲制订检验时间表,检验计划和检验程序的最终检验文件将在甲方和乙方协商后形成。为确保合同设备质量、性能,设备出厂前需进行严格的检查、试验和试运转,做到不合格不出厂。12.3 检验依据:详细设计图纸、技术协议中所列的检验标准及检验大纲均为设备的检验依据。如上述各文件要求有矛盾时,则按严者执行。12.4 设备出厂前检验12.4.1 设备出厂前检验按合同技术附件执行。由甲方、乙方以及当地有资质的质检部门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联检。乙方应在设备出厂前自检合格后,会同甲方及质检部门检验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试验。12.4.2 联检时,乙方应提供检验需要的相关文件

16、、图纸、记录、工具和测量设备等。12.4.3 联检结束后,乙方应技术附件要求的数量准备下列检验文件供监制人员签署:1)质量合格证;2)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记录。此项文件由乙方按联检大纲的要求填写,包括设备重要零部件的材质、加工和装配精度及有关检验参数等。12.4.4 甲方检验人员在乙方制造厂对设备的任何质量检验,不能视为甲方已验收设备,也不能代替设备运抵交货地所需进行的检验。乙方也不能因此免除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12.5 设备开箱检验12.5.1 设备运抵现场后,应在2天内,最迟不超过3天进行开箱检验,甲方应在开箱前一周通知乙方。如乙方不能按时参加开箱检验,甲方可自行开箱,乙方则应承认甲方检验结

17、果。12.6 在设备“安装”和“试运转”直至质量保证期满,如发现设备短缺和质量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及时处理解决,费用由责任一方承担。12.7 甲方应对乙方交付的设备及时开箱检查,并参照乙方提供的保管要求进行存放、保管和维护。若因甲方存放、保管、搬运不当,造成设备缺少、损坏时,由甲方负责,乙方积极协助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提供的要求不当而造成的设备缺少、损坏时,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3 .责任和协调13.1 乙方如认为在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中存在无法满足产品质量的条款,应书面提出异议,经甲方和设计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13.2 在质保期内,乙方对因制造质量引起的问题承

18、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无偿服务直至问题消除。因甲方使用不当引起的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提供技术支持,费用由甲方承担。13.3 乙方对提供的所有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开车、检查提供免费技术指导。13.4 乙方派遣经过专业培训并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赴业主处进行现场服务。并向甲方代表提供预订人员的简历以征得甲方代表认可。甲方代表有权否决乙方所报人员,指定替换人员。13.5 乙方有责任赔偿由于服务人员履行职责期间疏忽大意而造成人员或设备的损失费用。13.6 乙方服务人员在现场有以下责任和义务:设备到达现场后的开箱检查及验收工作。13.7 当出现其他未尽事宜,各方将另行协商,所补充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 .设备交货14.1 交货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022年5月15日前将全部设备及相关资料送达交货地点。14.2 运输及交货方式:整体公路(铁路)运输,现场车板交货。14.3 装箱单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包装箱,一份提供给甲方(电子版U盘)。14.4 交货地点: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加氢现场或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15 .附件及其他本协议须经甲方、设计方、乙方共同审议签署后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联系方式甲方: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乙方:联系人:吴雪联系人:电话:电话:E-mail:E-mail:地址:地址:邮 编:邮编:7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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