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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XX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制定目的公路桥梁是公路交通重要基础设施,对城市和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切实加强我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快速、有效、妥善的处理我区公路桥梁的突发事件,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快速、高效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公路桥梁的突发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蛆织实施公路桥梁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公路桥梁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减轻和消除我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尽快恢复交通,保障公路畅通,结合我区
2、实际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特制定本预案。1.2 制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市公路管理条例、XX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公路发(2009)226号X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XXX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XX政规202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 事件分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
3、、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四级:1级(特别重大Il级(重大入川级(较大)和IV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1.3.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级(特别重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1)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或者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伤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2)国家干线公路完全阻断,对全区域道路交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行。1.3.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H级(重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1)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
4、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2)国家干线公路部分车道阻断,省级公路完全阻断,对较大区域公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行。1.3.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川级(较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1)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2)省级公路部分车道阻断,县级普通公路完全阻断,对局部区域公路交通造成较大影响,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行。1.3.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IV级(一般)公路桥梁突发事件:(1)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伤10人以
5、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2)县级普通公路部分车道阻断,乡村公路及专用公路完全阻断,对局部区域公路交通造成明显影响,经抢修12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行。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平急结合、科学应对。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急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努力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本预案确定的
6、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JS地管理、上下联动,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和各级公路桥梁应急管理部门的作用。根据公路桥梁事故等级和职责分工,明确应急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建立预警应急体系。(3港速反应,协调联动。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专业应急队伍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和信息共享的联动处置机制。保证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时、传递准确、处置快速,措施得力,将公路桥梁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控制在最小
7、范围。1.5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针对我区处置纳入市公路网养管台账的普通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须由本区处置的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原因造成公路桥梁设施服务功能丧失或减弱的突发事件。本预案所称公路桥梁,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XX市公路管理条例和XX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定义的已投入使用的公路设施。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包括:(1)因地震、水毁、冰冻、山体塌方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桥梁设施损毁所引起的可能造成普通公路桥梁设施服务功能丧失或减弱的突发事件。(2)因交通事故、运输事故等事故灾难造成的公路桥梁设施损毁所引起的可能造成普通公路桥梁设施服务功能丧失
8、或减弱的突发事件。2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2.1.1 .为保证公路桥梁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的正常进行,设立XX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路桥指挥部卜区路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应急局局长、交通局局长担任。2.1.2 .区路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本区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制定专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专业应急训练、演练和宣传教育工作等。2.2 办事机构2.2.1 .区路桥指挥部下设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
9、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局局长担任。2.2.2 .区路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区路桥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区路桥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区路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指导各镇街制定本区域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响应预案;蛆织协调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召开公路桥梁应急工作联席会和联络员会议;组建公路桥梁应急专家队伍;对我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并向区路桥指挥部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公路桥梁设施进行修复;承办区路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3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组织指导公路桥梁
10、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做好新闻媒体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公安XX分局(含公安XX分局交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员、救灾物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并参与事故调查;负责事故现场及附近地域的交通管制、疏导,保障应急通道畅通及对应急救援车队、设备车辆的引导工作。区应急局:负责提出本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委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配合做好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协调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现场处置工作。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事故现场的控
11、险、救援、灭火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区路桥指挥部意见,为本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区住房和建设委:管理建设的在建工程对既有公路桥梁造成毁坏而引起的突发事件,由区住房和建设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系统内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区商务局: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急物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区交通局:负责普通区县级以上公路桥梁的应急处置工作。为滞留人员的疏散提供运力保障;负责为应急队伍、应急设备物资提供运力保障。区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协调燃气、供热公司对因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而毁坏的燃气、供热管线进行抢修
12、恢复。镇街人民政府:负责乡村公路桥梁的应急处置工作。区水务局:配合做好区管河道跨河桥梁垮塌、沿河道路毁坏等涉及水务部门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因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而毁坏的区管给排水管道进行抢修恢复。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区路桥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区人防办:负责对因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而毁坏的人防设施进行抢修恢复。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公路桥梁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区气象局:负责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区地震办:负责
13、震情速报、通报和震情趋势判定;负责提供余震监测信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公众通信网(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等)的通信恢复及相关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在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需要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改装作业情形,应该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由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协调尽快办理相关手续。XX电力公司:负责对因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而毁坏的电力管线进行抢修恢复。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丰台工务段:负责指导、协调跨铁路桥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因铁路桥梁毁坏导致公路阻断的突发事件。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因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现场环境污染开展现场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
14、除和治理建议。区武装部: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协调驻我区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2.4 现场指挥部2.4.1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响应级别由区路桥指挥部组建现场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并及时向市路桥指挥部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2.4.2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区路桥指挥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路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调涉及多个镇街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现场应急队伍、应急设备物资的指挥调度,并保障作业安全;承办市路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15、2.5 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在区路桥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预警和应急响应时自动成立,在区路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分头承担各项应急处置工作。(1)综合协调组:根据响应级别,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区交通局、住房和建设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镇街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区路桥指挥部要求,起草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送的文件;承办市、区路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公路桥梁抢通组:根据响应级别,组长单位为区交通局,小组成员有区应急局、财政局、住房和建设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镇街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公路桥梁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
16、要蛆织、调集应急队伍、机械、物资和申请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救援;拟定抢修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掌握公路桥梁受灾情况;承办市、区路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运输保障组:根据响应级别,组长单位为区交通局,小组成员由区公安交警支队、财政局等相关人员蛆成。负责蛆织、协调人员、设备、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市、区路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4)通信保障组:根据响应级别,组长单位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小组成员由应急局、移动、联通、电信分公司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5)新闻宣传组:根据响应级别,组长单位为区委宣传部,
17、小组成员由区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公安XX分局、交通局、住房和建设委、城市管理委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市、区路桥指挥部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市、区路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6)后勤保障组:根据响应级别,组长单位为区人民政府路桥指挥部办公室,小蛆成员由镇街人民政府、应急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办市、区路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7)恢复重建组:根据响应级别,组长单位为区应急局,
18、小组成员由区财政局、发改委、交通局、住房和建设委、水务局、城市管理委等相关人员蛆成。负责公路桥梁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区路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8)总结评估组:根据响应级别,组长单位为区应急局,小组成员由区住房和建设委、区交通局、公安XX分局、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专家咨询组相关人员等组成。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市、区路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市、区路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协调组、公路桥梁抢通组、运输保障组、通信保障
19、组、后勤保障组根据响应级别在市、区路桥指挥部决定终止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新闻宣传组、恢复重建组、总结评估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根据响应级别由市、区路桥指挥部宣布解散。2.6专家咨询组区交通局负责组建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由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具体职责如下:(1)参与修订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4)承办区路桥指挥部委托的其他事项。3监测与预警3.1 监测3.1.1 .区各公路桥梁主管部门建
20、立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体系,蛆织对容易引发公路桥梁事故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并及时汇总分析。每年至少2次对管理内的公路桥梁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3.1.2 .区各公路桥梁主管部门加大公路桥梁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结合路段交通和历年维修情况对重要路段实施重点排查,根据公路桥梁季节病害特征制定季节性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限期整改。3.1.3 .区各公路桥梁主管部门建立公路桥梁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道路行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公路桥梁事故进行监测。3.2 预
21、警3.2.1 .预警信息外部预警信息:区气象局提供的对天气进行监测和气象灾害预报信息;区水务局提供的洪水监测、预测信息;公安XX分局提供的交通阻塞信息。行业预警信息:公路桥梁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起止位置和桩号以及建议绕行路线等。3.2.2 .确定预警级别根据突发事件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和需要的运输能力,将预警信息从高到低分为4个级别,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当恶劣天气、地震、爆炸、恐怖袭击等突发事
22、件发生时,应根据情况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3.2.3 .预警信息发布当可预警的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建设委、交通局、水务局、城市管理委等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根据响应级别向市、区人民政府报告。蓝色、黄色预警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发布,并报市路桥指挥部。橙色、红色预警由区路桥指挥部报请市路桥指挥部,由市路桥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媒体、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短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发布。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组织
23、人员逐户告知。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积极协同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种媒体应无偿发布预警信息,并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的应急避险常识。3.2.4 .预警调整与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会商建议,按程序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当确定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依据“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3.3 预警处置进入预警期后,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应急工作组的指令,全力投入工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3.4 处置4.1 信息报告4.1.1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
24、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应急局和区路桥指挥部报告。区应急局和区路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的级别逐级上报事故情况,且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区应急局和区路桥指挥部报告。各成员单位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4.1.2 .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生单位概况、信息来源、时间、地点、筒要经过、现场情况、事件性质、影响范围、损害程度、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等。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应根据事件
25、可能达到或演化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还应当及时补报。4.2 先期处置4.2.1 突发事件发生后,区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展开救援行动,组织各成员单位立即成立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对毁坏的公路桥梁实施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区人民政府立即蛆织应急、公安、医疗卫生、交通部门疏散群众、封锁事发路段,组织当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展自救互救并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密切跟踪事件发展态势,做好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根据情况组织应急消防救援支队、医疗机构抢救受伤群众并控制
26、事态的进一步扩大。4.2.2 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应急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委、水务局、园区管委会、镇街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立即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对毁坏的公路桥梁实施临时防护,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4.3 响应等级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能力,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两级响应:4.3.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I级响应:(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区人民政府难以控制且呈现向周边地区扩散态势,需市路桥指挥部蛆织协调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的突发事件;(2)突发事件后果已经或者将要造成重大以上级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危害的突发事件。4.3.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H级响
27、应:(1)发生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应急力能够有效应对处置的突发事件;(2)突发事件后果已经或可能造成个别人员伤亡或轻微危害的突发事件。4.4 指挥协调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突发事件级别启动I级或Il级应急响应,应急工作组领导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各抢险分队实施现场抢险救援行动,现场抢险工作由应急工作组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4.4.1 .启动I级响应时:由市指挥部向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上报,经批准后,由市路桥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市、区路桥指挥部总指挥和政府主要领导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实施应急救援
28、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的要求,领导和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4.4.2 .启动Il级响应时:由区人民政府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并上报市路桥指挥部,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现场救援行动。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现场总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事发路段主管负责部门及负责人接受现场指挥部指挥。根据需要,市路桥指挥部相关部门及专家赶赴现场,协调应急处置工作。4.5 处置措施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应急抢险分队按照应急工作组指定的技术方案及处置措施,立即进入抢险工作,及时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
29、到威胁的人员,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地进行。区路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2)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事发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3)组织受灾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动员具有应急救援专长的志愿者参与救援行动;(4)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救援车辆的优先安排、调度和放行,确保受伤人员、救援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5)区路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间难以恢复的,要组织实施临时过渡方案,确保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30、6)向受困人员提供应急避难场所及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生活必需品,满足受困人员正常生活所需;(7)加强事发路段现场的公共卫生监测,防止疾病、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8)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和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9)启用应急储备金和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工具;(10)加强网络监管,依法打击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虚假信息的行为;(11)根据需要,区武装部协调驻区部队支援或协助救援;(12)区路桥指挥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认为必要的其他应急处置
31、措施。4.6应急结束4.6.1.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在险情已得到控制、危险已经解除,经有关机构、专家评估,事件危害基本消除,次生、衍生事件得到控制,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4.6.2. 一般突发事件由负责处置的区人民政府或区路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突发事件由市路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4.6.3. 应急结束后,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通过电台、电视台、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5恢复与重建5.1 善后处置宣布应急结束后,区路桥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制定恢复重建计
32、划和善后处理措施,并蛆织实施。5.2 调查评估5.2.1 .一般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区路桥指挥部会同区应急局组织开展并报区人民政府。较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5.2.2 .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要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救援情况及突发事件应对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人民政府,一般不超过60天;情况特殊的,经负责调查的市人民政府批准,提交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
33、0日。5.2.3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维修、管理等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5.3 恢复重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对损毁公路桥梁的恢复重建工作,在区路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恢复重建组主要负责实施,区人民政府、财政局、规资局、住房和建设委、城市管理委、交通局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伙复重建工作要参考调查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组织专家咨询组进行现场指导。6应急保障6.1 应急队伍保障区应急局负责应急抢通和恢复重建应急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应急队伍包括:区
34、交通局、城市管理委、水务局组建专业的应急队伍;经区路桥指挥部确认的道路施工企业应急队伍。各应急队伍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发挥其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交通局应急队伍不少于120人,主要承担公路和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抢通和灾害恢复重建工作。城市管理委应急队伍不少于20人,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对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损坏的燃气、热力应急抢通和恢复工作。水务局应急队伍不少于30人,配合做好涉及河道和兼顾河堤功能的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抢通和灾害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因公路桥梁突发事件而毁坏的区管给排水管道进行抢修恢复。恢复重建施工队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6.
35、2 资金保障公路桥梁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区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区道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点的物资采购、运输、储存的相关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应急储备金专款专用,当年未使用或结余部分,转入下年继续使用。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6.3 物资设备保障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6.3.1 .物资设备种类应急物资包括公路桥梁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两类。公路桥梁抢通物资主要包括装配式钢桥、大型型钢、钢板、钢管桩、钢管、
36、木材、砂石料、水泥、编织袋等;救援物资包括方便食品、饮水、防护衣物及装备、医药、照明、帐捶、燃料、安全标志、车辆防护器材、各类抢修机械及常用维修工具、应急救援车辆等。采取社会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式,储备一定数的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撒布机、汽车起重机、清雪车、平板拖车、运油车、发电机和大功率移动式水泵等。6.3.2 .物资设备管理应急物资设备由区路桥指挥部统一监督管理,各成员单位代储管理,应急物资设备的调度和使用须经区路桥指挥部同意。代储单位应建立完善各项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采购、储存、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范,加强物资储备过程中的监管,物资及设备应登记入册,并
37、做好保管、定期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抢险车辆及机械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完好率达到100%,防止储备物资设备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6.4 运输保障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保证应急响应的需要,积极联系、协同区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应急局确保大宗物资的储备和存放工作,卫健委做好人员的转运救治工作、交通局做好车辆和现场的交通维护和管理工作、属地政府做好配合工作,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6.5 通信与信息保障6.5.1 区融媒体中心等成员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其他部门和社会通信设施,确保应急通信畅通。6.5.2 区交通局配II专线电话及其他有效应急通讯
38、设备,保障指挥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讯。6.6 科技支撑依托建设管理单位和相关科研机构,加强应对公路桥梁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建立突发事件管理技术的开发体系和储备机制;完善公路桥梁风险评估体系,建立风险评估制度;依托设计单位加强道路抢通技术的研究工作,同时联合相关企业积极推动道路抢通设备的研发;完善路网应急处置平台功能建设,开展预警、分析、评估模型研究,提高防范和处置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决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资源,联系市、区内外专家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为应急状态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包括专家咨询、知识储备、应急预案、应急资源等数据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
39、服务。7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7.1 宣传教育区交通局会同区路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蛆织编印各类通俗读本,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携带方便、快速查询,提高宣传与培训效果,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图书等多种渠道,加强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宣传工作。7.2 培训区路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原则上,应急保障队伍每2年应至少接受1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试成绩实施应急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7.3 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由区路桥指挥部统一部署,区应急局会同其他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区应急局制订
40、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联合应急演练活动,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参与协同作战。应急演练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8附则8.1 责任与奖惩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3条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2 检查与更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定期对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分析评
41、价,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蛆织修订预案。有下列情况时本预案应进行及时修订更新。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8.2.1.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8.2.2.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8.2.3. 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8.2.4. 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8.2.5. 应急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8.2.6. 在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8.2.7.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8.2.8. 根据应急演练和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征集有关单位对本预案的改进意见,需对预案做出修订更新。8.3 预案管理8.3.1. 本预案由区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8.3.2. 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区路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8.3.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