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医院疾控监督员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某医院疾控监督员工作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某某医院疾控监督员工作制度一、定义疾控监督员指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内,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疾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专职疾控监督员由各级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从本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中遴选,但不能驻点原医疗机构。兼职疾控监督员由医疗机构推荐,经区级以上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审核、备案。二、疾控监督员的来源疾控监督员指在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内,负责监督医疗机构疾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的专职或兼职人员。专职疾控监督员由各级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从本部
2、门、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中遴选,但不能驻点原医疗机构。兼职疾控监督员由医疗机构推荐,经区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审核、备案,并抄报区卫生健康局备案(附件2)。疾控监督员确定后,任期原则上不少于一年,结合派出单位工作需要和驻点人员实际表现实行轮换,各单位疾控监督员有调整的应及时报辖区卫生健康部门。三、疾控监督员的条件兼职疾控监督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2)熟悉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3)掌握一定公共卫生专业知识;(4)遵守廉政和工作纪律,能够依法依规履行监督职责;(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专职疾控监督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具
3、有5年以上医疗卫生行业管理工作经历。四、疾控监督员的配置标准(1)专职疾控监督员。二级以上医院至少驻点1名专职疾控监督员,在院内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向其他医疗机构驻点专职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可向医疗集团和医共体综合驻点专职疾控监督员,对其成员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专职监督员本人或者亲属与驻点医疗机构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兼职疾控监督员。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均需设立兼职疾控监督员。100-799张床位医院至少配2名兼职疾控监督员;800张床位以上医院至少配3名兼职疾控监督员;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1名兼职疾控监督员。五、疾控监督员的职责。(1)专职疾控
4、监督员。负责组织对执行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报告传染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参与传染病防治相关投诉举报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进行疫情调查处理,及时向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有关重要事项;承担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交办的工作。(2)兼职疾控监督员。配合专职疾控监督员开展以上工作,并负责对本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培训,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自查等。专职监督员应当在驻点到位的第一个月内至少每周一次驻点,其后至少每月开展一次对驻点医疗机构开展全面的传染病防治检查指导,跟进检查发现问题情
5、况,督促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六、疾控监督员管理各级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本级疾控监督员的选派、考核、培训及保障等管理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会的副主任由驻点疾控监督员和医院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部门负责人和信息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部署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二级及以上医院指定或成立专门部门(科室),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具体部门(科室)或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监督本单位疾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报告责任。七、疾控监督员的培训考核疾控监督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参加疾病预防控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搭建学习平台,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升疾控监督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各级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结合疾控监督员工作总结和驻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对疾控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给出考核结果。八、疾控监督员考核结果应用各级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将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自我监督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定级、评审、评价、考核(包括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并作为行业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各级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机
7、构将医疗机构配备兼职疾控监督员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自我监督情况作为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的重要依据。对按照标准配备监督员,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自我监督的,可以适当降低监督检查频次。对未按照要求配备监督员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可以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九、沟通联络工作机制各级卫生健康、疾控预防控制部门、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派出疾控监督员单位应指定疾控监督工作联络员,加强与驻点医疗机构专职、兼职疾控监督员沟通联络、信息共享。专职疾控监督员应当如实记录现场监督检查情况,监督过程中发现一般性问题的,应当书面告知并督促整改。专职疾控监督员发现医疗机构存在传染病传播风险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并督促整改,同时报告本级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健康、疾控预防控制部门。此外,专职疾控监督员应每年底向本级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健康、疾控预防控制部门报送年度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工作情况。各级卫生健康、疾控预防控制部门、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时将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疾控监督员,疾控监督员对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做好跟踪处理。(十)信息化技术运用针对医疗机构消毒灭菌、医疗废物处置、疫情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在线监督监测,探索规范化数据采集、动态监测主要指标、多触点监督预警、监督效果直观展现的非现场监督新模式,提高线上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