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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热力有限公司事故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事故管理,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快捷的处理的同时能够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发生事故的管理。3 .职责综合办公室负责统计每月本公司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4 .内容4.1 事故分类与管理4.1.1事故分类:(1)生产(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当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或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2)设备事故。指各种生产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及电讯、运输等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3)质量事故。指产品或中间
2、产品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机电设备检修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事故。(4)交通事故。指由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它原因,造成车辆、船舶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5)火灾事故。指在企业内,因火情失去控制造成对财物或人身损害的现象。若火情未造成财产重大损失,也无人员伤亡,则称火警事故。(6)爆炸事故。指由于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7)破坏事故。凡蓄意制造的事故。(8)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现象,使负伤人员死亡或立即中断工作一个工作日及以上的事故。(9)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
3、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IO)未遂事故。因操作不当,已构成事故发生的条件,足以酿成灾害,但因发现及时,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4.1.2企业的事故调查报告应按下列事故类别进行报告:(1)物体打击,包括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伤害,不包括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撞、倾复等。(3)机械伤害,包括绞、辗、碰、害k戳等。(4)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有缺陷或操作过程中引起的伤害。(5)触电,包括电击。(6)淹溺。(7)灼烫,包括化学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上及平地坠入坑内。(10)坍塌
4、,包括建筑物倒塌,土石、堆置物倒塌。(11)冒顶片邦。(12)锅炉爆炸,包括物理和化学爆炸。(13)容器爆炸,包括固定式、移动式容器。(14)其它爆炸,包括粉尘爆炸、钢水爆炸、管道爆炸等。(15)中毒和窒息,包括煤气、汽油、沥青、氮气中毒和缺氧。(16)其它伤害,包括扭、跌、冻伤等归入所列十五种类别有困难的伤害。4.2 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4) 2.1生产安全事故按照2007年6月1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可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
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5)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3 抢救与救护4.3.1企业发生事故,必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4.3.2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要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防火、保卫、环保、医疗卫生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
6、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4.3.3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及时进行急救处理。4.4事故报告程序4.4.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班长或车间主任报告,班长和主任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交通事故应先向管理部报告。火灾事故应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凡发生事故伤及人身者,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及时抢救受伤者。必须立即组织现场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尽可能减少损失。4.4.2对一般以上事故(包括一般事故),企业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1小时内
7、用电话向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报告。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4.4.3发生事故的部门,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4.4.4凡外单位人员在本企业劳动、实习、培训时发生伤亡事故,仍按以上程序上报。4.4.5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日起,若一个月(按30日计)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4.5调查和处理4.5.1企业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处理。4.5.2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车间和有关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填报职工伤亡事故
8、登记表。4.5.3对一般以上事故,企业应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5.4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国务院493号令)执行。4.5.5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或玩忽职守罪的人员,应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4.5.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相应的处分。4.5.7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国务院493号令)追究责任,从严处理。4.5.8外单位来企业参观、劳动、学习、培训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企业发生事故上报,由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5 .相关记录6 .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