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停车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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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花园小区停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小区交通和停车秩序,保障消防通道畅通,规范机动车(以下简称:车辆)进出和收费管理,维护小区环境和全体产权人权益,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小区的车辆及其所有人和使用人。第二章车辆进出及停泊第三条车辆进出(一)901弄和999弄业主及其相关人员车辆从901弄出入口进出。(二)1089弄业主及其相关人员车辆从1089弄丁香路口进,从芳甸路东门出。(三)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四)各类大中型商用车(黄牌照)进入小区需经物业确认同意,并按临停车辆收费。(五)各类装载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车辆禁止进

2、入本小区。(六)各类车辆进入小区后,应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并按道路标记的方向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禁止逆向行驶;不得鸣笛和使用远光灯。第四条车辆停泊本小区地面划线停车位实行先到先停的停放原则。(一)901弄和999弄区域地面车位,仅供901弄和999弄业主及其相关人员车辆停泊。(二)1089弄地面临时停车位,仅供1089弄业主及其相关人员车辆临时停泊。(三)因小区地面划线车位数量有限,不能满足已登记车辆的停放需求,如当日地面车位已趋饱和,后续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门岗安保管理,不得乱停,主动驶出小区。(四)地库车位仅限于车位产权人和承租人停放,地库登记车辆在地面临时停放超过30分钟,按标

3、准收费。(五)车辆使用人应自觉服从安保指挥,维护停车秩序,禁止下列行为:(1)在地面未划线位置停车;(2)停车不入位或一车占两位;(3)堵塞小区出入口或在道口、人行道、绿化带、消防通道和其它禁停区域停车;(4)非地库车辆驶入地库。(六)巡逻岗保安应做好车辆停放指挥、交通拥堵疏导,发现违规情况须立即劝阻、制止和纠正。(七)对于占用车位的物品,予以拆除或搬离;处置过程中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由放置者负责;如有异议,则由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八)对于影响他人车辆通行或车辆碾压绿化的,保安应立即查询车辆使用人登记信息并上门或电话联系,要求其立即纠正。如车辆使用人无法取得联系或拒不纠正的,业主大会授权物业采取

4、必要措施,并由物业公示违规车辆等信息。第三章车辆登记及停车收费标准第五条车辆登记(一)以一本房屋产权证为单位登记一辆A类或B类车,对应下述表格要求进行登记,不在表格内列明的不予登记。(二)拥有地库产权车位的产权人每个车位可登记两辆车,办理地库产权车位共享车辆登记,交替在产权车位停放;当地库产权车位共享车辆在地面停放时,按标准收费。(三)小区地面及地库停泊均不登记8人座以上的车辆及黄牌大型车。第六条停车收费标准第七条车辆登记携带材料(一)地面车辆(1) A类车辆: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行驶证(产权人配偶车辆需提供结婚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车辆需提供营业执照)。(2) B类车辆(每本房屋产证仅有唯一车

5、辆):产权人父母或子女车辆需提供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行驶证、与产权人父母或子女证明(包括但不仅限于户口薄、出生证明等);公司产权车辆但业主非公司法人需提供业主公司劳动合同等。(二)地库产权车位车辆(1)地库产权车位产权人车辆:产权车位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行驶证,如行驶证持有人与产权人不为同一人,需提供与产权人关系证明(包括但不仅限于结婚证、户口薄等)。(2)地库产权车位承租人车辆:产权车位房产证、车位租赁合同、承租人身份证、承租人车辆行驶证。(三)车辆登记人需携带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物业服务中心归档相关材料复印件;不携带原件或不同意服务中心复印归档的不予办理。未上

6、牌的新车需提供购车发票和临时牌照代替行驶证,上牌后及时更改信息。未登记的地库产权车位车辆不能驶入地库。第八条停车信息变更车辆使用人更换地面和地库车位车辆信息的,须及时到物业服务中心变更登记信息,变更时需携带资料同上。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九条执行监督所有物业使用人和车辆使用人应相互监督、执行本规定,并自觉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第十条违规处理(一)已登记车辆如违反停车管理规定,由物业服务中心张贴温馨提示并拍照留存,通知车辆使用人立即改正;如限期内未有纠正或拒不纠正,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可以采用锁车或移车方式处理。(二)如登记车辆违反停车管理规定累计2次(含)以上,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取消该车辆登记资格三个月,

7、期间对该车辆按第五条C类车辆标准收费。(三)如其他临停车辆违反停车管理规定1次,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将该临停车辆半年之内禁止进入本小区。(四)停放在小区内长期不使用的机动车(俗称“僵尸车”),业委会、居委会、物业服务中心可以通过小区公告、电话等方式告知车主主动移走,业主拒不移走或无法联系车主的,报请街道综治、公安、城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五)碾压绿化带的车辆被锁车后,需缴纳500元/平方米的绿地破坏赔偿费(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该赔偿费用于恢复被破坏的绿化。因违规停车而损坏小区公共设施的,需照价赔偿或恢复相应设施。(六)因维护小区停车秩序而发生的费用,由违规车辆使用人承担。如有异议,由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第十一条骗取停车资格的处理凡伪造材料骗取地面停车资格,一经查实,业主大会授权物业锁车并按第五条C类车辆收费标准追缴全额停车费;如有小区业主配合骗取地面停车资格,取消该业主产权登记下所有停车资格1年;如有物业员工违规操作,物业承担连带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相关法律纠纷的处理因本停车管理规定的颁布、执行,导致小区业主或其他车主与小区发生法律、费用纠纷,业主大会同意授权业委会聘请律师进行法律诉讼等活动,所需费用从小区公共收益支出。第十三条适用范围及生效时间本规定适用于花园小区,自2021年3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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