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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老字号”认定规范“安徽老字号”认定管理工作,是“中华老字号”认定 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省老字号健康发展,发 挥其在消费引领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 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名称安徽老字号 Anhui Time-honored Brand二、认定对象和范围安徽省区域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 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 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企业品牌。安徽省境内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简称单 位)。三、认定条件参加认定“安徽老字号”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总局商标局已受理该
2、单位提出的与申报字号一致的商标注 册申请;(二)品牌创立已有40年,并累计经营至少30年以上;(S)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四)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安徽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六)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 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四、认定方式省商务厅负责“安徽老字号”的认定及相关工作。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有关专家,成立“安徽老字号”评审 委员会,负责“安徽老字号”评审工作。原则上每两年认定 一次。五、认定程序具备“安徽老字号”认定条件、并愿意参与认定
3、的单位, 可向所在地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由设区市 级商务部门审核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后报省商务厅。具体步 骤:(一)申请提交:拟申请认定的单位据实填写申报表, 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由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转 报设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二)调查鉴别:设区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 交的申请进行初核,确认申请有效的,组织有关机构、人员 对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后报省商务 厅。(S)评审初定:省商务厅组织专家,采取对资料文审 和实地核验等方式,提出评审建议。(四)社会公示:省商务厅在官网等有关媒体上,将拟 认定为“安徽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名单向社会公示七天, 征求社
4、会意见,接受监督。在公示期内,申报单位以及社会 各界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向省商务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 果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五)作出决定:对拟认定的企业和品牌在公示期间无 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与评定条件无实质性关联的, 由省商务厅作出决定,认定为“安徽老字号”,并颁发牌匾 和证书。证书分为正、副本,由企业妥善保存,定期换发。国家商务部已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我省企业品牌, 按商务部有关规范执行,同时自动转为“安徽老字号”。六、动态管理(一)获得“安徽老字号”的单位应加强品牌宣传、保 护,诚信经营,积极适应消费需求变化,创新发展,不断壮 大企业实力,做精做优产品,做强品牌
5、影响力。(二)拥有“安徽老字号”的单位须于每年3月底前向 省商务厅提交上一年度老字号的经营及发展等报告,由省商 务厅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示。涉及单位名称、经营地址、股权、注册商标等变更,或 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或经营状态发生变化的,需及时将 相关情况上报省商务厅。(三)拥有“安徽老字号”的单位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 失信行为,或未按规定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或经营停 歇业达两年以上的,经省商务厅核实后责令其整改。6个月 内未见明显效果的,省商务厅将收回其“安徽老字号”称号 及证书,并予以公示。(四)对已获“安徽老字号”的单位,各地要制订政策 予以扶持、引导,加快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开展跨界合作, 利用品牌效应,带动相关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本规范由安徽省商务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