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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科超声检查规范【检查内容】产科超声检查可分为三类: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期妊娠和中、晚期妊娠一般超声检查;系统产前超声检查:包括早中孕11T3+6孕周及22-26孕周进行的胎儿系统超声检查;针对性检查。1、按超声诊疗常规开展工作。2、要明确指出产前超声检查不能发现所有胎儿畸形。3、妊娠18周-24周应诊断的致命性胎儿缺陷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4、对胎儿各发育阶段有相应的超声标准方案【检查方法】(一)早期妊娠一般产前超声检查(常规产前超声检查)1、检查内容:确定宫内孕、诊断多胎妊娠、评估孕周、排除妊娠有关异常(异位妊娠
2、、葡萄胎、胎停育)、排除其他妇科疾患(盆腔肿块、子宫畸形)等。2、检查方法:经腹部超声检查;腔内超声检查3、检查项目:胎囊(大小、形状、位置),胎芽(头臀长、胎心搏动),子宫、双附件。(二)中、晚期妊娠常规产前超声检查1、检查内容:胎儿生长参数、羊水、胎盘、确定妊娠数、胎位。2、检查项目:测量胎儿生长参数(双顶径、头围、股骨长、腹围);评估胎儿孕龄;观察胎位、脊柱排列、胎心快慢、胎盘位置、羊水量。3、说明:在实施中、晚期妊娠一般产前超声检查中,可能发现无脑儿等畸形,超声报告要作具体说明,并转诊至省级医院确诊。(三)胎儿系统超声检查(在时间、仪器和人员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胎儿系统产前超声筛查
3、)1、检查内容:包括常规产前超声检查的内容,还应增加对胎儿主要脏器进行形态学的观察;对胎儿严重致死性畸形进行观察。2、早孕1113+6孕周检查项目胎儿头颅和颅内结构、颈部(颈项透明层厚度)、四腔心、胃、膀胱、腹壁和脐带附着处、脊柱、四肢。3、2226孕周检查项目:头部:颅骨、大脑、小脑、脑中线、侧脑室、延髓池。颜面部:上唇皮肤连续性。心脏:四腔心切面,左右流出道切面、三血管切面、主动脉弓切面。脊柱:脊椎椎体的走向与排列腹部:腹壁的完整性、肝、胆囊、胃、肠管、双肾、膀胱。四肢:长骨(不包括手、足及指、趾数目)胎儿脐带结构及其附着部位。4、说明:因胎位、羊水少、母体腹部脂肪等因素的影响,超声检查不能很好地显示某些结构,超声报告需根据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四)针对性检查针对性检查宜在系统胎儿超声检查基础上,针对胎儿、孕妇特殊问题进行特定目的的检查。如心血管系统有疑问应进行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常规母体血清筛查发现甲胎蛋白持续增高的孕妇进行针对性超声波检查以降低开放性神经管畸形的风险。(六)注意事项目前的科学研究结果表明,胎儿产前超声检查是安全的。总体原则是掌握适应症,在规定允许的最低超声暴露条件下获得必要的诊断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