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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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目录序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证明事项材料名称法律依据开具单位备注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住所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二条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一)公司登记申请书;(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三)公司章程;(四)验资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公司住所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申请人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住所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

2、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申请人3公司变更住所登记变更后的住所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申请人序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证明事项材料名称法律依据开具单位备注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4分公

3、司设立登记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

4、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申请人5分公司变更住所登记变更后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应当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负责人的,应当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证明。公司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人

5、序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证明事项材料名称法律依据开具单位备注6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住所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三)组织章程;(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申请人7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住所登记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

6、,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申请人8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营业单位地址的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申请营业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登记申请书;(二)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五)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申请人9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住变更

7、后地址的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申请人序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证明事项材料名称法律依据开具单位备注所登记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第四十二条经营单位改变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程序和应当提交的文件、证件,参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驻在场所变更,提供驻在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包括:代表机构名称、首席代表

8、姓名、业务范围、驻在场所、驻在期限、外国企业名称及其住所。第二十六条代表机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外国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人1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三)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四)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五)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9、(六)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七)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八)与外国合伙人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N)外国合伙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申请人序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证明事项材料名称法律依据开具单位备注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十)本规定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12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该合伙企业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主要经营场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10、并提交新的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主要经营场所在原企业登记机关辖区外的,应当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企业登记机关将企业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人13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主要经营场所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三)加盖合伙企业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五)经营场所证

11、明;(六)本规定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申请人1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变更后的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主要经营场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第三十九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比照本规定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规定办理。申请人序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证明事项材料名称法律依据开具单位备注15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住所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申请人1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变更后住所的合法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迂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申请人17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住所登记住所使用证明中华人

13、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人序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证明事项材料名称法律依据开具单位备注18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住所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

14、法等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营业场所的,应当提交新的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申请人19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登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证明性材料(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变更企业需要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2018年第26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第十一条名称变更指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名称或者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形,企业应当在发生变

15、化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二)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说明。申请人20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提供同等能力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6)71号)第八条:每个项目至少有1名鉴定人拥有中级以上专业任职资格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的同等能力。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21公安刑事技术类检验检测机构固定场所产权/使用权证明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第九条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

16、测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序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证明事项材料名称法律依据开具单位备注22广告发布登记场所使用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应当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具有与发布广告相适应的场所、设备,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报刊出版单位,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二)设有专门从事广告业务的机构;(三)配有广告从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律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四)具有与广告发布相适应的场所、设备。第五条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广告发布登记申请表;(二)相关媒体批准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提交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报纸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提交期刊出版许可证;(三)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其负责人任命文件;(五)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六)场所使用证明。申请人提供23广告发布登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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