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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潍坊瑞隆铸造厂年产4736吨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潍坊瑞隆铸造厂编制单位:潍坊瑞隆铸造厂2022年3月(签字)(签字)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编制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写人:建设单位:潍坊瑞隆铸造厂(盖章)编制单位:潍坊瑞隆铸造厂(盖章)电话:电话:邮编:262113邮编:262113地址:西莲子屯村地址:西莲子屯村1验收项目概况12验收依据2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2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32.3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32.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33工程建设情况53.1 地理位置
2、及平面布置53.2 建设内容63.3 生产工艺93.5 项目变动情况104环境保护设施12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124.2 其他环保设施13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134.4 .2用电监控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4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146验收执行标准176.1污染物排放标准177验收监测内容19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19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208.1 监测分析方法及监测仪器208.2 人员资质208.3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218.4 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21
3、9验收监测结果239.1 项目运营工况239.2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239.3 总量控制指标349.4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359.5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3510验收监测结论3810.1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3810.2 结论3910.3 建议39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40潍坊瑞隆铸造厂(原为潍坊市天宏铸造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正式成立,法人王庆明,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铸造、机械配件、汽车配件、农机配件、电器配件、金属制品、五金制品、模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于2011年7月04日由原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峡山生态经济开发
4、区分局审批通过了年加工100o吨机械配件项目(潍峡环表字2011027号批复)。该项目于2016年11月10日由原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分局审批通过了验收(潍峡环验字201612号批复)。2021年05月,潍坊源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潍坊瑞隆铸造厂年产4736吨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峡山分局关于对潍坊瑞隆铸造厂年产4736吨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潍峡环表字202112号,2021年08月09日)。项目环评批复内容: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73.5平方米,其
5、中:3座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5398.5平方米,3座仓库,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1座办公室,建筑面积400平方米,1座职工宿舍,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利用部分现有设备,淘汰原有混砂机、车床等设备6台(套),将铝壳电炉,替换为钢壳电炉,新购置砂处理线、射芯机等设备共计48台(套);采用新型高效的环保设施,技改完成后保持年加工4736吨机械配件、80吨覆膜砂芯的生产能力不变。项目实际建设内容:项目于2021年09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成投产。占地面积100oO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73.5平方米,其中:3座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5398.5平方米,3座仓库,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1座办公
6、室,建筑面积400平方米,1座职工宿舍,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利用部分现有设备,淘汰原有混砂机、车床等设备6台(套),将铝壳电炉,替换为钢壳电炉,新购置砂处理线、射芯机等设备共计45台(套);采用新型高效的环保设施,技改完成后保持年加工4736吨机械配件、80吨覆膜砂芯的生产能力不变。项目实际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6%。项目劳动定员30人,项目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生产300天。项目已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书编号为:MA3CFMRH6B001Q,有效期:2021年11月08日至2026年11月07日。受潍坊瑞隆铸造厂的委托,山东清鑫检测有
7、限公司负责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潍坊瑞隆铸造厂负责对项目进行编制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在查阅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基础上,潍坊瑞隆铸造厂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查工作,山东清鑫检测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一12月23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环境管理检查。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潍坊瑞隆铸造厂编制完成了潍坊瑞隆铸造厂关于年产4736吨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验收依据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2.1.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2015.1.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8、影响评价法(2016.7.2修订,2016.9.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修订,2016.1.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2018.1.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12.2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修订,2012.7.1实施);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2018.11.30修订);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11.30修订);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
9、例(2020.11.27修订);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0.4.29通过,2020.9.1实施);2.1.2 其他法规、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37/T2643-201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号);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2018.1.10)o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
10、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2.3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重点控制的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11时段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二级厂界监控点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
11、19)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标准。2.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潍坊源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潍坊瑞隆铸造厂年产4736吨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峡山分局对潍坊瑞隆铸造厂年产4736吨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出具了环境影响报告
12、表的批复(潍峡环表字202112号)。3工程建设情况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王家庄街道西莲子屯村,项目东侧为个体铸造厂,西侧、南侧为道路,北侧为空地。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南侧222m的小赵家庄村,项目周围未新增敏感目标。项目地理位置见图1,企业周边关系图见图3,项目平面布置见图2。表3.1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相对方位距离项目边界(m)规模(人)环境功能变化情况环境空气小赵家庄村SE22235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无变化莲戈庄村SW400402西莲子屯村N311567地表水峡山水库东325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
13、838-2002)In类声环境5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地下水浅层地下水项目周围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n类区3.2 建设内容2021年05月,潍坊源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潍坊瑞隆铸造厂年产4736吨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峡山分局关于对潍坊瑞隆铸造厂年产4736吨机械配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潍峡环表字202112号,表21年08月09日)。项目环评批复内容: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规划占地面积I(M)OO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73.5平方米,
14、其中:3座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5398.5平方米,3座仓库,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1座办公室,建筑面积400平方米,1座职工宿舍,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利用部分现有设备,淘汰原有混砂机、车床等设备6台(套),将铝壳电炉,替换为钢壳电炉,新购置砂处理线、射芯机等设备共计48台(套);采用新型高效的环保设施,技改完成后保持年加工4736吨机械配件、80吨覆膜砂芯的生产能力不变。项目实际建设内容:项目于2021年09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成投产。占地面积IOoOO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73.5平方米,其中:3座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5398.5平方米,3座仓库,建筑面积1775平方米,1座办
15、公室,建筑面积400平方米,1座职工宿舍,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利用部分现有设备,淘汰原有混砂机、车床等设备6台(套),将铝壳电炉,替换为钢壳电炉,新购置砂处理线、射芯机等设备共计45台(套);采用新型高效的环保设施,技改完成后保持年加工4736吨机械配件、80吨覆膜砂芯的生产能力不变。项目实际投资为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6%。项目劳动定员30人,项目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生产300天。表321本次验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类别主要内容规模产量单位本次验收工程机械配件4736吨/年覆膜砂芯80吨/年占地面积用地面积100(X)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
16、73.5平方米。表322验收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环评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待验收)主体工程铸造车间1座,1F,建筑面积3168平方米1座,1F,建筑面积3168平方米清理车间1座,1F,建筑面积1224平方米I座,1F,建筑面积1224平方米加工车间1座,1F,建筑面积1006.5平方米1座,1F,建筑面积1006.5平方米辅助工程办公室1座,2F,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主要用于办公1座,2F,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主要用于办公宿舍1座,1F,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主要用于职工休息1座,1F,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主要用于职工休息公用工程给水系统由当地自来水公司提供由当地自来
17、水公司提供排水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电炉循环系统用水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电炉循环系统用水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供电系统由当地供电所提供由当地供电所提供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电炉循环系统用水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电炉循环系统用水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气治理项目电炉熔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造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落砂、砂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
18、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制芯废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oo4有组织排放。电炉熔炼废气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落砂废气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造型废气经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浇注、冷却废气经4#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DAOOl)排放;混砂、砂处理废气经5#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废气经6#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废气7#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DAOo3)排放。制芯废气经8
19、#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催化脱附设备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oO4)排放;噪声治理减震、隔声、降噪设施减震、隔声、降噪设施固废治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和废砂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回收粉尘、炉渣、废电炉内胆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和废砂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回收粉尘、炉渣、废电炉内胆、废滤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1、产品方案项目产品方案见表3.2
20、3。表323项目产品方案对比一览表产品名称环评阶段产量验收产量备注机械配件4736吨/年4736吨/年未发生变化覆膜砂芯80吨/年80吨/年未发生变化本项目有lth中频电炉2台,环评报告中项目生产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天数300天,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技改后实际生产中项目生产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天数300天,年工作时间2400小时;每炉时间约55min(含上料出料),正品率9095%,本项目产品产能约为4720吨/年,未超出工信厅核准的产能。2、生产设备验收期间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3.2-4o表324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对比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环评数量(台/套)实际待验收(
21、台/套)I钢壳电炉IT222砂处理线30113全自动水平造型生产线75*75114射芯机855钻床996数控机床12127喂丝机118上料机229砂轮机3310抛丸清理机33Il数控机床66合计48453、原料消耗项目主要原料消耗如下:表3.2-5项目主要原材料消耗对比一览表产品名称序号原料名称环评年用量待验收备注机械配件覆膜砂芯膨润土100吨100吨未发生变动煤粉20吨20吨未发生变动球化线13万米13万米未发生变动粘土砂100吨100吨未发生变动生铁40004000未发生变动废钢100o吨1000吨未发生变动覆膜砂100吨100吨未发生变动除渣剂30吨30吨未发生变动硅粒50吨50吨未发生
22、变动增碳剂100吨100吨未发生变动3.3生产工艺图1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生产工艺流程介绍:(1)混砂造型:将粘土砂、膨润土、煤粉等加入水通过砂处理线进行混砂,然后传送到造型线上进行自动造型O(2)电炉熔化、喂丝:废钢、生铁等按一定比例加入到熔炉中,加热温度1650C左右,加热时间1.5h-2.5h,融化成铁水,进行喂丝处理。(3)合箱浇铸:项目采用粘土砂型铸造,制成砂型在湿态下直接倒入铁水进行浇铸。(4)落砂、砂处理:通过振动筛将砂壳分离。(5)抛丸:毛坯铸件由抛丸机的提升斗送入抛丸机,设置好抛丸时间启动自动按钮,抛丸机将自动清理铸件,清理完后自动开启抛丸室大门,经过皮带输送至运输
23、车,再由运输车送至加工车间。(6)打磨:将铸件使用砂轮机进行打磨。(7)机加工:根据铸件图纸要求利用钻床、数控机床等进行机械加工。(8)检验:有人工对铸件进行检验,合格品打包入库,残次品当作原料回炉重炼。组装完成后即为成品,入库待售。(9)制芯:将覆膜砂等通过射芯机进行制芯,形成覆膜砂芯产品,一部分使用,一部分入库待售。产污环节:电炉熔炼、混砂、造型浇注、落砂、砂处理、抛丸、制芯、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机加工工序产生的边脚料、产品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电炉熔炼产生的炉渣、废电炉内胆、混砂、砂处理工序产生的废砂、废气处理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废活性炭等3.4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年用电量800万kWh
24、,用电由供电公司供给,可满足本项目照明、生产设备供电需求。(2)供水:本项目用水取自市政供水管网,主要用水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3)排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水为生活污水。(4)制冷:本项目生产过程无需制冷,办公室采用空调制冷。3.5项目变动情况对照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项目实际建设的项目组成、主要运营设备与环评及批复阶段变动情况如下。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见表3.3-1.表3.3-1建设项目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序号变动情况变动内容I设备变动环评报告中设备共计48台套,其中射芯机8台,实际验收中射芯机5台,共计45台(套)2废气排放方式发生变动环评报告中:项目电炉熔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
25、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造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落砂、砂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简DAOOl有组织排放;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制芯废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实际生产验收中:电炉熔炼废气经1套1#布袋除尘器处理,落砂废气经1套2#布袋除尘器处理,造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浇注、冷却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合并通过1
26、5米排气筒(DA(X)D排放;混砂、砂处理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O02排放;抛丸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DAoo3排放;制芯废气经1套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催化脱附设备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OO4)排放。3固废种类环评报告中未识别废滤料生产验收过程中除尘器定期更换的废滤料为0.5t/a,企业收集委托有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27、号)中相关规定,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4环境保护设施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4.1.1 废水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450na的80%计,则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m3a,通过厂区化粪池暂存后由附近居民定期清掏肥田。电炉冷却循环水采用全密闭循环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4.1.2 废气混砂、砂处理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OOl排放;制芯废气经1套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催化脱附设备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电炉熔炼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落砂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造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浇注、冷却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
28、理后废气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DAOo3)排放;抛丸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DAOO4)排放。4.1.3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6075dB(八)之间。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以减轻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4.1.4 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产生、治理情况见下表。表4.L1项目固体废物产生一览表序号固废种类产生工序数量属性形态贮存方式处置去向1金属边角料机加工工序10ta一般固废固体一般固废库回用于电炉熔炼2不合格品检验工序18ta一般固废固体一般固废
29、库回用于电炉熔炼3废电炉内胆电炉工序5.0ta一般固废固体一般固废库收集委托有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4炉渣电炉工序65ta一般固废固体般固废库5废滤料布袋除尘0.5ta-般固废固体般固废库6除尘器粉尘废气处理10.47ta一般固废固体一般固废库7废砂混砂、砂处理工序36ta一般固废固体一般固废库回用8废活性炭废气处理0.5ta危险废物HW49,900-039-49固体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理9废机油设备维护0.05ta危险废物HWo8,900-217-08液体危废库10废机油桶设备维护0.018ta危险废物HW08,900-249-08固体危废库11废催化剂废气处理0.06ta危险废物HW
30、50,772-007-50固体危废库12生活垃圾职工4.5ta/固体垃圾箱环卫清运4.2 其他环保设施4.2.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地面硬化并采取了严格的防渗处理、防腐处理措施,设置路沿石,硬化区和非硬化区分离,雨水排放口与外部水体之间设截止阀。企业编制了潍坊瑞隆铸造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潍坊瑞隆铸造厂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专项应急预案,并已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文号:370704-2022-505-Lo4.2.2 用电监控情况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潍坊市智慧用电监管系统企业端建设的通知(潍环委办发(2019)2号)等文件要求,企业已按照相关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
31、部门联网。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项目验收阶段总投资为1200万元,环保投资为200万元。涉及降噪设施、固废处理等,项目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6%,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环保设施大部分已建成投用。环保投资情况见表4.3-1。表4.3/工程环保投资一览表序号项目环评阶段投资(万元)项目实际建设(万元)1降噪设施40402固废堆场25253废气处理措施12012()4废水治理措施1515合计200200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的符合性分析见表5.1-lo表5.11项目实际建设
32、与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与建议的符合性一览表污染源环评要求实际建设符合性废气项目电炉熔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造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落砂、砂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2有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制芯废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集气罩未收集废气经加强车间密闭、增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电炉
33、熔炼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落砂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造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浇注、冷却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DAOOl)排放;混砂、砂处理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DAoO3)排放。制芯废气经1套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催化脱附设备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Oo4)排放;符合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电炉循环系统用水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电炉循环系统用水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噪声项1
34、1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项Fl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符合污染源环评要求实际建设符合性废气项目电炉熔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造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浇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落砂、砂处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OOl有组织排放;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制芯废气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集气罩未收集废气经加强车间密闭、增强厂
35、区绿化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电炉熔炼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落砂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造型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浇注、冷却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DAOOl)排放;混砂、砂处理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排气筒DAO02排放;抛丸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DAOo3)排放。制芯废气经1套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催化脱附设备处理,通过15米排气简(DAOO4)排放;符合声,其噪声值6075dB(八)之间。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等措施。生的噪声,其噪声值6075dB(八
36、)之间。设备合理布局、安装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固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和废砂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回收粉尘、炉渣、废电炉内胆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和废砂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回收粉尘、炉渣、废电炉内胆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符合表5.L2项目实际建设与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符合性一览表污染源环评要求实际建设符合性废气项目熔炼、造型、浇
37、注、落砂、砂处理、抛丸、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汇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制芯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汇集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营运期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颗粒物1OmgZm3)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15m排气筒,颗粒物W35kgh);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I
38、时段标准要求(排放浓度VOCsW60mgn?且排放速率VOCSW3.0kgh)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OOl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出口最大浓度为4.8mgr11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9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出口最大浓度为5mgn最大排放速率为0.064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3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出口最大浓度为5.4mgnA最大排放速率为0.032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
3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排气筒DA004有组织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妙计)出口最大浓度为L96mgn?,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kgh:颗粒物出口最大浓度为5mgn最大排放速率为0.032kgh;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L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11时段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O.31O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0、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烧计)最大浓度值为0.6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二级厂界监控点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嫌计)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以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98mgm3,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内无组织排放
41、限值。符合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暂存后外运堆肥处理,不外排。生产过程中做好化粪池、液体原料区、危废库等的防渗,同时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污染物产生主要环节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电炉循环系统用水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操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9.6dB(八),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7dB(八)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声功能区标准限值。符合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
4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炉渣、废砂、电路内胆(耐高温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铁屑、残次品同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一般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标准。符合6验收执行标准6.1污染物排放标准I、废气:运营期含粉尘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含粉尘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
43、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以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11时段标准要求,无组织VoCS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二级厂界监控点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以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厂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44、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6.22。表622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适用区域标准限值标准来源昼间夜间2类声环境功能区60dB(八)50dB(八)(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3、固体废物:一般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标准。7验收监测内容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7.1.1 厂界废气监测厂界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见表7.1-lo表7.L1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周期排气筒DAool出口颗粒物4次/天,连续监测2天排气筒DAoo2出口颗粒物排气筒DA003出口颗粒物排气筒DA004出口颗粒物、VoCS(以非甲烷总烽计)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见表7.1-1。表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