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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防范传染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1.各系部辅导员认真落实晨午晚检制度,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若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立即将相关信息上报给校医务室,校医务室负责上报学校及疾控部门。全校师生有义务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传染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2 .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全身肌肉酸痛、腹泻、皮疹、气促等症状,学生应做好防护及时到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患者立即停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并由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和疾控部门,送医院进一步诊治。3 .校医务室将患传染病学生情况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学校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复课应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及相关部门开具复课证明,交到校医务室,经过校医务室核查后,再通知辅导员或班主任方可复课。医务室应将患传染病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4 .凡因师生本人、辅导员及院系对传染病疫情瞒报、漏报而造成疫情蔓延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