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档案室等级评定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安档案室等级评定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公安档案室等级评定制度一、责任单位XX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二、责任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并对本单位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档案室等级评定责任人为指挥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承办人。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XX地方标准(DB/43/T263-2005)(三)关于印发VXX省公安机关档案工作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公(办)(1997)85号)四、评定范围各派出所和局属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管理考评验收。五、评定程序(一)接受申报各派出所和局属单
2、位申报等级的,准备好申报材料,(自检评述报告、自检评分表、申报表,每套材料一式三份)送指挥中心分管副主任办理。申报一级单位的,须向县局指挥中心申报,经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评审同意后再报省厅。(二)审核申报材料指挥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根据档案室等级评定有关规定审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报单位。(三)成立验收小组,实地验收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由指挥中心组成验收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验收。考核验收内容细分为行政管理、业务管理、档案保管、开发利用、业务指导等五项,每项分若干具体内容,作为等级评定计分依据。考评验收采取百分制计分发,严格根据相关规定逐条对照计分。(四)发放牌照验收达85分
3、以上不满90分的单位,发放二级单位牌照;80分以上不满85分的单位,发放三级单位牌照。(五)定期考评验收每三至五年,对进行一次考评验收,达到85分以上的,继续保留二级单位等级;80分以上不满85分的,降为三级单位。六、监督检查(一)对考核标准层层细分,并严格按标准执行。(二)健全完善档案室等级评定制度(三)接受申报单位的全面监督。七、责任追究(一)过错责任内容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1、接受申请单位安排的娱乐活动或收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2、违反档案室等级评定有关法律法规的;3、其他过错情形的。(二)责任主体认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或者因过失造成严
4、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3、指挥中心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主任为责任人。4、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三)追责形式1、接受申请单位安排的娱乐活动或收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给予记过或记大过;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2、上述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廉政风险点:(一)申报材料符合规定,但是拖延不办;(二)考评验收不合格的以合格论。九、防范措施:(一)严格档案室考评等级评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二)严格执行档案室考评等级评定工作纪律。(三)向局属单位及各派出所征求工作反馈意见。附件:档案室等级评定工作流程及廉政风险识别图附件:档案室等级评定工作流程及廉政风险识别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