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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办公室服务承诺细则为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学校办公室特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等“三项制度”细化如下。总体原则和要求: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学校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一、各科室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把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二、各类服务事项采取发布公告、网上公布等多种形式,公开政策
2、规定、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三、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要规范,接待办事和来访,应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四、各科室应当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五、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若经办人不在,应主动与其联系,或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首问接待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六、各
3、科室须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事项。要将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等向全校公布;以方便师生员工为标准,让办事人员满意,严禁推诿、拖延和扯皮。七、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向上级报告,能够缩短时间、当场办理的,应当及时办理。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八、学校部署的专项工作应当及时安排专人落实。一般情况下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措施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九、加盖印章和开具介绍信等有关事宜由秘书科负责;党政公文处理由秘书科负责处理,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核稿和签发等有关工作。来信来访处理、校领导接待日由秘书科负责;校内各单位转交校办处理的请示或报告,在20日内办理完毕,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