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551406 上传时间:2023-08-24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林场及农村的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强化全区县乡村消防安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城乡消防安全治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减少和降低群众身边火灾事故危害,巩固提升全区火灾防控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关于印发省基层治理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

2、,切实打通消防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形成“职责明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实现基层消防治理制度化、体系化,明确基层消防工作职责,确保基层防灭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23年10月份之前,全区43个乡镇(街道)和不在乡镇行政区域内的林场全部完成“一队一站”建设任务,并实体化运行。二、健全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一)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乡镇(街道)、林场设立专门办公室,挂牌成立消防工作站;林场与乡镇在同一行政区域,可以只在乡镇设立消防工作站。(二)充实基层消防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林场消防工作站站

3、长由主管安全副职担任,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承担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任务,也可采取消防文员派驻等多种方式。林场与乡镇在同一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站站长由乡镇主管安全副职担任,另要配备副站长,副站长由林场主管安全副职担任。通过委托方式明确承担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和消防宣传事项。村(社区)由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三)壮大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重点镇建立专职消防队,与乡镇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林场和非重点乡镇建立志愿消防队,要保证乡镇消防队和林场消防队有固定的业务用房、车库、人员、装备器材和固定加水点,至少配备一台消防水罐车;村屯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可以利用农用车改造简易

4、水罐车,配备手抬机动泵、水枪、水带等基本灭火器材。消防救援队伍要与多种形式消防队建立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拉动演练,发生火灾及时调动,确保快速处置初起火灾。三、夯实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责任(一)明确乡镇(街道)、林场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村(社区)、场站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因地制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二)明确乡镇(街道)、林场消防工作站职责。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分析研判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形势,履行乡镇(街道)的消防

5、安全治理职能。对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村(社区)、场站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三)明确村(社区)、场站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组织建设,制定并落实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网格员、楼长等基层力量开展消防巡查及宣传;深化邻里守望、多户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加强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失能、残障等群体的消防安全监护;组建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组织初期火灾扑救。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四、强化基层消防安全治理

6、措施(一)强化消防检查巡查。各县(市、区)政府应统筹协调辖区消防检查巡查工作。乡镇(街道)、林场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检查。乡镇(街道)、林场消防工作站应每月制定检查计划,并开展检查。村(社区)、场站应组织辖区具体人员每日开展消防巡查,巡查内容由乡镇(街道)、林场确定。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核查一次巡查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检查。(二)强化隐患跟踪整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跟踪督促整改,涉及违法行为的,由乡镇(街道)、林场消防工作站及时上报消防部门依法处理。(三)强化弱势群体看护。村(社区)、场站应掌握辖区内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失能、残障等重点群体

7、情况并进行登记,督促家庭加强对重点群体的看护,用好联网型感烟报警探测器,建立邻里守望(照看)机制或制度。乡镇(街道)、林场应建立重点群体台账,定期核查,督促加强管理。(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乡镇(街道)、林场、村(社区)应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公布火灾警示案例,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鼓励群众通过多种形式举报火灾隐患和线索。五、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保障(一)加强基础保障。乡镇(街道)、林场要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物资保障。消防工作站应独立设置办公场所,确无条件的可以合署办公,但应有满足人员需求的办公设施。(二)加强培训保障。乡镇(街道)、林场要定期组织基层消防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活动,提升人员能力素质。属地消防救援大队要定期指导帮扶,宣贯消防法律法规政策,讲授消防业务知识,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三)加强考评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应组织对乡镇(街道)、林场、村(社区)基层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行署安委会已将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列为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因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不落实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