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人居环境提升”创建工作典型材料.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555324 上传时间:2023-08-2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9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村“人居环境提升”创建工作典型材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村“人居环境提升”创建工作典型材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村“人居环境提升”创建工作典型材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村“人居环境提升”创建工作典型材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村“人居环境提升”创建工作典型材料.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麒麟区茨营镇“人居环境提升红旗村”一大麦村“人居环境提升”创建工作典型材料2022以来,在区委区政府、茨营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麦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省市区关于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决策部署,乡村振兴是国家战略中重中之重,可持续发展,生态振兴才是农村的出路。“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是生态振兴、乡村振兴的指导思想,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产业,实现一村一品,带领农民致富,生态振兴,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总结如下:一、基本概况茨营镇大麦村委会,位于茨营镇东部。距离镇12公里,国土面积14.3平方公里,平均

2、海拔2200.00米,年平均气温12.50C,年降水量1000.00毫米,适宜种植烤烟、玉米、马铃薯等农作物。有耕地4005亩,人均耕地4.6亩;有林地13250亩。全村辖4个村民小组(下大麦、上大麦、香冲、法浪),有农户261户,人口896人,其中少数民族132户,人口456人,劳动力574人。党总支辖5个党支部,分别是下大麦村党支部、上大麦村党支部、香冲村党支部、法浪村党支部、茨营镇林场联合党支部。辖区内有小学1所;卫生所1个;烤烟收购点1个。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及务工收入为主。二、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是营造氛围,优美的人居环境群众参与是关键,通过广播、会议、进村入户等形式在村民小组开

3、展舆论宣传活动,提高村民自我爱护环境卫生思想意识,养成自觉参与环境卫生清理习惯;二是通过小手牵大手,引导家长改变乱搭、乱建、乱扔、乱堆、乱倒有损人居环境的陋习。三是各村民小组集中党员及村民代表每月对农户室内室外卫生进行检查评分,对卫生户给于积分,每月在村小组红黑板上进行公示,充分调动农户参与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二是整治村容村貌,美化亮化生活环境。近年来,大麦村在实施人居环境提升村居改造的基础上,三个村小组已完成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按照“五化”标准要求,进行美化亮化,深入开展道路硬化、入户道路硬化、房前屋后绿化、环境净化、村内亮化和墙体文化美化建设,村内道路已全部硬化,联户道路基本实现家家通,

4、村内空闲地已全部种植花草蔬菜,既美化了环境也给村民带来方便;安装路灯170余盏,拆除老旧危房11间,种植绿化树木IlOO余株,绿化带3000多平方米,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提升。同时,大麦村积极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定期组织村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理整治村内三堆、黑臭水体,群众爱护环境意识明显提升,村民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三是加强阵地建设,打造高标准活动场所。各村小组都完成了村小组活动室建设,内设办公室、服务室、活动室。同时,设立高标准三务公开栏,建立并落实民主议事、党组织生活、党员联系群众、等多项制度和村规民约。四是以乡风文明为抓手,倡新风树正气。大麦村把乡风文明作为村级工作的重要抓手,向村居民发

5、放倡议书、道德规范宣传明白纸和道德规范,集中开展“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并在村公开栏进行公示,积极营造建设和谐家庭,友善邻里乡亲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节日慰问活动,村“两委”成员集体看望和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家庭,累计慰问困难群众23家,解决实际问题10余项。五是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稳定环境。加强村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设立治安巡逻小组,在村主要交通要道和路口设置监控探头,实现对周边主要道路、出入口、复杂场所、重要单位和目标全方位、全覆盖的可视监控。同时定期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认知,切实提高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三、经验分享一方面外表要“美、村庄发展要有一个统一的规范,同时村“两委”班子要积极负责,认真执行村庄规划。另一方面内在要“美、村庄整洁、整齐的同时,通过开展乡风文明活动,倡树新风争气,村级要形成符合自己实际的村规民约,村民要形成自己的家风家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