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索赔.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558519 上传时间:2023-08-27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33.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索赔.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建设工程索赔.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建设工程索赔.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建设工程索赔.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建设工程索赔.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索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索赔.docx(1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1Z206060建设工程索赔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工程索赔时承包人和发包人爱护自身正值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1Z206061索赔的依据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值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一、索赔的起因索赔可能由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的缘由引起:(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

2、冲突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3)合同变更;(4)工程环境变更,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更等;(5)不行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斗争状态等。二、索赔分类(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3)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4)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二)依据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1)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2)费用索赔,即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三)依据索赔事务的性质分类(1)工期延期索赔,因为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供应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

3、行抗力时间等缘由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向发包人移出索赔;假如由于承包人缘由导致工期拖延,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由于非分包人的缘由导致工期拖延,分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2)工期加速索赔,通常是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额外开支,承包人提出索赔;承包人指令分包人加快进度,分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3)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削减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依次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分包人也可以对此向承包人提出索赔;(4)工程终止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发生了不行抗

4、力时间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和分包人因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索赔;假如由于承包人或者分包人的缘由导致工程非正常终止,或者合同无法接着履行,发包人可以对此提出索赔。(5)不行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即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了一个有阅历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遇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条件与预料的(业主供应的资料)不同,出现为遇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应当由发包人担当,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6)不行抗力时间引起的索赔,在新版FIDlC施工合同条件中,不行抗力通常是满意以下条件的特别时间或状况:一方无法限制的,该方在签订合同签不能对之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

5、避开或客服的、不重要归因于他方的。不行抗力时间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当由发包人担当,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7)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更、物价变更、政策法令变更等缘由引起的索赔。(四)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在建设工程实践中,比较多的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通常的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如下。1 .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1)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的索赔;(2)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3)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引起的索赔。2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1)地址条件变更引起的索赔;(2)工程中认为障碍引起的索赔;(3)增减工程量的索赔;(4)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的偿付;(5)工程质

6、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6)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7)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3 .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1)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2)关于货币贬值和严峻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4 .关于工期的索赔(1)关于延长工期的索赔;(2)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3)赶工费的索赔。5 .特别风险和人力不行抗拒灾难的索赔(1)特别风险的索赔特别风险一般是指斗争、敌对行动、入侵行为、核污染与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2)人力不行抗拒灾难的索赔人力不行抗拒灾难主要是指自然灾难,由这类灾难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很多合同中承包人以业

7、主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业主一起进行。6 .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1)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全部或任何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吩咐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尽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长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2)终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有些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特别严峻因而终止合同,也有些是由“错误”引起的合同终止,李如玉业主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终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除该承包人。7 .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财务费用的损失要求补偿,是指因各种缘由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五)业主向承包商索

8、赔在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时,除了工程师可向承包商发出指责或警告,要求承包商与时改正外,在很多状况下,工程师可以代表业主依据合同向承包商提出索赔。1 .索赔费用和利润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实施工程,发生下列损害业主权益或违约的状况时,业主可索赔费用和(或)利润;(1)工程进度太慢,要求承包商赶工时,可索赔工程师的加班费;(2)合同工期已到而工程仍未完工,可索赔误期损害赔偿费;(3)质量不满意合同要求,如不依据工程师的指示拆除不合格工程和材料,不进行返工或不依据工程师的指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缺陷,则业主可找另一家公司完成此类工作,并向承包商索赔成本与利润。(4)质量不满意合同要去,工程被拒绝接受

9、,在承包商自费修复后,业主可索赔重新检验费;(5)未按合同要求办理保险,业主可前去办理并扣除或索赔相应的费用;(6)由于合同变更或其他缘由造成工程施工的性质、范围或进度安排等方面发生变更,承包商未按合同要求去与时办理保险,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可向承包商索赔。(7)未按合同要求实行合理措施,造成运输道路、桥梁等的破坏;(8)未按合同条件要求,无故不向分包商付款;(9)严峻违反合同(如工程进度一拖再拖,质量常常不合格等),工程师一再警告而没有明显改进时,业主可没收履约保函。2 .索赔工期FIDIC于1999年出版的新版合同条件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规定,当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能满意要求,即某项

10、缺陷或损害使工程、区段或某项主要生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运用时,业主有权延长工程或某一区段的缺陷通知期。三、反索赔的概念反索赔就是反对、反击或者防止对方提出的索赔,不让对方索赔胜利或者全部胜利。一般认为,索赔是双向的,业主和承包商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任何一方也都可以对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反对和反击,这种反击和反对就是反索赔。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当合同一方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合同另一方对对方的索赔要求和索赔文件可能会有三种选择:(1)全部认可对方的索赔,包括索赔之金额;(2)全部否定对方的索赔;(3)部分否定对方的索赔。针对一方的索赔要求,反索赔的一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未准绳,反对和拒肯

11、定方不合理要求或索赔要求中的不合理部分。四、索赔成立的条件(一)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务索赔事务,又称为干扰事务,是指那些使实际状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更的各类事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事务,就可以不断地发觉索赔机会。通常,承包商可以提出索赔的时间有:(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与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3)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说明、技术资料不准确,或由于不行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变更,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12、4)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5)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6)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缘由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7)非承包人的缘由导致工程短暂停工;(8)物价上涨,法规变更与其他。(二)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索赔的成立,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与合同比照,事务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干脆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缘由,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五、索赔的依据总体而言,索赔的依据主要是三

13、个方面:(1)合同文件;(2)法律、法规;(3)工程建设惯例。针对具体索赔要求(工期或费用),索赔的具体依据也不相同,例如,有关工期的索赔就要依据有关的进度安排、变更指令等。(一)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索赔的最重要依据,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与其附件;(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与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第19条列举了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的依据

14、条款(19.3),也列举了承包人在哪些条件下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9.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中列举了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的诸多依据条款。(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1 .运用法律和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须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 .运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六、索赔证据(一)索赔证据的含义索赔证据是当事人用来支持其索赔成立或和索赔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索赔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索赔的胜利与否。证据不全、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时很难获得胜

15、利的。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工程信息和资料,这些信息和资料是开展索赔的重要证据。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当自始至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建立完善的资料记录和科学管理制度,细致系统地积累和管理合同、质量、进度以与财务收支等方面的资料。(二)可以作为证据适用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据运用的材料有以下七种:(I)书证。是指以其文字或数字记载的内容起证明作用的书面文书和其他载体。如合同文本、财务账册、欠据、收据、往来信函以与确定有关权利的判决书、法律文件等。(2)物证。是指以其存在、存放的地点外部特征与物质特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真相的证据。如购销过程中封存的样品,被损坏的机械、设备,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等。(3)

16、证人证言。是指知道、了解事实真相的人所供应的证词,或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4)视听材料。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状况的音像资料,如录音、录像带等。(5)被告人供述和有关当事人陈述。它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承认犯罪并交代犯罪事实的陈述或否认犯罪或具有从轻、减轻、免除惩罚的辩解、申诉。被害人、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6)鉴定结论。是指专业人员就案件有关状况向司法机关供应的特地的书面鉴定看法,如损伤鉴定、痕迹鉴定、质量责任鉴定等。(7)勘察、检查笔录。是指司法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人身等进行勘察、试验、试验或检查的文字记载。这项证据也具有特地性。(

17、三)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常见的工程索赔证据有以下多种类型:(1)各种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与其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有关技术资料和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协议等;(2)工程各种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3)各种会议纪要;(4)经过发包人或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状况记录;(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6)气象报告和资料,如有关温度、风力、雨雪的资料;(7)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有关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指令,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的选购、验收与运用等方面的凭证与材料供应清单、合格证书,工程现场水、电

18、、道路等开通、封闭得记录,停水、停电等各种干扰事务的时间和影响记录等;(8)工程有关照片和录像等;(9)施工日记、备忘录等;(10)发包人或工程师签认的签证;(三)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和确认书,以与承包人的要求、恳求、通知书等;(12)工程中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13)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状况,水、电、路状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14)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购、订货、运输、进场、运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15)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正式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中心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材料;(16)投标前发包人供应的参考资料和现场

19、资料;(17)工程结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18)各种会计核算资料;(19)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四)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应当具有:(1)真实性;(2) 与时性;(3) 全面性;(4)关联性;(5)有效性。IZ206062索赔的方法如前所述,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以与分包人向承包人索赔的状况都有可能发生,以下说明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的一般程序和方法。一、索赔意向通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务后,或者承包人发觉索赔机会,首先要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事务内将索赔意向书面形式与时通知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向对方表明索赔愿望、要求或者声明保留索赔权利,这是

20、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索赔意向通知要简明扼要地说明索赔事由发生的时间、地点、简洁事实状况描述和发展动态、索赔依据和理由、索赔事务的不利影响等。二、索赔资料的打算在索赔资料打算阶段,主要工作有:(1)跟踪和调查干扰事务,驾驭事务产生的具体经过;(2)分析干扰事务产生的缘由,划清各方责任,确定索赔依据;(3)损失或损害调查分析与计算,确定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值;(4)收集证据,获得充分而有效的各种证据;(5)起草索赔文件。三、索赔文件的提交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对方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例如,FIDIC合同条件和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都规定,承

21、包人必需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或经过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具体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假如干扰事务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较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天),提交中交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务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否则将失去就该时间恳求补偿的索赔权利。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总述部分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二)论证部分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三)索赔款项(和/或工期)计算部分假如说索赔报告论

22、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权利能否成立,则款项计算是为解决能得多少款项。前者定性,后者定量。(四)证据部分要留意引用的每个证据的效力或可信程度,对重要的证据资料最好附以文字说明,或附以确认件。四、索赔文件的审核对于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恳求,索赔文件首先应当交由工程师审核。工程师依据发包人的托付或授权,对承包人索赔的审核工作主要分为判定索赔事务是否成立和核查承包人的索赔计算是否正确、合理两个方面,并可在授权范围内作出推断:初步确定补偿额度,或者要求补充证据,或者要求修改索赔报告等。对索赔的初步处理看法要提交发包人。五、发包人审查对于工程师的初步处理看法,发包人须要进行审查和批准,然后工程师才可以签发

23、有关证书。假如索赔额度超过了工程师权限范围时.,应由工程师将审查的索赔报告请发包人审批,并与承包人谈判解决。六、协商对于工程师的初步处理看法,发包人和承包人可能都不接受或者其中的一方不接受,三方可就索赔的解决进行协商,达成一样,其中可能包括困难的谈判过程,经过多次协商才能达成。假如经过努力无法就索赔事宜达成一样看法,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依据合同约定选择采纳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七、发索赔的基本内容反索赔的工作内容可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对方提出索赔;二是反击或反对对方的索赔要求。要胜利地防止对方提出索赔,应实行主动防卫的策略。首先是自己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防止自己违约,并通过加强合同管

24、理,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依据,使自己处于不能被索赔的地位。其次,假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干扰事务,则应马上着手探讨和分析合同依据,收集证据,为提出索赔和反索赔做好两手打算。假如对方提出了索赔要求或索赔报告,则自己一方应实行各种措施来反击或反对对方的索赔要求。常用的措施有:(I)抓对方的失误,干脆向对方提出索赔,以对抗或抗衡对方的索赔要求,以求在最终解决索赔时相互让步或者互不支付;(2)针对对方的索赔报告,进行细致、细致探讨和分析,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对方索赔要求或索赔报告不符合实际状况和合同规定,没有合同依据或事实证据,索赔值计算不合理或不精确等问题,反击对方不合理索赔要求,推卸或减轻自

25、己的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八、对索赔报告的反击或者反对要点对对方索赔报告的反击或反对,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索赔要求或报告的时限性审查对方是否在干扰事务发生后的索赔时限内与时提出索赔要求或报告。(二)索赔事务的真实性(三)干扰事务的缘由、责任分析假如干扰事务的确存在,则要通过对事务的调查分析,确定缘由责任。假如事务责任属于索赔者自己,则索赔不成立,假如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则应按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担损失。(四)索赔理由分析分析对方的索赔要求是否与合同条款或有关规定一样,所受损失是否属于非对方责任的缘由造成的。(五)索赔证据分析分析对方所供应的证据是否真实、有效、合法,是否能证明索赔

26、要求成立。证据不足、不全、不当、没有法律证明效力或没有证据,索赔不能成立。(六)索赔值审核假如经过上述各种分析、评价,仍不能从根本上否定对方的索赔要求,则必需对索赔报告中的索赔值进行细致细致地审核,审核的重点是索赔值的计算方法是否合情合理,各种取费是否合理适度,有无重复计算,计算结果是否精确等。IZ206063索赔费用的计算一、索赔费用的组成索赔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同工程款的计算内容相像。按我国现行规定(参见建标201344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我国的这种规定,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还不完全一样。按国际惯例,一般承包人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如下所示:可索赔的费用:干脆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

27、机具运用费)、间接费(现场管理费、保函手续费、保险费、临时设施费、询问费、交通设施费、代理费、利息、税金与其他)、分包费、总部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通信费、办公费、差旅费与职工福利费等)、利润。从原则上说,承包人有索赔权利的工程成本增加,都是可以索赔的费用。但是,对于不同缘由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索赔的具体费用内容是不完全一样的。哪些内容可索赔,要依据各项费用的特点、条件进行分析论证。1、人工费。人工费包括施工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加班费、奖金以与法定的平安福利等费用。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而言,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

28、用;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法定人工费增长以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2、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安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缘由导致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与合理的损耗费用。假如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记录建筑材料的进货日期和价格,建立领料耗用制度,以便索赔时能精确地分别出索赔事项所引起的材料额外耗用量。为了证明材料单价的上涨,承包人应供应牢靠的订货单、选购单,或官方公布的材料价格

29、调整指数。3、施工机具运用费。施工机具运用费的索赔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运用费;非承包人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运用费;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缘由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分摊计算;如系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IH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运用费。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运用费的索赔。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5、现场管理费。索赔款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与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讯、交

30、通费等。6、利息。在索赔款额的计算中,常常包括利息。利息的索赔通常发生于下列状况:拖期付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至于具体利率应是多少,在实践中采纳不同的标准,主要有这样儿种规定:(1)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2)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3)按合同双方协商的利率;(4)按中心银行贴现率加三个百分点。7、总部(企业)管理费。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讯设施以与总部领导人员赶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这项索赔款的计算,目前没有统一的方法。在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中总部管理费的计算有以下几种:(1)依据投标书中总部管理费的比例

31、(3%8%)计算总部管理费=合同中总部管理费比率(%)*(干脆费索赔款额+现场管理费索赔款额等)(2)依据公司总部统一规定的管理费比率计算总部管理费=公司管理费比率(%)*(干脆费索赔款额+现场管理费索赔款额等)(3)以工程延期的总天数为基础,计算总部管理费的索赔额,计算步骤如下:对某一工程提取的管理费=同期内公司的总管理费*该工程的合同额/同期公司的总合同额该工程的每Fl管理费二该工程向总部上缴的管理费/合同实施天数索赔的总部管理费二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工程延期的天数8、利润。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供应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

32、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施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的,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也为导致利润削减。所以,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索赔利润的款项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样。二、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一)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成败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干脆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人应得的索赔金额。由于实际费用法所依据的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或单据,所以,在施工过程中,系统而精确地积累记录资料是特别重要的。(二)总费用法(三)修正的总费用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