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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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家港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苏州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等要求,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绩职业健康是健康张家港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我市职业病防治政策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

2、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度持续提高,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管执法等措施,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全市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重点行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达到90%以上,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100%。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0.

3、3万余人。职业病防治体系日益健全。市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月出台张家港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共有10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其中公立医院4家,民营医院6家,涵盖除生物危害因素外全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分类。长期在本市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24家,其中注册地在本市的1家,覆盖全部检测业务范围。市疾控中心设有独立的职业病防治业务科室。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覆盖全部区镇。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主动顺应机构改革职能的调整,市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1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各部门分工协作,不断理顺监管执法工作体系,

4、推动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全市基本形成了以市卫生监督所为骨干,区镇卫生监督协管为补充,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协同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完成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随访到建国以来诊断的尘肺病人175例。完成全市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任务,完成2969家企业调查。加大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职业健康宣传培训覆盖面不断扩大。各区镇、各部门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契机,采取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宣讲、知识问答、技能竞赛等多样形式宣传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5、。各区镇组织开展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能力提升培训I,开展企业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扩大了培训的覆盖面,提高了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了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及劳动者的防护意识。积极参与和开展职业健康作品征集和传播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加深了宣传浓厚氛围。(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持续快速增长,以及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实施,张家港市职业健康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一是我市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严峻。根据企业职业病危害自主申报,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7300余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约12万人。20162020年全市累计报告职业病41例,职业健康领域一些遗留

6、信访问题和新增的投诉信访举报化解难度不断加大。二是监管队伍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匹配。随着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管队伍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等问题,与张家港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乡镇(街道)职业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不相对固定,与职业卫生监管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职业病防治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在个别区镇(街道)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不顺畅,监管力量明显不足,职业健康领域风险凸显。三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强,忽视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管理薄弱,工艺和技术改造的主动性不够,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意识不强,职业健康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劳务派遣人员

7、个体防护得不到有效保障。四是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不足。存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规划、顶层设计、经费投入不到位、过度市场化等问题。全市10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存在技术能力不强、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五是新的职业健康危害不容忽视。除传统10大类132种法定职业病外,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业态的广泛应用及产业结构调整等产生新的职业危害,不良工效学等导致的肌肉骨骼劳损疾病和工作压力带来的神经衰弱、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等心身疾病,已成为亟待应对的职业健康问题。六是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滞后。现有的职业病危害申报、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信息系统单独运行,尚未和发改、工

8、信、人社、民政、司法、医保、应急、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生态环境等部门间形成信息共享机制,缺乏有效的信息化监管手段。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劳动者健康为中心,着眼职业全人群、工作全周期职业健康,既要做好法定职业病危害的防控,又要兼顾新型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强化预防、治疗和保障三个环节,压实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助力健康张家港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贯彻落

9、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健康法治化建设,不断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加大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形成推进职业健康工作的合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救治康复能力。坚持突出重点,风险管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突出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及放射危害治理,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关注中小微企业、农民工,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监测和评估预警,实现科学监管、精准防控

10、。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强化传统职业病防控,逐步拓展职业相关疾病预防,突出前期预防控制,实施科学救治。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规划目标逐步实现以企业安全生产为中心向劳动者健康为中心转变,以实现粗放型运动式整治向全天候精细化管理转变,以实现部门单一专业性治理向社会共建治理转变。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不断增强,职业健康工作质量显著提升,劳动者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力度继续加大,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基本完善

11、,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技术支撑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职业病救治水平和社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十四五”职业病防治指标与目标指标名称目标值(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2)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95%(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290%(4)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295%(5)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290%(6)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295%(7)职业健康违法案件查处率100%(8)建立职业病防治院1个三、主要任务(一)深化源头预防,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落实新发展理念,优化规划布局,调整产业政

12、策,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加强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推动开展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能力建设与评定,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全员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引导用

13、人单位加强工程治理、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强化接触生物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防控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推动职业健康师制度建立,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专业化水平。继续推进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建设活动,通过行业示范、典型引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职业病防治经验。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指导小微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推进全人群职业健康保护,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型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防治的试点示范。专栏1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促进行动行动目标:在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活动,

14、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机制及精准帮扶方案,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辨识,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基础工作,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逐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行动内容: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等为重点,深化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2 .建设若干行业和地方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管理平台,推动各地区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专项技术援助示范建设活动。3 .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中小微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地方在中小微企业帮扶方面的有效做法,以“企业+技术服务支撑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

15、府购买服务方式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预期产出:制定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技术援助建设指南,开发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辅助工具,总结推广中小微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中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二)强化救治措施,提升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加强职业病监测,优化监测范围,开展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建设活动,创新监测方式,提高监测绩效。扩大主动监测的职业病病种,继续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对重点职业病开展风险评估。按照“省市诊断鉴定、省市县救治、基层康复”的原则,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规范职业病

16、诊断医师管理,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加大临床诊疗康复技术力度。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危害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的有效衔接,探索建立职业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逐步将相关职业人群纳入保障范畴。加强尘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患者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全面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

17、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三)严格监督执法,提高职业健康依法监管能力根据辖区产业特点、经济发展状况和监管任务,整合和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市、镇(街道)两级职业卫生执法体系,按照标准配足配齐监管和执法工作队伍,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定期梳理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赋权事项,协调解决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明确区镇属地职业健康综合管理职责;条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监督考核,保证赋权清单内容接得住、管得好。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市级职业健

18、康监管执法实训站点,加强岗前培训与在岗期间轮训,提升队伍的岗位胜任能力。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执法模式。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

19、效能。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的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建立健全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制度,强化监测质控工作,完善监测工作与用人单位整改、监管和执法的有效联动机制。扩大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开展尘肺病人筛查等主动监测。推进重点职业性生物因素监测,逐步将职业病人死亡情况纳入监测范围,推动开展新兴行业及工作相关疾病等新的职业健康损害监测。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落实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制度,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试点。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体系,强化突发

20、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管理,提升风险监控和预测预警效能及突发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五)加强健康促进,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管理水平把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张家港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健康城市创建内容。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健康企业建设指南,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激励机制,建设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防护设施完备有效、职业健康文化与实践突出的健康企业。鼓励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倡导健康工作和健康生活方式,创造有益于职工健康的环境和条件,设置“健康小屋”,提供健康小贴士,为职工免费提供测量血压、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在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

21、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组织开展张家港市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的职业健康浓厚氛围,有效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六)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职业健康人才培养。创新完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实施高层次职业健康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职业病学、职业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检测、卫生工程等职业健康领军人才。支持申报省、市科技项目。探索和加强“职业卫生+工程”和“职业医学+职业卫生”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与国内一流团队深度交流合作,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建立职业健康专家

22、库,培养首席职业健康监督员。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为主干,完善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优化结构,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能力建设。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与康复体系,在具有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能力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中,遴选1家医院,建设“张家港市职业病防治院”。强化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市、区镇和企业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体

23、系,全面提升企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现场急救等能力。3栏2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经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并向区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内容:1.建立市级职业健康领域专家库。2,培养1名首席职业健康监督员、1名“职业卫生+工程”及“职业医学+职业卫生”复合型人才、100名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3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维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并要不断提高能力扩项。4 .所有尘肺病患者达100人以上的乡镇或街道,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尘肺病康复站。5 .完善各级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标准,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工作场所、仪器设备配置、支撑能力等方面达标建设。

24、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七)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治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构建覆盖市、区镇(街道)、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服务。基于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通用,整合信息资源,加快建成张家港市职业健康监管信息管理平台,并不断优化升级。加强与发改、工信、民政、司法、人社、编办、生态环境、应急、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推动与

25、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与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健康培训、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推动用人单位提升职业健康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专栏3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建设目标:基本建成覆盖市、区镇(街道)、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服务,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推进实现职业健康治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坚持业务引导,功能完备;坚持汇聚信息、共建共享;坚持安全规范,兼容拓展。建设内容:1 .依托全民健康信息

26、平台,建设全市职业健康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构建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完善职业健康数据综合分析、预警与决策支持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张家港市职业健康监管信息管理平台。2 .建成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预警与决策支持、职业健康监护与诊断管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和职业卫生执法等主要业务系统,实现各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3 .在开展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研究形成职业健康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总体框架标准、职业健康信息分类、职业健康系统数据库等。预期产出:建成张家港市职业健康监管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形成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系列标准规范。(八)推动科技创新,

27、引领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围绕重点职业病、新发职业病的防治问题,开展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完善职业病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建设一批职业病危害治理示范工程,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创新能力与技术水平。支持和加强职业健康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职业健康能力和水平。专栏4职业健康科技创新建设目标:加强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职业病危害治理技术与装备研发、职业病治疗康复和诊断鉴定技术等方面研究,提升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水平。建设内容:1.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危害等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研发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与工程防护、个体防护技术与装

28、备。2 .以尘毒危害和放射性危害为重点,研发职业病危害快速检测、在线监测等技术;开展重大职业病风险综合评估、预测预警和控制技术与装备研究。3 .开展重点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研究,研发职业病诊疗救治的新技术、新装备;整合现有资源,形成集远程医疗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等功能于一体的职业健康监护与诊疗救治平台。4 .开展职业病危害损失的经济学评价研究,开展工作相关疾病的疾病负担评估研究。预期产出:制定工作相关疾病防治、重点行业职业健康保护技术指南;推广应用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及防护技术装备、职业病诊疗康复技术装备,全面提升职业健康治理水平。(九)加强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持续开展职业

29、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家庭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支持建设职业健康科普网络平台,推动建立职业健康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知识库。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建设职业健康培训网络平台,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推动有条件的区镇或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体验场馆,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把职业健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

30、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落实职业病防治规划。各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安全生产委员会对下级单位考核指标体系,要落实“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压实部门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落实职业病防治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推动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卫生应急处置;对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和救治康复、职

31、业病报告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和专项调查。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舆论引导和监督工作。市委编办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积极协调争取预算内有关职业健康投资资金项目支持。市科技局负责完善职业病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将职业健康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工作纳入市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科技重大专项。市工信局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在行业规划、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市

32、公安局负责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涉嫌犯罪案件的查处,协助各区镇和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处置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对生活困难职业病患者的生活救助工作,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及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临时救助等范围。市司法局负责将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利用各类平台载体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市人社局负责实施职业病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与工伤预防康复行动,监督管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工伤保险缴纳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造成

33、的急性职业中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协同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协同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市安委会对市、区镇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张家港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张家港市核技术利用单位相关基础信息,依法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开展监管。市住建局负责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问题,指导、管理和规范建筑活动中职业病防治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地方铁路等建设工程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监督指导行业范围内负有道路、桥梁、隧道、公用场站、枢纽、航道,以及交通标牌、标识、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和养护职责的营运养护单位的职业健康工作。市商务局配合监管部门指导督促外商投资企业职业病

34、防治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协调退役军人职业病防治及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市行政审批局负责以平台用户共享信息或系统对接等形式向相关业务部门通报建设项目信息,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督促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职业病防治制度。市场监管局配合将不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优先支持职业健康相关标准规范的建立。市医保局负责拟订职业病病人在内的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市信访局配合

35、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本市跨地区、跨部门的职业病防治重大信访事项,调查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市总工会负责对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危害防护等劳动安全卫生情况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健康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配合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各区镇、街道作为属地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工作;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职业卫生行政执法。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单位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落实职

36、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将职业病防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职业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管理状况,开展职业病危害企业巡查监管、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的宣传、各类数据的汇总与上报;制定区镇、街道年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负责上级交办或本级收到的辖区内职业健康类举报投诉、疑似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超标等情况的调查与核查工作;协助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病专项调查等工作。(二)加快政策融合,协同推进实施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措施,在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

37、费率优惠等方面,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将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健康张家港”和“大健康”框架下统筹推进实施,要把职业健康工作纳入深化医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和实施。(三)加大经费投入,支撑规划实施市、区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多元化、常态化的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机制,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落实职业病防治经费,加大对政府主办的公益性职业病防治机构投入力度,使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在本辖区、本单位预算中落实专项经费,稳妥有序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分年度、有步骤地用于职业病防治规划中的各项主要任务。加强财政资金用于职业病防治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按计划顺利完成。加大社会救助经费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防治、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建立多渠道的职业病防治筹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四)强化考核评估,确保顺利完成各区镇、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规划落实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张家港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督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按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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