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合同房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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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出租合同(房产)甲方(出租方):惠州大众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乙方手机号码:鉴于:1、甲方合法享有出租本合同租赁标的的权利。2、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拟租用本合同的租赁标的,并已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的现有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信守。第一条租赁标的的基本概况1、租赁标的:惠州市淡水恒泰嘉园1层042,043号商铺2、租赁标的的基本情况:共面积273.65平方米第二条租赁标的的使用、整改及维修1、本合同项下租赁标的仅作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2、如租赁标的为房地产的:(

2、1)乙方应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使用租赁标的,不得改作它用。所产生的振动、噪音、气味、烟雾或者其他污染,须符合我国及本地相关法律、法规。(2)租赁标的交付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实际情况要求对租赁标的进行整改及装修,整改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装修前,应向甲方提交规范的装修施工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甲方应于收到装修施工图后的立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乙方在装修完成后的工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装修的竣工图作为备案。(4)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的主体结构。乙方在装修时如需拆除原始的内墙或增加内墙,须符合有关建筑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3、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将租赁标的保持现状,不得擅自拆除。(5)乙方装修前须为乙方聘请的装修人员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乙方装修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一切责任。(6)乙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7)本合同终止时,租赁标的内由乙方购置的可移动物品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以自行取走。乙方装修的租赁标的内不可移动的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天花板、门窗、地板、空调、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8)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装修施工图表示同意的,

4、乙方仍需履行因改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引致的相关连带事项(如消防、环保、卫生等)应及时向有关机构申报审核的义务,审核及验收结果须报甲方备案。(9)乙方不得擅自转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乙方需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按决策程序审议决定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转租,且转租合同内容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10)租赁标的配套设施(如屋顶、墙壁、楼梯、入口等)的安全检查、日常维护与修缮由乙方自费负责。(11)乙方承租后,需在取得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合格证,并经甲方审验,方可进行经营。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正年(60个月),甲方从一年一月日起将租赁标的交付乙方使用,至一年一月一日收回。第四条租赁标的的租金、履约保

5、证金、其他费用的计算及支付办法1、租金:(1)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给予乙方两个月免租期。(2)月租金前三年不变,后两年月租金在公开竞价成交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即序号租赁年份月租金额(元)1第1年公开竞价成交月租金额2第2年公开竞价成交月租金额3第3年公开竞价成交月租金额4第4年第3年月租金额X(1+5%)5第5年第3年月租金额X(1+5%)2、租金交纳的起始时间:租金从年_月_日开始计收。3、租金的支付办法: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必须在每月的20日前一次性向甲方全额支付当月的租金。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所欠款项的5%向甲方

6、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办法: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当缴纳人民币元()作为租赁合同履行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应在乙方返还租赁标的并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的退还给乙方。5、其他费用的交纳:(1)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应收的相关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向相关管理单位交纳。(2)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交纳。(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负责施工。(4)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标的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乙方自己申请安装

7、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或其他设备的费用等)均由乙方交纳。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等。(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3)检查租赁标的及配套设施的各项安全。(4)租赁期满无条件收回该租赁标的的使用权。(5)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标的。(6)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甲方的义务(1)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2)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将租赁标的抵押或转让给第三人,应保证不因该抵押而影响到乙方对租赁标的的使用。(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按

8、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标的。(2)经甲方同意,在不影响租赁标的结构安全与美观的情况下,对租赁标的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如乙方擅自变动,甲方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3)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4)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2、乙方的义务(1)不得从事违法的经营活动。(2)及时足额支付租金。(3)按合同约定用途及租赁标的的性质合理使用租赁标的。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标的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第三方向乙方就租赁标的主张权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5)不得在租赁房屋内生产、堆放、转运、销售国家与法律规定的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

9、。(6)严格遵守政府与法律所有规定及条例。备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环境等设施及设备的正常安全工作,并承担因乙方过失所造成事故的法律后果。(7)按时缴纳水、电、卫生、治安、消防、绿化、环保、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费等费用。(8)承担租期内租赁标的的维修、维护的义务。(9)租赁合同终止时,必须对租赁标的保持现状移交给甲方,不得擅自拆除租赁标的的任何配套设施及装修。(10)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协商变更:甲乙双方可以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对本合同所约定的事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宜重新约定,补充合同不得违反标的招租公告和本租赁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0、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租赁期间,因客观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上个月书面向另一方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若未能得到同意,申请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依然有效。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标的:(1)擅自将租赁标的转租、转借、调换使用或对外担保抵押的;(2)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活动;(3)对租赁标的的实际使用功能与甲方在招租公告中明确的使用功能不一致的;(4)将租赁标的擅自搭建、拆改结构或改变承租用途的;(5)乙方故意损坏租赁标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6)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7)不按时交纳租金或者确实无力履行

11、合同的;(8)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上述九种情形下,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时,本合同得以解除。4、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租赁标的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2)租赁标的危及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或健康的(由具有鉴定资格的第三方鉴定),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在上述两种情形下,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时,本合同得以解除。5、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时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

12、任一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须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证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甲、乙一方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本合同;因城市建设规划或者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或者政府征用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企业改制、重组、清算或者注销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请求赔偿的权利。(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起日内将其所有的可移动物品搬离并交还租赁标的给甲方,同时结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交还的租赁标的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状态。如乙方逾期未搬走,甲方将不退还乙方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封存租赁标的及租赁标的内所留物

13、品。如乙方交还的租赁标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状态,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以弥补损失。(4)乙方拒绝交还和腾退租赁标的给甲方时,甲方经送达限期腾退的通知后可限水、限电,直至接管租赁标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出现重大违约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时,违约方应对受损害方给予相应赔偿。2、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于期满前解除的,甲方须对乙方做出如下赔偿:(1)甲方须退还已收的尚未履行期间的租金。(2)甲方须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对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3、因乙方的违约致使本合同于期满前解除的,

14、乙方应在工日内结算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搬离并交还租赁标的,并须对甲方做出如下赔偿:(1)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2)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乙方擅自搭建、拆改结构或者改变承租用途的。(2)乙方擅自转租、转借、调换使用或者将出租标的物对外担保抵押的。(3)乙方利用出租标的物进行违法活动的。(4)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第九条免责条件1、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标的时,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2、在租赁期间,如因

15、执行公、检、法机关的有效法律文书或上级行政指令、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被拆迁、改造、征地等非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得到全部、部分履行或提前终止的,甲方对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由甲方与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单位协商赔偿金额。对乙方出资建设的构建物或者投入的设备、装修改造的赔偿,原则上根据乙方投入时的价值,以直线折旧法按照合同总租期进行折旧;合同总租期大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算;未折旧年限的剩余价值额作为赔偿参考,赔偿额不得高于合同中约定的剩余租期内租金;如有关单位对甲方就合同有专项补偿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总额不高于有关单位就该

16、专项补偿给甲方的总额。如有其它包括土地或者房屋等补偿的,补偿归甲方。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1、提请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1、租赁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标的或重新制定出租方案。在租赁期满前,甲方有权对外发布招租信息,并带领意向承租方实地查看租赁标的,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在租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在公开招租时可享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17、2、甲方建立不诚信记录档案,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将乙方纳入不诚信记录名单并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被纳入甲方不诚信记录名单的,乙方将不享受政策性减免优惠和其他优惠,租赁期满亦不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3、甲方自本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5天内将租赁标的业交付给乙方。4、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签署后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8、对租赁合同租赁物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双方同意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租方:同志为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排坊泗水人民三路恒泰嘉园1层042,043号商铺安全生产责任人。(出租方:惠州大众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其签订租赁期间租赁场所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书,并督促其认真履行如下职责:一、认真履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排坊泅水人民三路恒泰嘉园1层042,043号商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法律、经济责任。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承租场所经营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和落实经营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把安全生产措施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落实。三、建

19、立、健全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订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工作档案等。检查承租经营场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正,以防止事故和职业病发生。四、抓好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施有效的监督、考核制度。明确承租经营场所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六、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承租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和专项整治。对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设施、场所应进行定期检查,并

20、做好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七、对重点工程项目,新建、扩建改建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要做到保障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八、承租方必须明确职责和要求,对租赁物业发生的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造成事故发生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九、每逢节假日国家、省、市的重大整治活动,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更加认真地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做好节假日安全生产值班制度,确保安全无事故。十、本责任书与租赁合同配套使用,责任书期限与租赁合同期限一致。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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