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川办发[2005]24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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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布单位】四川省【发布文号】川办发200524号【发布日期】2005-06-23【生效日期】2005-06-23【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四川省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方法(川办发20052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省物价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局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方法,已经省政府原则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治理水污染,爱护水环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规范城市污水处理收费行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

2、于推动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爱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天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计价格(1999)11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04)24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法。其次条其次条本方法所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以下简称污水处理费)是指保障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的费用。?污水处理费依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城市范围内向城市排水管网排入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运用自备水源的)缴纳。?其次章污水处理收费管理?第三条第三条省物价局

3、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局负责制定全省污水处理收费的管理原则和管理方法。?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本方法的规定,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费详细收费标准。?第四条第四条城市污水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由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企业提出申请,经当地价格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建设、环保部门审核收费标准,按规定实行听证会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并报上一级价格、发展改革、建设、环保部门备案。?第五条第五条收取城市污水处理费后,建设部门不再收取城市排水设施运用费,环保部门不再收取污水排污费,但不免除超标排污费。?第三章污水处理费标准制定第六条第六条凡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城市应依据补偿收集、运行

4、成本及合理盈利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充分考虑市民的经济承受实力,确定污水处理费标准。?第七条第七条凡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应在批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立项1个月内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本方法第四条的规定经批准后起先征收污水处理费。?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建期间的收费水平可低于正常运行期间的收费标准;在建期间所收污水处理费作为政府投入全部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第八条第八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期间收费标准应依据社会平均成本的原则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污水处理成本+合理利润+税金。?污水处理费成本由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中的动力费、材料费、修理费、折旧费、人工工资、财务成本及福利费等构成。为降低成本,尽量限制

5、协助设施的建设规模,制定标准时不考虑污水处理工艺设施和主干管及必要协助设施以外的成本,采纳社会平均成本并适当考虑个体成本差异的方法制定、调整收费标准。?合理利润率在国家和省没有新规定前,依据不同的投资性质和方式暂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第九条第九条现阶段污水处理费实行保本微利原则,达不到这一水平的,应结合本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成本制定最低收费标准:最低收费标准高于当地居民经济承受实力,不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当地政府应赐予补贴,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第十条第十条污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不论经营主体性质,国债资金、在建期收费资金等政府投入的无偿资金,均不计入财务费用、不计提资金利息和利

6、润。?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激励开发中水,实行有偿运用。目前中水价格暂由污水处理厂和运用者协议定价,以后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第四章污水处理费征收方式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污水处理费按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的规定分类征收。?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运用城市供水设备的用户,污水处理费由供水企业代为征收。运用自备水源的用户,在自建供水设施未关停前,污水处理费由当地政府确定相关单位(企业)代征。?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由地方政府指定有关部门监管。依据污水处理企业处理达标的污水量,按月划拨给污水处理企业。?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擅自减免污水处理费,对政府确定减免的特别群体,其处理费的差额部分,

7、由政府予以等额补偿;对应缴不缴者,经过督促后逾期2个月的,可公布其拖欠费用状况并依法追缴。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污水处理厂起先收费3年后未建成运行的,应马上停止收费并接受物价、发展改革、建设等部门的检查。?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污水处理费按国家规定纳入价格成本监审。污水处理费制定前应实施价格成本监审,其成本监审结论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接受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抽查。?第十八条第十八条污水处理费应专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项目建设,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对用水单位在城市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擅自将生活

8、污水干脆排入水体的,应按有关法规进行惩罚。其次十条其次十条污水处理企业要确保正常运行和运行质量,按设计要求达标处理。凡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规定处理实力和标准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第六章附则??其次十一条其次十一条工业污水经初步处理达到有关排放规定,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按所在地城市的标准征收生活污水处理费。?其次十二条其次十:条各市(州)可依据本方法制定详细实施细则。?其次十三条其次十三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兰亭序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

9、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取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斯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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