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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管理制度2管理制度汇编2017年6月财务财物管理制度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上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三公经费”管理。“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通常情况下,公务支出一律实行现金买单,500元及以上消费金额务必使用公务卡或者银行转账结算,严控现金支付。二、资金支出管理。坚持“一支笔”把关,严格收支管理。公务开支除分管财务领导经手票据由局长审批外,其他票据一律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并经同意后开支。公务开支通常由办公室、财务股安排专人采购,特殊情况下,非办公室、财务股专
2、人经手的小额(500元下列)或者非现金开支(转账),由经办人、证明人在原始凭证(如发票、POS小票、账单清单等)上签字,按本制度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报销。公务支出500元及以上金额,经办人应先向分管财务领导报告,确因特殊原因需提早透支的,事后2天内向分管财务领导报告事由。支出发票报销程序:先由经办人写明事由、财务股确认签字、纪检领导审核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报销。单笔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下列的须向局长报告批准;单笔支出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须提请局务会研究同意。三、办公用品购置。平常零星办公用品购置,报分管机关领导同意。批量或者较大额办公用品购置,由经办人拟定购置清单及市场
3、价格,报分管机关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按本规定要求采购。四、现金收支管理。在规定的范围与时间内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任意挪用与白条抵库。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五、资产财务管理。单位资产财务由财务股登记建立专门台帐,明确专人管理,财务股每年年底前清理审核一次,若人为损坏或者丢失,由负责使用者或者保管者赔偿。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财务股按规定建好增减台账。六、工会经费管理。工会经费按工会法律规定标准计提,要紧用于机关人员教育培训与工会活动。经费独立核算,分管工会领导把关签支,收支情况每年通报一次。七、加强局
4、属单位财务检查。分管纪检领导牵头,财务股等参与,每年组织对局属单位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财务公开制度,每年底通报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及下年度预算计划。八、凡违反以上管理制度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县委办临澧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临办发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公务接待原则。公务接待应遵循热情周到、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的原则。二、严守报批程序。通常接待(原则上指接待科级及下列干部)由当事人事先向办公室申报,再由办公室向分管机关领导报告接待事由、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经同意后由办公室按要求执行。重要接待(原则上
5、指接待处级及以上干部),由当事人向办公室申报,再由办公室分别向分管机关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局长报告,待确定接待方案后由办公室按要求执行。三、开餐接待标准。开餐接待不得超过如下标准:省部级干部每人每餐120元、厅局级干部每人每餐100元、处级及下列干部每人每餐60元。接待活动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香烟与酒类产品。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经报告县纪委同意后,晚餐方可使用符合规定的酒类产品。三类会议(部门行业工作会议)接待标准为每人每天餐费100元。接待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同城来客不安排用餐。四、住宿接待标准。住宿接待不得超过如下标准:省部级干部
6、普通套间650元、厅局级干部单间420元、处级干部标准间300元、科级及下列干部260元,三类会议与会人员住宿费每人每天120元,县内人员不安排住宿。五、严格凭证报销。接待费用应凭证报销,报销凭证包含财务票据(包含发票、POS小票、菜单等)、派出单位公函(或者接待单位邀请函、会议通知)与接待清单。其中接待清单包含接待单位、姓名、职务与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接待清单务必与派出单位公函(或者接待单位邀请函)一致。六、规范资金支付。接待费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与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500元及以上消费金额务必使用公务卡或者银行转账结算。公务外出、公务接待活动完成后,须在10个工作
7、日内按规定报销支出费用。七、严肃接待纪律。公务活动严禁提供烟酒、上高档菜,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与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与土特产,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八、干部因加班或者其他工作原因确需用餐的,由办公室安排,加班餐标准为每人20元以内。九、凡违反以上管理制度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为规范公务出差管理,根据县财政局临澧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临财发201434号)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公务出差凭会议通知、邀请公函、组织调研或者单位外派等文件或者通知,由当事人分别报分管领导、要紧负责人同意后,填报出差审批单,由办公室主任与分管领导签字后,
8、交办公室备案。二、公务外出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等,凭车票、船票与飞机票报销。如遇特别紧急情况,无法按本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须事先报告局长批准。超标未报告或者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三、出差住宿标准。因公到省内出差的,住宿以标准间为主,按每人每天33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凭POS小票与发票报销,否则不许报销)。到省外出差的,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四、出差补助标准。因公出差除到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补助就餐标准120元外,到其他省市,每人每天补助就餐标准100元。市内交通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每人每天补助80元。出差人
9、员乘坐公务交通工具的,不予补助市内交通费。结合工作情况,凡因公出差人员报销就餐、交通补助的,需凭就餐发票、市内交通车票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补助。无特殊情况,市以上区域的开餐发票不许报销;节假日期间、周末期间的发票不能报销。五、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车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须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六、未按规定程序或者要求的公务出差活动,有关费用不予报销。超标准产生的费用,超出部分由个人负责。廉政建设制度一、加强机关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培养一支高素养的干部队伍,营造廉政勤政高效的机关氛围
10、。二、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培养廉洁从政的优良品质。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国家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开支,反对铺张浪费,不准违反国家财经法规与财务管理制度截留、隐瞒收入,不准公款私存或者私设各类形式的小钱柜。四、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提倡节俭,严禁讲排场、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外出公务活动严格执行规定的接待标准,不搞特殊化。严禁借学习、考察之名外出公款旅游。五、严格履行职责,不准借故拖延、推诿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准将职责范围内公务活动变为有偿服务,不准以任何形式假公济私。六、严格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同意基层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者有价证券,不准到基层单位报销应由
11、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与娱乐活动。七、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凡涉及到基建、工程招标、发包等方面的工作,要按有关法规办事,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同意群众监督。八、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做好“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认真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专项资金与基金备案制度。九、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与市委“九项规定”、县委“双十禁令”等规定。严格落实市纪委“五个严禁”规定,认真执行县委“一弘扬两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县委“十个严禁”规定。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做出表率。决不许有案不报或者有案不查的现象,更不同意打击报复举
12、报人。十一、凡违反本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判教育、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保障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规范运行,制定本制度。一、在岗人员务必严格工作日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考勤由办公室登记管理,月统计,年汇总,考勤结果作为个人年度绩效挂钩的要紧根据。二、实行上班指纹打卡制度,每天上午8:00、下午2:30前1小时以内为打卡时间(夏季执行夏时制)。办公室定期对打卡机数据下载统计、登记与汇总,对考勤情况适时提出意见。三、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情况,因公外出县内办事、开会要
13、向办公室告知去向,办公室备案登记。县外出差需事前填报出差审批表并交局办公室备案或者财务股入账。四、严格请销假程序。机关人员因事因病请假、休公休假需分别向有关领导报告同意,并填报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审批表或者公休假审批表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假期届满后及时向有关领导销假,向办公室告知。机关人员请病事或者公休假,1天以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意,2天以内须向分管领导、常务副局长报告同意,3天以上须向分管领导、常务副局长、局长报告同意。局班子成员外出应向局长报告。五、个人公休假天数由政工股按政策核计,并负责在年初制定公休假摸底表,调剂安排,确保不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请事假
14、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病事假与公休假累计超过天数应扣发工资的,按国家政策规定计算执行。六、坚持节假日轮番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按要求值班,及时向单位要紧领导汇报情况。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办公室登记备案,事后适时安排补休。七、考勤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考勤统计,请销假及出差登记工作。考勤台账与审批表相符,有关凭证储存完整。八、违反上班纪律被督查通报的,个人做出检查,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公车管理制度为习惯公车改革,切实
15、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确保公务用车合理使用与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公车的使用、维修与公务租车由办公室管理安排。车辆派遣坚持局长公务与要事、急事优先的原则,原则上只安排局党构成员参加的公务活动。中层骨干办事出差不安排专车,特殊情况需要派车的须报局长批准。二、公车适用于公务接待、下乡、出差、会议等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当用车出现冲突时,可安排租车。公务用车实行派遣或者通知制度,由办公室通知机关驾驶员(公车)或者开具派车通知单(租车),驾驶员凭通知或者派遣单出车。三、需要租车时,尽量租用安全性高、保险全的车辆。为方便工作,能够优先租用机关干部车辆,办公室做好备案登记。租车按里程与市场价格付给
16、租金,出现安全事故,由车辆出租人自行承担责任。四、公车实行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休公休假等情形时,需报分管领导并由局长批准,安排有资质的干部职工代驾。五、驾驶员需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填好公车使用登记台账。公车使用完毕后,及时停放在单位车库或者指定位置,节假日封存停放。除执法等工作需要外,公车严禁停放在度假区、娱乐场所等地。非工作日因公使用车辆,需事前由办公室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安排向县纪委报告备案。六、公车严格实行“一车一卡”加油,由财务室定期给油卡、ETC卡充值,车牌照号与对应油卡相符,不得使用现金加油。驾驶员要加强车辆保养,确保车辆技术性能状况良好,并按时完成年检、保险等工作。七、
17、公车日常保养维修实行报批定点维修制度,由驾驶员向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负责人核实后报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到指定维修点保养维修。大修项目需按程序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局长批准维修。八、驾驶员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车辆性能,加强保护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安全状态。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或者公车私用,出现此类情形或者造成事故、缺失,或者因保管不善出现盗损的,责任概由公车驾驶员承担,并扣发全年安全奖金。九、局属单位公车管理、使用与维修参照本制度与有关规定制定单位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十、违反此规定的,造成车辆损坏、肇事及其他缺失的,后果由个人全部负责,并追究直接责任人或者有关责
18、任人的责任。公文处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按照层级审核、归口把关的原则,做好各项办文工作。加强办公、保密、档案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以局行政(或者党组)名义以出的文件,严格依照局有关单位(办公室或者股室)拟稿一局办公室核稿一分管领导审核一局长签发的程序办理。部门会签的文件,有关分管领导参阅后,由局长签发。三、以局行政名义发出的函件,按有关单位(办公室或者股室)拟稿一局办公室核稿一局分管领导签发的程序办理。四、以局行政名义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的请示、报告参照发文程序办理。局属或者其他单位报来的请示或者报告,按照局办公室主任阅签,报有关分管领导与局长阅示,
19、据领导指示安排办理的程序落实,请示件需将办理情况及时函复。五、以局行政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由拟稿人认真校对,局办公室核稿,严格按照公文格式要求印发,做好文件编号、发文登记等工作。局办公室凭领导签发件(发文稿纸)盖章,并将签发件、文(函)件留存或者归档。六、严格公文收发、呈送程序,做到勤传勤收,不拖不压。办公室文件管理人员对接收的OA或者纸质文件、通知附文件处理笺,将文件进行登记,由办公室主任签呈送意见,及时呈送局领导阅示或者传阅。局领导批示后,文件管理人员按照批示要求转发到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并及时反馈给办公室主任。七、严格公文传阅制度,传阅公文由文件管理员专人负责,按规定范围逐人送阅,不横
20、传,不误事。有紧急工作任务的,有关领导无法及时阅示的,由办公室主任安排,可将文件先转发给有关单位或者股室工作准备,事后及时报领导阅示或者补签。八、文件管理人员要加强文件管理,跟踪文件去向,按照办结时限及时回收存档。需局属单位办理的文件要复印(含批示件)转发,原件留存归档。重要文件只准留存办公室,有关单位或者股室转发复印件。九、涉密公文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传阅、保管、存档,不得多传、漏传。借阅公文要严格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严防文件丢失。进档案室调阅公文资料,需两名工作人员同行,并做好登记工作。十、文件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公文的清退、归档、销毁工作,当年的公文进行分类整理,年底与档案管理员做好
21、交接。因责任心不强造成文件丢失,给单位工作带来缺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公章管理制度一、公章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办公室负责局行政印章的管理,政工人事股负责局党组、支部印章的管理,局有关股室负责各股室业务印章的管理。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锁,防止盗用或者丢失。违规使用印章、盗用或者丢失,要追究保管人员的责任。二、公章使用范围要紧是: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请示、决定、合同、协议、授权书、介绍信、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与涉及财务、人事等方面的重要报表等;函件、报告、通知、证明、通常报表、许可文书证件、执法文书及其他业务口表格资料;涉及个人事项的贷款、担保、户口等有关资料;以局党组名义发出的文件、决定等。三、文
22、件用印凭发文签盖章,业务证件用印,凭审批表盖章。范围、类用印需报请局长(书记)签字同意,类用印需报请分管领导签字同意。特殊情况领导不能及时签字或者资料表格无签字栏的,应事前请示分管领导或者局长同意方可用印。股室工作业务范围用印的按要求使用与管理。四、严格用印登记制度,公章管理人用印需核对经办人出示的领导签字、文档内容无误,由经办人在公章使用登记台账登记签字。登记台账内容包含:印章名称、使用时间、使用分类、内容要点、同意领导、盖章数量、经办人签字等。五、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均匀,落印平衡,保证印模端正、字迹清晰、色调
23、鲜艳。六、对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有明显涂改痕迹、与事实不符、落款单位不明等)的文档,公章管理人须拒绝加盖印章。七、公章管理人不得对空白纸张、文书、合同、凭证等用印。遇到特殊情况时,需报请局要紧领导特别批准,并确认此类文书凭证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指定用途外,不能再作别的文书凭证。八、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务必经局要紧负责人同意,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方可携带使用。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的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九、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休公休假时,须由要紧领导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移交公章时,需经要紧领导同意。十、单位名称变动、
24、公章损坏、遗失被盗或者其他原因停用印章时,应将公章交回档案室封存或者销毁,并印发印章停用或者作废的通知。十一、违反本规定,出现责任事故等情形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文印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文件资料打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制定本制度。一、机关文印材料原则上在机关内部印刷,由各股室自行负责打印。大型会务、宣传册、重大项目资料的印刷、装订确需在外进行的,由有关股室报请分管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定点印刷。二、以局名义印发的文件、函件,由业务股室或者有关单位将电子文档初稿交办公室,办公室文秘人员按规定排版,程序审核后印刷。三、要紧领导的材料打印由办公室负责;分管领
25、导需打印材料的,由对口业务股室人员负责打印,特殊情况也可由办公室文秘人员打印。四、对材料要求急,印刷数量大,需要彩印、胶印、骑马装订或者多部门联合发文套印红头等情形的,经报请分管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在外定点印刷。五、各股室人员要提高勤俭、环保意识,节约使用打印纸张与碳粉,通常资料、文件双面印刷。促进办公电子化,能够电子文档发出的,尽量不用纸质印刷。六、各股室人员要加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管理与保护,不损坏设备。更换碳粉、硒鼓或者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处理。七、各股室人员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水平,遵守保密守则,不发生泄密、失密行为;不出现损坏设备
26、、浪费耗材现象;不随意在外打印印制、保护修理情况。如出现重大失误,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水电卫生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增强责任意识,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制定本制度。一、机关干部要培养节约用水、用电的习惯,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要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工作,做到人走断电,人离断水。二、增强安全意识,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重要物品要入柜落锁保管,财务室要加强安全防范,确保财产安全。三、机关干部下班要检查本办公室所有电脑、空调、照明等电气设备关闭与断电,办公设备不待机、电脑不开机过夜,门窗关好防雨,辖区走廊窗户关闭。最后一名下班干部要关好机关大门。四、严禁敞门开空调
27、、无人开空调、空调与取暖器同时使用、白天或者光线较好情况下开照明灯。夏季空调设定温度不超过26度。五、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有关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区域的安全管理,每天下班进行检查。明确专人负责局长室、接待室的卫生、接待与安全工作。六、机关干部各自负责本办公室卫生、安全工作,坚持每天清洁卫生,每周大扫除。会议室、走廊、楼梯、卫生间、机关前坪卫生由专门人员保洁,机关干部要讲究卫生,保持干净整洁。七、电器、办公设备出现故障需维修,经办公室核实,报分管机关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安排专业人员维修。维修费用超过500元以上的,需报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八、未按要求落实本规定,出现安全事故等情形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
28、任人的责任。学习奖励制度为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干部思想与业务素养,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学习制度。一、党政业务学习党政学习指中心组学习、政治学习、党课学习与政策法律学习等;业务学习指办公、人事、财经及文体广新业务学习等。1、学习时间:党政学习与业务学习每月各一次,可分别定于月初与下旬,全年很多于15次。2、学习内容:党政学习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主;业务学习以上级要紧精神、政策文件、业务技能为主。3、学习组织:党政学习由书记、副书记或者分管负责人主持,业务学习由分管负责人主持,由政工人事股或者有关股室联系组织。4、学习要求: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学前认真准备提纲,
29、针对性安排内容;政工人事股负责党政学习、有关股室负责业务学习具体工作,可采取轮番主讲方式,提高干部综合能力;机关全体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学习,参学人员做好学习记录,办公室做好考勤考核;机关人员在主流媒体发表调研文章或者信息的,按照本局文化旅游信息报送奖励办法规定予以奖励。二、在职教育管理1、机关人员在职教育是指参加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的学习。2、机关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或者学位教育,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到局机关工作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选择与本职工作对口或者有关的专业,表达学用一致的原则;以业余学习为主,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3、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应根据工作需要,在不
30、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具体程序如下:个人将书面申请报告报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与局长签字审定。4、经批准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由单位报销50%,个人负担50%;报名费、书杂费、辅导费等在参加学习中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5、学费先由本人垫付,待学习期满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者学位,凭有关证明与发票按报销程序核报。未能在学制期内取得规定的学历或者学位的,延长不得超过2年时间,过期后不再报销相应学费,延长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费自负:未按审批程序批准,自行报考参加学习的;因参加学习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并经警告无效的;学习期间因违章、
31、违纪、违法受各类处分的。机关会议制度(一)局党组会议1、局党组会议人员由书记、副书记、党构成员构成,其他局领导列席参加。必要时请机关股室与局直属单位负责人汇报所研究的议题。2、局党组会议由书记或者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与主持,通常每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3、会议的要紧任务是:讨论与决定全局性工作、事业建设进展方向与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系统党建工作及有关人员录用、任免、调整、奖惩等事项;党建工作、系统人员政治思想教育、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需要在系统推行的重大事项,与有必要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4、会议议题由书记与副书记确定。局属单位、股室要提交议题的须
32、事先报告分管副局长,由分管副局长报会议主持人确定。书记要求收集议题事项的,由办公室主任向局班子成员收集,报书记同意后提交党组研究。5、党组会议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能完全一致时,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6、党组会议明确一名班子成员负责记录,办公室负责组织服务工作。如需印发会议纪要,由该班子成员安排落实。(二)局务会议1、局务会议人员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工程师、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局各股室股长(主任)构成。2、局务会议由局长或者局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召集与主持。通常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3、会议的要紧任务是:传达学习党委政府、主管部门重要会议精神
33、、工作部署与情况通报;研究制定综合性工作计划、事业与产业进展规划;讨论决定局机关各项制度、行政事务等重要问题;审定上报要提交县几大家审议的议题、政策草案等;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工作调度,局直属单位工作协调合作等;讨论其他需要局务会议决定的事项。4、局务会议每季度听取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各股室股长(主任)一次工作汇报。5、办公室负责局务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必要时整理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对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三)局长办公会议1、局长办公会议人员由局长、有关涉及议题的分管副局长或者班子成员、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或者股室人员列席。2、局
34、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者局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召集与主持。通常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3、会议的要紧任务是:研究决定专项或者单项工作、阶段性工作安排;审定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或者拟下发的重要文件;听取重要业务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有关措施;讨论决定局直属单位的重要事项;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问题。4、办公室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四)干部职工会1、干部职工会人员要紧是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局直属单位班子人员与部分干部职工参加。2、干部职工会由局长或者局长委托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召集与主持。通常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既定召开。3
35、、会议要紧内容: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与工作部署;传达贯彻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与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部署当前与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通报有关全县性工作与局机关的重要情况。4、会议时间、地点由办公室负责通知。(五)专项工作会专项工作会议由由副局长或者班子成员主持,有关业务股室、业务单位人员或者专干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局班子成员参加。专项工作会议涉及2个(不含)以上议题或者需要一半局班子成员参加的,应确定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会议要紧内容:部署行政、纪检、党建、创卫或者业务口单项、专项工作;督促单项或者专项工作进度,安排有关迎检、督查或者考核工作等。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可既定召开,组织服务工作
36、由有关股室负责。会议有关要求1、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原则上局召开会议务必严格按要求参加,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事先要向会议召集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安排代会。2、不迟到早退。每位参会同志应按会议时间要求提早到场,保证会议准时召开。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提早离开,确有事经请示后同意方可。3、参会人员手机一律设为静音振动或者关机,严禁在会场打电话或者接听电话,保证会场正常秩序。确有重要电话,须到外面接听。4、参加会议人员要有序就座,保证会场文明规范。参加各级会议的人员要带好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5、会议期间除讨论外,严禁在会场下讲话、喧哗,保证会场肃静与秩序。6、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
37、予参会人员通报批判;无故缺席会议的视为旷工,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局属单位管理制度一、局属单位须参照局机关管理制度,重新清理与制定相应的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二、局属单位公务开支单笔金额3000元以上,15000元下列须先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单笔支出金额15000元以上的经单位班子会研究通过,再报局分管领导、局长同意后开支。单位所有支出票据须经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三、因病事假、公休假或者工作时间县外出差的,局属单位负责人须报局分管领导、局长同意,单位班子成员须向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报告同意。四、局属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报告工作,每月最少向分管领导、局长报告近期工作情况、下步工作安排等,重要工作
38、应书面汇报。五、局属单位负责人及其班子成员应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凡设计个人、家庭、直系亲属重大事项,如婚丧嫁娶等,应向局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局长事前报告,事后汇报。六、本人或者子女结婚的,单位负责人应向局分管领导、局长报告,单位班子成员应向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报告,由局工会组织祝贺。系统干部职工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由单位工会组织祝贺。七、本人父母或者子女重大疾病、去世的,单位负责人应向局分管领导、局长报告,单位班子成员应向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报告,由局工会与局属单位组织慰问、吊唁。系统干部职工有以上情形的,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由单位组织慰问,或者以同事名义吊唁。八、各单位要加强班子与队伍队伍建设,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确保政令畅通,保护团结稳固,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文体广新工作不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