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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医务部与药学部工作协调机制为了更好地开展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特制订此工作协调机制。一、协调专职人员医务科药学部二、协调范围和内容在医院工作运行过程中出现各种与药剂有关的问题,以及对临床用药进行指导、考核,接受各级部门检查等,需要医务部与药学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三、协调的方式方法1 .临床科室在用药时发现所需药品不足或药品用完,科室与药学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上报医务部,由医务部与药学部进行协调解决。2 .药学部在监督管理医院临床科室用药情况过程中,经药学部检查,需要医务部配合对临床科室进行管理时,由药学部将检查情况报告医务部,由医务部进行处理并将考核结果交绩效
2、办进行奖惩。3 .医务部定期组织医院专家对临床科室用药进行评价,确保考核工作公平有效,医务部与药学部根据工作特点认真分工共同完成。4 .当上级部门对药学部进行检查时,医务部要积极配合,与药学部一同接待检查,并根据上级部门反馈意见,配合药学部进行整改。四、严格落实奖惩依据影响医院工作的严重程度,制订奖惩制度。对于互相推诿,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新任务的工作人员,经过协调和批评教育仍不改的,扣罚当事人的当月奖金,并扣减科室主任考评分,科室当年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对因相互推诿、抢揽职责、拒不办理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影响医院整体计划目标实现的,撤销该科室负责人的职务,对当事人进行调离工作岗位、待岗或解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