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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XBB变异株感染防控指南(2023版)为指导各区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XBB变异株(以下简称新冠病毒XBB变异株)及其亚分支感染的防控工作,全面做好全市新冠病毒感染监测预警,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聚集性疫情处置技术指南新冠病毒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第一版修订版),制定本指南。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统一规则、分类指导、防范风险的原则;坚持常规与应急监测、哨点
2、与人群监测、输入与本土疫情监测相结合策略,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的工作目标采取相应措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二、病原学特点新冠病毒为B属冠状病毒,有包膜,颗粒呈圆形或椭圆形,直径60140nm,病毒颗粒中包含4种结构蛋白:刺突蛋白(SPike,S)、包膜蛋白(envelope,E)、膜蛋白(membrane,M)、核壳蛋白(nucIeocapsid,N)o新冠病毒入侵人体呼吸道后,主要依靠其表面S蛋白上的受体结合域(RBD)识别宿主细胞受体血管紧张素转化酶2(ACE2),并与之结合感染宿主细胞。新冠病毒对紫外线、有机溶剂(乙醵、75%乙醇、
3、过氧乙酸和氯仿等)以及含氯消毒剂敏感,但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新冠病毒在人群中流行和传播过程中基因频繁发生突变,产生了一系列“关切的变异株”(variantofconcern,VOC),分别为阿尔法(Alpha,B.1.1.7).贝塔(Beta,B,L351)、伽玛(Gamma,P.1)、德尔塔(Delta,B.L617.2)和奥密克戎(OnliCron,B.1.1,529)o而奥密克戎变异株目前已成为全球绝对优势流行株,并不断进化。XBB变异株为新冠病毒奥密克戎BA.2衍生的2个变异株BJ.1和BM.1.1.1的重组毒株,2022年8月首先在印度被发现,9月被科学家正式命名。当前,新冠病毒
4、XBB变异株及其亚分支已在一些欧美国家成为优势毒株。根据GlSAlD数据,XBB.1.5为全球多数地区的优势流行毒株,近期印度疫情上升与XBB.1.16流行有关,相关研究显示与其他正在流行的奥密克戎株相比、XBB.1.5及XBB.L16均未增加公共卫生风险。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2023年1月8日)至今,我国新冠病毒仍以BA.5.2和BF.7及其亚分支为主,但本土及输入监测发现新冠病毒XBB变异株及其亚分支的占比持续升高。我市监测表明,新冠病毒XBB变异株已逐渐成为优势毒。三、流行病学特征目前对新冠病毒XBB变异株流行特征专题研究较少,普遍认为与其他奥密克戎变异株流行特征类似。(一)传染源。以
5、新冠病毒XBB变异株感染者为主要传染源,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二)传播途径。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可通过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造成感染。(三)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感染后或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可获得一定的免疫力,但仍存在再次感染风险。老年人及伴有严重基础疾病患者感染后重症率、病死率高于一般人群,接种疫苗后可降低重症及死亡风险。现有资料显示新冠病毒XBB变异株及其亚分支感染后重症率及病死率的风险并不高于之前的奥密克戎亚型。四、疫苗接种现阶段疫苗接种的重点是针对不同目标人群补齐免疫水平差距,进一步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一)目标人群。1 .未感染
6、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包括3-17岁未感染且尚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以及18岁以上未感染且尚未完成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2 .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二)时间间隔。未感染的目标人群按照既定免疫程序及其时间间隔要求完成后续剂次疫苗接种。其中,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调整为3个月以上。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可在感染3个月后接种1剂次疫苗。(三)疫苗选择。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4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石药集团新冠病毒m
7、RNA疫苗已纳入紧急使用,可用于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未感染目标人群基础免疫接种使用的疫苗,参照前期有关要求执行,加强免疫优先推荐使用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4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石药集团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种,也可选择其他已获批附条件上市或纳入紧急使用的重组蛋白疫苗或病毒载体疫苗进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8岁以上人群,优先推荐使用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4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石药集团新冠病毒mRNA疫苗接种,也可选择其他已获批附条件上市或纳入紧急使用的重组蛋白疫苗或病毒载体疫苗接种。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317岁人群,接种使用的疫苗参照前期有关要求执行。(四)后续根据
8、疫苗研发、审批进展,结合疫情形势、病毒变异等情况,适时研究调整接种策略。五、个人防护与宣传教育(一)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公众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疫情严重期间减少聚集,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3岁以下婴幼儿等人群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二)科学规范佩戴口罩。1.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1)新冠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2)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期间。(3)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
9、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4)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5)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6)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2.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1)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2)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3)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4)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3 ,可不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1)
10、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2)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3)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4)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5)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6)3岁及以下婴幼儿。(6)学校师生在校期间。4 .口罩选择。鉴于新冠病毒XBB变异株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传播疫情风险较高,建议其佩戴N95或KN95颗粒物防护或以上级别口罩(无呼吸阀),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同时注意及时更换口罩。5
11、.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心肺功能障碍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有关公共服务人员所在机构应当为其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并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6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结合疫情情况,适时研究调整策略。(三)健康宣教。1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品和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教育。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
12、社区、进村镇、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六、监测预警(一)相关概念。2 .疫情流行期是指人群感染达到一定水平,即每周哨点医院门(急)诊流感样病例数占就诊人数的百分比大于2.5%、连续3日发热门诊(诊室)患者中新冠病毒阳性检出率大于10%,且呈上升趋势,对社会运行和医疗服务体系造成一定程度冲击的时期。3 .零星散发期是指上一波疫情流行基本结束,但在局部地区仍有零星散发的感染者,疫情对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运行不会造成冲击的时期。4 .应急监测适用于疫情流行期,常规监测在零星散发期和疫情流行期均需开展。(二)常规监测。1.个案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快
13、实验室检测;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落实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要求。对发现的新冠病毒XBB变异株重型(含危重型)、死亡病例和其他特殊病例,疾控机构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要求上传流调报告。2,发热门诊(诊室)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每日统计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疗量、核酸或抗原检测人数、检测阳性数等数据,按要求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新冠疫情基本情况统计”模块“住院和发热门诊信息报告”进行信息填报。3 .流感样病例监测。基于流感监测网络,在全市7家国家级哨点医院及35家市级哨点医院门急诊流感样病例(ILI)和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SARl)开展新冠病毒哨点监测,按要求收集、统计监测数
14、据并按时报送。4 .重点人员及重点机构监测。(1)入境人员监测。对申报有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健康申报阳性人员、检疫发现异常的入境人员,均要进行现场抗原检测,同时采集呼吸道标本(口咽拭子)开展核酸检测。对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按照2%5%的比例采集呼吸道标本(口咽拭子)开展核酸检测。海关所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哨点医院和发热门诊等对入境后7天内进行健康检查或就诊的人员经评估后进行核酸检测,对符合测序要求的核酸阳性样本进行基因组测序。(2)养老机构监测。各区县选择辖区内1家养老院每周进行2次症状监测、核酸或抗原检测等,并按要求报送监测数据。辖区内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重点场所中
15、的核酸检测阳性标本(Ct值W32)全部进行基因测序。(3)学生症状监测。中心城区各区选择1所小学和1所中学每天开展发热、干咳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监测,根据需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进行核酸和抗原检测,按要求由市教委报送监测数据。(4)其他重点人员监测。卫生健康、邮政等部门分别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快递行业工作人员等重点场所人群开展健康监测,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疾控部门指导港口企业、引航机构做好登临国际航行船舶作业人员健康监测,海关、移民等部门对口岸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5)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监测范围、频次及方式。5 .病毒变异监测。对海关、哨点医院和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的入境人员,所有新冠病毒感
16、染重症(含危重症)及死亡病例,变异株哨点医院监测、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聚集疫情等多途径发现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本(Ct值W32)及时送对应基因测序实验室、开展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工作测序及分析。对发现的新冠病毒XBB变异株感染者,由发现感染者医疗机构所在区县的疾控中心对感染者开展流调工作。6 .新冠病毒污水监测。(1)生活污水监测。选择5个污水处理厂开展污水中新冠病毒XBB变异株监测。原则上监测频次为2次/周(每次间隔两天及以上),根据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情况可适时增加监测频次。(2)入境航空器污水监测。机场每周任意抽取3个航班,采集入境航空器污水和下客通道环境样本开展新冠病毒监测。样本采集、
17、检测等工作由机场和区疾控中心共同负责,对符合条件的阳性样本要及时进行基因组测序。7 .聚集性疫情监测。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监测(同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一周内出现5例及以上感染者为聚集性疫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一周内出现10例及以上感染者为聚集性疫情),对发现的聚集疫情应立即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及辖区疾控中心,及时开展流调及规范处置,后期持续关注,原则上每周报1次聚集性疫情进展情况。聚集/暴发疫情中采集的病例呼吸道标本,需同时开展流感和新冠两种病毒的核酸检测。对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标本,若Ct值W32,要开展基因测序工作。(三)应急监测。1.核酸和抗原检测监测。利用全市
18、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收集报告人群核酸检测情况;依托市大数据发展局健康码抗原信息自主报告系统,每日收集居民自行抗原检测数及阳性数,动态分析人群感染和发病情况。2 .医疗机构在院病人监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亚定点医院应于每日9时前,将前一日机构内的现有新冠病毒感染住院病例数、因新冠病毒感染导致的重症病例数和危重症病例数、因基础性疾病导致的重症(含危重症)病例数及重症空床数等住院信息报告,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新冠疫情基本情况统计”模块“住院和发热门诊信息报告”填报。3 .网络专项调查。通过互联网开展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核酸和抗原检测结果、阳性持续时间、临床症状、用药及就医行为等,用于评
19、估人群感染水平、症状发生率和疫情传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互联网关键词搜索监测,包括对疾病名称、症状、药品等相关信息的搜索趋势变化。(四)风险评估与预警发布1.风险评估。基于监测发现的病毒变异、聚集性疫情、监测指标趋势变化及医疗负荷四大类风险信号,各区县疾控机构应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了解感染来源、波及范围、病毒变异株等情况,组织多领域专家,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苗头,提出工作建议。必要时边核实、边评估,提升预警和应对时效性。主要风险信号包括:(1)病毒变异。全市在输入病例中首次发现境外新变异株进化分支;全市在本土病例中首次发现境外新变异株进化分支;全市一周内在本土病例中发现5例及以
20、上境外新变异株的同一进化分支;境内发现新变异株,或者发现可能增强传染性、致病力、免疫逃逸能力的突变株;主要流行株构成发生变化。(3)聚集性疫情。以区/县为单位,一周内报告3起及以上的聚集性疫情;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聚集性疫情;重点关注的变异株或新变异株引起的聚集性疫情;流行病学或临床特征发生变化的聚集性疫情。(4)趋势变化。以区县为单位,发热门诊就诊人数连续3天增长,日均增幅超过10%;以区县为单位,发热门诊就诊人群核酸和/或抗原检测率连续3天增长,日均增幅超过10版以市为单位,哨点医院门(急)诊就诊病人中的流感样病例占比连续2周上升,周均增幅超过10版以市为单位,
21、哨点医院流感样病例中的新冠病毒检测阳性连续2周上升,周均增幅超过10%,或单周增幅超过15%;以市为单位,连续2周污水新冠病毒检测阳性率保持上升趋势,且周均增幅超过30%;或连续2周病毒浓度呈指数上升趋势。(5)医疗负荷。疫情流行期间,发热门诊日就诊人数达到最大接诊量70%,或重症床位、重症监护室床位使用率达到70%;新冠病毒感染住院人数和重症人数等持续增多;哨点医院新冠阳性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持续增多;医务人员短期内新增感染病例持续增多。2.预警发布。各区县疾控中心根据上述风险信号评估结果,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提出预警
22、决策建议。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发现预警信号时,要及时向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预警信号和应急处置情况。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根据需要依法向社会发布监测情况和健康风险提示。七、聚集性疫情处置。(一)发现及报告。1周内,在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出现5例及以上新冠病毒感染者;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学前教育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出现10例及以上新冠病毒感染者,均应及时向辖区疾控中心及主管部门报告。疾控中心核实确认后,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新冠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报告。(二)调查处置。1.经辖区疾控中心核实的新冠聚集性疫情应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收集疫情
23、发生单位基本信息与相关因素调查、病例搜索、个案调查、疫情追踪等信息。同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聚集性疫情处置技术指南要求进行标本采集、检测。2 .辖区疾控中心结合病例临床特征、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结果、病毒测序分析结果,同时考虑聚集性疫情发生学校、机构或单位人群中新冠病毒感染水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间隔时间等因素,对聚集性疫情的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疫情处置措施:(1)感染者管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感染者,应按照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指引要求严格落实分类分级健康管理等措施;学校及其他集体单位新冠病毒XBB变异
24、株感染者,建议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自身状况采取居家自我照顾或到医院就诊,不带病到学校或单位工作或学习。患病期间,应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检测阴性或发病7天后,可正常上班或上课。(2)强化监测。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内被照顾人员及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测及新冠病毒检测。发生新冠聚集性疫情的学校、托幼机构、学前教育机构等强化每日健康监测、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发现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人员短期内异常增多,及时报告。(3)注意加强环境和个人卫生、减少人员接触、健康教育及对于患基础性疾病、老年人等容易重症高
25、风险人群及时进行抗病毒药物治疗。3 .连续1周无新发病例,可判定为聚集性疫情结束,结束后1周内,负责疫情处置的疾控机构要对疫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疫情报告的及时性、信息完整性、处置的规范性等方面。(三)不同情形聚集疫情应急措施。4 据新冠病毒聚集疫情基因测序分析结果,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1 .情形一:新冠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由目前国内主要流行株奥密克戎BA.5和BF.7引发。感染对象主要是在我国第一波新冠疫情流行期间未被感染的人群。疫情造成全国流行扩散的风险较小。此情形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疫情发生地的疾控中心负责具体聚集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余部门需按职责开展以下工作:(1)监测报告。
26、持续开展常规监测,指导疫情发生地及时收集、分析聚集性疫情监测信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关工作建议。(2)应急处置。应急处置组按照“乙类乙管”要求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指导聚集性疫情发生地疾控有关部门和疫情发生单位开展病例及其接触者的管理、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等工作。(3)信息通报。相关工作组强化境内聚集性疫情舆情等信息收集,并做好有关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如聚集性疫情涉及学校、托幼机构,监测信息组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教委。(4)宣传教育与政策解读。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疫情信息,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2.情形二:新冠病
27、毒感染聚集性疫情由出现免疫逃逸能力和传播力增强而致病力未明显增强的变异株引发。存在新冠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流行扩散并引发全国第二波新冠疫情流行的风险。此情形下,按照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预案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在加强情形一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措施:(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监测信息组指导各区县疾控中心加强毒株的变异监测。评估疾病传播流行风险,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2)疫情处置。应急处置组根据疫情形势和评估结果,调整疫情处置策略,重点做好传染源控制、切断传播途径等防控措施。(3)应急培训。有关部门开展针对监测、检测、应急处置、卫生监督等相关应急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4)应急物资
28、储备。工作保障组配合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对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进行评估,完善储备工作。(5)强化重点防控措施。应急处置组、监督检查组指导有关地方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防控工作。3.情形三:新冠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由致病力增强的变异株引发。全人群普遍易感,可能造成严重的重症或死亡情况发生。此情形下,根据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致病力增强变异株应对预案开展应对工作。在情形二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1)疫情处置。应急处置组指导教育、交通等部门制定完善本系统防控政策内防控方案,开展系统内的防控工作。同时,及时派出工作组,前往地方指导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监测策略调整。监测信息组根据病原学等综合监测
29、结果,适时组织调整聚集性疫情监测策略。(3)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保障组根据疫情形势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4)宣传教育与政策解读。新闻宣传组协调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政策解读;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公民防控责任意识,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八、传染源管理(一)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新冠病毒XBB变异株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实行分级分类收治。(二)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自我照护,其他病例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三)感染者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30、,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N95或KN95口罩。居家期间要做好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自觉收集、消毒、包装、封存和投放生活垃圾。(四)对新冠病毒重症高风险感染者及早治疗,做到抗病毒药物早期应用、重症倾向时及时转诊到救治条件更好的医院,降低重症和死亡。九、重点环节防控(一)重点人群。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根据患者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级,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作用,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社区(村)
31、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居(村)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二)重点机构和行业。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疫情严重期间,由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个人防护指导,强化场所内日常消毒和通风。学校、大型企业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应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疫情严重期间,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原则上要求工作人员“两点
32、一线”,建立人员轮转机制。(三)大型场所。对客运场站、市场商超、展销场所、会议中心、体育场馆、文化场馆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的大型场所,要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工作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疫情严重期间,可采取延缓大型活动举办、缩短营业时间、减少人群聚集和降低人员流动等措施。(四)重点地区。农村地区医疗卫生基础相对薄弱,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发挥好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其他各类组织资源优势。加大对农村地区应对疫情各类资源的支持保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健康乡村建设开展形式新颖、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科学理性认
33、识新冠病毒危害,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十、流行期间紧急防控措施在新冠病毒XBB变异株疫情流行期间,结合病毒变异情况、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转情况综合评估,可根据人群感染率和医疗资源紧张程度,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人员流动,减轻感染者短时期剧增对社会运行和医疗资源等的冲击,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可以选择性采取下列措施:(一)暂缓非必要的大型活动(会展、赛事、演出、大型会议等);(二)暂停大型娱乐场所营业活动;(三)博物馆、艺术馆等室内公共场所采取限流措施;(四)严格管理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病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五)企事业单位、工厂等实行错时
34、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采取居家办公措施;(六)幼儿园、中小学和高等教育机构采取临时性线上教学;(七)其他紧急防控措施。十一、组织保障(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主体责任,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结合实际细化本地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力量统筹,周密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二)强化培训指导。各区县要对疫苗接种、宣传引导、疫情监测、重点环节防控等工作开展部署培训和政策解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要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