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协议书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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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协议】股东合作协议书标准范本5篇大家知道合作协议书怎么写吗。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今天的给大家分享了股东合作协议书标准范本5篇,希望能帮到你。下面是精心整理的股东合作协议书标准精选四篇,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O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O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O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KTV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股东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KTv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KTV,使合作股东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作K

2、TV名称:主要经营地:经营场所位于: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KTV,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在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与合作股东所合作的项目进行适当的填写。第四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一_日起,至_年月日止。第五条:出资额、方式以及期限第一部分: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兀O甲方以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yUO丙方一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兀O第二部分: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作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作股东有监督和核查权。第三部分: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

3、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股东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1、工资分配:协商处理。2、奖金分配:随着合作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作股东商议后决定。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股东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4、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股东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第一部分:入伙1、新合作股东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不得擅自做

4、主。2、新合作股东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股东与原合作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股东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二部分:退伙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股东可以退伙: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作股东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作股东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股东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股东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伙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

5、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作股东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作股东决议将该合作股东除名。合作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股东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股东退伙后,其他合作股东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

6、进行结算。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股东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股东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股东第八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全体合作股东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作债务。第九条: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一部分:合作股东的权利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股东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

7、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作股东同意方可执行。2、合作股东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3、合作股东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股东共有。4、合作股东有退伙的权利。第二部分:合作股东的义务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合作股东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股东个人全额进行赔偿。2、禁止合作股东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外,合作股东不得同本

8、合作企业进行交易。4、合作股东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股东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股东入伙经营。2、在合作股东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股东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股东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股东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合作期限届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己不具备法定股东数;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2、合作的清算:(1)合作解散后应

9、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股东担任或经全体合作股东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股东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股东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股东的出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股东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股东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

10、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股东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合作股东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一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2、合作股东未经其他合作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股东,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股东应赔偿其他合作股东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3、合作股东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股东造成损失的,该合作股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合作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股东承担赔偿责任。5、合作股东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

11、,应按其他合作股东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股东集体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股东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其他1、经协商一致,合作股东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3、本协议一式份,合作股东各执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份;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股东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作股东签章处:签约地点:签约时间:一_年_月甲方:性别:,身份证号:,住所:_联系方式

12、:_乙方:性别:,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丙方:性别:,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丁方:性别:,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甲、乙、丙、丁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婚庆礼仪工作室,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伙期限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自一年月_日起,至年月_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二条出资方式: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4、丁出资人民币

13、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o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条出资期限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四条合伙企业登记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第五条财务、

14、会计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第六条盈余分配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第七条利润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时间:1、比例:每年盈余的50%作为利润分配(净利润分配不得超过80%),未分配利润用于扩大经营;2、每年的财务结算应该在下一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完成;3、分配时间:每半年尾月15口前分配半年利润。第八条关于追加投资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2、追加投资应在上一年度结算

15、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超过此期限,按照下一年度的追加投资计算;3、追加投资额最少不可少于_万元,少于.万元按临时借款处理;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第九条关于债款债务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第十条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不参与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第十一条管理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

16、制度),但方应充分听取方的意见,在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第十二条企业事务的决定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第十三条禁止行为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7、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

18、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十五条可以退伙的情形(一)自愿退伙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二)当然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三)除名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第十六条退伙程序合伙人退伙时按

19、下列顺序进行: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第十

20、七条出资的转让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第十八条协议解除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2、合作协议期满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九条企业的解散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1

2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第二十条清算的顺序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

22、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

23、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二十二条声明和保证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第二十三条保密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

24、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第二十四条通知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

25、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二十六条争议的解决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七条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

26、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曰年月日丙方(盖章):丁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B年月日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丙方:地址:电话:丁方:地址:电话: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元,新增股东,组成新的股东大会。现经各股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公司概况1、经营范围:2、法定地址:3、法定代表人:二、股东1、甲方:;身份证号:O2、乙方:;身份证号:O3、丙方:;身份证号:。4、丁方:.身份证号:.三、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1、甲方以出资万元,占股比

27、例%o2、乙方以出资万元,占股比例%o3、丙方以出资万元,占股比例%04、丁方以出资万元,占股比例%0四、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2、义务(1)全体股东在签字天内,必须按协议认缴出资,将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帐户。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3)股东依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后,不得抽回出

28、资。(4)本公司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股东身份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和分担风险的依据。(5)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向公司或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五、职务和分工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两名执行董事与一名监事。两名执行董事分别兼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出现重大事项或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可以予以调整。2、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工作。拟定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须经各股东知晓同意后,决定开支)。3

29、、担任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工作。4、担任公司监事,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及时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各股东皆有知情权,如对有关工作提出异议,主要负责人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并进行妥善处理。在生产规模、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要事务上必须告知所有股东知情并须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6、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必须出具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债权债务清单(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

30、)、亏损原因说明书。六、经营资金的增加1、在储备资金不足,公司需要增加经营资金时,经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2、因厂房及生产设备均为甲方所有,原则上甲方不再计提设备折旧费以及收取厂房租赁费,也不再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资金,但每一季度将这些费用折合人民币万元全部累计为甲方的出资资金。如公司需增加经营资金时,则甲方从累计出资资金中按占股比例扣除,其余股东均须以现金形式增加出资。3、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入股人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方可入股。七

31、、利润分配方式1、工资支付:股东在公司内担任主要职务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给与一定数额的工资报酬。2、利润分配: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纳税后的纯利润,分配顺序:(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2)提取每季度利润的%作为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3)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每季度提取税后利润的%进行股东分红,每满个月再提取近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进行股东分红。按照甲方占乙方占丙方占%、丁方占%的比例分红。八、退股方式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并应该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

32、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2、每个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结算时,如果公司没有盈利,则首先将出资额按照占股比例进行债务分配用于债务赔付以及弥补亏损,然后根据公司除去厂房和设备之外的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退回该撤股股东。如果公司盈利,则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总出资额退回。%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和实物结算。九、其他事项1、因任

33、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赔偿公司及其他守约股东的损失。2、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经股东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3、本协议一式份,股东签字后生效,股东各执份。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丁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甲方:住址:身份证号:乙方:住址:身份证号:丙方:住址: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在碧翠园小学周边开办托管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托管班名称、地址、经营项目及性质1、托管班名称:(以下简称“托管班”)2、地h:3、经营项目:

34、中小学生托管及辅导班4、性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组建成立,甲、乙、丙三方按出资额享有托管班经营收益,并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约定1、托管班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总出资金额为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金的%;乙方出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金的%;丙方出资元人民币,占总投资金的%o2、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日内将各应支付出资额交给方,用于托管班前期办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学设备等。三、托管班股东构成及决策原则1、每季度召开不少一次的股东会,对托管班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2、下述重大事项处理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如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托管班利益的原则下,采用股东投票表决,少数服从于多数。四、资金、财务管理托管班资金由指定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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