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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明确三级乙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的起草依据我市此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只包含三级甲等和二级公立医院2个价格体系,未包含三乙公立医院价格体系。为了适应我市公立医院的发展需求,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确定的权限,明确我市三级乙等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以确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