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0吨精密石英器件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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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3六、结论75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4项目周边概况示意图附图5项目周边生态管控单元示意图附图6项目周边水系图附件1公司营业执照附件2企业环保信用承诺表附件3项目备案证附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附件5项目建设说明附件6项目用地材料附件7委托书附件8现场照片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精密石英器件项目项目代码2211-320722-89-01-55288

2、1建设单位联系人李丹联系方式13705126882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连云港市东海县(区)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兴南路东侧、园区路南侧地理坐标E118度45分34.596秒,N34度29分58.66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59)其他玻璃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57-玻璃制品制造305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东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东海行审备(2023)176号总投资(万元)38000

3、环保投资(万元)561.6环保投资占比(%)1.48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三)2255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背景:2008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东海县在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启动建设“江苏省东海硅材料产业园”。2014年初,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江苏省东海硅材料产业园的基础上成立东海高新技术开发区。2014年3月,根据东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连云港新材料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东海管理委员会机构更名等事项的批复(东编20149号),同意连云港新材料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东海基地管委会变更为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并对东海高新技术开发区进行管辖。201

4、6年5月,东海县人民政府授权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范围为28.15平方公里,分为南北两个片区。其中南片区管辖面积为25.1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卫星河、振兴南路、幸福南路,南至连霍高速、323省道,西至峰泉公路,北至236省道、西双湖南提路、东陇海铁路;北片区管辖面积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西双湖北路、中华路、南至236省道、西至236省道、西至经一路,北至纬七路、东至滨河路。2018年9月21日,根据省政府关于设立江苏南通通州湾经济开发区等26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苏政复201882号),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决定

5、对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范围中南片区范围中的19.67平方公里进行开发建设规划。具体范围为南至连霍高速,东至卫星河、振兴南路、幸福南路,西至温泉大道,北至西双湖南岸。2、规划情况: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审批机关:未审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名称: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江苏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及文号:苏环管2007133号;注:新一轮规划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9-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初稿,未审批。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6、用地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内,本项目与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相对应,本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见附图3o2.园区规划相符性根据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产业发展“2+1”战略,即一个特色战略产业、一个主导产业、

7、一个公共创新服务中心,具体表述为:以硅(新材料)产业为特色战略产业,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为主导产业,重点打造集商务、交易市场、人才中心、技术研发、检测认证、科技孵化等功能为一体的面向连云港及更广阔区域的公共服务与创新科技服务中心。此外还有一个培育型产业:主要包括先进制造业(电子元器件产业、农业机械制造产业、汽配工业制造产业硅产业配套机械)、新医药产业,新型建材产业。本项目为其他玻璃制品制造,不在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禁止入园产业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与园区产业定位不相违背。该项目污染理措施有效,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周边的环境质量,因此选址是合理的。其他符合性分析L

8、“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所在地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在东海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图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位于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兴南路东侧、园区路南侧,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可知,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管控单元西双湖重耍湿地和江苏东海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直线距离约3.1km,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及国家级生态红线规划区域范围内(见附图5),具体见表1-1。表1-1项目附近生态缸然区域规划范围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

9、主导生态功能红线区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距本项目最近距离(k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篦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西双湖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西双湖水库库区范围-6.006.00NW3.1江苏东海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江苏东海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围(包括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等)-3.79-3.79NW3.1东海县西双湖水库应急水源地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一级保护区:以东海县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的水域范围:取水口东侧正常水位线以上至背水坡提脚外8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延至水库四周大坝

10、堤脚外8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城范围-6.83-6.83NW3.1(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2所示。表1-2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K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大气环境质量管到2020年,我市PM25浓度与2015根据2022年度连云港市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数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据,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环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市PM2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符合控要求浓度稳定达到二级

11、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2.2万吨,Vo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2,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吨。因子为PM250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连云港市制定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24条的通知(连污防指办202292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连大气办20224号)等方案,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所在区域超标污染

12、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2、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而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且I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2020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氮氮

13、控制在1.03万吨。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为西双湖水库,西双湖水库执行地表水III类标准。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3年3月连云港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西双沏水库单月水质达到11I类水考核目标要求。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西湖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集中处理,尾水排海。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水环境功能类别。符合3、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堞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土填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不向土填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堞

14、环境质量状况,符合(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根据连云港市战略环境评价报告(上报稿,2016年10月)中“5.3严控资源消耗上线”内容,其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下表所示。表13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水资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生本项目所用水量约为符合源总量红线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我能力相协调。8452.7mVa,所用水量为办公、生活

15、及生产用水。本项目严格控制用水量,节约用水。严格设定地下水开采总量指标。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符合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8立方米以内。根据估算,项目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约1.36立方米,能够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符合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土地利用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展格局,完善土地节约利用体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土地开发总体强度。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级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

16、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o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位于省级园区,用地面积22557平方米,约合33.84亩,项目总投资38000万元,平均投资强度1122.93万元/亩;项目布局依照规划设计条件设计,满足相关设计要求。符合能源总量红线考虑到

17、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现状情况,以及石化基地、精品钢基地及大港口的发展战略需求,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保持较高的增速,因此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增速控制3.5%-5%,2020年和2030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在2100万吨标准煤和3200吨标准煤。本项目能源消耗为860.30吨标准煤(电耗和水耗折算)O符合202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62吨标准煤/万元以下,碳排放强度控制在1.6吨/万元。根据目前市价估算,项目工业总产值约12000万元,单位能耗指标约为0.072吨标准原/万元。符合2030年,单位GDP能耗控制在0.5吨标准原/万元以下,碳排放强度控制在1.2吨/万元。注:电力当量

18、值折标准层系数依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的规定值0.1229kgcekWh进行取值;新水等价值折标准煤系数依据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规定值0.2571kgce/t进行修正,修正方法及修正后取值为025710.2980.404=0.1896kgcet。同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中明确提出了“资源消耗上限”管控内涵及指标设置要求,本环评对照该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下表所示。表1.4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能源消耗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

19、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本项目主要使用能源主要为电能,不使用屎炭,因此不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等指标要求。本项目能源消耗为860.30tce/a(电耗、水耗等折算)。符合2、水资源消耗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

20、,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项目所用水量约为8452.7m3a,其中生产线用水量6532.7m3a,对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中无限制本项目行业用水。符合3、土地资源消耗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

21、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万元/亩、2()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o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位于省级园区,用地面枳22557平方米,约合33.84亩,项目总投资38000万元,平均投资强度1122.93万元/亩:项目布局依照规划设计条件设计,满足

22、相关设计要求。符合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37号)的要求。(4)与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和负面清单相符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等文件明确提出了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管理要求,本环评对照上述文件进行相符性分析。表1-5与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表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禁止准入美1、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的禁止性

23、规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禁止性规定:)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进行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影响防洪安全的活动,禁止在堤防和护堤地从事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极、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挖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

24、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非法引水、微水和侵占、破坏、污染水源;禁止破坏、侵占、毁损抗旱设施本项目不涉及相符2、国家产业政表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相符3、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所列事项项目不属于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所列事项相符4、水利、环境

25、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未获得许可,不得开发取用水资源,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资源开采、水文测站设立等特定活动,不得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速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地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犷建与供水设施

26、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

27、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速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亦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相

28、符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犷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犷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相符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9号)(1)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

29、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项目不在国家级生态红线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相符(2)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盐浦路一号现有厂区内,属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动。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国内。相符(3)实施

30、严格的流域准入控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区在无法做到增产不增污的情况下,禁止新(扩)建造纸、焦化、泉肥、本项目不属于水环境综合整治区相符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水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建设排放含汞、碎、镉、辂、铅等重金点,污染物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十)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的生产。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工艺设备为行业成熟工艺;项目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的高污染、高

31、环境风险产品O相符(十一)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清洁生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有国家效率指南的执行国家先进/标杆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项目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工艺技术成熟先进。相符(十二)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项目园区环境质量良好,有相应的环境容量相符东海经济开发区禁止钢铁、石化、化工等高污染产

32、业入园,限制平板玻璃、水泥等产能相对过剩的材料产品。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禁止入园本项目为其他玻璃制品制造,不属于限制类平板玻璃。相符综上,建设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容,项目建设与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相容,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对照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与连云港市“三线一单”I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6连云港市一般管控单元生在环境准入清单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类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污染

33、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化工项目、含有电镀生产工艺的项目及大气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入区。禁止引进有持久性有机污染、排放恶臭及其他有毒%体的项目。杜绝高污染、高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区。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推动专业化废水集中处理和雨污分流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与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质处理。推进污水处理厂水平衡核算,倒逼提高运行管理水平。推动企业预处理设施全部建设到位。加强园区废气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较为严重的重点企业开展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建

34、立并完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完备的事故应急预案,贮存必要的应急物资,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1)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等要求,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项目。本项目已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清洗废水处理后大部分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项目高噪声设备经安装减振、消音、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可达标排放:项目污水处理站等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的区域,需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满足环境管控要求。项目拟建设环境风险防范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物资管理等本项目使用的能源

35、为电能;本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玻璃制品制造,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关于修改V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2013年3月15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己获得连云港东海县行政审批局下发的立项备案文件(备案证号:东海行审备(2023)176号、项目代码:2211-32072

36、2-89-01-552881)0另外,项目的建设可以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发展地方经济,不仅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还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 建设规模及内容(1)项目名称:年产1500吨精密石英器件项目(2)建设单位:东海县康铁石英制品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地点: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兴南路东侧、园区路南侧;(5)项目投资:拟建项目总投资38000万元。(6)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34亩,总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新建精密石英器件生产线,购置数控加工中心、平面磨床、

37、雕刻机、成型车床、连融炉、存储罐等设备,光学器件采用原料切害U-粗加工定尺寸-精密加工尺寸-粗砂研磨-细砂研磨-抛光-检验包装-入库;半导体光伏仪器采用母管选取二次成型-焊接-打磨火抛光-检验包装-入库;石英连融管采用投料-高温熔化连融管成型-切割-清洗烘干退火-检验包装-入库。建设项目组成内容见表2-lo99.9-99.99%,Fe2O3O.OOl%,是采用天然水晶石或优质天然硅石,经过精心挑选,精细加工而成。粒度范围0.30.lmm,0.10.01mm,0.010.005mm,熔点为1610,也可按用户要求生产不可燃无毒氧气无色无味气体,氧元素最常见单质形态。端点218.4C,沸点183C

38、,密度约为1.429gL不易溶于水,IL水中溶解约30mL氧气。在空气中氧气约占21%。液氧为天蓝色。固氧为蓝色晶体。常温下不很活泼,与许多物质都不易作用。助燃剂氢气常温常压下,氢气是一种极易燃烧,无色透明、无臭无味且难溶于水的气体。氢气是世界上已知的密度最小的气体,氢气的密度只有空气的1/14,即在OC时,一个标准大气压下,氧气的密度为0.0899gL,氢气是相对分子质量最小的可燃液鼠液氟(Liquidnitrogen),化学式为N2,是液态的氟气,无色、无臭1、无腐蚀性,不可燃,温度极低。液氟在常压下,液氮温度为一196C,1立方米的液氟可以膨胀至696立方米21。C的纯气态氟,应储存于阴

39、凉、通风的库房,皮肤接触液氮可致冻伤。白油外观性状:无色半透明状液体,无味无臭相对密度:0.8310.863密度:0.877折射率:1.476-1.483闪点:220C水溶性:不溶(insoluble)溶解性:可溶于乙醒、石油酿、挥发油,可与多数非挥发性油混溶(不包括范麻油),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对光、热、酸稳定,但长时间受热或光照会慢慢氧化。易燃大白鼠经口1.25gkg未见异常,ADI不作特殊规定(暂定,FAO/WHO,1994)氢氟酸炭化氢气体的水溶液,清澈,无色、发烟的腐蚀性液体,有剧烈刺激性气味。沸点19.54,密度L15gCIn3。易溶于水、乙醇,微溶于乙酶。LC50(mgm3):1

40、044;抛光粉(氧化锌)氧化锌是一种无机物,化学式为Ce2,淡黄或黄褐色助粉末。密度Z13gcn,熔点2397C,不溶于水和城,微溶于酸。在2000C温度和15MPa压力下,可用氢还原氧化饰得到三氧化二锦,温度游离在200(TC间,压力游离在5MPa压力时,氧化锌呈微黄略带红色,还有粉红色,其性能是做抛光材料、催化剂、催化剂载体(助剂)、紫外线吸收剂、燃料电池电解质、汽车尾气吸收剂、电子陶瓷等。半数致死量(大鼠,经口)约lgkg(2)产品方案本项目建设投产后,产品规模及方案见表2-4。2-4项目产品规模及方案序号名称设计能力Ua规格型号1光学器件400光学石英片、等离子设备用超大石英视窗2半导

41、体光伏仪器300石英仪器、石英器皿、COD环保石英消解池3石英连融管800高纯透明明石英管、高纯透明明石英管大口径厚壁石英管、扩散炉管23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工艺装置清单见下表。表2-5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主要生产单元生产车间生产设施设施参数数量(台/套)备注光学冷加工标准化车间立式三轴数控加工中心JDHGT600T10用于粗加工数控全自动双面研磨机X621020B2M-6PT20用于研磨数控立轴圆台平面磨床7475B6用于研磨数控精密雕刻机DX-608020用于精密加工高精度单面研磨抛光机JP12A1()用于抛光数控低损耗线切割YJ-QPL921A2用于切割全自动水切割L-30202用于切割主体工程半导体光伏仪器加工标准化车间普通玻璃车床150#6用于成型、热熔焊及抛光数控二次成型车床4用于成型角磨机-1()用于打磨石英连融管连融炉设备760#-2用于熔制成型连融炉设备560#-2用于熔制成型连融炉设备450#-4用于熔制成型袋式除尘器-1用于熔制工艺除尘车间普通高温脱羟炉STT-12005用于脱羟高温真空脱羟炉KJ-XW9005用于脱羟鼓风机-1用于冷却水箱12m33用于清洗公辅工程纯水间纯水设备-1用于制备纯水2.4 生产组织和劳动人员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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