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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江苏极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物流智能装备制造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极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三年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苏极目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物流智能装备制造新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El新建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
2、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34386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3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3333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审批部门: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1、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门路南、汉
3、江路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证可知,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规划要求。2、产业定位规划相符性根据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定位为:结合开发区现有产业基础优势,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能源和生产性服务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科教合性分析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产品主要为非标定制物流器具,主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保障大体积汽车零配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被磕碰、划伤,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提供运输条件。行业类别属于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违反海门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策略,
4、符合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以及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188号)要求。3、规划环评相符性表1-1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188号文相符性分析序号环审20188号文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I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禁开发涉及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江海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好规划与上述生态空间之间的缓冲隔离。本项目位于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距离最近的生态管控空间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相对距离
5、为1.8kmo占地范围内不涉及以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符合2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相关实施方案,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按照倍量削减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本项目采取措施后,废气、废水能达标排放。本项目将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符合3严守资源利用上线,落实资源、能源利用管控要求。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
6、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采取严格资源利用上线,建成后可达到能源利用管控要求。符合4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根据开发区功能分区及定位,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不涉及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符合对照园区差别化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Z表1-2与园区差别化环境准:在该负面清单内,具体分析情况见表1-2。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差别化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中心商务区的创新转型产业园以原有企业搬迁
7、、转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限制新增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滨江工业城规划的四大产业组团尽可能错位发展,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大、氯化氢排放量高的项目入区。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原门路南、汉江路西,对照规划中表2.1-3产业空间布局表可知,本项目位于滨江工业城-海宝工业园。废水排放量3.2228万ta,无氯化氢排放。相符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的港I1码头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本项目不在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相符距离江海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l(X)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排
8、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邻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C本项目不在江海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100m范围内,加强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废水不排入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敏感区域。相符集中居住区周边20O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集中居住区。相符时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引进在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产业转移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修订、江苏省
9、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如下准入清单:见表1-3。对照表13,可知,本项目属于装备制造类,但不属于优先发展,也不属于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属于允许类。相符表L3开发区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序号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不在下列范围的为允许类)优先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1装备制造产业海工装备、智能制造、汽车配件、信息技术、机器人、新材料、智能建筑等以及相关研发产业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C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废气中氯化氢排放量大的项目纯电镀项目: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
10、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的项目;除工艺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过程2汽车零部件产业汽车电子、汽车发动机、汽车变速箱等高附加值关键产品以及相关研发产业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的项目3物药业生医产新型成品药、新型试剂等以及相关研发产业建设古龙酸和维生素C原粉生产装置;建设紫杉醇、植物提取法黄连素生产装置;建设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新开办无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含化学合成工艺的项目:病毒疫苗类、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验室及项目;进
11、行手工胶囊填充工艺、软木塞烫腊包装药品工艺;不符合GMP要求的药品项目;农药项目;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项目4新能源产业太阳能光伏、新型动力电池核电装备、节能环保产品、电池组装等高耗能项目和过剩产业扩张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企业(单晶、多晶硅棒生产);铅蓄电池及极板生产项目5港口物流集装箱、件杂货/危险化学品、农药等,其中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其他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与“三线一单”
12、相符性(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与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中“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距离项目最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最近距离约为2km,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对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1500米、下延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准保护区
13、:二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和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本岸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工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属于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因此,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的相关要求。与地方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中海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最近距离约为1.8km,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的范围为:包括5个区域。区域1:东至张骞大道以西约1400米,西至
14、浒通河以西700米,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100600米处;区域2:西至日新河,东至青龙港,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100600米处;区域3:三厂街道和常乐镇区域,长9.5公里,宽50米区域;区域4:西至临永汽渡,东至海门边界以西100米;区域5:西至十八匡河以东450米,东至海门启东界,宽度100米;区域6:北至苏州路,南至杭州路,东至东江路,西至浒通河以东150米-500米。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属于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管控区内。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中相关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本次环评对区域环境质
15、量的现状监测结果:环境空气:根据南通市2022年环境状况公报,海门区大气环境So2、No2、PMPM25、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79微克/立方米,超标,为非达标区。水环境:南通市共有16个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11类标准。55个省考以上断面中,碾死港闸、聚南大桥、营船港闸、通吕二号桥、东湖桥等18个断面水质符合11类标准,孙窑大桥、嫩江路桥、新江海河桥、团结新大桥等37个断面水质符合【II类标准,优In类比例100%,高于省定94.5%的考核标准;无V类和劣V
16、类断面。地下水:2022年,南通市国、省控19个地下水区域监测点位水质满足IV类及以上标准的14个,占比73.7%,水质为V类的5个,占比26.3%,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声环境:2022年,南通全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并且保持稳定: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总体处于二级(较好)水平,同比保持稳定;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达标率稳定保持在90%以上,夜间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昼声环境质量均处于一级(好)水平,同比保持稳定。土壤环境:2022年,对全市24家企业周边共30个国家网一般风险监控点开展了例行监测,监测点位分布于海安市、如东县、启东市、如皋市四个县级辖区之内,均为农用地监测点位。监测结果
17、表明:全市26个国家网一般风险控制点土壤监测指标低于相应的风险筛选值,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辐射环境:2022年南通市辐射环境质量属天然本底水平。按照全国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2022对全省辐射环境监测国控点、省控点开展了年度监测。长江姚港断面水环境、南郊子站土壤环境、南通市近岸海域海水及海产品中天然放射性核素监测项目值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狼山水厂水源保护区中总a、总。活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所有监测点位的瞬时Y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均保持在江苏省天然水平涨落范围内,与去年水平相当;所有监测点位的电磁场强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环
18、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均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门路南、汉江路西,属于金属制品业,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太阳能发电、天然气和水,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不会超过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水源依托市政管网,能满足本项目的供水需求。本项目自发电250万度,市政电网280万度,能满足本项目的供电需求。本项目排水接管至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水质水量均在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范围内,能满足本项目的
19、排水要求。(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中的要求,木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属于金属制品业,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提出的禁止范畴内,因此,符合环境准入条件。具体管控要求对照详见表1-4。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条款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现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长江干线过江通道项目。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
20、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闱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厘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范围内新建、改建、新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O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饮ffl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野口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
21、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
22、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接管至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故不存在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的情况。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II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捕捞。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
23、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相符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项目除外。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制造业,故不属于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行业。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
24、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为金属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相符不市海I,见表1!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中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南通J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厘门路南、汉江路西,属于金属制品制造业,具体管控要求对照详5o表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条款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
25、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徽过江通道布局规躺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长江干线过江通道项目。相符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题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H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
26、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其威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IB、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
27、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
28、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凰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汉门路南、汉江路西,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
29、农田范围内。相符7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蛭蟆港、泰州引江河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1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I公里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项目。相
30、符9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相符IO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所列高污染项目。相符11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12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本项目不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的化学品。相符13禁止在化工企
31、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相符14禁止在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属于长江流域,不属于太湖流域。相符15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石、烧碱、聚氯乙烯、纯械项相符目。目。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原药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
32、间体化工项目。相符17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合成疑、对二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项目。相符1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相符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相符20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
33、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相符(5)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20214号)、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2185号),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属于海门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
34、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项目各工艺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功能,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建设项目与南通市生态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5。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具体如下表14。表L6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粼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
35、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南、汉江路西,属于海门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管控单元,须执行重点管控要求。相符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相符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11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
36、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本项目距离长江岸2km,不属于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相符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危化品码头项目,不属于过江干线通道项目。相符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
37、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总量在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平衡,不突破区域排放总量。相符环境鹿防控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等重点企业。相符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二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符与南通市三线-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20214号)相符性分析表17与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管鳏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进步优化各分区
38、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糠响。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门路南、汉江路西,为C3399金属制品业-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以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批复文件为准。本项目总量在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平衡,不突破区域排放总量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
39、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园区已落实相符2.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本项目工业废水在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接管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无需监测地表水;本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无需监测地下水、土壤;相符本项目废气每年监测一次。3.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本项目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修改单、
4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建成一个Ioom2的危废仓库,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L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电能、太阳能发电、天然气和水,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本项目所选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产品的损耗率,减
41、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料的产生量。相符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H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杆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涉及相符与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2185号)相符性分析对照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2185号),海门区全区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54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42、。木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管控单元。对照海门区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表1-8与南通市海门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颗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 .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等文件中总体准入管控的相关要求。2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刚性要求。严
43、格落实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加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本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不属于涉重项目。相符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执法监管,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3 .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海门区重点围绕高端家纺、现代建筑、先进装备制造三大现有千亿级产业提升和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三大新兴千亿级产业培育,强化产业链、创新烧、价值链三链一体协同发展,形成“一城两港六组团”空间格局。4 .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和南通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规划等,青龙化工区、灵甸化工
44、区已取消化工定位,加快推进沿江Ikm范国内化工企业关停、转型海门区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公里范围内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化工企业和项目。5 .落实南通市关于加大污染减排力度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海门区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工作方案,严格涉重项目环境准入,落实纺织印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船舶海工、非金屈矿物制品、生物医药等行业准入要求。染排管污物放控1 .加速碳排放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双达”进程,落实达峰和减排措施,实行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重目标控制机制。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市级下达任务。2 .落实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
45、知,实施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限值限量管理,严控高能耗高排放、严禁高污染不安全项目落地,完善工业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双控3 .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落实区域削减要求。4.2025年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十四五”规划约束性目标为准。本项目建成后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能在区域内平衡。相符环境风险防控I.落实南通市海门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海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强
46、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 .根据海门市污染地块环境管理联动实施方案,落实地块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实行联动监管。加强污染地块环境风险防控,有效保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3 .根据海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大气污染源监控,建立重污染天气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警、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大气环境安全。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内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故满足环境风险管控的相关要求。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到2025年,海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亿立方米以内,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16立方米内;燃煤总量控制在30万吨以内,其中非电行业燃煤量为0(不计中天钢铁项目)。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02ce万元以下。2 .落实关于强化节能审查工作和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