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万台电机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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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舜驱动力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机改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舜驱动力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舜驱动力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机改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的“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建设性质新建(迁建)0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0

2、.67%施工工期无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占地面积82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2014年6月3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经济开发区滨港大道2699号内52号楼,海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已开展并通过审查,规划环评文件名为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188号,审查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D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经济开发区滨港大道2699号内52

3、号楼,根据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4),本项目位于赫连科技产业园,已取得进区协议,并根据苏(2019)海门市不动产权第0045986号,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具备污染集中控制条件,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2)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经济开发区滨港大道2699号,属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项目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见表1-1表11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判定1中心商务区的创新转型产业园以原有企业搬迁、转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限制新增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

4、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滨江工业城规划的四大产业组团尽可能错位发展,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大、HCl排放量高的项目入区。项目租赁南通赫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栋厂房,位于滨江工业城内,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200ta.冷却塔排水600l/a、纯水制备弃水2400a、初期雨水1546ta,共计3586ta,排放量较小,且不是HCl排放量高的项目。相符2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本项目不在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且未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相符3距离江海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100m范围内的工业

5、用地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邻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本项目距离江海风景名胜区2km。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经济开发区滨港大道2699号内52号楼,不靠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相符4邻近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居住用地周边200m范围内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项目最近距离居民为北侧的苏通花园,距离项目410m。相符5对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引进在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

6、19年本)、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还应执行本次制定的重点发展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本项目为内资,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及限制类产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等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相符6入区企业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现有未及时履行验收手续

7、的企业须按“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将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建设完成达三同时验收条件相符建设项目”文件要求完成整改,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要求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情况时将及时开展“三同时”验收。7开发区实施集中供热,新入区企业禁止建设燃煤供热设施,确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本项目烘干环节利用电加热,为清洁能源相符8,持续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在工业企业废水接管率持续保持100%的基础上积极提高区域再生水利用率,结合开发区内分散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进东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提高至25%,有效减轻污水厂尾水集中排放对纳污河流水质的影响本

8、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海门市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相符9排水量小、污染轻的项目优先引进;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所有生产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分质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200ta冷却塔排水600l/a、纯水制备弃水240t/a、初期雨水1546ta,共计3586ta,排水量较小。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生产产品主要为电机,产品可服务于区域先进装备制造和汽车生产。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与关于海门经

9、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表1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对照表要点规划环评批复具体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一)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根据国家、区与发展战略,及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绅要相关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集约发展,突出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体理念,进一步优化规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权等,加强与海门市城市总体规划、地利用总体规划、南通港总体规划白协调和衔接,促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积极推行区域的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10、。/I相符2(二)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为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相符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同时发展科教研发、文化休闲等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3(三)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控。严禁开发涉及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海门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海门市沿江堤防生态公益林、江海风景名胜区等的生态保护红

11、线区域,做好规划与上述生态空间之间的缓冲隔离。根据报告书结论,在滨江工业城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周边、浒通河两侧等区域设置足够宽度的绿化隔离带,加强规划控制。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经济开发区滨港大道2699号内52号楼,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相符4(四)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相关实施方案,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按照倍量削减

12、相关要求,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本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塔排水、纯水制备弃水、初期雨水一并接管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固废实现“零”排放。相符5(五)严守资源利用上线,落实资源、能源利用管控要求。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相符6(六)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

13、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根据开发区功能分区及定位,严格落实环境准入要求。本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固废实现零排放。本项目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相符7(七)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明确责本项目建成后,将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相符

14、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做好开发区内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8(八)完善区域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区域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强固体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加快开发区内重点行业清洁原料替代、燃煤锅炉淘汰及治理爻施提标改造,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建立污水处理厂事故排放不境风险应急防范体系,保障区域饮用水安全。/相符经对照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

1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要求。(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建设项目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海门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4.5km,不在红线管控区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距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江海风景名胜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沿江风景区,范围为:东至青龙河以西700米,西至浒通河以西700米,南临长江,北至长江堤岸100800米处;自然人文景观区,范围为:快活林山庄、张骞故

16、居、证大感官公园、东洲公园、江海风情园、海永乡鸽笼河水系景观带、海永乡生态休闲度假区,主导生态功能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本项目距离东侧的江海风景名胜区约2km,不处于江海风景名胜区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其他符合性分析控区域规划要求。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要求,详见附图。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2020年海门区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CO、PMlo、PM2.5相关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Ch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

17、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因此区域属于不达标区。针对区域大气环境超标的问题,南通市政府制定了南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施燃煤控制,在用煤量实现减量替代的前提下,新建热电项目,加强供热管网建设;治理工业污染,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以家具制造行业为重点进行整治,推进油烟净化和在线监控设施建设;防治移动污染源,推广使用200辆新能源汽车,淘汰500量高

18、污染车辆;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整治面源污染、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深化秸秆“双禁”,强化“双禁”工作力度。采取上述措施后,南通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水环境: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环保厅,2003年3月),长江执行HI类水质标准。本项目废水经过海门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根据南通市环境质量公报(2020),长江(南通段)水质达到11类,水质优良。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厂界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在采取相

19、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应,用电由当地电力供应部门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南通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未列入“(一)工业项目产生发展限止规定”中。对照海门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限制和禁止进驻项目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1-3。表13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限制和禁止进驻项目清单相

20、符性分析序号总体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中心商务区的创新转型产业园以原有企业搬迁、转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限制新增工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园禁止引进含酸洗、电镀、喷涂等工序的项目。滨江工业城规划的四大产业组团尽可能错位发展,严格控制废水排放量大、HCl排放量高的项目入项目租赁南通赫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一栋厂房,位于滨江工业城内,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200ta冷却塔排水600t/a、纯水制备弃水240t/a、初期雨水1546ta,共计3586ta,排放量相符区。较小,且不是HCl排放量高的项目。2海门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本项目不在海门水厂

2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且未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相符3距离江海风景名胜区二级管控区100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的项目。邻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的工业用地,加强入区企业跑冒滴漏管理,设置符合规范的事故应急池,确保企业废水不排入上述敏感区域。本项目距离江海风景名胜区2km。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经济开发区滨港大道2699号内52号楼,不靠近清水通道、重要湿地等生态红线区域相符4邻近生活区的工业用地,禁止引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的项目,居住用地周边20Om范围内禁止引进含喷涂、酸洗等排放异味气体的生产工序

22、的项目。项目最近距离居民为西北侧苏通花园,距离项目410m。相符5对于规划发展的重点产业,具体项目引进在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修订)、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等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还应执行本次制定的重点发展产业优先、限制、禁止发展项目清单(表10.1-2)本项目为内资,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及限制类产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V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

23、(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等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相符6入区企业要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现有未及时履行验收手续的企业须按“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文件要求完成整改,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跟踪监测,按要求公开区域环境质量情况项目将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建设完成达三同时验收条件时将及时开展“三同时”验收。相符7开发区实施集中供热,新入区企业禁止建设燃煤供热设施,确需自建供热设施的,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本项目烘干环节利用电加热,为清洁能源相符8持续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建设,在工业企业废水接管率持续保持100%的基础上积极提高区域再生水利用率,结合开发区内分

24、散农村居民点集中安置,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进东洲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率提同至25%,有效减轻污水厂尾水集中排放对纳污河流水质的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海门市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相符9排水量小、污染轻的项目优先引进;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所有生产工艺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分质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200t/a、冷却塔排水6001/a、纯水制备弃水240ta.初期雨水I546ta,共计3586ta,排水量较小。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生产产

25、品主要为电机,产品可服务于区域先进装备制造和汽车生产。相符又长江,省实力寸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苏3发(2019)136号)文的附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范细则管控条款(试行)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见表l-4o表1-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26、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滨港大道2699号内52号楼,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

27、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滨港大道2699号内52号楼,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滨港大道2699号内52号楼,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

28、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滨港大道2699号内52号楼,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

29、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6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兔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滨港大道2699号内52号楼,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符合7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蟆蟆港、泰州引江河1公

30、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1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木项目距离长江5.1km,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尾矿库项目,符合9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31、造,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符合10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所列高污染项目,符合11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12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的化

32、学品,符合13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符合14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滨港大道2699号内52号楼,不属于太湖流域,符合15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磷铉、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项目,符合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3、,不属于农药原药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符合17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符合1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符合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20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

34、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2。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20214号),本

35、项目位于江苏省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海东路99号,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项目各工艺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功能,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中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重点管控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1-5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L始终把长江生态

36、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约束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门经济开发区滨港大道2699号,所在区域属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须执行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主要从事电机制造,选址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不属于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不属于危化品码头项目,不属于过江干线通道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苏政发20204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

37、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燥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

38、不涉及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环境风险防控L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本项目不涉及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到2020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根据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20214号)中要求,具体分析见下表。表1-6与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馍十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39、相符性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各分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开发区内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统筹开发区内现有金属加工及制品、电子机械等产业的布局,进一步优化中心商务城用地布局,优化、整合滨江工业城各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与结构,减缓对区域人居环境、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经济开发区滨港大道2699号内52号楼,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以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及批复文件为准。本项目总量在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平衡,

40、不突破区域排放总量环境风险1.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和生园区已落实防控态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区域环境安全。2.建立完善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本项目不涉及3.按照相关管理要求申报、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强化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监管无盲区、无死角。本项目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要求建成一个30?的危废仓库,危险废

41、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能源结构,提升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强度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和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本项目所选工艺设备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料的产生量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H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

42、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与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20214号)中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相符性分析对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发201647号)中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南通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1755号)要求,“2017年底前,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

43、、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不属于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本项目转子生产使用聚酯树脂胶,定子生产使用浸渍树脂胶,根据聚酯树脂胶、浸渍树脂MSDS,聚酯树脂胶中可挥发性有机成分二甲苯占0.3%,则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约为3.15gL,浸渍树脂中可挥发性有机成分检测报告,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约为122gL,因此使用的聚氨酯树脂、浸渍树脂胶均为低VOCS物料,生产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设备密闭管道收集(收集效率90%)后

44、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3%)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3)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22号)相符性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内容,江苏省属于重点区域范围,文件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7。表17项目与“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表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

45、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项目相符全面开战“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置”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化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

46、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本项目位于南通市海门市经济开发区滨港大道2699号内52号楼,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措施完备,项目污染物可以稳定达标排放,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到2020年,全国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打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蓝山东、河南五省(直辖市)煤炭消费总量保2015年下降10%,长三角地区下降5%,汾渭平原实现负增长;新建耗煤项年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按照本项目不使用煤炭符合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国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5%以上。继续推进电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100o亿度以上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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