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开展耕地流出整治实施方案精选版八篇合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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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耕地流出整治实施方案一、恢复范围(一)2023国土变更调查国家检查“一下”反馈未通过图斑,共计19个图斑,24.053亩。(二)南部县自规局下发的图斑4个图斑,共计15.44亩。(三)未整治完成的图斑。二、工作任务(一)任务分解。各行政村(居)作为实施主体,明确工作责任,开展耕地流出整治,恢复粮食生产。(二)完成时间。到2023年7月24日前。三、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耕地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治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乡级已成立流出耕地专班(附件1),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有理有序开展。(二)明确目标,稳步推进整治。各行政村(居)要认真

2、梳理整治问题,明确整治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实施。以“专班化推进+项目化实施”为手段;加快推进流出耕地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三)提高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各行政村(居)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国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扛稳粮食生产政治责任。此次整治任务采用驻村领导包村,驻村干部负主责,村支部书记具体抓落实,村干部包地块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2023年播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3年搭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精神,全面做好2023年全街道摞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3、。一、总体要求按照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开展耕地谬荒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改革创新经营权流转、股份经济合作、劳务合作、技术合作、代耕代种、委托经营等模式,建立可推广、可复制的治理和流转示范样板和经验,在全街道全面铺开,进一步稳定提高我街道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二、目标任务2023年,我街道严格开展耕地揖荒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组织各村(社区)启动摞荒耕地的治理工作。耕地经营权流转须在县、镇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流转交易。三、工作措施(一)加强宣传,形成浓厚的治理氛围

4、。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将工作方案的政策内容和相关政策措施形成标语、横额、明白纸(卡)、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发放、张贴到村组和农户,利用当地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以及宣传车、召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座谈会宣传发动等,向农户进行广泛的宣传,使治荒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二)深入调查,摸清耕地揖荒底数。各村(社区)要组织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对辖区内摞荒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弃耕摞荒耕地的具体农户、搭荒地块、摞荒原因、摞荒面积、摞荒年限、流转意向以及有无水源等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为分类治理打好基础。(三)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开展摞荒地治理和流转。对历年爆荒

5、耕地的农户,村级要通知承包户限期恢复耕种,确实无力耕种或不愿耕种的,试点村要认真做好农户的思想动员工作,引导农户进行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开展股份经济合作、劳务合作、技术合作,采取代耕代种或委托经营等方式,按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分类治理。有水源保障的种植水稻,缺乏水源的种植玉米、红薯等旱粮作物。(四)加快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针对摞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地区,试点村要积极向街道申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水库、山塘、水坝、水陂等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排配套设施,做好蓄水和灌溉准备。(五)培育引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接带动摞荒地治理和流转。积极培育引进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承接摞荒地治理,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倾斜扶持,落实有关补助和激励机制,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治荒积极性。(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流转经营或代耕代种。对农户确实无力耕种或不愿耕种、无其他经营主体承接经营的摞荒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可采取流转经营或代耕代种等方式进行治理,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优先扶持0四、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一)宣传发动与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12月2023年2月)o各村(社区)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等各项基础性工作。(二)分类治理阶段(2023年2月2023年12月)。各村(社区)除按工作方案的措

7、施办法治理外,可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创新更为有效的治理方法,切实将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成效。(三)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1月)Q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的验收办法,对村级耕地落荒治理和规模化流转示范试点工作进行验收,对治荒种植粮食且成绩显著的试点村给予扶持奖励。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小江街道摞荒耕地治理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摞荒耕地治理和流转示范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要负责摞荒耕地治理的组织领导、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面积核实、整治整改等工作。确保摞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落实到位。村级负责人是直接

8、负责人,负责落实具体整治工作。要将摞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与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结合起来,确保摞荒耕地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二)加强项目资金保障。村级收集粮食安全生产补助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等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申报材料,按时向街道提交真实准确的数据并配合后续资料完善工作。(三)加强工作指导。街道蹲荒耕地治理工作组,加强对各村(社区)的工作指导和督查,配合、督促落实工作方案各项政策和本方案的各项工作措施。村级落实责任,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工作。(四)做好进度调度工作。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调度,实行每月定期报告制

9、度,每月进展情况按时上报街道摞荒耕地治理工作组。工作组不定期收集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各部门解决相关问题。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社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五)实行绩效考评0将搭荒耕地治理、开展搭荒耕地规模化流转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推动耕地摞荒治理和规模化流转工作绩效化。防止耕地抛荒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坚决遏制耕地抛荒现象,从今年3月至6月在范围内集中开展切实防止耕地抛荒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提高耕地利用率,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根据关于切实提高

10、耕地利用率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清理、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动建立健全耕地抛荒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粮食生产稳定,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

11、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二、工作目标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清理、分类处置、集中整治的要求,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决不能把土地抛荒与休耕混为一谈,对抛荒耕地全面复耕,加大督促检查,坚决防止耕地抛荒,特别是压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责任,确保2020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1.8万亩,粮食产量1.92亿斤(详见附件2)。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耕地抛荒情况。在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全面收集整理耕地抛荒相关档案信息,找出问题症结,追查问题根源。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耕地抛荒现象,要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

12、整治提供依据。(二)坚决清理整治复耕。根据排查结果,对发现的耕地抛荒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区和2019年抛荒耕地复耕范围内的,要作为整治重点,坚决依法依规恢复农业生产。对交通较方便或耕种条件较好的抛荒耕地,要积极引导承包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乡村两级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托管服务等形式开展生产。对不愿意委托代耕代种或流转,弃耕抛荒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要采取办法通知摞荒农户履行耕种义务,限期恢复耕种。支持种植大户利用现有技术、设备、渠道等优势,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引导种植粮食的土地流转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的抛荒耕地,流转收益可

13、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级集体公益事业。对因污染产生或耕种条件较差的抛荒耕地,要区分情况,选择适宜的农作物种植,切实加以整改。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三)严格执法治理。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乡村两级要积极落实抛荒耕地流转,确保限期恢复耕种。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违规利用,切实纠正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花卉苗木等现象,规范引导稻渔综合种养,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开挖建设小龙虾专业繁殖基地,高

14、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不得用于稻渔综合种养挖沟(坑)、筑堤等补助。根据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钩的原则,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和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照谁种补贴谁的原则,补贴资金补给实际种植户(或农场)”,乡(镇)要逐一排查抛荒耕地是否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防止耕地抛荒稳定粮食生产。要构建耕地抛荒“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

15、机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防止耕地抛荒问题回潮反弹;要签订耕地抛荒治理目标责任状,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微信工作群,实行网格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要建立抛荒耕地台账制度,详细摸清抛荒耕地的农户(或经营主体)姓名、具体地点、面积、抛荒原因等情况,实行台账销号管理。(五)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粮食生产绩效考核机制,由小组办公室办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建立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考核未达标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在予以通报批评。对考核先进的乡镇、优秀种粮大户进行奖励,并作为当地农业政策试行、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重要参考依据。四、

16、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主体,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一)县级抓总。县政府对的专项行动负总责,对稳定粮食生产,遏制耕地抛荒负总责负责落实春季农业生产早稻种植计划面积,扶持建立20亩以上早稻抛秧(或6亩以上机插秧)集中育秧点,打造早稻种植示范片区。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农机局主要负责同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及各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落实早稻种植计划和耕地抛荒整治

17、,总结进展和成效,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承担日常工作Q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制止耕地抛荒督查力度,完善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的耕地抛荒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予以通报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各乡(镇)要按照属地原则压实责任,摸底排查和复耕整改问题出在哪里,就由哪个地方负责解决。(二)乡镇落实。乡(镇)政府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参照市、县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

18、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情况上报等工作。要将早稻种植计划和耕地抛荒整治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组、户,除山区乡镇外,各乡(镇)需扶持建立10亩以上早稻集中育秧点。(三)部门协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县水利局和县统计局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政府统一部署下,加强专项行动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五、工作步骤各乡(镇)政府要及早召开会议部署,统一思想、下定决心,落实责任、联合行动,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细化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迅速开展专项行动。整个专项行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9、:(一)调查摸底阶段。从3月初开始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春季农业生产全面排查。主要调查了解粮食种植情况和耕地抛荒情况,一是调查研究。各乡镇对种植大户发展粮食生产意向情况、普通农户粮食种植意向情况、乡镇及村组对抛荒耕地进行流转工作措施情况等开展调查研究,并形成调查报告,于3月15日前报县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二是乡镇自查。各乡镇组织各村开展全面排查,对耕地抛荒现象入村入组现场核查,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台账格式见附件3)o三是县级汇总。各乡镇统计汇总各类耕地抛荒情况,形成排查整改报告,报告于3月28日前经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整改整治阶段。根据各乡(镇)排查整改报告,县

20、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耕地抛荒治理目标责任状。从4月上旬开始用3个月左右时间,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督促各乡镇,组织开展整治整改、问题查处和问责追责。根据整治整改情况,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重点地区查处整治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6月10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认真总结清理整治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经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到位的环节和整治不彻底的乡镇进行补课,不达目的绝不收兵。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发展

21、春季农业生产遏制耕地抛荒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专项行动提供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强化以奖代投。县财政每年要安排必要的粮食生产发展资金,专项用于遏制耕地抛荒、双季稻或稻油轮作生产及种粮大户的奖补等(奖惩措施另行制定)(四)严肃督导问责。各乡镇对专项行动每一个环节,都要严肃认

22、真督导。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将专项行动纳入粮食安全考核内容,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五)定期上报信息Q实行专项行动信息周报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及时调度汇总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本地区清理整治情况。对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加强擒荒耕地核查利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实施方案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是农民安身之本,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谬荒耕地核查利用的重要性。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

23、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新一轮搭荒耕地核查利用工作,为确保2023年博荒地核查利用工作快速、顺利、全面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7月15日前,全面完成2023年度摞荒耕地核查利用工作。二、工作措施(一)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耕地利用优先序1.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通过召开村社会议、张贴标语、干部上门入户、发放复耕复种提醒书和摞荒地警示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营造整治耕地摞荒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农村耕地摞荒综合整治工作。2 .严格用途管控。各村要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

24、先序,严格种植用途管控,统筹利用谬荒耕地,促进农业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菜和饲草料等(一年生禾本科作物)生产,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开展摞荒耕地盘活利用。(二)改善摞荒耕地耕种条件,提升综合产能1.改善生产条件。将具备条件的爆荒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排灌、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改善耕作条件,提高农作物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3 .提升地力水平。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实施,加大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施用有机肥、绿肥还田、水肥一体化、酸化土壤改良、统防统治、深

25、耕深松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逐步恢复提高谬荒耕地地力和产出水平。4 .提高机械化率。鼓励农户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农机,提升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水平,大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综合化开展农业服务,并向全镇推行代耕代种。提高主要粮油作物耕种收全程机械化率,降低农民劳动强度,推动农业生产节本增效。(三)强化政策扶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1 .加大政策引导。进一步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耕地摞荒的农户由村书面发放复耕复种提醒书,并暂停发放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加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种粮支持力度,重点对家庭农场、农

26、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摞荒耕地种粮的给予补助。完善保险政策,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2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使分散的搭荒耕地尽可能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搭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摞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四)发挥党建引领,多措并举盘活摞荒耕地1.党建引领促复耕复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党组织工作要求,以党建为引领,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成立农村“红岩”党员突击

27、队,带头组织摞荒耕地核查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进行复耕复种,盘活农村闲置搭荒耕地资源,充分挖掘当地农耕文化,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基层党组织与工会、妇联、工商联的协作联动,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帮助农村老弱病残、留守妇女做好摞荒耕地复耕复种Q2.多措并举促盘活利用。各村要深入推动“党建引领百村振兴”行动,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摞荒耕地复耕复种模式,多措并举推动摞荒耕地复耕复种。引导农户种好“口粮地”,大力宣传引导农户自行耕种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户收入。挖掘村集体经济“生财地”,引导村民通过入股、合作、领办合作社等模式复耕复种。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托管地”,推动农户与村集体、社会化服务

28、组织“双向嵌入”,落实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形成“治理+耕种+销售”一条龙全产业链模式。推出城镇居民“自留地”,整合场镇周边摞荒耕地,开展城镇居民流转认养认领耕复种。开辟企业单位“直供地”,充分发挥企业单位支持帮扶作用,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开展摞荒耕地包片认领。建设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对接区教委,在摞荒耕地复耕复种适宜地块建立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Q三、实施步骤(一)全面核查(5月20日前完成)。各村以重庆市2023年国士变更调查数据中的耕地为调查范围,参考区级下发的摞荒耕地疑似图斑,对辖区内摞荒一年以上的耕地情况开展全面核查,摸清耕地摞荒现状。建立每块港荒耕地核查与复耕复种的工作台账疑似摞荒耕

29、地核查与复耕复种情况表(详见附件1);于4月6日开始首次调度,其后每天调度一次,并留存备查。以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标识每一块摞荒耕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基本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认真分析耕地搭荒类型及原因,完善相关信息台账。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耕地摞荒核查,填报疑似摞荒耕地核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将核查情况汇总表经村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制定去年已经复耕摞荒耕地长效利用工作方案和2023年摞荒耕地复耕复种长效利用工作方案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各村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二)集中整治(7月15日前完成)。各村要边核查、边复

30、耕、边利用,因地制宜制定统筹利用摞荒耕地具体方案,做到一户一策、一地一策及时填报摞荒耕地核查与复耕复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要明确责任人,对耕地地力较好、相对集中连片摞荒10亩以上的,按照关于调整区领导联系镇街的通知明确的联系镇区领导和1名镇主要负责同志为复耕复种责任人,5-10亩的确定1名镇主要负责同志为复耕复种责任人,5亩以下的确定1名镇街分管负责同志为复耕复种责任人,挂图作战,各村主要负责人为辖区内的第一责任人,于7月15日前完成复耕复种。各村要把同一地块、同一视角的摞荒耕地整治前中后对比图片建档,并将摞荒耕地核查利用推进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好经验、好做法,工作总结于7月18日前报

31、送镇农业服务中心。(三)镇自验(8月5日前完成)。我镇要组建工作组,开展核验工作,形成自验书面报告。确认自验合格后,向区核验工作组提出核验书面申请。(四)区级核验(8月10日前完成)。区农业农村委组建区级核验工作组,开展核验工作,确认核验合格后,由区农业农村委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四、工作要求(一)明确领导机构。为了完成区级下达目标任务,镇成立“开展蹲荒耕地核查利用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博荒耕地核查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开展摞荒耕地核查利用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专班(包片工作组),分别为方斗村工作专班、双寨村工作专班、万能村工作专班、天台村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成员

32、名单如下:方斗村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成员:镇村两级驻社干部、各合作社社长双寨村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成员:镇村两级驻社干部、各合作社社长万能村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成员:镇村两级驻社干部、各合作社社长天台村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成员:镇村两级驻社干部、各合作社社长开展摞荒耕地核查利用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中心负责人唐莉同志统筹,办公室蒋平指、任黎、谢舰锐、廖素清同志为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联系方斗村、双寨村、万能村、天台村摞荒地核查利用工作。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摞荒耕地核查整治利用工作纳入农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完成工

33、作任务Q(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区级文件精神,摞荒耕地核查利用工作纳入对各村粮食安全考核。镇农业服务中心将加强与镇规建办的沟通协调,依托其技术资源优势,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核查利用等工作。各村要将摞荒耕地核查利用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并于4月7日前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各村要压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对摞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三)强化督促指导。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督促指导,建立摞荒耕地核查利用日调度、周通报机制,适时对排查整治利用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并对排查整治利用进度进行排名,将检查结果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

34、挂钩,对工作开展较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大面积耕地摞荒的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为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稻谷、小麦、玉米等谷物种植;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产品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23年我镇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涉及“以2020年变更调查耕地现状数据为目标,2023年年度变更调查耕地面积不得少于目标任务”,防止耕地“非粮化”主要涉及三个指标:一是4月底前全部完成2023年耕地保有量缺口恢复补足任务;二是6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

35、“十三五”期间耕地“非粮化”恢复补足的目标任务;三是于12月底完成年度耕地恢复补足任务;四是实施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监督管理,于12月底年度“进出平衡”算总账,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二、当前耕地“非粮化”面临的形势2023年我镇耕地流出721.35亩,耕地“非粮化”流出667.05亩,约占耕地流出总量的92.47%。“非粮化”流出类型中,多以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成林果园为主。三、工作措施(一)立即开展耕地缺口恢复补足和后期管护利用4月底前完成2023年耕地保有量缺口整改补足,同时提前预判2023年耕地“非粮化”减少量。对于已恢复补足耕地和已核查利用的摞荒地,各村要加强后期种植和管护的指导,避免再

36、次摞荒。对已恢复补足耕地举证上传农作物种植情况。(二)持续开展流向林园地等“非粮化”的问题整改一是摸清2018年-2020年栽种的幼龄果苗现状,及早研判,及时整改。二是立即排查存量耕地“非粮化”行为,建立台账,做到心里有数,无法就地恢复的,可异地补足,做到进出平衡。三是进一步遏制耕地流向农村道路和坑塘的“非粮化”的违法违规行为。(三)严格落实耕地用途变为申报农业项目时,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一般耕地的,按照关于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函文件要求,提前编制耕地“进出平衡”方案,遵从先进后出的原则,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未纳入区政府“进出平衡”方案的项目,不得开工建

37、设。(四)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按照3月2日全市耕地保护会议要求,耕地保护不力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制。各村应树立危机意识,要始终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决防止松劲、厌战情绪。四、建立健全预防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区委、区政府已将耕地恢复补足工作纳入对各镇、街耕地保护任务考核,我镇将按照工作要求完善对各村的2023年耕地保护考核方案,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周调度、月排名、季度通报的制度形式。(二)倒排工作时序,加快完成任务。针对耕地保有量缺口和2023年“十三五”恢复补足未完成的村,要倒排时序,制定恢复计划,符合标准的申请验收入库,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确

38、保4月底前完成2023年耕地保有量缺口任务恢复补足,5月底前完成2023年“十三五”恢复补足任务Q同时,针对排查出的存量“非粮化”问题,充分利用春耕春播有利季节加快整改。(三)加强日常监管,遏制耕地减少。各村提前摸清本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分布情况及面积,进一步加强恢复补足耕地和摞荒地后期管护利用,落实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建立周巡视、月调度的常态化“非粮化”监测工作机制,切实遏制住耕地“非粮化”趋势。提前做好谋划,确保全年辖区内耕地面积不减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全镇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厉打击农村各类土

39、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和省市县摸排工作方案内容,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切实摸清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扎实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确保登记精准、核查精准。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二、工作任务(一)摸排范围2013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二)摸排类型1 .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

40、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居民点、安置小区等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基准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2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基准,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3 .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基准,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4 .相关内容解释。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变更用途或现状为应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

41、地整理复垦开发等途径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含以下情形:长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摞荒的耕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草管理部门认定为林地、草地的土地等等。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

42、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5 .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的情形。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或各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设施农业用地相关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塞问题清查整

43、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三、组织领导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在太白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统筹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指导镇域范围内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各党支部、村委会、辖区各林业单位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真正做到周密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推动摸排工作稳妥有序有力开展,确保摸排无例外、无死角。四、工作步骤(一)基础资料准备(2023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向县耕领办申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二调”数据库中的耕地、农房补调数据、2020-2023年卫片执法检查数据、

44、历年变更调查数据和历年建设用地审批资料。(二)全力摸底排查(10月1至10月9日)。各党支部、村委会、辖区各林业单位按照“住宅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三种摸排类型,全面摸清本区域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房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逐一准确真实填写信息采集表,拍摄四个方位照片各一张留存。(三)数据对比分析(10月10至10月13日)。根据各村、辖区各林业单位摸排台账、具体坐标,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二调”数据库中的耕地、农房补调数据、2020-2023年卫片执法检查数据、历年变更调查数据和历年建设用地等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确定项目占地面积、

45、类型及合法性。(四)数据上传汇交(10月14日至10月20日)。根据数据对比分析结果,录入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并进行初步审核,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双签字”后,并上报县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领导小组进行再次审核,经核对无误后统一汇交省级摸排数据信息监管平台。(五)二次核实纠正(10月21日至11月10日)。对存在问题的录入数据信息,开展核实纠正工作。上报摸排工作情况报告及分类处置的意见建议。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党支部、村委会、辖区各林业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重

46、要批示指示,深刻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做好摸排工作是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要集中力量,精心组织,迅速行动,以坚决的杰度、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二)严格工作要求。数据把关审核要按照审核要求、审核标准、审核程序逐级落到实处,确保摸排工作严谨规范。信息采集表必须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签字齐全,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住宅类房屋的摸排要以村(组)为工作单元,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通过摸排认定、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结果公开、透明、准确,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公示内容要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47、摸排数据采集、汇总、报送自下而上进行,并由各党支部、村委会、辖区各林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双签字”后逐级报送,各级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责任Q同时,要加强摸排结果数据的管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三)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要加强对摸排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摸排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摸排不实的,予以公开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将约谈各村、辖区各林业单位负责同志;对在摸排工作中失责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授意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党支部、村委会、辖区各林业单位要利用职工群、村组群等向

48、群众广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相关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注意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相关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镇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扎实做好全镇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工作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加强耕地保护、守住耕地红线的极端重要性和乱占耕地、耕地非农化问题的巨大危害,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推动专项斗争在行业领域纵深开展,扎实整治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乱象。二、整治任务(一)时间要求。此次专项整治从3月2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对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或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不受此时间限制)。(二)任务目标。依据法律法规,在农村开展乱占耕地专项整治,严查违法乱占耕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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