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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概述1.1 目LlJ11.2 评价工作程序11.3 项目特点3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41.5 建设项目合理合法性判断分析41.6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142 .总则152.1 编制依据152.2 评价目的、原则202.3 环境功能区划212.4 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332.5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392.6 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目标522.7 评价时段及评价重点54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53.1 建设项目概况553.2 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分析643.3 项目水平衡分析683.4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723.5 营运期污染源分析743.6 清洁生产分析823.7 项目“三废
2、”排放统计及总量指标84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04.1 自然环境概况904.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34.3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974.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024.5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064.6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074.7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112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6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165.2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215.3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395.4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405.5 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425.6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1435.7 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496
3、 .环境风险评价1526.1 风险调查1526.2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及评价等级的确定1526.3 环境敏感目标1536.4 环境风险识别及环境风险分析1556.5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1566.6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1576.7 风险评价结论161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62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627.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164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738.1 环保投资估算1738.2 环保投资效益分析1748.3 经济、社会效益分析1758.4 小结175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769.1 环境管理1769.2 污染物排放清单与管理要求18
4、09.3 环境监测计划1829.4 排放口规范化管理要求1849.5 环保措施验收要求18510 .评价结论18810.1 项目概况18810.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8810.3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910.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910.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分析结论19110.6 污染物防治措施与对策19110.7 总量控制建议指标19210.8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析结论19210.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9210.10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19210.11 综合结论19310.12 建议193附件1:委托书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Il1.概述1.1 项目由来
5、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农业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同时,畜牧业是人类的动物性食品的主要来源,一个工业国家的人均畜产品量也是反映国家发达程度和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带动下,随着人口的增长、收入的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们对肉类产品的需求也随之增加。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对肉鸡需求增长较快,云浮市云安区安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在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石界村委,场地面积约116.28亩建设肉鸡养殖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出栏207万只肉鸡的规模。项目已在广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8-445303-04-01
6、-427567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16号,2021年版)中的“二、畜牧业03-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量)及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存栏生猪25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无出栏量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受云浮市云安区安农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森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任务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有
7、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了现场踏勘和资料调查收集,并征询环保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特点及周边具体情况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指出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项目的决策、设计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报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其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1.2 评价工作程序2022年7月,接受建设单位委托,项目启动。接受委托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第一次公示。结合项目技术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8、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同时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各环境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22年10月形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和中华工商时报等进行第二次公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
9、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K第三阶段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i3给出建设项Il环境影响部价结论编制环境愚响报告B(&)图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 项目特点(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技术设计和配置,建设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养鸡场,并采用种养结合的方式使得资源合理化利用。(2)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用于本项目配套农作物施肥;本项目采取发酵床垫料方式养殖,空栏期清理的垫料交由肥料厂综合利用,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经采取日粮中添加纤维素,地面定期喷洒生物菌液等措施后,厂界达
10、标排放;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畜牧业,行业代码A032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不涉及云浮市范围内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项目养殖区50Om范围内无居民点,项目不在云浮市禁养区范围内。该项目属于畜禽养殖类项目,养殖技术成熟,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等相关规定,满足各类规划要求。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恶臭气体,无组织恶臭气体通过鸡舍等合理选址、布局;合理控制饲养工艺;加强除臭技术及养鸡场人员管理;鸡舍安装水帘降温系统、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加强绿化等相关措施,可以满足场界达标排放要求。本项目厂区内管网采用雨、污分流系统,生活
11、污水经化粪池回用于厂内绿化灌溉。本项目生产设备、泵、风机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柔性连接、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平面布局合理,且场界四周都有绿化消声。经预测,建成后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病死鸡当天收走送去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勒竹分公司的解剖室用降解机进行处理;发酵床垫料(含鸡粪)空栏期清出后利用废包装袋包装后,及时运往肥料厂进行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废包装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根据工程特点及周围环境概况,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
12、1)项目恶臭气体处理措施及对外环境的影响分析;(2)项目废水污染物处理措施可行性以及消纳可行性;(3)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的可行性;(4)项目建成后运营场界噪声是否达标,是否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等;(5)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防范措施是否符合要求。1.5 建设项目合理合法性判断分析1.5.1 与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畜禽养殖业,属于A0321鸡的饲养。饲养过程中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抗生素或化学抗菌药物,包括有机碑制剂、嗤乙醇、氨苯肿酸、洛克沙肿、莱克多巴胺、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
13、号)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负面清单内容。项目已在广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8-445303-04-01-427567,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1.5.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项目位于环境管控单元中的一般管控单元(详见附图IS1),对比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14、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5-lo表1.5-1“三线一单”要求类别主要内容本项目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7741.66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5.44%o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0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
15、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结果,项目所在区域除地表水有部分指标超标外,环境空气、地下水、声环境均符合要求,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不会对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资源利
16、用效率显著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基本建成美丽广东。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用电由市政供电部门提供,用水由自来水厂供给,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符合生态环根据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本项目不属于区域布局管控、符合境准入区清单案(粤府(2020)71号),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省总体管控要求,“3”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N”为1912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4
17、71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禁止准入项目。2、与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云安区富林镇界石村,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云府(2021)14号)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属于云安区一般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44530330004)(见附图1.5-2),不属于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单元,因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对比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5-2。表152与云浮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类别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是
18、否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334.2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7.14%;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497.5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9.23%本项目选址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是环境质量底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100%,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的比例达到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l达标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省下达的空气质量目标。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以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9、稳定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结果,项目所在区域除地表水有部分指标超标外,环境空气、地下水、声环境均符合要求,本项目无废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不会对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是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加快实施碳达峰行动计划,持续强化碳排放总量控制,按省规定年限实现碳达峰。项目为规模畜禽养殖场项目,本项目使用井水,场内及周边山林灌溉使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回用水,项目用水量较当地供水量所占比例较小;能源主要依托当地电网供电
20、。项目建设土地不涉及基本农出,土地资源消耗符合要求。是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44”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44”为44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化管控要求。本项目属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内规定产业是1.5.3 与其他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符性分析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协调,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畜牧
21、业,促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治理农膜污染,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强化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健全追溯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采用标准化生态养殖模式,场内雨污分流,采取发酵床垫料方式养殖,清理的垫料交由肥料厂综合利用;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资源化利用,实现了废物资源化利用。2、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22、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符性分析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巩固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引导养殖业布局合理化、生产规模化和养殖绿色化,推动生猪鸡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建设全产业链示范畜禽企业。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健全使用农产品及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追溯管理。完善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平稳。“十四五”时期广东省农业农村重点工程中“菜篮子”培育工程为:建设高标准生态智慧“菜篮子”基地100个;新建、改扩建规模化标准
23、养殖场250个,打造30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全产业链大型示范畜禽企业;建设10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改造升级大型渔港15个,建设海洋牧场14个、渔港经济区17个。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采用标准化生态养殖模式,使用的消毒剂、EM制剂及饲料均按要求管理,采用全自动饲养的方式。符合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要求。3、与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符合性分析强化畜禽养殖水污染防治。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优化调整养殖结构,科学规划生猪鸡养殖布局,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分类
24、推进珠三角、粤东西北产区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养殖,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支持推广清洁养殖和粪污全量收集处理利用技术模式,扶持发展第三方服务业和有机肥业。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提倡粪肥就近还田利用,促进农牧结合循环发展。重点开展规模以下、养殖散户畜禽养殖粪污处理指导,推广“企业+农户”“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提升粪污收集资源化利用及处理处置水平。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基本全覆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采取发酵床垫料方式养殖,空栏期清理的垫料交由肥料厂综合利用。因此,本项
25、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要求。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5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56号)提出: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推进农业机械化。突出智能饲喂、环境控制、产品捡拾、粪污处理等环节,推进畜禽养殖机械化。开展农业清洁生产。到2025年,全省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尾水处理装备设施配套率达到80%以上。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采用标准化生态养殖模式,采用
26、全自动饲养的方式,清理的发酵垫料交由肥料厂综合利用。5、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云府办(2021)12号)相符性分析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优化畜禽业区域布局,加强清洁养殖工艺和粪污资源化的利用技术研发、推广及配套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业氨排放。推动重点流域和黑臭水体整治:以万里碧道、绿道和古驿道建设为抓手,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继续坚持河长制湖长制,促进管、护、治相结合,切实推动制度、责任“真落地”。强化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质分类处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及水产养殖
27、污染防治、种植污染管控。通过碧道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等持续推进新兴江、南山河、蓬远河等西江一级支流全流域治理。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统筹城乡全域推动黑臭水体整治修复,完善黑臭水体“长治久清”机制,保持治理成效,因地制宜采用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促进整治明显见效。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未出现新增黑臭水体,历史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强化污染源头防控: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有效减少土壤污染输入。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加快落实云浮市畜禽污染防治条例要求,
28、编制实施全市、各县(市、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散养密集区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治理模式;推广生态循环养殖路径,减少分散养殖带来的环保治理难度,提高土地消纳能力。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科学确定、合理布局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和总量,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加强巡查力度,巩固畜禽养殖禁养区清拆成效,防止违法违规畜禽养殖“死灰复燃”。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场区采用雨污分流形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用水;采用发酵床垫料方式,可以有效降解鸡粪中的臭气污染物,空栏期及时清理垫料,清理的垫料交由肥料厂综合利用。实现了废物资源化利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
29、符合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的要求。6、与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年)相符性分析根据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2030年)总体目标: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环境质量状况得到根本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并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良好,实现100%达标,大气环境质量有所提高,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城市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噪声扰民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生态自我恢复功能得到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
30、和执行。着力推进资源集约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率,降低单位产出资源消耗量,基本建成产业结构协调、空间布局合理、生产高效的生态产业体系,循环经济框架逐步形成。环境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整洁优美,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社会体系。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监管,促进畜禽养殖废物的有效处理和利用。划定畜禽禁养区,严格禁止在禁养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养殖活动。严禁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等地建设畜禽养殖场,对地处上述敏感区和布局不合理的现有畜禽养殖场要坚决予以关闭;对污染严重的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关闭或停
31、产治理。强制推行干捡粪的清粪方式,推广高效固液分离技术,实行清污分流、粪尿分离,尽量减少畜禽粪尿的处理量,切实发挥出处理设施的效用。推行先进、环保的养殖模式,实行“雨污分流、清洁生产、干湿分离”,形成“种.养.加.沼、肥”的生态循环模式;推广沼气工程,探索畜禽粪便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规划近期,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实现废水零排放的比例超过50%,外排废水的废水达标率超过95%,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禁养区范围,不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等地,本项目场区采用雨污分流形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用
32、水;采用发酵床垫料方式,可以有效降解鸡粪中的臭气污染物,空栏期及时清理垫料,清理的垫料交由肥料厂综合利用。实现了废物资源化利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云浮市环境保护规划(2016-2030年)的要求。7、与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严格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2019年9月)符合性分析根据2019年9月6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视频会议指出,各地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禁养区划定的要求,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
33、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本项目选址地块不属于会议中提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因此,本项目是符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严格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2019年9月)要求的。154选址合理性分析1、与养殖技术规范和条例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性的主要判据是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
34、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中有关选址要求。本环评对照这些规定就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作了具体分析,详见表1.540表154项目与养殖技术规范和条例等相符性分析(一)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相符性序号规定本项目相符性1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界石村,属于农村地区,项目占地范围内无文物古迹等受保护对象,也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不属于
35、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的禁建范围内。项目选址合理。相符2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符合广东省生鸡生产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相符3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类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讴、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本项目
36、场区采用雨污分流形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用水:采用发酵床垫料方式,可以有效降解鸡粪中的臭气污染物,空栏期及时清理垫料,清理的垫料交由肥料厂综合利用。相符4第十四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用水;采用发酵床垫料方式,可以有效降解鸡粪中的臭气污染物,空栏期及时清理垫料,清理的垫料交由肥料厂综合利用,实现了畜禽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不向外环境排放。相符5场址布生产区与生活管理区隔离生活区与生产区经绿化带等相符局及清粪工艺相隔6粪便贮存雨水和污水收集系统分离,污水收
37、集系统不得采用明沟布设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形式。相符应采用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便及时、单独清出,并将粪渣及时运至贮存场所,日产日清。项目采用发酵床垫料方式,可以有效降解鸡粪中的臭气污染物,空栏期及时清理垫料,清理的垫料交由肥料厂综合利用。相符应设置专门的贮存设施,恶臭及其污染物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采用发酵床垫料方式,可以有效降解鸡粪中的臭气污染物,空栏期及时清理垫料,清理的垫料交由肥料厂综合利用。相符7污水处理种养结合,经无害化处理后尽量充分还FH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用水;采用发酵床垫料方式,可以有效降解鸡粪中的臭气污染物,空栏期及时清理垫料,清理的垫料交由肥料厂
38、综合利用。相符8粪便利用畜禽粪便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并且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才能进行土地利用空栏期及时清理垫料,清理的垫料交由肥料厂综合利用,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和有机肥料(NY525)相符9病死畜禽尸体处理严禁出售,应采用焚烧炉焚烧或进行安全填埋。病死鸡当天收走送去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勒竹分公司的解剖室用降解机进行处理。相符10工艺要求应采用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便及时、单独清出,并将粪渣及时运至贮存场所,日产日清。畜禽粪污应日产日清,畜禽养殖场应建立排水系统,并实行雨污分流。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一致相符(二)与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
39、D序号规定本项目相符性1选址要求(一)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界石村,属于农村地区,项目占地范围内无文物古迹等受保护对象,也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的禁建范围内。项目选址合理。相符(二)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3.1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3.1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
40、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o(三)与畜禽养殖业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序号规定本项目相符性1选址要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应与养殖场生产区、居民区等建筑保持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在畜禽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本项目核心养殖区等在常年主要风向的侧风向处,与养殖场最近居民点均保持有800m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及建设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等相关文件要求。2、与云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
41、定方案(2021年年8月月14日)相符性分析云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云安区人民政府2021年8月14日发布)共划定禁养区4个,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禁养区、云安区自然保护区畜禽禁养区、云安区风景名胜区禁养区、云安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畜禽禁养区总划定面积为93.775km2o本项目拟选址于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界石村委,选址不属于以上禁养区范围,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禁养区区域为富林镇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距离约为6km。因此,本项目选址不在云安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二、与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符合有关要求的相符性分析根据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关于畜禽养殖业选址问题的回复
42、(详见附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属于推荐性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类标准,该技术规范3.1.2规定:禁止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建设畜禽养殖场。村屯居民区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因此,距离项目最近的新村不属于该技术规范3.1.2规定的人口集中区。对于养殖场与农村居民区之间的距离,养殖场在建设时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及气象等因素确定与居民区之间的距离。在确定距离时,该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可作为一项参考依据。2004年2月3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的
43、紧急通知(环发(2(X)4)18号),该通知属于紧急通知,是专门针对“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作出的,不宜作为养殖场与农村居民区500米距离选址的依据。根据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号):“参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并根据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以及当地的环境及气象等因素,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作为养殖场选址以及周边规划控制的依据,减轻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项目最近敏感点新村距离项目边界分别是800米。养鸡场与居民区的大气防护距离按项目大气预
44、测大气防护距离确定,根据后文5.6.3章节,本项目不设大气防护距离,故项目与周边敏感点的距离符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选址于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界石村,用地范围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等禁止建设地块。根据云浮市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选址意见(详见附件8),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地块适合作为养鸡场建设,同意本项目选址。因此,本项目用地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1.6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本项目与国家、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产业及环保政策相符,与相关环境功能区划无冲突,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可行,废气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灌溉
45、用水,各项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场界周围的声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水平。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影响程度可防可控。开展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方面未提出质疑性意见。建设单位在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该建设项目可行。2.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6、2018年12月29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06月05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实施);(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0月26日修改);(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1)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修订)。(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2021年版);(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6)关于启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39号);(7)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