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防旱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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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罗湖区防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深圳市罗湖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2023年3月目录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21.4 编制原则22罗湖区水资源基本情况32.1地理位置32.2气候特征32.3河流水系(河流数量核准)42.4水资源概况42. 5罗湖区干旱情势分析63组织机构与职责83.1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83. 2指挥工作小组93. 3各成员单位职责134. 2信息报告与处置204. 3防旱分类分级指标225应急响应245. 1总体要求245. 2信息报送处理255. 3先期处置255. 4应急响应行动265. 5响应升级495. 6信息发布505.

2、7应急响应结束506保障措施506. 1资金保障507. 2物资保障516.3应急队伍保障526.4通信与信息保障536.5医疗保障546. 6治安保障547. 7供电保障558. 8交通运输保障559. 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5510. 10社会动员保障5611. 11备用水源应急保障566. 12宣传、培训和演练567后期处置577. 1救灾救济577. 2灾后恢复587. 3保险理赔5812. 4调查评估及总结598预案管理598.1预案修编增编598. 2预案报送备案608. 3预案操作要求6013. 4制定与生效60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完善罗湖区防旱减灾体系建设,促进防旱工作规范化、制度

3、化、法制化,有效预防干旱灾害发生,有序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保障社会与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13.2 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工作规则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4、深圳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深圳市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防旱应急预案抗旱预案编制导则(SL590-2013)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订本预案。13.3 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罗湖区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14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稳定作为防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减轻干旱造成的危害和损失。(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把城镇供水安全、经济建设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主要目标,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居安思危,常备不懈。(3)统一领导,

5、分级负责。在区政府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托各层级专业指挥机构,完善工作措施,提高预防和应对干旱灾害事件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依靠和发挥公众力量,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6)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区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防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

6、、后调水”的措施,最大程度的满足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7)公开透明,及时准确。遵循“公开透明、及时准确、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方针,及时、真实、准确、有效、主动地发布干旱灾害事件权威信息。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正确引导防旱抢险救灾舆论。2罗湖区水资源基本情况2.1地理位置罗湖区地处深圳市中南部,位于东经114。06,-11422,北纬2253,-22。62,之间,东起莲塘,与盐田区相邻;西至红岭路,与福田区相连;南临罗湖桥与香港毗邻;北到原特区管理线,与龙岗区横岗、南湾、布吉、坂田及龙华区民治等地交界。辖区总面积

7、7875k11占全市总面积的4%,是深圳经济特区最早开发的城区,也是深圳市重点开发和建设的中心城区和交通枢纽中心。2.2气候特征罗湖区地处南亚热带沿海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罗湖区年平均气温为23。(2,平均最高气温36.1。(2,平均最低气温5.1。(2,年降水量约1935.8毫米,年平均降雨天数134天,年均相对湿度74%,年均日照时数1837.6小时。夏季多受季风低压、热带气旋所影响,盛行东南偏东风,高温多雨;其余季节多受极地冷高压脊控制,盛行东北季风,天气较为干燥。其灾害性天气主要有热带气旋(台风)、暴雨、雷暴、雷雨大风、龙卷风、干旱和低温阴雨等。2.3河流水系(河流数量核准)辖区共有

8、大小河流20条,总河长82.82公里。其中,干流1条(深圳河),一级支流6条(布吉河、莲塘河、深圳水库排洪河、梧桐山河、仙湖水、正坑水),二级支流13条(横排岭水、茂仔水、赤水洞水、新田仔水、庵泥坑、千年坑、径肚沟、长岭沟、梧桐山沟、高涧河、大坑水库排洪河、清水河、笔架山河),深圳河、莲塘河为港深跨界河,正坑水,布吉河、笔架山河为跨区河流。2.4水资源概况2.4. 1供水现状1)水资源量罗湖区地表水资源量为8216.06万m3,地下水资源量为1725.37万0)3;深圳水库是罗湖唯一的供水水库,总库容4496万m3O2)供水结构罗湖区供水总量约14141.97万m3,其中区外调入水量13460

9、.76万m3,占到全区供水总量的94.76%,再生水回用450万群,占全区供水总量的3.18%;本地蓄水290.24万n)3,占全区供水总量的2.05%。3)用水消耗结构罗湖区总用水量为14141.97万m3,其中农业用水量109.74万a?,约占全区总用水量的0.78%;城市工业用水量699.28万m3,约占全区总用水量的4.94%;居民生活用水量6374.90万m3,占总用水量的45.08%;城市公共用水量6471.38万招,占总用水量的45.76%;生态环境用水量486.67万H?,约占全区总用水量的3.44%o2.4.2 本地蓄水工程罗湖区建有7座水库,其中仅1座中型水库一深圳水库具有

10、供水功能,总库容4496万H?,50%保证率下的可供水量约3576万m3o2.4.3 供水工厂罗湖区现有东湖水厂、莲塘水厂、沙湾二水厂等3座供水水厂及大望、梧桐山等2座制水站。其中,沙湾二水厂供水对象是龙岗区布吉街道、南湾街道和坂田街道。罗湖区现状供水主力水厂是区内的东湖水厂、莲塘水厂及位于福田区的笔架山水厂。罗湖区已建成给水管网约767.47km,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现供水管网分为三个供水系统,分别为东湖一笔架山联合供水系统、东湖莲塘联合供水系统和大望梧桐山联合供水系统。(1)东湖一笔架山水厂联合供水系统:服务范围为罗湖主城区,已建成“三横一纵”主干供水管网体系,“三横”为:泥岗东路-布心路2

11、XDN1000主干管、笋岗东路DN800+DN600主干管、深南大道DNloOO+DN800主干管;“一纵”为:爱国路文锦路DN8002XDN1000主干管。东湖水厂与笔架山水厂已实现互联互通。(2)东湖一莲塘水厂联合供水系统:服务范围为莲塘片区,罗沙路敷设有东湖水厂至莲塘片区的2XDN600干管、莲塘片区主要敷设了DN300-DN700供水干管。(3)大望一梧桐山水厂联合供水系统:服务范围为大望梧桐山片区,呈独立的供水系统,两水厂间敷设有DN300连通管,大望梧桐山片区敷设了DN200DN300供水主干管。2.5罗湖区干旱情势分析罗湖区干旱主要发生在冬春季节,受降水、蒸发、区域植被条件和区域

12、水资源供应等四种因素影响,干旱程度取决于这四种因素作用下水分供需平衡情况,其中降水和蒸发两大自然因素是主要影响因素。2.5.1降水影响降水因素影响表现为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变率大,长时间缺雨,区域水分供给不足而造成干旱。罗湖区地处南亚热带沿海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降水量年内分配与气候的季节变化密切相关,每年10月至翌年3月,正是冬季风影响、加强的季节,干燥而寒冷的极地大陆气团逐渐控制全省,形成了罗湖区干燥少雨的天气。2.5.2蒸发影响蒸发因素影响表现为水分过度蒸发造成的干旱。罗湖区在较强的副热带高压控制下,冬春季节天气晴好,经太阳暴晒及气流下沉增温,水分蒸发量增加,引发干旱。2.5.3区域植被

13、条件影响罗湖区绿化覆盖面积达5165.52公顷,绿化覆盖率为64.47%o园林绿地面积为4976.13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1700.91公顷,森林茂密,植被良好,流域天然动态蓄水条件能力较强,水量蒸发少。因此,区域植被条件对罗湖区影响较小。2. 5.4区域水资源供应影响罗湖区常住人口114万人,经济、生活等社会需水负荷大,区域水资源供应不足也可能引起干旱。罗湖区用水构成以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公共用水为主,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45.08%,城市公共用水量约占总用水量的45.76%。近年来,居民生活用水量和城市公共用水量呈增加趋势,总用水量亦呈增加趋势。且深圳市城市用水主要依靠境外的东江引调水水源

14、,东江调水占深圳市供水量的80%以上。目前,在西江引水工程尚未完工启用的情况下,东江径流的丰枯对深圳市供水情况的影响至关重要,东江发生特大干旱将影响到罗湖区范围的供水。3组织机构与职责罗湖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三防指挥部)为全区防旱工作的指挥机构,在区委区政府及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各街道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成立相应的防旱抗旱组织,负责本行业防旱抗旱工作。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三防指挥部日常工作。2.1 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应急、水务的领导分别担任。总指挥

15、负责全面主持防御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常务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副总指挥:由区委(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广东总队深圳第一支队机动二大队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协助总指挥部署灾害防御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武装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罗湖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政

16、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建筑工务署、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罗湖区交警大队、武警广东总队深圳第一支队机动二大队、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罗湖供电局、中国电信罗湖分公司、中国移动罗湖分公司、中国联通罗湖分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深圳供水管理部、市地铁集团公司、市燃气集团罗湖分公司、各街道办事处等为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领导成员。区三防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为罗湖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三防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通信联络工作,具体负责全区防旱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办公室主任

17、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3. 2指挥工作小组根据抗旱需要,区三防指挥部划分为综合协调、抢险突击、综合救援、治安维稳、交通保障、物资保障、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工程抢险、灾民安置、次生灾害防治、公用设施保障、宣传等12个指挥小组,具体指挥协调相关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各指挥小组按照指挥部指令和预案启动运作,小组人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建,牵头成员单位领导任指挥小组组长,小组其它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灾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负责

18、指挥部的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收集掌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工情等各种防旱动态信息;组织协调抗旱抢险救灾行动;负责有关协调联络工作。区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抢险突击组:由区武装部、武警广东总队深圳第一支队机动二大队等单位组成。负责协调部署和组织民兵、预备役和武警部队作为救援力量,实施紧急救援行动,承担抢险救灾任务。区武装部为牵头单位。综合救援组:由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武装部、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武警广东总队深圳第一支队机动二大队、灾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抢险队伍等单位组成。负责承担综合应急救援职责,抢救遇险人员

19、,转移和疏散受灾群众,按指挥部要求为受害地区群众送基本生活用水,协助相关街道办事处开展灾后重建中的相关工作。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为牵头单位。治安维稳组:由罗湖公安分局、灾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负责灾区治安防控,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罗湖公安分局为牵头单位。交通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罗湖区交警大队、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灾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负责灾民疏散、撤退和紧急救援转移的交通保障,按指挥部要求协调为受害地区群众送基本生活用水车辆,受灾片区道路交通管制等。负责维护陆路海上交通秩序。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为牵头单位

20、。物资保障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水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灾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度和供应;组织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的应急运输力量;保证人员的疏散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运送。区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灾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卫生防疫等工作。组织医护人员、药品和医疗器械保障,为灾民提供健康指导和必要的健康检测。区卫生健康局为牵头单位。工程抢险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市交通运输

21、局罗湖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建筑工务署、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深圳供水管理部、灾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各工程行政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工程抢险施工力量;提供抢险技术方案;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工程进行维护和抢修,小组成员单位协助相关工作。各工程行政主管单位分别为牵头单位。灾民安置组:由灾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罗湖公安分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灾情调查、救济款物的管理和发放、灾民的登记安置,解决灾民的吃、住、穿等基本生活问题,协助和配合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做好善后工作。灾情发生地街道办

22、事处为牵头单位。次生灾害防治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灾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协助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加强对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监督、检查、指导各相关部门落实森林防火相关日常监管工作。各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区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公用设施保障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罗湖供电局、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市燃气集团罗湖分公司、中国移动罗湖分公司、中国联

23、通罗湖分公司、中国电信罗湖分公司、灾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负责建立应急通信和供电系统;启用备用电源;组织专业抢修队,及时修复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设施。区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宣传与舆情应对组:由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处置突发事件主要负责单位、灾情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负责收集整理组织防御和抢险救灾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根据有关新闻发布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区三防指挥部领导及区委区政府汇报;指导各新闻媒体开展抗旱救灾、节约用水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区委宣传部为牵头单位。3.3各成员单位职责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部门按照下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旱、抗

24、旱工作。(1)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指导重大旱情灾情宣传报道,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等舆情引导应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网上舆情监测,指导协调舆情应对、媒体应对、舆论引导工作,协调各新闻媒体及时向公众播报干旱信息、抗旱救灾信息。(2)区武装部:负责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的应急准备,必要时组织民兵参与防旱抗旱工作,协助应急部门开展抗灾救灾工作。(3)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抗旱救灾领域抢险工程外的单个工程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立项。(4)区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区学校落实抗旱救灾防御措施。督促指导学校开展防旱抗旱知识宣传教育。(5)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供电线路和设施的排查、抢修,组织协调电力应急管理工作。

25、负责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单位等实施停(复)业,协调组织干旱期间市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6)罗湖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旱救灾秩序和社会治安;打击偷窃防旱抗旱物资、破坏防旱抗旱设施、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和干扰防旱抗旱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旱情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7)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督促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督促协调做好福利机构、救助机构防旱准备、生活用水保障。对福利机构、救助机构人员进行防旱抗旱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开展抗旱捐助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8)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全区防旱抗旱经费,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及时到位。(9)区人力

26、资源局:负责督促指导辖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实防旱措施,开展防旱抗旱知识宣传教育工作。(IO)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干旱灾害期间,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价格稳定;负责监管应急抢险人员和受灾群众发放的食品安全;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农业、畜牧业领域的防旱工作。负责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单位等实施停(复)业,做好药品与医疗器械保障,协调组织干旱期间市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ID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协助监督干旱灾害期间地下水偷采等行为。做好干旱期间职责范围内森林防火相关工作。(12)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负责提供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以及灾民的交

27、通运输保障。(13)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和水质监测。负责抗旱救灾期间水质的采样监测,保障输出供水水质安全。(14)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所属在建工程、市政工程的干旱灾害防御工作。按有关规定和灾害影响范围,通知管辖范围内在建工地停(复)工,节约用水。负责组织物业管理机构开展防旱知识宣传教育。(15)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及时掌握旱情监测预警信息,组织编制主要区管水源工程、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严密监视区管水源工程、水库、河道、供水设施等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组织实施最

28、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协助做好水源保护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及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管理,开展全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开展防旱供水演练。为区三防指挥部提供抗旱救灾技术支撑。旱情缓解后,负责对区管水利工程进行检查评估,及时组织修复遭受干旱灾害损坏的区管水利工程。(16)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经营性旅游景点(景区)、星级酒店(宾馆)、文体场馆防旱工作;干旱影响严重期间,督促景区、文体场馆暂停营业或关闭涉水类游玩项目。(17)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干旱期间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防

29、止干旱灾害导致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18)区应急管理局(区三防办):负责区三防办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拟订干旱灾害防灾减灾专项规划,落实干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编制全区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防旱应急演练;统筹做好干旱灾害监测和灾情报告,做好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信息共享,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全区应急避难场所的核查工作,并及时向公众公布;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干旱灾害的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防旱抗旱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

30、监督使用;指导开展干旱灾害事件调查评估工作。牵头协调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干旱天气下的森林防火等次生灾害防治工作。.(19)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区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公园等植被的防旱抗旱工作。切实做好环境卫生的保护工作,尤其是在干旱情况下对于公厕、路面等的清洁工作,需制定极端情况下应急处理措施。组织排查、整改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生活废弃物。做好干旱期间公园绿地防火相关工作。(20)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配合区三防指挥部做好防旱抗旱救灾期间会商会议系统运行保障工作,确保会议连接畅通;负责协调三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各类通信线路、基站及设施排查、抢修,保障防旱、抗旱工作

31、期间通信顺畅。负责协调三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公众通信网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防旱、抗旱工作通信畅通。(21)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等部门,协调督促辖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做好防旱抗旱应急处置工作。(22)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部署消防救援队伍及时投入防旱抗旱工作;协助区政府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做好干旱期间消防安全保障工作。(23)区建筑工务署:负责所管辖的在建工程的防旱抗旱工作。(24)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区机关后勤物资供应保障;负责防旱期间区领导指挥、调度、巡查车辆的保障工作;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区机关办公楼应急供电和会场会务后勤保障工

32、作。(25)罗湖区交警大队:确保抢险现场和灾区的交通畅通,保障运输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车辆优先、快速通行。(26)武警广东总队深圳第一支队机动二大队:随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应准备,根据区三防指挥部指令执行抗旱的抢险救灾任务。(27)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负责防旱期间罗湖区管辖范围内供水调配和应急供水措施的执行。负责管辖范围内供水管网的维护,提高供水能力,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提供供水、用水信息。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开展防旱供水应急演练。(28)罗湖供电局:负责管理范围内的供电线路、供电设施,保障党政机关、三

33、防指挥机构和医院、供水、供气、通信等民生保障部门的电力供应。在区工业与信息化局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权属范围内电力线路、设备、设施隐患排查和整改,抢修权属范围内的受损电力线路、设施、设备,保障电网的安全运行。(29)中国电信罗湖分公司、中国移动罗湖分公司、中国联通罗湖分公司:负责防旱及抢险救灾期间的电信、移动电话的通畅,及时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特别保障党政机关、三防指挥机构和民生保障部门的通信畅通。配合区三防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及时向公众发送信息和防御指引。(30)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深圳供水管理部:负责做好深圳水库的防旱工作;负责供港输水工程防旱抗旱工作。(31)市地铁集团公司:负责做好在建地铁工地、

34、运营线路及上盖物业的防旱抗旱工作。及时在地铁媒体上发布防旱抗旱信息和防御指南。(32)市燃气集团罗湖分公司:负责干旱期间管道天燃气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抢修受损设施,保障管道天然气供气设施安全运行。(33)各街道办事处:在区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做好辖区防旱抗旱工作。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协助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建设节水型社会。组织开展街道防旱预案编制工作,监督检查辖区相关单位的防旱责任制落实情况。4监测预防3.1 旱情信息监测区水务、应急等部门作为旱情信息的监测机构,与市三防力、市气象局保持紧密联系,选取干旱相关的水务、水文等相关因子作为分级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开展干旱的早

35、期识别。4. 2信息报告与处置5. 2.1信息报送(1)报送总体要求出现旱情时,各街道办事处、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深圳供水管理部等有关部门要做好旱情信息的监测、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真实、规范。(2)文字报送内容发生旱情并启动防旱应急响应期间,需及时报送旱情统计信息,除此之外,还应及时报送文字材料,必要时还应报送图片和视频材料。气象和水文情况包括干旱期间降水、气温、境外引水量、日供水量、水利工程蓄水等情况。当前旱情及抗旱水量分析抗旱工作措施及成效包括抗旱应急响应启动、工作部署、主要领导检查指导抗旱工作情况、资金安排落实、

36、水量调度、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维修、抗旱设备开动、解决市民饮水困难情况和抗旱服务组织行动等。旱情形势预测抗旱工作中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3)报送形式采用电话、短信、传真、书面送达和当面报送等的形式。6. 2.2信息处置区三防指挥部统筹协调全区防旱抗旱工作,根据省三防总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指令及辖区实际旱情情况,启动防旱应急响应,督促各街道及相关单位采取相关措施。各街道及相关单位在启动全区防旱应急响应后,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1)启动防旱IV级应急响应后,区水务局、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深圳供水管理部、各街道办应每日上报旱情监测情况;各街道三防办核实干旱

37、情况后,及时报送区三防指挥部,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单位;(2)启动防旱11I级应急响应后,区水务局、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深圳供水管理部、各街道办应每日上报旱情发展情况;由区三防办核实干旱情况,经区三防指挥部领导同意后,每日报送市三防指挥部,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单位;(3)启动防旱11级应急响应后,由区水务局会同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深圳供水管理部、各街道办汇总可能或已受到影响的旱情情况,每日上报区三防办核实情况,经区三防指挥部领导同意后,及时报送市三防指挥部,同时将情况

38、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单位;(4)启动防旱I级应急响应后,相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单位每半天报送一次,由区三防办核实情况,经区三防指挥部领导同意后,及时报送市三防指挥部,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单位。4. 3防旱分类分级指标干旱灾害等级划分依据日供水量、主要供水水库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和城市干旱缺水率等指标,由水务、应急、水务集团罗湖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经综合分析论证后具体判定。干旱灾害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I)轻度干旱出现下列情况或之一的,可参考研判为轻度干旱。日供水水量小于多年平均20%;主要供水水库的

39、可用水量占总兴利库容的百分比小于40%;城市干旱缺水率(Pg):5%30%o5应急响应5.1总体要求(1)根据防旱抗旱工作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区政府和三防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各街道办事处,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同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区三防指挥机构及相关主管部门。(2)防旱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市三防指挥部启动,区三防指挥部响应,并组织区水务局、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深圳供水管理部、各街道办等单位结合旱情总体态势,由区三防指挥部确定并发布应急响应等级。防旱应急响应等级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由低到高分为四级,分别是IV级响应、III级响应、11

40、级响应和I级响应。5. 2信息报送处理(1)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旱信息实行归类处理,分级上报。(2)防旱信息的报送应快速、准确,重要信息立即上报,若一时难以准确把握,先报告基本情况,后抓紧补报详情。(3)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旱情、处置情况及指令落实的总体情况。(4)较大旱情、灾情由区三防指挥部及时报告市三防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5. 3先期处置(1)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发部门(单位)作为突发事件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当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和工作人员了解干旱受灾居民情况,特别是生活用水缺少情况,威胁基本生活时及时报告,组织车辆送水,保障受灾居民基本生活。(2)事发地的社区工作

41、站、居委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7. 4应急响应行动7.1 1防旱IV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干旱等级达到轻度干旱级别,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启动应急响应,区三防指挥部按本预案启动IV级应急响应。5.4.1.1防旱IV级应急响应的指挥与协调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了解相关情况,做好指挥准备。副总指挥:了解相关情况,做好协助指挥准备。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防御工作部署会,分析干旱等灾害形势,部署防御工作和应急救援措施;同时组织召开防御形势、险情处置和灾情应对等专题会商会议。根据灾害发展态势,适时组

42、织多轮会商会议。(1)了解罗湖区雨情、水情以及水库、泵站、水闸等工程设施调度运行情况。(2)掌握旱情情况。(3)发出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的通知,对有关街道、有关单位提出具体要求。(4)督促指导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落实防旱抗旱保障措施。(5)协调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提供应急保障。(6)及时向市三防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报告旱情情况。(7)协调信息发布工作。(8)研究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5.4.L2各成员单位的响应行动(1)区委宣传部:及时协助各单位向公众播发干旱信息,做好防旱抗旱知识宣传工作。(2)区武装部:做好防旱抗旱的相应准备,必要时迅速组织民兵参与抗旱抢险救灾。(3)区教育局:提示和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

43、、托儿所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开展抗旱节水知识宣传。(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注旱情动态,督促罗湖区供电局做好区域供电保障工作。(5)罗湖公安分局:加强对旱区的巡查,维护公共秩序。(6)区民政局:提示和督促福利机构做好防旱抗旱准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员的安全。(7)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救灾补助资金;协调争取上级资金支持。(8)区人力资源局:负责督促指导辖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实防旱措施,并开展防旱抗旱知识宣传教育工作。(9)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做好农业、畜牧业领域防旱抗旱知识宣传教育。(IO)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协助监

44、督干旱灾害期间地下水偷采等行为。做好干旱期间职责范围内森林防火相关工作。(11)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负责提供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设备以及受灾群众的道路运输保障。(12)区水务局:督促区管水源工程、水库、供水管线等水务工程设施的管理单位加大巡查频次。统筹协调区管水库调度工作,尽全力保障全区基本用水。宣传节水知识,呼吁公众节约用水。(13)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督促指导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酒店、文体场馆做好防旱抗旱准备,注意采取节水措施。(14)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抢救伤病员,做好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干旱期间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15)区应急管理局:向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危化品生产

45、经营企业转发预报和防旱信息,督促相关企业立即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安排好值班和应急处置人员。协调森林消防队伍开展森林消防相关工作。(16)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指导全区绿化及公园等树木植被在干旱期间的灌溉问题等,督促节约用水。监督指导干旱期间环境卫生的保持工作。做好干旱期间公园绿地防火相关工作。(17)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做好防旱抗旱相应准备,必要时负责抢救遇险人员,转移和疏散受灾群众。做好干旱期间消防安全保障工作。(18)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三防指挥部应急响应期间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19)罗湖区交警大队:维持旱区交通秩序,确保送水车、工程车等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快速通行。(20)深圳市水务

46、(集团)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做好供水计划,协调供水调度,优先保障旱区居民生活用水和重点企业用水。协助进行应急水源车调度,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21)罗湖供电局:做好防旱抗旱应急响应期间供电保障工作。(22)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罗湖分公司:做好防旱抗旱应急响应期间供气保障工作。(23)各街道办事处:根据干旱级别,及时处置报告本辖区干旱情况。落实并报告区防旱指挥部各项指令、通知执行情况。(24)其他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旱抗旱准备,做好节约用水工作。5. 4.2I11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干旱等级达到中度干旱级别,由市三防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HI级响应,区三防指挥部按本预案同步启动In级应急响应。5.4. 2.1In级应急响应的指挥与协调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了解相关情况,做好指挥准备。副总指挥(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防御工作部署会,分析干旱等灾害形势,部署防御工作和应急救援措施;同时组织召开防御形势、险情处置和灾情应对等不同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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