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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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七月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笫一章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规划调整完善的背景与原因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五、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六、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七、规划调整完善的基础数据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笫三章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规划编制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规划实施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笫四章

2、规划目标调整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耕地保有量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建设用地规模错误!未定义书签。笫五章规划空间布局调整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建设用地调整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笫六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耕地调整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笫七章重点建设项目保障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与相关规划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一、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二、与城市规划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三、

3、与环保规划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四、与交通规划衔接错误!未定义书签。笫九章规划影响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一、环境影响评价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生态资源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三、环境保护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规划对区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五、预防与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笫十章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调整完善方案公示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调整完善方案听证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三、专家评审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职能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笫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一、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错误!未定义书

4、签。二、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加大生态保护力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加强落实规划实施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XX-1刖三2012年8月,国土资源部批复同意广州市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方案,同意广州市“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审批机制,依据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功能片区设置方案和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组织实施“,原黄埔区编制了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以下简称“原规划”),并于2015年4月批准实施。2014年4月,经省政府报请国务院

5、同意,广州市撤销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黄埔区的行政区域。为更好保障黄埔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功能片内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区域内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要求编制的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原规划划定的国土空间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是落实黄埔区“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部署,是贯彻落实黄埔区“广州市副中心,东部行政和公共服务中心,区域新兴产业承载地,珠三角现代物流中心,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

6、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和技术创新中心,宜居宜业的综合城区”城市定位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自身临港商务、金融和独特的文化资源优势,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了土地资源对区域发展建设的保障能力,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重要举措。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调整完善的背景与原因(一)政策背景2014年1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切认识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规划调整完善作为当前土地规划管理的中心任务推进,确保尽快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2015年3月,为扎实做好全省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落实最严格

7、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粤府函(2015)45号),明确提出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更新完善数据库的工作任务。同年4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粤国土资规划发(2015)88号),明确了规划调整完善的总体要求、成果编制要求、调整完善方案编制的内容等。2016年10月,广东省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6)122号),下

8、达各地级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在此基础上,2017年4月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下达黄埔区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的通知(穗国土规划(2017)310号),下达了广州市各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二)现实需求2014年4月,经省政府报请国务院同意,广州市撤销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新黄埔区未来发展将更加重点在提升城市化资源整合,注重优化大广州的功能布局,发展公共事业,守住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提高土地开发效益,提高城市化质量水平,在内涵和外延上塑造广州作为国

9、家中心城市的竞争优势。随着黄埔区行政区划调整及区域重点发展方向和提升要求的提出,功能片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统筹保障用地需求、保护耕地、促进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方面面临更加严格考验。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把握新形势下为功能片区带来的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的新机遇。因此,黄埔区综合考虑功能片区内资源环境承载潜力、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上级规划下达指标情况,推进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二、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实施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精明增长的新型城市化战略,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规划期间各业、

10、各类用地,科学确定土地利用战略,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促进耕地保护、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协调统一,推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围绕全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战略定位,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和泛珠合作,深入实施珠三角率先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强化粮食安全意识。通过规划调整和用途管制,优化用地开发格局,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

11、强度双控。保障黄埔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重点保障“十三五”时期的交通项目、水利项目、能源项目、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促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建设“港城一体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滨江城区二四、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1、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继续实施原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调整优化。落实基本农田划定要求,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布局。2、注重衔接、尊重实际指标调整的方法、思路与广州市基本保持一致,以土地利用现状及城市发展规划等相关空间规划为基础,合理适度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建设用地规模。3、优化结构,节约集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调整优化城乡及产业用地结构

12、。统筹安排规划空间,保障区域“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重点保障“十三五”时期的交通项目、水利项目、能源项目、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避免城市盲目扩张。4、加强协调、生态优先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优先保护质量等别高、集中连片的耕地,除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部署项目、“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优质耕地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有效解决建设用地复垦、历史留用地等问题。推动建设“港城一体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滨江城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五、规划调整完善的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3、(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7号);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8年11月);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二)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广州市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函(2012)635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5、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国土资函(2

14、013)371号);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电(2013)142号);7、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138号);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9、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5)88号);10、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6)122号);

15、11、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6)132号);1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1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印发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国房函(2015)872号);1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下达黄埔区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的通知(穗国土规划(2017)310号);15、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市农业局关于黄埔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意见的函(穗国土规划(2016)917号)。(三)技术规范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6、(TD/T1024-2010);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3、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4、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DBJ440100/T170-2013)o(四)相关规划1、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9-2020年);2、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4、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h5、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h6、广州市黄埔区“三规合一”规划(2012-20207、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17、要(2016-2020)h8、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9、广州市综合交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10、广州市黄埔中心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11、广州市云埔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六、规划调整完善的范围本规划调整完善的规划范围是黄埔区鱼珠街道、黄埔街道、大沙街道、文冲街道、红山街道、穗东街道、南岗街道、荔联街道、长洲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8796公顷。七、规划调整完善的基础数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2014年为规划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为2020年。规划调整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采用黄埔区2014年土地变更

18、调查数据,并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中的土地规划分类进行基数转换,与原规划基数转换方法保持一致。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根据黄埔区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功能片区土地总面积879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2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55%;建设用地面积为50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66%;其他土地面积13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9%,土地利用率为85.20%o具体各地类情况如下:(一)农用地功能片区耕地面积为538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22.20%;园地面积为432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17.83

19、%;林地面积为1237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51.05%;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16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8.92%o(二)建设用地功能片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4461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87.96%,城乡建设用地以城镇用地为主。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444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公顷,采矿用地面积为1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584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为11.51%,包括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和水工建筑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重为0.53%,全部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三)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为1251公顷,占其他土地比重为96.16%;自

20、然保留地面积为50公顷,占其他土地比重为3.84%。单位:公顷、%地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农用地耕地5386.12园地4324.91林地123714.06其他农用地2162.46合计242327.55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446150.71交通水利用地5846.64其他建设用地270.31合计507257.66其他土地水域125114.22自然保留地500.57合计130114.79土地总面积8796100注:1、数据来源于黄埔区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下同。2.交通水利用地中包含水库水面14公顷。第三章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一、规划编制情况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

21、年)通过了听证、征求意见及评审环节,根据相关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于2015年4月批准实施(粤国土资规划改备(2015)171号)。原规划至2020年,功能片区耕地保有量为4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指标分别为5815公顷、5300公顷和5300公顷,无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功能片区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情况见下表。表3”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情况表单位:公顷调控指标面积指标属性耕地保有量400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面积0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5815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300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300

22、预期性二、规划实施情况(一)原规划目标落实情况根据黄埔区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功能片农用地面积242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538公顷;建设用地总面积5072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461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301公顷。原规划至2020年,功能片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815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300公顷以内。原规划实施以来,功能片区较好地落实了耕地保护任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得到合理控制。表32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规划实施情况对比表地类2014年现状2020年规划对比,情况面积(公顷)比重(%)面积(公顷)比重(%)面积(公顷)

23、比重(%)农用地耕地5386.123053.472332.65园地4324.912172.472152.44林地123714.06104811.911892.15其他农用地2162.461461.66700.8合计242327.55171619.517078.04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446150.71530060.26-839-9.55交通水利用地5846.644995.67850.97其他建设用地270.31160.18110.13合计507257.66581566.11-743-8.45其他土地水域125114.22124514.1560.07自然保留地500.57200.23300.34

24、合计130114.79126514.38360.41土地总面积8796100879610000第四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根据广州市下达黄埔区各调控指标(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地利用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黄埔区耕地保有量28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00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23306公顷。结合各功能片区土地供需情况,确定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耕地保有量37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5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5909公顷。表4-1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调整后2020年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单位:公顷区域指标调整前2020年调整后2020年调整前后指标变化量指标属性黄埔综

25、合服务功能片区耕地保有量400379-21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任务0350350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5815590994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300539494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300539494预期性全区耕地保有量42162800-1416约束性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633.332007-626.33约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20506233062800预期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933187332800约束性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4150172103060预期性一、耕地保有量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原则,调整各街道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指标调整在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上级下

26、达指标的基础上,以2014年全区现状耕地、可调整地类为基础,扣除批而未用占用、25度以上坡耕地等综合确定。原规划中功能片区耕地保有量为400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耕地保有量为379公顷,减少了21公顷。调整后耕地保有量详见附表5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调整各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6)132号)的要求,优先将城市周边质量较好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以及考虑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以及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调整功能片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原

27、规划功能片区无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350公顷。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详见附表5o三、建设用地规模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要求,调整功能片区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黄埔区历史遗留问题和重点发展区域的用地需求,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市政基础设施、能源项目、教育项目、产业发展等项目需求。调整前,功能片区建设用地总规模5815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909公顷,增加了9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了9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不变。建设用地调控指标情况详见附表6o第五章规划

28、空间布局调整情况一、建设用地调整情况(一)建设用地结构调整情况功能片区规划重点保障“十三五”时期的交通项目、水利项目、能源项目、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对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原规划至2020年,落实建设用地总规模58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11%。规划调整完善后,建设用地总规模59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18%。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从5300公顷调整为5394公顷。表51规划调整完善前后建设用地结构变化情况表单位:公顷、%年份2020年调整前2020年调整后规划期末面积增减地类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530060.26539461.32+94农

29、村居民点用地0000.000采矿用地0000.00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0小计530060.26539461.32+94交通水利用地交通运输用地3634.133914.45+28水利设施用地1361.541081.23-28小计4995.674995.680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70.0870.080特殊用地90.190.100小计160.18160.180合计581566.11590967.18+94注:表示增加,表示减少,下同。(二)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1、总规模落实情况规划至2020年,黄埔片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为590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为5394公顷。本次规划

30、调整完善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大于上级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规划至2020年,功能片区实际落实建设用地总规模5887公顷,其中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394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493公顷。2、已审批已预审建设项目落实情况功能片区已报批项目总面积246.99公顷,除因数据库建库需要合并碎图斑外,本次调整完善已全部落实用地处已审批项目。功能片区已预审项目总面积32.43公顷,本次调整完善已落实建设用地29.95公顷,未落实2.48公顷。未落实的原因有:一、因数据库建库需要合并碎图斑,导致0.03公顷用地未落实建设用地

31、规模;二、新建铁路广州至汕尾客运专线已按调整后的项目红线落实建设用地规模,因该项目预审红线与调整后范围红线不一致,导致该项目预审红线有2.45公顷未落实。表53巳预审建设项目落实情况表单位:公顷序号项目名称总面积落实建设用地面积未落实面积备注1广州市220千伏儒林(学城)输变电工程1.421.4202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首期工程16.2516.220.03碎图斑处理3新建铁路广州至汕尾客运专线14.7612.312.45落实调整后的项目红线合计32.4329.952.483、建设用地复垦区调整情况根据原规划,规划期间功能片区建设用地复垦区面积为45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区建设用地复垦面积为

32、42公顷,相比原规划复垦面积减少3公顷。复垦面积减少主要是由于城市发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部分原规划划定的复垦区域已纳入本次规划建设范围内,不适宜进行复垦。4、重点项目及重大平台建设规模落实情况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已保障省国土资源厅59号文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已保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2017年度跟踪调度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内涉及功能片区的重点项目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建设用地需求;已保障列入“攻城拔寨”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已保障市、区重点交通、能源、水利、教育、三旧改造、村发展留用地、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用地需求。5、预留建设用地规模情况规划调整后,黄埔区落实建设用地总规模5887公顷,预留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

33、地规模22公顷,用于保障尚未确定选址的省市重点交通水利项目。规划调整完善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5394公顷,未预留城乡建设用地。6、开发区、产业园区建设用地规模说明本次调整完善调出功能片区内广州云埔工业园区建设用地规模10.52公顷。其中10.52公顷为且现状为质量良好的耕地,且该地块近年无建设计划,在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时已将该片块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保护。7、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落实情况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因已审批和已预审的交通水利项目用地规模的需求,将现行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共7.59公顷,其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不涉及城乡建设用地。二、土地用途分区调整情况本次规划调整完

34、善,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和“十三五”期间用地形势对土地用途分区进行了优化调整,除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保持不变外,其余各用途区均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54土地用途分区调整前后对比表单位:公顷土地用途分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调整前0651515530071675调整后355352397539271675变化情况355-299-118+9200注:表示增加,“一”表示减少。(一)基本农田保护区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黄埔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2007公顷,其中功能片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350公顷。规划调整完

35、善后,新增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3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4%。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分布在长洲街道、黄埔街道、大沙街道、穗东街道等街道。(一)一般农地区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划定一般农地区面积3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0%。调整后一般农地区面积减少299公顷,主要因项目建设占用,大部分分布在大沙街道、黄埔街道、南岗街道等地区。(三)林业用地区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划定林业用地区面积为3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1%,较原规划减少118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林业得到有效保护,减少的林业用地区主要因丰乐北产业园、精细化工园、状元谷二期等项目建设占用。(四)城镇村

36、建设用地区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划定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为53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30%,较原规划划定面积增加92公顷。增加的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主要分布在大沙街道、黄埔街道、南岗街道,主要为丰乐北产业园、南湾产业园、市八十四中、夏园小学、大沙东路四期、护林路、七号线二期各站点等项目用地。(五)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用于旅游观光、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的区域。原规划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7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不涉及风景旅游用地区调整。(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原规划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1675公顷,主

37、要位于区内沿江地带、龙头山地区、北部大田山,占土地总面积的19.04%。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不涉及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调整。三、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情况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对建设用地管制区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55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前后对比表单位:公顷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合计调整前5300670115116758796调整后5392423130616758796变化情况+92-247+15500注:“+”表示增加,“一”表示减少。(一)允许建设区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

38、划定允许建设区53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30%o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后,允许建设区集中分布在大沙街道、南岗街道、文冲街道、鱼珠街道、穗东街道。(二)有条件建设区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划定有条件建设区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1%,占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7.84%,较原规划减少了247公顷。调整后,有条件建设区集中分布在长洲街道、大沙街道、穗东街道。(三)禁止建设区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将龙头山森林公园、大田山、长洲生态林区以及珠江水域等区域划为禁止建设区。调整前后,功能片区禁止建设区面积和布局均不变,为16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04%。(四)限制建设区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划

39、定限制建设区面积13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85%。较原规划划定面积增加155公顷。第六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一、耕地调整情况(一)数量变化规划调整完善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设项目选址严格落实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原规划至2020年,功能片区耕地面积为305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耕地面积调整为368公顷,比原规划增加了63公顷。(二)质变化规划调整完善前,耕地结构为水田3公顷、水浇地302公顷,耕地质量等别(国家利用等,下同)为6等至7等,平均质量等别为6等。规划调整完善后,耕地结构为水田3公顷、水浇地363公顷、旱地2公顷,耕地质量等别为6等至7等

40、,平均质量等别为6等。(三)空间布局和连片程度变化情况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通过合理引导、集中布局,优先盘活各类空闲地、闲置地和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强度,最大限度避免占用耕地。调整前,耕地分布在黄埔街道、长洲街道、南岗街道、大沙街道、穗东街道等街道。本次规划调整后,将原规划建设占用的耕地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耕地,该部分耕地主要分布大沙街道、红山街道、荔联街道、穗东街道等街道,与现有耕地相连成片。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5)101

41、号)的要求,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将城市周边优质耕地尚未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51公顷。(一)数变化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调整前,功能片区无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基本农田面积351公顷,其中水田3公顷,占基本农田比例为0.86%;水浇地347公顷,占基本农田比例为98.86%;旱地1公顷,占基本农田比例为0.28%。表6-1调整前后黄埔综合服务功能片区永久基本农田地类情况对比表单位:公顷、%地类调整前调整后面积比例面积比例水田0-30.86水浇地0-34798.86旱地0-10.28总计0-351100(二)质量变化根

42、据黄埔区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成果,调整前,功能片区无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完善后,功能片区基本农田的耕地等别(国家利用等别)为6等至7等。(三)空间布局及连片程度变化规划调整前,功能片区无基本农田。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集中分布在黄埔街道、大沙街道、长洲街道。基本农田布局符合应保尽保的要求。(四)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微调情况在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时,将2016年变更为建设用地、面积小于400平方米的地块调出,已在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中落实补划地块。黄埔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纳入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保障情况完善城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在严格控

43、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前提下,规划调整完善将重点保障“十三五”时期的交通项目、水利项目、能源项目、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1、交通项目为构建便捷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功能片区将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发展环境。规划期间,功能片区将重点建设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地铁五号线二期各站点、地铁七号线二期各站点、姬火路、大沙东路四期、腾讯南路等交通项目建设,拟用地面积213公顷。2、能源项目为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期间拟建设P06-lHOkV,P06-2IlOkV.橄榄站220kV、夏园站IlOkV、隔墙路油气管道整治项目等项目。3、教育项目规划期间,优化教育服务设施,推

44、进广州市第八十四中学扩建、夏园小学等项目的建设。4、产业项目功能片区将重点推进丰乐北产业园、机械谷产业园、精细化工园及南湾产业园等产业等项目的建设。5、水利项目以建立适合区域发展需求的水安全体系为目标,加强水资源宏观调控和水资源保护力度,拟重点安排南岗河、牛屎圳、沙步涌(含沙涌)、深井涌、双岗涌、细陂河、长洲四号涌综合整治工程,拟用地128公顷。6、三旧改造规划期间,积极开展“三旧”改造,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功能片区拟落实广州溶剂厂、沙埔社区、水泥厂等三旧改造项目,拟用地面积30公顷。7、留用地规划期间,保障了姬堂社区留用地等留用地项目的用地规模。第八章与相关规划衔接一、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立足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从“规划、交通、空间、风貌”四位一体出发,推动功能区与行政区协同发展,城市功能与产业发展更加匹配,新城建设与老城改造更加协调,生态环境和生活品质更加改善。通过建立一体化城市空间新格局、构建便捷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等措施融合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发展格局。实施“北拓、中聚、南优”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其中“南优”将以临港经济区为核心,重点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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