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2032800501 业务项_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县级权限)(新办)实施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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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县级权限)00012032800501一、基本要素1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00012032800Y1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县级权限)000120328005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县级权限)(00012032800501)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5 .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3)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第七条(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

2、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120号)6 .监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二条7 .实施机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8 .审批层级:县级9 .行使层级:县级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IL受理层级:县级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13 .初审层级:无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无对应政务服务事项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条件型三、行政许可条件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

3、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1 .服务对象类型

4、: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县级权限)4 .许可证件名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5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具体改革举措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缩减审批时限。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 .强化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的申请资料监督检查。开展企业承诺事项核查验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企业开展核查验证,对实行承诺备案和申请资料留存备查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许可行为。2 .强化种畜禽生产

5、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检查。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节,组织开展种子市场、种子企业、种子基地等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开展质量检测,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监管。推动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五、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名称(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单品种群体规模及品种来源证明(3)主要技术人员学历证明(4)主要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明(5)畜禽繁殖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6)场区平面图(7)设施设备清单(8)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9)免疫程序、场内动物卫生防疫和检测制度(10

6、)育种或繁殖方案(11)饲养管理、投入品使用管理、疫病监测防治、人员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已获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地址变更的,提供以上材料重新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2)云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云政办发2008)102号)第八条种畜禽场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审核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基础条件、技术力量配备、种畜禽来源及生产群体

7、规模、生产经营管理情况等);(二)单品种群体规模及品种来源证明(包括供种企业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引进品种、数量证明复印件,种畜系谱、合格证以及检疫证明、优良种畜证复印件);(三)主要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书或者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畜禽繁殖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四)场区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写明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免疫程序、场内动物卫生防疫和检测制度,种公猪站应提交高致病性蓝耳病、口头疫病、猪瘟近一年的病原监测报告;(六)育种或繁殖方案,饲养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管理、疫病监测防治、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种公猪站应提交精液生产技术操作

8、规程;(七)相关生产记录表格样式(各一份)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新办场申请人只需提供拟生产经营的品种名称、数量、引种渠道等情况的说明,但应当在生产经营之日起15日内提供单品种群体规模及品种来源证明,并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提供拟生产经营的品种名称、数量、引种渠道等情况的说明,但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15日内提供单品种群体规模及品种来源证明,并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家禽孵化厂和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的条件及申请材料,参照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的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执行。(3)云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

9、放办法(云政办发2008102号)第十三条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如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注明项目发生变更,持证者应当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其编号和有效期不变;地址变更的应重新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六、中介服务1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4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5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六、审批程序1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审查作出许可/不予许可决定2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

10、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具体审核发放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3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部分情况下开展4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5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6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7 .是否需要鉴定:否8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部分情况下开展9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10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部分情况下开展IL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七、受理和审批时限1 .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2 .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

11、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4 .承诺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八、收费1 .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2 .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九、行政许可证件1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2 .审批结果名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3年4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5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6 .

12、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如许可证注明项目发生变更,持证者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项目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8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9 .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本省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无十、行政许可数量限制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2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3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4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5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十一、行政许可后年检1 .有无年检要求:无2 .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3 .年检周期:无4 .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5 .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6 .年检是否收费:无7 .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报1 .有无年报要求:无2 .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3 .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4 .年报周期:无十三、监管主体农业农村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设区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十五、备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120号)附件第72项:除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外的种畜禽(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下放到县、市、区农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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