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222-2015 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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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T222-2015备案号J1987-2015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artificialfountainandwatersceneryengineering2015-02-05 发布2015-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4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喷泉水景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222-2015,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2、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2月5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5.施工;6.验收;7.运行、维护和管理。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地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88号,邮编:100097)。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建筑金

3、属结构协会浙江鸿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大连福瑞喷泉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水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佳景园喷泉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戴思乐泳池设备有限公司扬州恒源自来水喷泉设备有限公司天津大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通兴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喷泉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江苏双龙水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汉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光大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华润喷泉喷灌有限公司深圳市水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陕西极水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水艺喷泉灌溉园林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鸿正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福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陕西东方经典喷泉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沃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4、员:张小阳王云中卢少波张青虎古小琳曹挨许晓平徐佳王连涛苏欣裴少云喻笑迎胡迦慈石磊徐继来周昱陈祖林李良君关B航贾志学庞昱何文王跟东傅伟钱东郁蒋盘福权桂芳瞿扬清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郑克白张存民徐元德陈志杰史福生杨征罗金耀梁伊任于向东蔡彬徐扬纲李梅丹1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4 设计44. 1一般规定45. 2给水排水56. 3电气117. 4控制158. 5辅助系统175施工199. 1一般规定199.2 给水排水设备安装199.3 电气安装219.4 辅助系统安装249.5 调试246验收2810. 1一般规定2810.2 光系统子分部工程验收2910.3 箱式安装平台子分部工程验收301

5、0.4 工验收307运行、维护和管理3211. 1一般规定327.2运行、维护和管理32附录A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4附录B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5本规程用词说明36引用标准名录37附:条文说明39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34 Design441GeneralRequirements442WaterSupplyandEhuinageDesign543ElectricalDesign114.4ControlDesign1545AuxiliarySystem175Installation195.1 General

6、Requironents195.2 WaterSupplyandDrainageEquipment195.3 ElectricCcxitrol215.4 AuxiliaryFacilities245 .5Adjustment246 CheckandAcceptance286.1 GeneralRequirements286.2 AcceptanceforWaterSceneryMinglingWithGushingFire296.3 AcceptanceforFloatingBoxPlatform306.4 CompletionAcceptance307 Operation,Maintenan

7、ceandManagement327.1 GeneralRequirements327.2 Operation,MaintenanceandManagement32AppendixARecordsofSub-itemProjectsforQualityAcceptance34AppendixBRecordsofPartProjectsforQualityAccqptance35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361.istofQuotedStandards37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39.o.为使喷泉水景工程

8、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城镇、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室内外喷泉水景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1.0.3喷泉水景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喷泉水景fountainscenery以喷泉为主要景观元素营造的水景景观。2.0.2水喷泉openingfountain水体直接暴露在外,人能看到水池、水面及喷水设备的喷泉,也称为敞露式喷泉。2.0.3旱喷泉coveringfountain水池和喷水设备均

9、被覆盖,地面上只留有喷水口的喷泉。2.0.4水旱喷泉OPening-dryfountain水喷泉和旱喷泉相结合的综合性喷泉。2.0.5景观用水waterforwaterscenicuse用于营造景观水体和各种水景构筑物的用水的总称。2.0.6娱乐性景观用水waterforrecreationalwaterscenicuse人体可接触或部分接触的水景景观用水,如:水景河道、儿童戏水池、人可涉入的其他水体等。2.0.7观赏性景观用水waterforornamentationwaterscenicuse非人体直接接触的水景景观用水,如:不设娱乐设施的景观河道、人工湖泊及其他观赏性景观用水。2.0.8

10、高压人工造雾artificialwater-mistwithhighpressure常温清水经净化加压后,通过高压配水管网从特制喷头的喷口喷出直径为微米级的水粒,在空气中云集,形成白色雾状的景观。2.0.9高压人工造雾装置deviceofartificialwater-mistW汕highpressure能够对常温清水净化并加压产生高压人工造雾的设备。2.0.10水火相融景观watersceneryminglingwithgushingfire喷水与喷火同时出现的喷泉水景景观o3基本规定3.0.1喷泉水景工程应满足安全、卫生、实用、美观、经济和节能、节水的要求,并应便于运行、维护和管理。3.0

11、.2建造在湖泊、河道上的喷泉水景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有关规定。3.0.3喷泉水景工程的设备设施等的安装、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4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喷泉水景工程中的建(构)筑物应满足喷泉水景工程系统的安装、操作和维修要求。4.1.2 喷泉水景工程中建(构)筑物的规划布置、总体设计,应与喷泉水景的功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4.1.3 泵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

12、13和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的有关规定。4.1.4 建(构)筑物预埋件的埋入位置应准确。4.1.5 所有穿池壁和池底的管道均应设置止水环或防水套管。4.1.6 自然水体中建(构)筑物的维修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上建(构)筑物不应影响行洪功能、航运通行,并宜设置维修通道。2通道地坪标高应根据喷泉水景水体大小、风浪等因素确定;当无资料参考时,应高出通道所在位置水体设计(高)水位标0.5io4.1.7 不应小于O.8m,当有设备运输时,其宽度应满足设备运输要求。4.1.8 应设置人行栏杆。栏杆材料、间距、高度等应满足运行人员安全要求。4.1.9 置限制游人攀爬的警示标志。4.1.10 喷泉水景

13、水体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旱喷泉、水旱喷泉的地面和水喷泉供儿童涉水部分的池底应采取防滑措施,喷射水流不得危及人身安全;2无护栏景观水体的近岸2m范围内及园桥、汀步附近2m范围内,水深不应大于0.5m;3在湖泊、河流等天然水体上建造喷泉水景时,应在其覆盖范围的湖泊、河流一侧或两岸设置警戒线和警示标志。4.2 给水排水4.2.1 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4.2.2 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喷泉水景工程的水量、水压和水质的要求。4.2.3 喷泉水景工程的水源应根据区域内条件选择。4.2.4 天然或人工河道、湖泊、水库应经污水截流整治

14、后,经河道清淤和堤岸护坡等治理后,方可作为喷泉水景水体。4.2.5 喷泉水景工程的水体水质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体非全身性接触的水景景观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In类标准;2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水景景观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IV类标准;3高压人工造雾设备的出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4在水资源匮乏地区,采用再生水(中水)作为初次注水或补水水源时,其水质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有关规定。4.2.6 喷泉水景工程的水体水质不

15、能达到本规程第4.2.5条规定的水质标准时,应采取水质净化处理措施。4.2.7 水质保障措施及水质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质保障措施及水质处理方法的选择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2宜利用天然或人工河道,且应使水体流动;3宜通过设置喷泉、瀑布、跌水等措施增加水体溶解氧;4流动缓慢的静态自然水体宜采取生态修复工程净化水质;5应采取抑制水体中菌类生长、防止水体藻类滋生的措施;6容积小于等于500m3的景观水体,宜采用物理化学处理方法;7容积大于500m3的景观水体,宜采用生态生化处理方法。4.2.8 喷泉水景人工水体注水充满时间,应根据水池体量、使用性质、水源条件等因素确定。4.2.9 喷泉水景工程

16、补水的水源应符合本规程第4.2.3条的规定。4.2.10 喷泉水景工程需要人工补水时,补水量应按下式计算:Q=Q+Q2+Q+Q(4.2.10)式中:Q补水量(m3d);Q蒸发量(m3d);Q2漂移损失量(11)3d);Q3渗漏量(11)3d);Q-其他或未预见损失水量(11)3d).4.2.11 喷泉水景工程注水、补水系统应安装用水计量装置。4.2.12 各类封闭的人工水体用水应循环使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量在100m3以下时,不宜设置单独的水质处理循环系统。2水量在IOonI3500r时,宜设置独立的水质处理循环系统。3水量在500m3以上其水质不能达标时,应设置独立的水质处理循环系统。

17、4旱泉应设置水质处理系统。5水处理系统的循环周期应根据水体水量、水体水质确定,不同水量及不同水质的水处理系统的循环周期应符合表4.2.12的规定。6当多个喷泉水景水池共用一个水处理循环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个水池的回水应分别接至水处理循环系统,且应在各回水管上设置调节控制阀;表4212不同水置及不同水质的水处理系统的循环周期水量(/)水质循环周期(d)100-500符合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m、IV类1.0-2.0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0.51.5500机械提升流动的动态水景,符合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8、3838-2002规定的HI、IV类4.07.0机械提升流动的动态水景,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再生水2.55.0静态水景,符合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HI、IV类3.0-5.0静态水景,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的再生水2.04.02)净化后的水应分别输送至每个水池,且应在每个水池的给水管上设置调节控制阀;3)同一喷泉,由多个不同高程的水池组成时,在循环给水管道上应设置止回阀。4.2.13 单独设置的专用泵房宜靠近喷泉水景水体。4.2.14 水景水池池底平面形状和尺寸应满足管道、

19、水泵、给水口、排水口、溢流口、泵坑(或吸水坑)等的布置要求。4.2.15 水景水池内最高喷水水柱距水池边缘或收水线边缘的距离,应根据水柱高度、水滴飘移距离核算,且不得小于水柱高度的一半。水池收水线范围内收水坡度应坡向水池中心,且收水坡度不应小于2%。4.2.16 旱泉的水池管沟宜采用槽沟形设计,且水池中心应设置调蓄水池。其调蓄水池的容积应根据耗水量和调节水量确定。4.2.17 水池深度应根据水景形式、喷头性能参数、数量、配水管管径、水泵设置方式及施工安装要求等因素确定。4.3 .18水景造景给水系统水泵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泵流量和扬程应根据造景系统设计规模、喷头水力参数、喷头数量、管道系统的水

20、头损失和喷头的局部水头损失及水头位置等因素经计算确定;2水泵宜选用潜水泵,池水较浅或要求水泵高度较低的场所宜选用卧式潜水泵;3压力需求不同的喷泉造景单元的给水系统,水泵宜分开设置;4在允许游人涉水的区域,应在池外设置专用泵房,水泵宜采用离心泵,吸水方式宜采用自灌式或自吸式;当必须在池内设置水泵时,应采取防触电等安全措施;5人造水景给水系统可不设置备用泵。4.2.19 水处理系统水泵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泵的流量和扬程应根据设计循环水量、景观水体液位差及管道系统的水头损失等经计算确定;2设在景观水池之外的水泵宜选离心泵,并应符合本规程第4.2.20条的规定;3水景水处理系统可不设置备用泵。4.2.

21、20 潜水泵滤网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所选喷头的喷嘴口径小于潜水泵进水滤网孔径时,应在水泵进水口处增设滤网,滤网孔径宜大于45目小于30目;2滤网应采用不锈钢、铜等耐腐蚀性材料。4.2.21 阀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径小于等于50mm时,宜采用截止阀;管径大于50mm时,宜采用闸阀或蝶阀:2双向流动的管段上,应采用闸阀;3快速启闭的阀门,应采用快开阀;4连接喷头支管上的调节阀,可选用不锈钢材质或铜材质的调节阀;当支管上不装调节阀时,应在每台水泵的出水管或干管上安装调节阀,调节阀可选用闸阀或蝶阀;5两台以上水泵并联工作或交替工作时,每台水泵出水管上应设置止回阀;6程控喷泉、音乐喷泉、跑

22、泉、跳泉等,当采用阀门控制时,可选用水下专用阀门。4.2.22 有水位控制和补水要求的喷泉水景工程应设置给水管、配水管、循环水管、溢流管、排水管等配件设施。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在水景水池外的水泵,在供给不同喷头组的分供水管上应设置流量调节装置,其位置应设在便于观察喷射水流处,且应隐蔽和便于操作;2管路变径处应采用异径管及异径管件作渐变连接方式;3管道连接处应严密、光滑、牢固。4.2.23 喷泉水景水池的给水口设置数量、大小应满足水池注水、补水时的水量要求。4.2.24 喷泉水景水池的排水口、溢水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给水口的喷泉水景工程均应设置排水口,暴雨不允许池水水位升高时

23、,应设置溢水口;2排水口的设置数量、大小应满足水池排水量的要求;3宜采用重力排水方式;4池底排水口应设格栅,栅条间隙应经计算确定;5溢水口的形式、尺寸应满足溢水量的要求;6溢水口宜设置格栅,栅条间隙应经计算确定。4.2.25 喷泉造型类给水系统,每组造型的管道、阀门和喷头宜构成一个独立的运行单元。每个运行单元中的喷头宜采用相同的型号、规格。4.2.26 喷泉水景管网主管道设计流速宜按表4.2.26的规定选用。表4.2.26管道设计流速(ms)管径(ITIm)250,65280,100100钢管、不锈钢管1.52.02.5铜管、塑料管2.02.53.0复合管可参照内衬材料的管道设计流速选用4.2

24、.27 不应发散的喷泉水景造型,其喷头前应有一段长度不小于10倍喷头入口管径的直管段,有特殊要求时可设置整流装置。4.2.28 喷泉水景喷头的选取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喷泉喷头CJ/T209的有关规定。室外喷泉工程应采用不锈钢或铜质的喷头,室内喷泉工程可选用工程塑料或尼龙的喷头。4.2.29 管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材的材质应根据环境与水景水体的水质确定;2室外喷泉水景工程,管道和其他配件的材质不应采用易老化、脆化、变形的塑料或橡胶;3喷泉工程的管道宜选用不锈钢管、铜管、热镀锌钢管及PE、PPR、PVC塑料管等,接口可采用焊接、卡压、法兰等方式连接。当采用焊接时,热镀锌钢管的焊口应进行防腐处

25、理,不锈钢管的焊口应进行钝化处理。4.2.30 冰冻地区喷泉水景工程的防冻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冰冻期停运的喷泉水景工程,所有管道、设备及池体应有放空措施;2河湖上的喷泉水景工程,冰冻面以上管道应采取放空措施。冰层较薄地区冰冻层内的管道、喷头可采取电伴热等措施;在冰层较厚地区不应在冰冻层内设置喷头、阀门、水泵等。4.2.31 高压人工造雾系统的喷头、管材和配件宜选用不锈钢、铜、尼龙等材料。当喷头处于易受外力损伤的位置时,应采取防撞措施。4.2.32 水幕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5C45C的环境中,应正常工作。2应根据水幕发生装置形成的水幕参数合理选择水泵。3当风力小于等于3级时,水幕发生器

26、所形成的水幕尺寸应满足设计成像要求。扇形水幕张角应在160。,水幕弦长与高比宜为3:1。当采用两个扇形水幕叠加时,影像投影应作防失真处理。不宜使用扇形水幕时,应选用矩形水幕。4水幕系统应满足密封性能要求。5水幕系统应满足强度性能要求。6采用钢结构支撑固定水幕发生装置时,支撑构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有关规定。43电气4.3.1 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有关规定,供电系统宜采用三级负荷供电。4.3.2 动力装置、电动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的有关规定。水泵单台功率大于200kW时,宜采用高压电动

27、机,开关设备和导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的有关规定。4.3.3 低压配电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的有关规定。4.3.4 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有关规定。4.3.5 喷水池安全防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水池按区域划分应分为0区和1区(图4.3.5):1)0区应为喷水池水体的内部;2) 1区应为喷水池0区以外收水线以内的硬化部分。2安全保护要求和措施,应根据所在区域确定。3室内喷水池与建筑总体应形成总等电位联结,并进行辅助等电位联结;室外喷水池在

28、0区、1区域范围内均应进行等电位联结o辅助等电位联结应将保护区内所有装置外界导电部分与图4.3.5喷水池区域划分图1一水池外缘;2收水线;3O区:4IE位于这些区域内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线相连接,并经过总接地端子与接地装置相连。辅助等电位联结应包括下列内容:D喷水池构筑物的所有外露金属部件及墙体内的钢筋;2)所有成型金属外框架;3)固定在池上或池内的所有金属构件;4)与喷水池有关的电气设备的金属配件;5)水下照明灯的电源及灯盒、爬梯、扶手、给水口、排水口、变压器外壳、金属穿线管等;6)永久性的金属隔离栅栏、金属网罩等。4喷水池的O区、1区的供电回路的保护,可采用下列方式:1)允许人进入的喷水

29、池,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供电,交流电压不应大于12V;不允许人进入的喷水池,但人与水间接接触时,应采用交流电压不大于50V的安全特低电压,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电气装置第4-41部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GB16895.21的有关规定;2)采用隔离变压器供电,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09部分:电铃和电钟变压器的特殊要求GB19212.09和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第10部分:III类手提鸨丝灯用变压器的特殊要求GB19212.10的有关规定;3)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保护的线路供电,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1.1.1 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下

30、列规定:1) 0区内不应低于IP68;2) 1区内不应低于IP65。4.3.6 喷泉水景工程未经等电位联结时应设接地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泉水景水池内管网应接地;2大型喷泉水景水池应做专用接地极,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泵的特殊要求GB4706.66的有关规定;3当水景水池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且采用内防水层时,宜将结构配筋的纵横主筋焊接成网,并用镀锌扁钢引出结构外层,作为池内管网电器等的接地极。4.3.7 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泉水泵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泵的特殊要求GB4706.66的有关规定;2允许人进入的喷泉水池,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

31、具第2-18部分:特殊要求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GB7000.218的有关规定;3不允许人进入的喷泉水池及喷泉区域,灯具可采用防触电保护的In类灯具;4市电电源供电的灯具,应采用隔离变压器。4.3.8电缆的选择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缆的选择及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和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23节:布线系统载流量GB/T16895.15的有关规定。20区和1区的电缆应符合国家标准额定电压450/75O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5013.1-2008和额定电压450/75O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第4部分:软线和软电缆G

32、B/T5013.4-2008中66型电缆的有关规定。3喷泉水景工程电力电缆应选用铜导体。4电缆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导线截面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2)线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允许值;3)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4)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配电线路每一相导体截面不应小于表4.3.8的规定。表4.3.8导体最小允许截面布线系统形式线路用途铜导体最小截面(mu?)固定敷设的电缆和绝缘电线电力和照明线路1.50信号和控制线路0.50固定敷设的裸导体电力(供电)线路10信号和控制线路4用绝缘电线和电缆的柔

33、性连接任何用途0.75特殊用途的特低压电路0.755水下敷设电缆的每盘长度不宜小于水下段的敷设长度,并应采用配套的软接头连接。6电缆数量较多的配电室、控制室,宜在其下部设置电缆夹层;电缆数量较少时,也可采用有活动盖板的电缆层。7水下电缆路径的选择,应满足电缆不易受机械损伤、能实施防护、敷设作业方便、经济合理等要求。8水下电缆应埋置于水底,通航水道等需防范外部机械力损伤的水域,电缆应埋置于水底的沟槽中,且应加以保护;浅水区的埋深不宜小于0.5m,深水航道的埋深不宜小于2m。9水下电缆的两岸,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4.3.9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列情况中性导体应和相导体具

34、有相同截面:1)任何截面的单相两线制电路;2)三相四线和单项三线电路中,相导体截面不大于16mm2铜导体。2三相四线制电路中,相导体截面大于16mr2铜导体且满足下列条件时,中性导体截面可小于相导体截面:1)在正常工作时,中性导体预期最大电流不大于中性导体截面的允许载流量;2)中性导体截面不小于16m2铜导体。3当保护导体、相导体使用相同材料时,保护导体最小截面不应小于表4.3.9的规定。4.3.9保护导体的小Ut面(m2)相导体的截面S相应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S16S1635S/24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导体。1.1.2 控制4.4.1 喷泉水景控制系统应对下列子系统实施监测与控制:1喷

35、泉水形系统;2水幕电影系统;3辅助系统。4.4.2 喷泉水景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泉水景控制系统的设计原则应安全、可靠、先进、节能;2喷泉水景控制系统应由工业控制计算机(IPC)、现场控制器、现场执行部件及音频控制软件等组成,系统应有音频与水形的同步功能,并应有方便的操作界面和编配曲功能;3喷泉水景控制系统可采用集中式控制系统或局域网络控制系统。4.4.3 电气控制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控制设备GB/T3797的有关规定。4.4.4 控制执行部件的供电电源应符合本规程第4.3.7条的规定。4.4.5 系统控制软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手动控制功能,可单独对水景各系统设备进行手动

36、调试;2应具有实时控制功能,可实时采集音乐信号,进行实时同步表演;3应具有预编辑表演功能,可对音乐进行分析,控制喷泉水体的动作和灯光色彩的变化,可控制水幕电影和激光等设备进行同步表演。4.4.6 系统操作软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用户应能自行增加预编辑曲目;2用户应能自行编排某些特殊喷泉水型和喷泉附属设施的动作及变化;3用户应能现场更改系统的运行参数;4用户应具有接口扩展及软件升级功能。4.4.7 喷泉水景控制系统宜根据工程需要配置不间断电源。4.4.8 喷泉水景控制系统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规定。4.4.9 控制线缆的选择和敷设应符合下

37、列规定:1喷泉水景工程控制电缆应选用铜导体;2有抗干扰要求的控制线缆应采用屏蔽电缆或屏蔽电线;3控制线缆宜敷设在接地良好的金属电管或金属线槽内;4控制线缆不应与强电回路合用一根电缆或敷设在同一根保护导管内。4.5辅助系统4.5.1 喷泉水景辅助系统应包括音响系统、激光系统、水火相融景观、浮箱式安装平台。4.5.2 音响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音响系统应根据喷泉水景工程的功能、周边环境、投资规模等选择。2各类噪声不应影响音响系统的音质。3传声器的额定输出阻抗应与扬声器的额定输出阻抗匹配。单台传声器输出阻抗与额定值的允差不应大于30机4扬声器的声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最大环境等效声压级应小于

38、70dB(八),噪声声压级不应大于55dB(八);2)突发噪声峰值不应大于当地允许的等效声压级值;3)总噪声小时等效声压级应符合当地允许等效声压级值。5单体扬声器出口处声功率级应小于IlOdB(八)。6声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考虑现场周边环境对声波的反射;2)应考虑两组以上的水平指向宽,垂直指向窄的高声压;3)应具有方向性强的音箱组成;4)可组成两个超高压输出的声塔覆盖听音区域,声塔的高度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声塔结构应进行强度设计;5)背景音乐的声压级应为55dB(八)65dB(八);6)扩声系统设计输出的声压级应超过环境噪声声压级20dB(八)以上;7)宜采用集中供声的方法。7音

39、箱设置于室外时,防护等级应为IP46。1.1.1 与喷泉水景供电应分路供给。4.5.3 激光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喷泉水景规模的大小、观众观赏的距离及背景光的强弱,选择激光器功率大小;2应根据喷泉水景所在的地域、演示形式、激光表演需要,选择激光器类型和配置激光器的谱线参数;3激光束的扫描速度和功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GB7247.1的有关规定;4激光的安全标志以及标志的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有关规定。4.5.4 水火相融景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火相融景观应设置在安全区域;2水火相融景观的喷火燃料及其系统应符合现

40、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3水火相融设备喷头应采用耐高温材料。4.5.5浮箱式安装平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无法搭建固定平台时,宜采用浮箱式安装平台;2浮箱式安装平台应根据工程大小、周边环境确定组合;3在河、湖等天然水体设置浮箱式安装平台时,应符合当地防洪的有关要求;4浮箱式安装平台的机械性能、强度应满足喷泉水景设备安装的需求;5浮箱式安装平台的总浮力应经计算确定;6浮箱式安装平台的固定设施应满足抗风浪、洪水冲击的能力;7在有船舶航行的水域设置浮箱式安装平台时,应采取防撞击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5.1 一般规定5.1.1 喷泉水景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设计文件

41、应齐备,且己通过审查;2施工组织设计应已批准;3现场水、电、场地、道路等条件应满足正常施工需要;4预留洞、预埋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已验收合格。5.1.2 喷泉水景工程所使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5.1.3 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检验。产品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且存放、搬运、吊装过程中不得碰撞和损坏。5.1.4 施工中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5.1.5 利用既有建(构)筑物作为喷泉水景工程的建(构)筑物,施工、安装时不得破坏或损伤其结构及防水等功能。5.1.6 施工单位应填

42、写施工安装质量记录。5.2 给水排水设备安装5.2.1 喷泉水景水池应预埋各种预埋件。穿过池壁及池底的管道应采取防渗措施。5.2.2 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安装宜先安装主管,后安装支管,管道位置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2配水管道水平安装时,坡向集水坑的坡度应大于1%。;3异种材质的管道连接应保证不渗漏;4支吊架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5.2.3 潜水泵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组喷泉用潜水泵应安装在同一高程;2潜水泵吸水口淹没深度小于50Omm时,泵吸入口处应加装防涡流网罩。5.2.4 喷头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头应在管网安装

43、完成并冲洗后进行安装;2同组喷泉用喷头的安装形式宜相同;3隐蔽安装的喷头,其水流轨迹上不应有障碍物。5.2.5 高压人工造雾装置正面的操作空间宽度不宜小于L5m,当采用落地式安装且设置侧、后开门或有可卸下安装的面板时,操作空间宽度不宜小于InU5.2.6 高压人工造雾装置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应接地(PE)或接零(PEN);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采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应有标识。接地连接线的最小截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有关规定。5.2.7 高压人工造雾配水管网的管材与配件、配件与喷头之间宜采用卡套式专用接头连接。5.2.8 水幕系统安装应

44、符合下列规定:1固定水幕系统的钢结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2扇形水幕发生器与设施的连接应牢固;3矩形水幕发生器与连接管及固定支架的连接应可靠。5.2.9 喷泉水景工程的池外给水管、水处理循环系统管道的水压试验、排水管道的灌水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有关规定。各类土建水池的满水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的有关规定。5.3电气安装5.3.1 喷泉水景工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落地式电气柜、控制柜在有电缆沟的情况下,室内安装时应高出地面50mm,

45、室外安装时应高出地面200mm;2控制柜(箱)内部安装板接线应单独接至控制柜的共用信号地,且信号地与共用信号地之间的连接应采用最短路线,不应与控制设备信号地实现共地连接;3控制柜(箱)工作电源与现场受控设备工作电源应分开设置;4控制柜(箱)内部安装板与箱体之间、箱体与管线之间应可靠接地;5控制箱的高度不大于Im时,宜采用壁挂安装,箱体底边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L4m;安装在轻质墙体时,应采取加固措施。5.3.2 喷泉水景工程电缆线路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0区和1区内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0区和1区内不允许非本区的电缆通过;2) 0区和1区内电缆不应有接头;3) 0区内电缆宜远离水池的边缘,宜以最短的路径连接到设备上;4)0区和1区内电缆应有防外力及机械损伤的保护措施。2对有抗干扰要求的电缆线路,应按设计要求采取抗干扰措施。3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遵守制作工艺规程。三芯电力电缆在电缆接头处,其电缆铠装、金属屏蔽层应有良好的电气连接并相互绝缘;在电缆终端头处,电缆铠装、金属屏蔽层应用接地线分别引出,并应接地良好。4电缆终端和接头应采取加强绝缘、密封防水防潮、机械保护等措施。5.3.3喷泉水景工程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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