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智能化审判项目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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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智能化审判项目采购需求1 .项目概述.建设背景近年来,XX法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数字XX建设”的工作部署,将“全域数字法院”改革作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引擎,积极推动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开启了法院数字化转型新征程。XX法院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为驱动,构建“四横四纵”技术架构,持续推进“平台化+智能化”建设,力求做到决策更科学、办案更高效、服务更周到、管理更精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成为XX民商事诉讼领域数量较多的一类案

2、件,属于法院审理的民商事纠纷中特异化程度较高的一类案件,往往具有原告方人数众多、案件审理周期较长、损失赔偿计算量大等特征。大量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涌入法院的同时,法院干警一方面要面临包括立案,分案,排期,送达,归档,生效等程序性、事务性的工作,另外一方面在案件实体裁判阶段,还要分析案卷材料,实时归纳争议焦点,计算裁判数额,制作裁判文书,工作量大且繁杂。需要运用计算机技术来辅助此项审判工作。1.2. 建设需求依托知识图谱和自然语言处理等人工智能技术,构建以知识图谱和模型算法为核心的算法平台,为上层应用系统提供基于算法的智能服务,主要完成知识图谱构建、数据共享、算法模型开发和应用系统开发,实现法官

3、办案智能辅助,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主要实现功能模块为“立案/分案智能化”、“调解智能化”、“审判智能化”、“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智审网上立案系统”、“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智审庭审系统”、“代表人诉讼在线/管理平台”、“投资者损失智能化核算”、“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及市场交易数据共享”等。1.3. 建设目标针对法院近年来高速增长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类案件,采用开发模拟法律思维的专家系统结合机器深度学习技术,尝试构建以知识图谱与模型算法支撑的案由智能化审判为核心,通过智能辅助办案,大幅减轻法官办案压力,实现当事人“减时降费”的目标。通过建设该项目,充分应用OCR(文字识别)、NLP(自然语言处理

4、)、语音识别、区块链、大数据分析等最新前沿科技,优化提升案件从立案、调解、审理到裁判等办案各环节、全流程、全要素的智能化水平,形成“即诉即立、调解优先、智审速判、数助决策”的整体智治体系,能够极大的提升法官的办案质效和当事人参与庭审的效率。1.4. 建设内容本项目参照凤凰金融智审的建设思路,根据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法规修改后的司法知识图谱来实现智能审判,同时创新性的针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投资者损失核算的场景,基于投资者交易数据、证券市场数据、发行人行政处罚和公告数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类纠纷案例数据,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为法官提供关键期日辅助认定、损失计算、大数据知识库等服务,辅助

5、法官提升证券类纠纷案件办理效率,回归事实认定本原。2 .采购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如下:2.1.1. 当事人立案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智能化起诉页面嵌入XX法院网,当事人可通过XX法院网进行案件起诉,根据管辖地与案由,会自动跳转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智能化提交界面,让当事人提交完整的智能化诉讼信息。2.1.2. 立案确认在当事人立案时,检测法院案件中心是否已存在相关示范案件或相关案件启动代表人诉讼程序,如若存在正在审理的示范案件告知后续立案的当事人法院已在受理示范案件,您的案件属于平行案件并引导当事人了解案件流程;如若示范案件己生效引导当事人优先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如若相关案件启动代表人诉讼模式,引

6、导当事人通过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进行登记操作。提交材料后,如果退回要留痕,方便当事人后续计算诉讼时效。2.1.3. 智能解答解答调解或诉讼等相关的问题,辅助当事人对调解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2.1.4. 解纷流程提供解纷流程查看功能,当事人可再次功能查看解纷的流程步骤,方便当事人了解解纷流程。2.1.5. 示范判决推送当事人可查看法院推送的证券虚假陈诉责任纠纷示范案件的案件情况及判决结果。自动核查当事人信息的真实性,对姓名、身份证号无法对应的情况进行甄别提醒。1.1.7. 要素表根据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规则,梳理知识图谱以要素表形式让当事人进行信息填写及材料上传。1.1.8. 立案材料完整性

7、核查1.8.1 增加立案材料完整性核查程序,在申请人提交立案申请时,自动对提交材料类型进行检测,帮助申请人检查立案材料是否遗漏。1.8.2 提供材料完整性提醒功能,根据程序核查结果,当材料类型存在遗漏的情况,对申请人进行人性化提醒,提示申请人及时补充材料;申请人确认无遗漏的,可再次提交申请。1.1.9. 立案申请信息存储将立案申请结构化数据和文书材料信息通过内外网交互进行存储。1.1.10. 诉状自动生成提供诉状自动生成功能,根据原被告回答的信息回填以及原告填写的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诉状内容,自动生成诉状供原告签字确认。1.1.11. 对接律师调查令支持法官通过律师调查令模块要求被告律师上传投资者

8、的交易记录,提供数据上传功能并导入内网作为法官办案依据。1.2. 调解智能化1.2.1. 对接ODR平台221J数据推送对接ODR调解平台,获取调解组织、调解员信息,在案件办理全流程中支持一键转调解操作,并将生效的示范案件及相关材料同步推送至调解平台。1.2.1.1. 数据回传通过ODR平台调解的结果数据以及相应的调解书等材料回传至内网系统。1.2.2. 对接证券调解平台与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调解平台对接,交互相关数据供调解员和法官参考。1.3. 网上立案1.3.1. 统一收案针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类案件,提供收案能力,接收来自XX法院网案件。1.3.2. 审判自动立案获取立案申请审核通过信息,

9、实现案件自动立案,通过立案人员审核后,生成相应的案号和文书材料。1.3.3. 审判自动分案案件立案成功后,根据分案规则进行自动分案,并生成相应文书材料。1.3.4. 案件中心接入对接内网审判案件中心完成案件自动或人工立案操作。1.3.5. 立案申请材料要素提取2.351.立案材料内容识别对立案申请提交材料文书内容进行OCR识别,分析处理进行数字化转换,形成计算机文字。1.3.5.1. 立案要素提取根据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知识图谱规则,从当事人身份信息材料和申请执行材料中提取对应的立案要素。1.3.5.2. 要素信息分类根据信息分类规则,经过智能化计算,与立案要素对应分类存储。1.3.6. 立案

10、材料审查236.1.立案材料审查智能判断申请材料类别和格式,获取立案申请材料,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材料和申请执行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材料份数是否齐全。1.3.6.1. 审查结果智能判断对审查情况进行智能判断,审查不通过的智能通知到申请人,进入裁定不予受理自动结案程序;审查通过的,案件受理,程序自动进行相应业务流程。1.3.7. 材料自动归目2.371.对接卷宗通过XX法院网完成材料分类,并对接卷宗。1.3.7.1. 自动归目通过卷宗识别引擎,自动归入卷宗目录。1.4. 智审庭审1.4.1. 庭前准备(法官端)1.4.1.1. .预定排期支持单案或者多案联审排期(多案联审:支持对案件切换,支持同一份笔

11、录和视频,笔录对应回传,视频关联同一份;证据内容以及小智相关内容根据案件切换对应展示)。1.4.1.2. 登录登陆办案办公平台,通过排期启动客户端。1.4.1.3. 庭审控制开庭指令推送给庭审主机厂商。1.4.1.4. 庭审笔录支持切换笔录模板,支持编辑笔录,支持语音笔录。1.4.1.5. .智能辅助历史/相似笔录、卷宗材料(随讲随翻)、庭审证据(支持上传证据、证据圈画批注共享、当事人批注权限控制、证据入卷)。1.4.2. 庭审过程(法官端)1.4.2.1. 证据展示通过视频流方式进行证据内容共享,以及支持庭审主机故障进行提示;无庭审主机时,因无法在继续使用举证功能,所以隐藏了开始举证功能。1

12、.4.2.2. 控制参会人融合开庭时,可了解参会人上线情况及控制其音视频。1.4.2.3. 庭审直播对接最高院庭审直播平台进行庭审直播。1.4.2.4. 休/闭庭休闭庭后,若需继续开庭,可继续开庭。1.4.3. 结束庭审(法官端)1.4.3.1. 电子签名法官端和当事人端同时出现二维码签名的页面,且当事人端无法手动关闭该页面。完成签名后,当事人端自动关闭二维码签名页面。1.4.4. 庭前准备(当事人端)24.4.1,等待开庭当事人客户端展示法庭记录内容,等待法官开庭。1.4.4.1. 证据录入法官启动智慧庭审.法官端后,若当事人端配备高拍仪时,当事人当庭携带的证据可以通过证据录入功能(高拍仪)

13、录入到系统中进行使用、入卷。1.4.5. 庭审过程(当事人端)1.4.5.1. .实时笔录当事人可以查看当前实时编辑或者语音录入的笔录内容。1.4.5.2. 电子卷宗可方便浏览的电子卷宗页面(随讲随翻)。1.4.5.3. 举证质证当事人可以申请圈画批注对证据内容。1.4.5.4. 庭审证据当事人可以查看庭前录入的证据内容。1.4.5.5. 证据展示书记员进行证据展示时,当事人会自动跳转到这里进行观看。1.4.6. 结束庭审(当事人端)1.4.6.1. 电子签名支持当事人扫描二维码后签名。1.5. 审判智能化1.5.1. 案件总览展示发行人基础信息、主体违规案例文书、重大公告、案件信息列表和投资

14、者交易记录等。1.5.2. 可视化分析将证券知识与案件信息关联,以可视化方式呈现整个涉诉金融交易产品和证券交易市场的全貌,辅助三日认定分析。1.5.3. 日、基准价校验根据认定的揭露日,结合相关规则构建核验模型,对基准日、基准价进行计算认定和校验。1.5.4. 裁判文书生成根据特定裁判文书模板,自动回填损失认定数据、案件信息生成裁判文书。1.6. 投资者损失智能化核算1.6.1. 获取交易数据通过证券交易所获取公开的大盘数据、股票交易数据,供损失计算过程中调用。1.6.2. 交易记录预处理案件审理过程中获取的投资者交易记录在完成初步数据清洗、交叉验证和数据融合处理后仍不能完全满足案件审理的需求

15、。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交易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投资者交易记录进行预先处理。应使用自动化的大数据分析和处理技术,对于投资者交易记录中与损失核算相关的情况进行计算、分析和数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分派情况处理,使用两种以上方式进行复权处理,非集中竞价交易记录处理等,使交易记录满足后续投资者损失核算的要求。1.6.3. 买入均价计算买入均价是指投资者在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股票的平均价格,计算买入均价需要结合交易记录、上市公司相关权益分派情况等多维度数据。系统应从投资者交易数据中自动识别和筛选与案件审理相关的交易数据,提供两种以上计算方法满足买入均

16、价计算需求。同时结合案件情况,基于不同的买入均价计算方法对投资者交易记录的衡量,以及对投资者损失计算结果产生的主要影响,对于买入均价应使用方法进行系统推荐。1.6.4. 卖出均价计算卖出均价是指投资者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基准日之前卖出股票的平均价格,计算卖出均价需要结合交易记录、上市公司相关权益分派情况等多维度数据。系统应从投资者交易数据中自动识别和筛选与投资者卖出涉案股票相关的交易数据,提供计算方法满足卖出均价计算需求。1.6.5. 名义投资差额损失计算根据若干规定,投资者因虚假陈述买入相关股票所造成的名义投资差额损失,在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基准日之前

17、卖出的股票,按买入股票的平均价格与卖出股票的平均价格之间的差额,乘以已卖出的股票数量计算;在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买入,基准日之前未卖出的股票,按买入股票的平均价格与基准价格之间的差额,乘以未卖出的股票数量计算。投资者因虚假陈述卖出相关股票所造成的名义投资差额损失,在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卖出,在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后、基准日之前买回的股票,按买回股票的平均价格与卖出股票的平均价格之间的差额,乘以买回的股票数量计算;在实施日之后、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卖出,基准日之前未买回的股票,按基准价格与卖出股票的平均价格之间的差额,乘以未买回的股票数量计算。1.6.6. 风险扣除计算在计算应赔偿

18、的投资者损失时,考量由他人操纵市场、证券市场的风险、证券市场对特定事件的过度反应、上市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等其他因素所造成的影响,结合大盘数据、行业数据、股票交易数据等多维度数据,构建风险扣除比例计算模型,使用通行算法对风险扣除比例进行计算,对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其他原因造成的影响进行扣除。关于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等,根据若干规定,投资者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在投资者交易证券的过程中,会相应产生佣金费用、印花税费用,并且投资者本应由于交易证券的资金获得相应的资金利息收益;在计算投资者实际损失时,需根据计算得到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费率、印花税率、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19、及周期计算相应的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和资金利息损失。1.6.7. 合计赔偿损失计算结合经过处理的交易记录,根据买入均价计算方法、卖出均价计算方法、风险扣除计算方法、所选的参考指数和附加项系数等,对应赔偿投资者的合计损失进行自动化计算,展示详细的计算过程及关键计算结果,提供伴随式的类案审判参考,辅助办案人员选定当前案件所适用的计算方法,对审理走向产生预判。1.6.8. 平行案件批量计算单一虚假陈述行为涉及的投资者众多,引发的案件数量较大;根据示范判决机制,依照示范案件认定的三日一价,以及使用的买入均价计算方法、卖出均价计算方法、风险扣除计算方法、所选的参考指数和附加项系数构建投资者损失批量核算模

20、型,实现平行案件的投资者损失核算结果和详细计算过程的批量生成。1.7. 智能算法构建1.7.1. 辅助认定算法基于法律逻辑和案件办理规范,使用可视化的方式呈现涉案证券交易数据和证券市场指数变动情况,利用案件知识图谱为串联,结合证券市场交易数据,标识关键期日进行辅助认定。1.7.2. 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大数据获取与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和投资者损失核算的过程中,涉及海量的相关数据。相关数据将于案件审理中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依据,同时作为在计算应该扣除的由他人操纵市场、证券市场的风险、证券市场对特

21、定事件的过度反应、上市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损失时的量化条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相关的数据范围,应包括从证券交易所或被业界广泛认可的主要金融信息提供商获取的股票交易数据、交易所板块数据、上市公司相关数据、投资者交易数据等。在数据获取后,需对数据进行清洗、交叉验证、数据融合等处理,供投资者损失核算过程中使用。1.7.3. 损失计算模型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大证券交易所、被业界广泛认可的主要金融信息提供商的数据库等多方平台收集并储存大量证券市场交易数据、权益分派数据、上市公司公告、行政监管及处罚数据等上市公司相关数据,通过数据清洗、交叉验证、数据融合等方式对数据进行处理,

22、形成数据积累。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等,拆解并从中提炼规则,结合买入均价计算方法,卖出均价计算方法,名义投资差额损失计算规则,风险扣除计算方法,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资金利息损失计算规则等,构建投资者损失计算模型算法,实现投资者损失自动化计算及平行案件批量计算。1.8. 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1.8.1. PC端用户登录当事人可以通过XX法院网进行登录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1.8.2. 代表人诉讼1.8.2.1. .个人工作台在XX法院网嵌入代表人诉讼在线平台模块,工作台展示主要功能界面,提供投资人和代理人具体操作功能。1.8.2.2. 公告公示当事人可在公告公示列表点击公告公示名称,

23、查看对应的公告公示具体信息内容。包括权利登记公告、权利登记须知、原告名单公示、推选代表人通知,候选人公示代表人公示。1.8.2.3. 权利登记投资者进行代表人诉讼信息登记,可洗择是否原意担任代表人,并进行个人信息登记,填写系统要求必须填写的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可查看、修改用户登记的诉讼情况信息。1.8.2.4. 代表人推选原告可选择参与的案件中需要投票的候选人后,进行投票。每个原告只有一次投票权,确定投票后,投资人更新对应的票数及百分比。1.8.2.5. 退出代表人诉讼投资人可选择参与的案件,退出代表人诉讼,但已选定的代表人不允许退出。1.9. 代表人诉讼管理1.9.1. 对接审判系统获取案

24、件信息通过对接省高院案件中心获取审判案件数据,将涉及证券虚假陈诉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赋权,支持案件当事人在XX法院网登录代表人诉讼管理平台,并同步案件相关信息。1.9.2. 案件启用代表人诉讼1.9.2.1. 案件启用代表人诉讼法官可根据对应案件编号,确认案件原告、被告并填写代表人条件相关说明后,选择“启用代表人诉讼:如成功则该案件可进行代表人诉讼相关流程操作。1.9.2.2. 发布权利登记公告法官选择对应案件后,选择公告时间、登记截止日,并输入证券侵权事实理由后,法官确定后即可公示到相关网站上。1.9.2.3. 发布权利登记须知系统根据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等自动生成发布权利登记须知,法官

25、确定后即可公示到相关网站上。1.9.3. 登记信息2931.登记信息查看法官选择具体代表人诉讼案件案号后,可查看原告登记信息。1.9.3.1. 设为代表候选人法官可选择案件对应原告设置为第一轮投票的候选人。1.9.3.2. 登记信息查看非适格原告审核:法官可针对代表人诉讼案件案号,查询非适格原告登记信息列表。通过查看非适格原告登记详细信息,确认是否通过审核。1.9.3.3. 申请材料查看法官选择代表人诉讼案件案号可查询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信息。1.9.4. 投票2941第一轮投票法官可查看第一轮投票详情,即第一轮投票候选人对应的得票情况,如选出2名以上的代表人时,可发布代表人选定结果公示。1.9.

26、4.1. 第二轮投票如第一轮投票未选出代表人,设置第二轮投票的候洗人,法官可查看原告代表人详细信息,并设为候选人,发布代表人推选通知(第次)。如选出2名以上的代表人时,可发布代表人选定结果公示。1.9.4.2. 指定代表人如第一轮投票、第二轮投票均为未选出代表人,法官可查询具体案件后直接指定代表人。1.9.5. 公示2.951.公示详情法官选择代表人诉讼案件案号后,可查询到该案件对应的公示列表,并可查看公示原文、导出公示内容、添加补充公示。1.9.5.1. 调解草案公示法官选择代表人诉讼案件案号后,可添加调解草案公示。原告当事人在互联网查看后填写是否参加听证会、是否有异议以及异议内容后,同步至

27、该模块展示。1.9.5.2. 调解书公示可添加调解书公示;原告当事人在互联网查看选择是否退出调解后,同步至该模块展示。1.9.5.3. 诉讼结果告知法官可选择代表人诉讼案件案号后,上传对应的判决书文件。确认诉讼结果告知后发布到互联网相关网站上。1.9.5.4. 上诉/不上诉通知法官选择代表人诉讼案件案号后可发布“代表人上诉通知”原告当事人在石联网查看后填写是否上诉以及上传上诉材料后,同步至该模块展示。1.9.5.5. 短信通知对接12306短信平台:每次发布公告公示时,通知当事人进行公告公示的查看。1.10.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及市场交易数据共享1.10.1. 精细化案例库对全量的证券类纠

28、纷公开裁判文书数据进行处理、融合,设计案件相关要素要件,利用人工智能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案例数据进行精细化要件式拆解,构建精细化证券类纠纷案例库。使用多种方式对案例数据进行检索、筛选,以便办案人员快速查找到目标案例,深入查看案例文书详情。1.10.2. 主体违规案例库采集行政监管等主体违规案例数据,经过清洗融合,设计案例文书相关要素要件,利用人工智能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主体违规案例数据进行精细化要件式拆解,构建精细化主体违规案例库。使用多种方式对主体违规案例数据进行检索、筛选,以便办案人员快速查找到目标案例,查看案例文书详情。1.10.3. 上市公司公告库采集上市公司公告数据,经过清洗融合,利

29、用人工智能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对上市公司公告数据进行关键信息提取,构建上市公司公告库。使用多种方式对上市公司公告数据进行检索、筛选,以便办案人员快速查找到目标上市公司公告,查看公告详情。因本项目中涉及部分XX法院原有系统对接及延伸开发,需由中标方协调原有系统开发商进行处理,或自行处理;投标文件中需承诺能够与XX法院办公办案平台、数字法庭系统、XX法院网等核心系统的对接,与XX中院庭审主机对接,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保证所开发的功能能够与原有系统无缝衔接;协调原厂开发商处理问题的所有费用由中标方提供,甲方不再提供任何费用。本项目属于软件开发,软件部署在政法云平台,部署涉及的软硬件设备等由中标方负责实

30、现;为满足本项目功能实现的各种开发技术、算法、底层实现等视为当然的需求,不再另作详细描述,由中标方提供并负责相关费用。3 .非功能性要求开发技术要求1.l系统要求具备科学、合理、先进的软件系统架构,并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扩展性,充分考虑整个平台的性能,并能满足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和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必须符合省高院政法云信创改造的要求。1.2 系统要求适配省政法云提供的数据库,不得另行安排部署其它数据库。1.3 系统要求具有高度的可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满足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要求。1.4 系统要求操作简单方便、界面友好、易于维护和设置管理。3.1. 部署要求本项目为省高院试点项目,在XX法院试

31、点应用的基础上,将在全省法院推广应用,系统分为内外网部署。统一收案、代表人在线平台等部署在互联网端XX法院网,对接法院收立案接口,供当事人进行案件提交、参与代表人选举等操作;立案系统、审判智能化、损失智能核算等部署在法院专网,供法院进行案件处理操作,法院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等其他网络实现物理隔离,内外网数据通过省高院光闸进行交互。按照省高院对全域数字法院建设要求,本项目建设将依托政法云资源服务进行部署。3.2. 系统安全要求依据GB/T22240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本项目的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级别为三级。数据交换共享按照XX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54号)执行。

32、具体如下:3.2.1. 数据安全需求一是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对系统中的数据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要求根据信息的机密程度的不同,对不能公开的数据设置访问权限,所有不能公开的数据都不能泄漏给未经授权的人。在数据的传输过程中对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二是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防止未被授权的数据修改,以及未被授权的操作。保证被授权人能够正确地执行操作,并访问到可以访问的数据。三是数据交互的安全性。数据交互按照特定的协议传输交互。3.2.2. 网络安全需求一是严格控制网络间的访问。系统将运行在多个网络上,因此,要求部署和执行网络访问控制策略,严格控制网络之间的互相访问与信息交换,特别是对互联网的访问与信息交

33、换。二是有效的入侵检测。要求通过预先设定的规则对网络数据流中潜在的入侵、攻击和滥用等进行自动检测,使网络具有入侵防护能力,增强网络的抵抗能力。三是为重要信息的传输提供安全通道。为网络上传输信息资源提供专门的安全通道,采用访问控制、路由、加密等技术在公共环境中保护重要的项目信息,提高密级较高的数据在网上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遵循等级保护三级信息安全标准,提供多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保密措施,防止各种形式与途径的非法侵入和机密信息的泄露,保证系统中数据的安全。1)建立安全管理策略,采用多种安全技术,建立系统安全保障体系。2)对用户访问权限进行控制。3)对用户进行身份审核,并对重要用户在系统中的操

34、作进行跟踪记录。4)根据不同的信息内容,进行分级管理。5)对于关键数据采用加密传输等。3.2.3. 应用安全需求一是应用软件须按三级等保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二是平台需使用XX法院网以及省高院办案办公平台用户认证体系,不得使用其它用户认证体系。三是无条件按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安全检测单位要求,进行应用软件安全漏洞,缺陷修正等。3.2.4. 信创适配要求本项目必须满足信创工作要求,与政法云信创改造计划同步进行,根据信创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应用端、终端开发,满足信创适配要求,适配国产机及国产操作系统、浏览器等软硬件客户环境运行,开发阶段将由承建单位基于安全可靠环境进行开发和测试,待政法云完成安全可靠改造后

35、,将系统迁移部署至政法信创云中运行,无需甲方承担费用。3.2.5. 商用密码测评要求等保三级以上系统,应使用商用密码进行保护,项目完成开发后,应无条件按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密评机构开展密评工作,通过密评方可投入运行。4 .运维要求1 .项目维保期要求:本项目在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免费维保服务,包含本项目提出的功能需求的技术服务支持,部分功能调整、软件版本升级及系统功能完善服务。2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在维保期内,如遇软件产品更新、升级、改版,需提供更新、升级、改版服务,同时确保与XX法院办案办公平台永久同步升级运行。3 .在维保期内,要求提供7X24小时实时技术支持。要求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

36、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现场响应以及EInaiI和传真支持服务。对于接到的用户技术咨询,保证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窠。其中,现场响应保证自收到用户的服务请求起4小时内,指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完成故障处理。4 .为满足“一地创新、全省推广”要求,维保期内,中标方要无偿配合全省全市范围内部署推广相关事项。5 .验收要求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电子文档是成果不可分割的部分。1.数据库的设计以及数据实体模型、相互关系的描述;2 .网络系统的拓扑结构以及相关设备的配置;3 .系统的体系架构及描述;4 .源代码;5 .提供的其它技术手册,包括: 需求分析报告; 系统概要设计

37、说明书; 系统详细设计方案; 软件培训资料; 软件使用操作手册; 软件测试分析报告;以及其他项目全流程管理的过程性文档。.培训要求1.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地点:采购人确定。2.投标人应制订详细的培训方案,按照系统使用的需要,有序组织对系统维护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等进行不同层次的培训;培训方式包括技术讲课、操作示范、参观学习和其它必须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咨询,确保培训人员对系统基本理论、技术特性、操作规范、运行规程、管理维护等方面获得全面了解和掌握,使其掌握系统操作。为保证培训质量,需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7.知识产权等要求供应商针对以下5项要求,须逐项

38、提供承诺函。1 .关于软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的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软件必须在功能、性能等方面不低于采购人的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必须是在中国有合法使用权。供应商在投标方案中如果包含有采购的第三方软件,应单独报价,且系统交付时应将此软件移交给采购人。2 .保密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保证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数据、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数据、资料以及项目成果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本条款在项目完成或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供应商违反上述保密约定,故意、过错

39、或过失泄密的,除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泄密行为,减小泄密造成的损失。3 .源代码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为本项目定制部分源代码(有主要模块的功能注释;如涉及第三方产品或组件的,须提供相关厂商授权证明并经采购人认可,可不提供),且提供的源代码须在采购人或受采购人委托的人员的开发环境中能编译、调试及完整运行。4 .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全部软件系统和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本项目为定制开发的软件系统,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完成知识产权登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协助填写软件著作权相关文档、源代码准备、软件操作手册准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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