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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焦六个关键领域辽宁省财政厅出台“七合一”的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为认真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近日,辽宁省财政厅出台了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全过程贯穿于全方位、全覆盖之中,统筹考虑省本级和省对下转移支付两个层面、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四个重点环节以及作为基础保障的预算绩效标准体系等七个方面,改变了以往针对每一个方面都单独制定管理制度的做法,将七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融汇在一个制度办法之中。“七合一”实现了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互融互通
2、,形成了一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景导向指南,便于各单位、各地区更加直接清晰地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个闭环流程,全面准确地掌握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及时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实施细则聚焦六个关键领域,着力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闭环链条。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等环节与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等有机统一,做到“要立项、有目标”“执行中,双监控”“执行完,有评价”,健全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同时,将绩效关口前移,所有新增项目均应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决策依据和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二是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实现全覆盖。所有省直预
3、算单位都应编制整体绩效目标,将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并实施运行监控和开展评价,全面客观衡量单位履职情况,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三是完善绩效管理方式。对于基本支出和履职保障类项目,通过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来评估实施效果;对公共政策、工程等事业发展类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四是分类实施绩效评价。绩效评价采取自评、重点评价和再评价三种方式,自评由部门(单位)自行开展,重点评价和再评价由部门(单位)和省财政厅分别组织实施。重点评价侧重于评价部门履职成效、项目产出和效果等,再评价侧重于检查验证评价工作的规范性、结果的准确性等。五是加强结果应用。重点从优化预算安排、完善政策设计、修订公共服务标准、改进项目管理四个方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到“有激励、有约束”。六是强化预算绩效指标库的应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需要使用绩效指标的,原则上必须从指标库中选用。此外,对于每项工作,实施细则都明确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时间要求等,并设计了相应的指标体系、表格、工作报告等模板,提高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实施细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明确了管理责任,以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为目标,着力构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