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任务分工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617391 上传时间:2023-09-14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2.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加快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关于加快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关于加快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关于加快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关于加快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任务分工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加快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任务分工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快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任务分工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加快落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任务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逐步调整完善优化生育的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任务分工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正确认识我州人口发展趋势,采取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破除影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制约因素,激发生育潜能,稳定人口规模,为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到2025年,我州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满足社会需求

2、,人口结构逐步优化;到2035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运转高效,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适应。二、主要任务(一)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1.依法落实三孩生育政策。依据新修订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大力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积极宣传动员,做好政策解释,倡导户籍及居住地在边境县(市)家庭按政策再生育。取消社会抚养费征收,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司法局,各县市党委、政府)2.按政策执

3、行产假等制度。2021年12月20日起,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增至25天。提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率先实行父母育儿假试点,实施按政策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前每人每年休20天育儿假。(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各县市党委、政府)3 .建立生育奖励制度。支持和鼓励各县(市)政府依据现行普通公办托、幼机构保教费收费标准,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在子女3周岁或6周岁前,给予一定比例的激励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4 .提供婚育信贷支持。支持和鼓励辖区内银行业机构在业务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婚育信贷支持工作,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注册结婚登记夫妻

4、最高提供20万元婚育消费贷款,按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给予不同程度降息优惠。(责任单位:人行中支、银保监分局)5 .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协作,实现生育健康、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户籍管理、就学升学、婚姻家庭、殡葬事务、医保社保、就业创业等人口服务基础信息互联互通、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及时准确把握人口动态,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落实生育登记制度,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发改委、州统计局、州政数局、州人社局、州公安局、州医保局、州教育局、州社保局、州民政局、州市场监管局)(二)完善妇

5、幼保健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水平6 .提高母婴安全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母婴安全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五项制度。定期组织学术交流和急救演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畅通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现县级以上行政区都有一个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夯实县、乡、村三级基层网络。到2025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4.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4%。以下;到2035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3%。以下。(责任单位:州卫健委)7 .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完善婚前、孕前、

6、孕期、新生儿综合防治模式。规范开展O一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实施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改善儿童营养状况。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做好青少年近视防治。加强儿童口腔保健,将儿童牙齿窝沟封闭免费服务列入民生任务。以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儿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型医院创建活动,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有人文的医疗保健服务。(责任单位:州卫健委)8 .弥补生育服务短板。加大婴儿保温箱、新生儿辐射抢救台等急救设备配置,满足妇产科、儿科救治需求。强化农村妇幼健康资源供给,通过医联体对口支援等方式,重点提升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强化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系统培训,每

7、年定期举办诊治能力、救助技术提升等培训班,分批轮训、分类指导,提高服务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州卫健委)(三)加大普惠托育服务力度,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9 .实施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将普惠托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对于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满足条件的新建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社区托育服务按每个托位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补助。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居民价格,落实托育服务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到2035年力争达到8个左右。(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税务局、州卫健委)10 .促进托育机

8、构规范健康发展。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督导托育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托育服务。加大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托育服务诚信建设。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单位创建工作,加大试点托育机构扶持培育力度。积极推进婴幼儿托育机构平台备案工作,州及县(市)设专人管理,推进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完成备案。(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公安局、州政数局,各县市党委、政府)11 .积极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开展“爱心妈咪小屋”建设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办事大厅)、企业、工业园区、商务楼宇、学校等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每年建设5家“爱心妈咪小屋”,切实满足女职工对母婴设施

9、建设的需求,实现现行标准下全州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全覆盖。(责任单位:州总工会、州卫健委,各县市党委、政府)12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在全州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幼儿保育专业,与省内高职院校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大力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历的保育员和幼儿园教师,对大学师范分院高职学段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继续实施学费减半政策。加强对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保育员等托育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四)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构建生育友好环境13 .降低生育成本。继续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免费制度。生

10、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探索推进落实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保住院分娩单病种付费和高危孕产妇相关疾病按病种付费。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支持和鼓励辖区内保险公司按照国家政策积极推行生育保险参保工作。(责任单位:州医保局、州卫健委、银保监分局)14 .降低养育成本。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各县(市)

11、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制定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优惠政策。将新生儿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做好参保缴费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住建局、州医保局,各县市党委、政府)15 .降低教育成本。完善幼儿园建设规划布局,推进城镇小区配套治理,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补助制度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推动托幼育协同发展。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公

12、益普惠为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规范各种校外培训机构,减轻家庭教育负担。(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委,各县市党委、政府)16 .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夫妻创办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

13、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责任单位:州税务局)17 .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防止女职工因生育、哺乳而被降薪辞退。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依法商定有利于照护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平衡好工作和家庭关系。(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州总工会)(五)加强政策有序衔接,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18 .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

14、度。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各县(市)要做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按年度及时匹配相应经费,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要求和我省相关规定,落实独生子女奖励优待政策。(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民政局,各县市党委、政府)19 .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工补贴保险。探索建立公益基金,重点用于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民政局、

15、州住建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医保局,各县市党委、政府)20 .做细做实扶助关怀工作。加强“暖心家园”阵地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和培育社会公益组织参与。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鼓励和支持具有资质的单位、社会组织和机构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委托,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委托代理、监护服务。(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民政局、州残联、州妇联、州总工会、团州委,各县市党委、政府)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调整完善优化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意义,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

16、策配套衔接,做好优化生育各项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列入人口与健康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发改委、州卫健委,各县市党委、政府)(二)密切协作配合。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协同解决好实施优化生育政策配套、奖励扶助、公共服务、执法协调、信息互通等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促进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做好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等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婴幼儿照护服务等公益活动。

17、(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妇联、州总工会、团州委、各相关部门)(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人口形势变化,营造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舆论氛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创建新型婚育文化、家庭文化,全面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卫健委)(四)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党委、政府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措施,逐项加以落实,确保优化生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各相关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配套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