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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实现依法行政“一降三升”的工作目标,即: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比例实现大幅度下降(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长期控制在5%以内;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市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分别降至8%、6%和5%以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力争在扬州保持一个较低水平),干部学法用法和执法能力实现新提升、全民普法水平及成效实现明显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态和效果实现显著提升。二、重点任务(一)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1、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强化各地各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集中学法制度。要制定年度
2、学法计划任务清单,每月集中学法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以下各乡镇(园区)政府(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不再重复列出)2、推动公职人员分层分类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开展法治培训、旁听庭审等学法活动。每年,市政府组织专题法治讲座2期以上,旁听庭审2次以上;市直各部门组织法治讲座或培训1期以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一次以上;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自学法律知识每周不少于1小时。建立领导干部讲法制度,各乡镇(园区)、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讲授法治课1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在全面开展书面述法
3、的情况下,选择部分乡镇(园区)、部门开展线下集中专题述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任用、晋级、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机制,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入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查测试,在完成通用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性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已领取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每人每年应当完成不少于40学时的业务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和不少于2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建立考法制度,将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答题活动、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等网上学法考法情况作为个人考评、普法
4、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考核依据,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参考率、平均成绩等情况进行通报。(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3、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的方式和载体,运用漫画、动漫、微视频、以案释法等趣味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做到普法宣传对象精准、对策精准、内容精准、渠道精准,让人民群众“愿意听、听得进、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二加大法治文化产品征集创作力度,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乡镇(园区)每年至少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4场,各普法责任单位每年至少开展2场,让普法宣传寓教于乐。采用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等方式,加强本单位职责和服务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5、宣传。探索建立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考核评价的普法责任落实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见附件1)(二)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管理4、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X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建立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涉及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目录时要广泛征求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5、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
6、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避免片面追求行政效率而忽视正当程序。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推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本地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本地本部门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处理等事项的合法性研判、论证应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依法依规决策。把重大行政决策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决策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重要依据,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的内容和决策机关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内容。(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禁超权限制发规范性文件。文件内
7、容不得增加法律法规和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违法干预或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严格执行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落实立项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三统一”、备案、定期清理等制度要求。各类政府政策性文件要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进行管理,突出抓实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制审查,起草部门的初步合法性、公平性竞争审查等工作。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的政策文件均应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加强源头管理,实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抽查全覆盖,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和审查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8、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见附件2)(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7、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加强行政执法论证说理工作,在作出行政行为前,切实做好各个环节的辨法析理和当事人的答疑解惑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刚性化向刚柔相济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性执法转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各行政执法单位见附件3,下同)8、开展行政执法纠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每年更新“轻罚免罚”三类清单,强化对行政执法主体贯彻落实“轻罚免罚”、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涉企行政处罚清单情况的督查。认真
9、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确保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过程规范透明、合法有效。(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各行政执法单位)9、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通过完善平台、系统对接、数据录入等方式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案卷上传XX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案件信息共享,强化执法效果监督。(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各行政执法单位)10、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
10、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持证条件的一律注销、收回执法证件,并及时公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四)进一步加大工作监督力度1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办案质效。探索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第三方评估制度,推进市镇(乡)立体多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模式。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中撤回起诉和复议请求的案件,列为执法监督范畴,细研其中的不规范问题并加以整改。信访部门要对信访件进行梳理,涉及行政执法事项的,与市司法局共享信息,列入执法监督范围。(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市各行政执法单位)12、加强行政复议工
11、作。完善行政复议内部运行机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智慧复议”活动,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完善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复议职能作用,把行政争议化解在矛盾初发阶段,化解在内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13、提高行政应诉质效。规范行政应诉办理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法制机构加强指导”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行政诉讼信息双向通报制度,各涉诉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市司法局备案。坚持把非复议、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成立XX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推动行政案件从源头上化解。聚焦诉中协调,开展行政诉讼案件高发区域和重点领域
12、专项治理攻坚行动。针对发生的疑难复杂案件、败诉风险高和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案件,开展集中会审、靶向定策,确保行政争议化解取得实效。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发挥“以案释法”作用,编制“典型案件”和行政应诉程序指南,定期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行政执法人员旁听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利用“重点辅导”手段,强化对重点执法部门的个性化指导,确保执法行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市政府负责人和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出庭应诉,行政执法部门有应诉案件的,其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出庭应诉1次;应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应诉工作,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的要求;推动出庭负责人“
13、既出庭又出声“,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14、严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责任约束。建立行政诉讼(复议)约谈制度,对行政复议被撤销、确认违法的,及行政诉讼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的,由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与应诉单位交换意见;对当年出现首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败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对当年出现2起败诉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败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当年出现3起败诉案件的,对败诉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诫勉谈话。由市司法局会同被约谈单位,利用节假日举办领导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不少于4个学时的学法补习培训。严格执行XX市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14、,倒逼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及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的高质量发展党建考核,不打折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15、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充分发挥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作用,创造条件,主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要会议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协议、诉讼、规范性文件、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服务。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规范考核管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体系,由市司法局制定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落实服务评价、量化赋分、等级评定、结果运用、动态调整等措施,推动管理更加系统、规范,考核更加科学公正,服务更加精准高效。(牵头
15、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16、开展法治政府督察。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找准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要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督察考核,突出督察重点,抓实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将各级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和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考核权重。要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三、
16、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树牢法治思维,配齐法治专业人员,强化法治审核,切实提高政府治理效能,不断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二)强化问题导向。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对过去出现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要认真查找问题,分析败诉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跟进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加强督促指导。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督察和指导,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附件1:“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单位名单附件2: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
17、名单附件3:行政执法单位名单附件1: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体局、工信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资规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应急局、行政审批局、市监局、统计局、医保局、信访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金融监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统战部(民宗局)、邮政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文联、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附件2: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名单1、XX市人民政府;2、各乡镇人民政府;3、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外事办、大数据局)、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教体局、科
18、技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办)、人社局、资规局(林业局)、住建局(人防办、地震局)、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商务局、文广旅(文物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市监局(知识产权局)、统计局、医保局、信访局、金融监管局(金融办)4、在市委机构挂牌的行政部门:档案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侨办、网信办、民宗局、保密局、台办5、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残联6、垂直管理单位:XX市XX生态环境局、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XX市气象局、XX省XX市烟草专卖局、XX邮政管理局。附件3行政执法单位名单一、各乡镇人民政府;二、新闻出版局、民宗局、编办、发改委、教体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行政审批局(无处罚权)、市场监督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无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