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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单位资产清查项目-服务方案一、资产清查的服务内容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2、工作目标资产清查。通过清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账外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直接支配的以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掌握,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摸清资产底数,为后续盘活工作做好基础。统筹资
2、源。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以存量调控增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解决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等问题。全面覆盖。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运转、闲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纳入盘活范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3、服务内容受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对管理局管辖260余家单位(其中一级预算单位99家),200多亿元资产进行资产清查,并针对清查结果,确定下一步盘活范围和盘活建议,现场抽查单位不少于50%,现场核查资产不少于50%,账外资产全查。二、资产清查的服务方法1、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清查准则第1401号等相关规
3、定,在考虑参审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基础上选定参审会计师,制定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要求。2、跟踪监控参审会计师工作要求各参审会计师及时向主审会计师报送各类上报资料。主审会计师对参审会计师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跟踪监控,参审会计师应积极主动配合主审会计师的工作安排。主审会计师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复核参审会计师资产清查工作底稿的相关部分。对于参审会计师未按要求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提供资料不及时、配备人员不到位等情况,主审会计师应在考虑对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主审会计师或参审会计师实施由主审会计师确定的资产清查追加程序。3、关注重大错报风险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参审会计师对发现的重大事项及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
4、报的特别风险,应及时与被资产清查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同时按照要求报送主审会计师。参审会计师还应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及主审会计师的要求,对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和补充,以满足编制和列报集团财务报表的要求。4、复核、评价参审会计师工作主审会计师根据集团财务报表资产清查要求,对参审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复核参审会计师对识别出的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形成的资产清查工作底稿;评价合并调整和重分类事项的适当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评价是否存在舞弊风险因素或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2)对识别出的与参审会计师工作相关的、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
5、大错报的特别风险,应及时与主审所沟通所有识别出的、在组成部分内的其他由于舞弊或错误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以及参审会计师针对这些特别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3)复核并评价参审会计师资产清查企业管理层提供的书面声明中指出的例外事项,以及确定是否有必要复核参审会计师资产清查工作底稿的相关部分。5、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各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清查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1)可以采用电话询问、举行会谈、致送资产清查问卷等方式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如果需要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
6、工作底稿,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征得被资产清查单位同意,并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2)如果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资产清查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必要时,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被资产清查单位安排三方会谈,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妥善处理。为保持在整个资产清查工作过程中与各资产清查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由集团公司和主审会计师主导设立集团资产清查项目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主审会计师及各参审会计师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定期资产清查工作例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的进度和问题,各资产清查机构须定期以周报的方式向资产清查项目协调小组、主审会计师报告;对
7、于重大会计问题,必须做到与资产清查项目协调小组、主审会计师及时沟通。6、定期沟通制度为使主审会计师及时了解各参审机构的工作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协调小组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1)各中介机构的资产清查工作进度,说明影响资产清查工作进度的事项,以及报告的出具情况;(2)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包括已解决的问题,说明事项的基本情况、处理原则及处理结果;尚未解决的问题,说明事项的基本情况、政策规定及处理建议;(3)可能出具非标准无保留资产清查意见资产清查报告的事项;(4)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被资产清查单位的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及建议;(5)针对共性问题研讨解决方案等。7、重大事项
8、汇报制度为了快速、高效地解决各参审机构遇到的各类重大问题,建立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对于各参审机构发现的重大的、需紧急处理的、需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参审会计师对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事项汇报报告的形式及时向主审会计师提交,由主审会计师直接解答或提请集团资产清查项目协调小组商议解答。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影响现场资产清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影响整体资产清查工作进度的事项的各类事项,如被资产清查单位未配合工作等;(2)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资产清查意见的重大调整事项,但被资产清查单位拒绝调整或存在争议的;(3)其他在资产清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须及时与
9、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事项。8周报制度各参审机构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后,负责人应对其下属各项目小组的工作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待协调事项等进行汇总,按照统一格式形成资产清查周报,定期上报集团项目组。9、资产清查总结各参审机构在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后,按照统一格式编写上报资产清查总结。由主审会计师对各参审机构上报的资产清查总结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处理建议。三、资产清查服务重难点及解决措施(一)资产清查内容:1、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和效益情况。2.流动资产和投资资产清查(1)审查现金、银行存款、内部存款、外币和其他货币资金收支业务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货币资金管理制
10、度;(2)审查应收、预付款项的形成是否真实、安全可靠,坏账准备的提取、处理程序和手续是否合规,有无弄虚作假现象;(3)审查存货账实是否相符,存货跌价准备的管理是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4)审查待摊费用适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发生和摊销是否正确,年末余额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数据是否真实;(5)审查长期及短期投资的形成、收益及账务处理是否真实、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合规、对外投资的管理是否规范,特别是投资收益回收是否及时,有无体外循环问题。3、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资产清查(1)审查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保管、使用、计提折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固定资
11、产清理是否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报废或损毁是否真实、正确、合理。(2)审查在建工程是否经过批准立项和论证,是否存在无效投资和擅自更改项目问题,发生的各项费用及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计提。4、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资产清查主要审查各项资产包括的项目内容是否正确,计价是否真实合规,摊销期限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无形资产的转让、投资是否按规定办理。5、流动负债资产清查(1)审查各项短期负债的内容、数量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的期限交付或归还,对逾期未付的应付款项是否经过审批后进行处理、预提费用的提取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审查应付工资总额的构成内容、福利费
12、工会经费及教育经费的提取比例及计算是否正确,奖金、工资性津贴和福利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3)审查企业实际缴纳税金的税种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税金的税率及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应交税款是否及时申报缴纳,有无错计、漏计、拖欠、截留、偷漏税金问题。6、长期负债资产清查主要审查长期借款的使用,归还是否符合规定,发行各种债券是否经过审批,债券价值的计算是否正确,溢价和折价发行是否按规定进行摊销,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人为调节当期损益的情况。7、资本金资产清查主要审查各方投资的日期、投资金额的正确性,各种资本(包括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等)的界定、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
13、否按照规定形成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形成是否正确。8、利润分配资产清查主要审查利润总额的形成是否真实,企业是否按时足额计缴所得税。是否按规定计提一般盈余公积公益金,分给投资者应付的利润是否合理。9、收入、费用资产清查(1)审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收入的确定是否合规,实现的收入是否正确、及时入账,有无隐瞒、转移各项收入的现象;(2)审查费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查主营业务成本、现金操作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费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擅自提高开支标准,乱进费用问题,审查是否严格掌握其他业务收支和营业外收支范围、标准。10、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清查审查各
14、种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报表内容是否完整,勾稽关系是否相符,有无编制遗漏和书写错误,各项期初数是否和上年报表的期末数一致;合并会计报表是否规范;报表编制说明及附注重点是否突出,分析评价是否正确合理。公司披露资料是否真实、完整、规范。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清查目标。(二)重点领域(1)有效的计划每次资产清查都以制订一个有效的资产清查计划开始,该计划的制订包括向涉及财务公司咨询以了解情况从而确定主要风险领域及其所产生的影响、对资产清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2)为满足时间和预算的共同承诺在
15、计划阶段,我们会和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就我们的时间安排及资产清查所需的资料达成一致,以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及时完成。(3)资产清查思路和策略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我们将对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培训,介绍本项目资产清查目标、资产清查的主要内容等资产清查要求,初步介绍被审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特点和初步分析被资产清查期间会计报表反映的各年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分析我们应该采取哪些资产清查程序和资产清查方法才能达到本项目资产清查要求,制定总体资产清查计划。第二阶段:审前调查阶段,主要调查如下情况:(1)进一步了解各被审单位基本情况、历史背景和行业基本情况,并取得相关资料。(2)了解被资产清查单位经营情况,资产
16、规模,取得被资产清查期间的资产清查报告、管理建议书、最近一次的资产清查报告,关注资产清查报告意见类型及整改情况。(3)取得被资产清查单位投资的相关资料和了解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关注资产清查期间内是否有资产重组和依法撤销的子公司的情况。(4)查阅被资产清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适当测试以关注其执行情况。(5)查阅任期内被资产清查单位的内部会议记录,了解被资产清查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6)了解被资产清查单位内部核算体系、会计核算方式、主要会计政策。(7)结合前面的调查,对被资产清查单位被资产清查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进行进一步分析,判断异常的会计项目。(8)通过前面的了解和分析,制定
17、详细的资产清查计划。第三阶段:现场资产清查阶段,重要资产清查程序列示如下:1、资金管理需要关注的问题(1)大额资金运作是否合规、合法,资金调度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指引:“重点资产清查对象”主要包括被资产清查单位开立的银行存款收入专户、成本费用支出户和工程结算账户,其他账户可做一般性审阅;大额资金的运作的检查主要包括对除被资产清查单位正常上下级单位之间缴拨款、银行间正常转款等以外的其他大额资金运作情况的检查,“大额资金”的标准由各资产清查小组结合各被资产清查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资产清查抽样应该在符合样本条件的情况下依照每一类账户每月抽查大额资金运作的会计记录不少于一笔(即每账户不少于12笔),并
18、对资金运作原始凭证进行检查(抽样情况应该做出书面记录),并判断是否存在不合规、不合法的情况,如存在,则及时作出专项记录,分析发生原因并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予以确认。资金调度是资金运作的一种方式。可以分为对内资金调度(主要应为缴拨款、关联企业间的往来借款、关联交易付款等)和对外资金调度(主要应为对集团外单位借款、投资、交易付款等),我们应当重点检查对外资金调度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资产清查的主要方法是通过检查资金调度的原始凭证和相关审批资料进行,如果检查中发现资金调度存在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情况,需要及时作出记录,分析了解发生原因并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予以确认。抽样的方法和数量可以参照“大额资金的运作”检
19、查指引要求进行。(2)是否存在现金、银行存款账外储存、使用的情况指引:对该问题的关注主要通过专题询问、盘点现金和执行其他附带程序实现。专题询问主要是针对有关问题向被资产清查单位人员询问有关情况,以获得有关信息并决定下一步检查重点的工作。针对上述问题资产清查人员应该询问财务负责人和财务资金岗位的人员公司是否曾经存在现金、银行存款账外储存的情况;日常单位上缴零星现金收入的主要内容,公司对现金收入的实际管理和监督情况;公司有无发生过以个人名义开设储蓄账户存储公司资金的情况;历次内部和外部资产清查是否曾经检查出被资产清查单位存有“小金库”o专题询问后,应该对问题进行整理,标明询问时间、询问地点、参加人
20、员、主要问题和被资产清查单位的回答、被询问人员对上述记录的书面签字认可,并针对问询结果收集有关资产清查证据资料。现金的盘点时需对存在账实不符的原因进行重点关注,以发现可能存在的现金银行存款账外存储的疑点,盘点表的格式应采用我所统一的表格。针对上述问题的检查,还可以通过实施其他问题的资产清查程序、查阅单位历年内外部财务检查报告等发现可能存在的异常资金收支情况,从而发现相关线索并作进一步检查。(3)是否存在超过现金结算起点,以现金支付大额款项的情况指引:本问题检查应该严格结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要求进行。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是: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
21、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钱款结算起点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确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报国务院备案)检查的主要方法是2022年1-5月的现金支出为重点,通过对现金日记账贷方的检查,列出各年度超过结算起点、结算范围进行现金支付的较大金额的五笔现金支付事项(若不足五笔按实际情况列示)。需要列示的内容包括:发生时间、会计凭证号、经济事项摘要、支付金额、超额支付的原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将以上事项记录
22、于工作底稿,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相关人员书面认可。(4)银行存款长期未达账项是否及时予以清理指引:本问题的检查时点为资产清查截止日,覆盖面包括被资产清查的所有银行账户。要求被资产清查单位提供所有银行账户资产清查截止的明细清单,取得所有银行账户的对账单和各银行账户的余额调节表,应特别要求被资产清查单位标明银行未达账项发生的时间。资产清查人员核实并汇总未予清理的长期未达账项,其中凡未达账项发生时间早于资产清查截止前3个月,应该视同为未予清理的长期未达账项。对于未予清理的原因应该进行适当了解,编制书面记录,并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书面确认。(5)企业的售房款、住房维修基金、失业保险金等是否存在
23、未按照规定在指定账户存储,而另设账户存储的情况。指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售房款、住房维修基金应存储于当地房改办的指定资金账户,不得随意使用,并在财务账“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专户”“其他应付款”项下设明细账户进行核算;失业保险金应及时缴存当地社保中心,不得延迟缴存或另设账户存储。对于上述事项的检查主要采取专题询问和账面核实相结合的方法,以资产清查截止日为基准日询问被资产清查单位是否存在上述事项;同时结合财务账面记录进行适当检查。若存在另设账户存储事项则作出相关记录,并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予以书面确认。2、实物资产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1)在建工程:重点关注在建工程管理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项目的
24、立项、批复、竣工验收程序是否合规;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是否签订了合同,大型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了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形象进度与财务核算是否匹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及时暂估入账;历史遗留的计划外工程清理解决情况,是否存在新发生的计划外工程。指引:1 .询问被资产清查单位是否进行过工程管理方面的专项资产清查,如曾经进行则了解其专项资产清查中所反映的问题。2 .抽样检查已完和未完工程项目的在建工程管理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检查的项目金额为在建工程借方累计发生额的80%(重点是工程预算金额较大和实际工程支出已经发生的工程)。具体检查内容包括:3 .1检查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复、竣工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5、,即一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是否完整,一般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应该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投标、开工报告、施工、初步验收、试运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环节。4 .2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购置是否签订了合同,大型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了招投标管理制度;2.3结合对工程项目管理程序的检查,检查财务核算与工程进度是否匹配,流程衔接是否存在问题,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充分依据、及时;2.4检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及时初验并暂估转入固定资产账;若暂估资产与竣工决算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必须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可不进行暂估资产,直接根据竣工决算进行交付
26、,但折旧必须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进行计提。2.5向有关人员询问是否存在历史遗留的计划外工程,是否存在新发生的计划外工程;检查并记录历史遗留的计划外工程的清理解决情况;2.6检查所抽样的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决算超预算的情况。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并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以书面认可确认。(2)固定资产:重点关注资产的存在性和存在状况,检查有无长期闲置、毁损报废或盘亏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必要时可以履行实物盘点程序;固定资产转让、报损、变卖、出租等处置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是否存在向集体企业或非国有控股企业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废旧资产处置、闲置资产出租等处置收
27、入、损失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将资产处置收入转移,形成小金库的情况;特别关注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对折旧的影响;企业重组上市新建账时,固定资产建卡是否正确。指引:1.通过查阅财务记录和向有关资产管理人员询问资产清查截止日是否存在未使用及不需用固定资产,对查阅结果和询问结果进行记录。2.通过询问、查看被资产清查单位的盘点记录等方式,检查资产清查截止日有无长期闲置、毁损、报废、盘亏待处理的固定资产,并应实地查看固定资产,以确定其是否仍然存在,关注其实际状况,存在异常情况的做出记录,并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确认。3 .关注资产清查截止日的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和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抽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行
28、驶证等所有权证明文件原件(抽查比例不低于该两类固定资产总额的70%),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归被资产清查单位所有,并与实物进行适当核对。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予以记录,并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确认。4 .检查各期固定资产的减少情况,并关注以下情况:4. 1结合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本科目一般无余额)、其他业务收支、营业外收支科目,检查废旧、盘亏资产处置、闲置资产出租等处置收入、损失的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正确,并检查是否存在将资产处置收入转移,形成小金库的情况;5. 2检查固定资产损失批准后其处理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清理收入是否纳入财务账内核算;6. 3是否存在向集体企业或非国有控股企业无
29、偿转让国有资产;是否存在向集体企业或非国有控股企业以低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或评估净值的价格转让国有资产,如果存在,做出记录并分析其转让价格是否过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7. 询问被资产清查单位是否存在其他经营性租出固定资产,如存在则获取经营性租出的相关协议文件和审批记录,并结合已经入账的租金收入检查收入记录的完整性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如存在异常情况,在核实有关证据的前提下,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对此予以确认。8. 抽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卡片金额与评估报告金额是否一致,卡片信息不完整、卡片信息错误、以及无法与固定资产的实物一一对应的情况;对于上述检查中存在的异常现象应该及时做出记录,并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
30、确认。(3)工程物资:重点关注大宗物资采购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实行集中采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的情况;实业代管的物资,主业公司是否履行了监管责任,代管物资是否账实相符;对于供应商已经交付并且所有权已经转移的物资,是否及时纳入企业的财务核算;废旧工程物资处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指引:1,抽取大宗物资采购,检查其是否由规定的采购部门进行,采购程序是否符合规定。2 .对于直接将工程物资发至工程现场的,其设备验收手续是否完备,财务部门是否及时入账,实际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否充分。3 .以资产清查截止日为基准日,检查是否存在长期挂账的工程物资,了解长期挂账的工程物资对应的具体工程项目,判断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的情况。
31、4 .对其他单位代管的工程物资,被审单位是否履行了监管责任,检查其定期盘点、对账记录,必要时进行实地盘点,确定代管物资是否做到账实相符。5 .结合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的资产清查,检查供应商已经交付并且所有权已经转移的物资,是否及时纳入企业的财务核算。6 .检查被资产清查单位是否对工程物资定期盘点;实地抽查盘点工程物资,确定其是否存在,观察是否有呆滞积压物资,账实是否相符。7 .通过检查营业外收支等科目,检查废旧工程物资的处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4)存货:重点关注存货的请购、保管、出库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积压存货的情况和资产流失的隐患。指引:1. 了解存货的实物管理现状,检查存货请领审批手续是否
32、完备,保管、发放是否有专人负责。2. 了解被资产清查单位是否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查阅存货盘点资料。现场观察被资产清查单位原材料、产成品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积压的情况。3. 关注各年财产清查中处理存货各种损失的情况,如存在异常情况或资产流失的隐患需要做出记录。3、对外投资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1)对外投资是否严格履行了审批手续指引:采用稽查方式,对被资产清查单位资产清查期间新增投资和追加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并重点关注新增投资和追加投资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对于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的对外投资,编制“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外投资清单”(清单应该至少包
33、括以下内容投资项目名称、投资时间、投资余额、未严格履行审批的情况),留存有关资产清查证据并记录于资产清查工作底稿,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予以书面确认。(2)对外投资是否按照规定对非货币资产进行了评估,与被投资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资本纽带关系,对外投资的运营收益是否纳入企业账内核算。指引:检查对外投资是否按照规定对非货币资产进行了评估,与被投资单位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资本纽带关系。“对外投资的运营收益是否纳入企业账内核算”一般可以从以下两种情况进行理解:(1)属于会计核算失误应该计而未计入被资产清查单位收益的,应该作为核算错误事项予以记录(一般存在的可能性不大);(2)属对外投资收益事项,但是有意未记录
34、于账内的,属于故意截留投资收益事项,可以通过索要被投资单位利润分配表(或董事会决议)或向被投资单位函证来予以证实。如存在上述事项,应该区分以上事项性质分别予以汇总反应,记录于资产清查工作底稿,并提请被资产清查单位予以书面确认。(3)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重大经济活动是否履行了出资人的管理责任指引:查阅企业作为出资人签订的合同或章程,了解出资人的管理责任(即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询问了解企业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情况,对于未能履行出资人的管理责任事项做出记录。(4)是否存在无效益的对外投资或者重大投资损失,对于历史遗留的不良对外投资是否切实加强管理和清理指引:“无效益的对外投资”是指被投资单位累计亏损的对
35、外投资;“重大投资损失”是指发生实质性损失且金额较大的对外投资。“对于历史遗留的不良对外投资是否切实加强管理和清理”主要是指因历史遗留问题而确实无法收回或严重亏损的对外投资,资产清查时应该向被资产清查单位索要其加强投资管理和进行对外投资清理的有关资料,若未能提供充分、适当的资料,则不能证明其“切实加强管理和清理”O应该就此作出书面记录,并提交被资产清查单位书面认可。4、往来账款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1)往来账款形成的真实性、合法性、偿还及时性以及记录的完整性,重点关注账龄在3年以上以及与关联企业的往来账款,关注是否存在通过往来账款调节收入或成本的情况。指引:运用分析性复核、函证等方法,结合收入科
36、目,重点关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重点检查年末异常变动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检查期末与成本费用有关的与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的异常变动;结合对各期间期后事项的检查,关注其可能存在的通过往来账款调节收入或成本的情况。(2)关注长期悬计账款是否及时予以清理,并核实三年以上(基准日为资产清查期间)的应收款项(如长期挂账的个人欠款、销货款)是否及时予以清理。指引:要求以资产清查截止日为基准日,在正确划分账龄的前提下,统计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的总额,并按“个人欠款”“销货款”“其他款项”的类别列示余额。向被资产清查单位索要最近进行应收款项清理的资料,如无法提供资料则证明其未
37、能及时清理。(3)借款审批手续是否规范,借款在合同期限届满后是否及时收回,是否存在长期难以收回的关联方借款。指引:检查资产清查截止日的借款及往来,了解是否存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借款,检查其审批手续是否规范,借款在合同期限届满后是否及时收回,是否存在长期难以收回的关联方借款。并就此做出书面记录,提交被资产清查单位书面认可。5、收入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资产清查中重点关注产品销售收入的核算。(1)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核算;(2)收入核算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多计、漏计收入的情况指引:重点检查各种收入核算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多计、漏计收入的情况,对收入数据进行简单的量收配比分析或各月之间的
38、横向分析,寻找收入核算的异常情况。6、成本费用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1)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成本费用核算,重点关注预提费用、待摊费用核算情况。指引:1 .检查资产清查截止日预提费用余额中的明细项目,判断是否有多提或少提的情况。抽取大额的预提费用,检查其发生的记账凭证及相关文件、资料,以查核其发生的依据和预提的数额是否正确。2 .检查是否存在成本费用跨期的情况。3 .抽查大额待摊费用受益期的有关文件、资料,复核待摊费用受益期及其摊销方法是否合理,金额是否正确。(2)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挤占资本性开支,以减轻付现成本压力的情况。指引:重点关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中异常增加数,检查是否存在成本费用挤占资本
39、性开支,以减轻付现成本压力的情况。(3)是否存在资本性开支挤占成本费用的现象,并分析对所得税的影响。对于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企业,要分析、计算其对资产清查期间损益及税金的具体影响金额。指引:主要通过分析性复核发现成本费用异常波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资本性开支挤占成本费用的现象。(4)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成本费用开支界限是否严格区分,是否存在被投资单位列支应由投资单位或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的情况。指引:采取询问和调查了解的方式,检查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成本费用开支界限是否严格区分(如子公司列支的租赁费、通讯费、物业费等),是否存在子公司列支应由母公司或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的情况。(5)支付劳务费等是否有
40、充分的依据并且经过严格的授权,劳务费的核算是否合规指引:每月抽查一笔以上的劳务费支付情况,检查其是否有充分的依据并且经过严格的授权审批,劳务费的核算是否合规,并与市场营销部门进行相关核对。(6)被资产清查单位福利费列支的内容及额度是否合规每月抽查一笔以上福利费支付情况(原则上医药费不作为重点),检查其是否有充分的依据并且经过严格的授权,特别是对节日发放现金或实物情况作重点检查。(7)了解被资产清查单位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内退人员工资的总体情况及当地税务部门的有关政策指引:采取询问方式,了解被资产清查单位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内退人员工资的总体情况及当地税务部门的有关政策。7、缴纳税款方面需要关注的问题(
41、1)被资产清查单位缴纳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为实业公司代缴税费的情况;指引:1 .索取房产税计税依据明细表,进行复核并按自用房产及出租房产的相关规定进行测算。2 .抽查已交印花税纳税资料,审核其是否如实申报和按期缴纳。3 .结合相关税务稽查资料,选取部分样本进行抽测复核。(2)是否存在费用报销的原始凭证不充分,白条列支成本等潜在的涉税问题;指引:每年抽查4个月(其中2个月为1月和12月)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中付现成本的凭证,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3) 了解赠送货物的纳税政策,分析可能对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造成的潜在影响。指引:了解是否存在供货商向企业赠送货物的活动及
42、其账务处理方法。了解是否存在企业向用户赠送货物的活动及其账务处理方法,并统计历年赠送货物的成本金额及其对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的潜在影响。8、重大对外担保、未决诉讼的情况(1)对外担保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为行业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2)担保是否发生连带责任损失,是否存在潜在风险,重点关注被资产清查单位为经营状况不佳的实业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3)担保收入是否及时入账;(4)被资产清查单位目前存在的未决诉讼的处理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潜在损失指引:要求被资产清查单位列示资产清查截止的未决诉讼情况。(5)是否存在商业票据贴现等经济纠纷导致的潜在损失。9、企业改制、资产重组、
43、国有产权转让以及债务重组的实施情况(1)重点关注被资产清查单位在清理规范多经企业过程中是否存在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的情况。具体包括:清理规范、股权变动程序是否合规,是否经过必要的资产评估和审核批准手续;有无将国有资产划入非国有企业或向非国有企业无偿、低价转让国有资产的行为;有无借清理规范多经企业之机,将多经企业积累资金账外存储和使用的情况。(2)债务重组会计核算对主要问题的计量是否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债务重组损失确认是否真实、合法。10、关联方交易实施情况(1)关联方之间就关联交易是否签订了公允的经济合同,关联交易结算标准是否超出相关规定水平,或者是否明显偏离市场公允价格;指引
44、:重点查阅各年度关联方之间就关联交易签订的经济合同,查实主要关联交易结算标准是否超出相关规定水平,并做出记录。(2)关联交易支出是否有充分的工作量以及计算依据(3)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否按照资本纽带处理产权关系,是否存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转移收入、转移利润的问题。指引:如经查实关联交易结算标准明显超出相关规定水平,实质上造成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转移收入、转移利润的问题。总之,在实施资产清查过程中,资产清查组要充分借鉴国家资产清查、税务机关的检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利用资产清查、经济责任资产清查、内部资产清查以及清产核资的检查结果,在严格执行本工作方案所指定资产清查重点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资产清查内容和
45、抽查范围。对于历次资产清查检查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被资产清查单位的整改情况应结合本次资产清查重点予以适当关注。第四阶段:撰写、出具资产清查报告和管理建议书阶段我们将在我所已建立并已严格执行的资产清查业务质量控制及操作规范质量三层控制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原来的资产清查工作经验,更加完善我们的质量三层控制体系。在把握质量的前提下,与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被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配合。按时提供高质量的资产清查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四、资产清查报表数据分析建立资产网络台账,实现资产动态管理为彻底扭转行政事业单位以财务账代替固定资产账和没有固定资产账、“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现象,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
46、账和实物卡片的基础上按土地、房屋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分门别类建立网络台账,做到总账与明细账相符,明细账与固定资产卡片相符固定资产卡片与实物相符,实行网络管理。下一步,我们还要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建立起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管。五、资产清查各类数据分析模型等内容1、往来账款形成的真实性、合法性、偿还及时性以及记录的完整性,重点关注账龄在3年以上以及与关联企业的往来账款,关注是否存在通过往来账款调节收入或成本的情况。指引:运用分析性复核、函证等方法,结合收入科目,重点关注应收账款、
47、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真实性,重点检查年末异常变动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检查期末与成本费用有关的与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的异常变动;结合对各期间期后事项的检查,关注其可能存在的通过往来账款调节收入或成本的情况。2、关注长期悬计账款是否及时予以清理,并核实三年以上(基准日为资产清查期间)的应收款项(如长期挂账的个人欠款、销货款)是否及时予以清理。指引:要求以资产清查截止日为基准日,在正确划分账龄的前提下,统计账龄在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的总额,并按“个人欠款”“销货款”“其他款项”的类别列示余额。向被资产清查单位索要最近进行应收款项清理的资料,如无法提供资料则证明其未能及时清理。3、借款审批手续是否规范,借款在合同期限届满后是否及时收回,是否存在长期难以收回的关联方借款。指引:检查资产清查截止日的借款及往来,了解是否存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借款,检查其审批手续是否规范,借款在合同期限届满后是否及时收回,是否存在长期难以收回的关联方借款。并就此做出书面记录,提交被资产清查单位书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