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纪沙盘实训系统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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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纪沙盘实训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1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2五、响应文件开启2六、公告期限2七、其他补充事宜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部分磋商须知5前附表5一、总则10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1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四、响应文件的构成13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4六、开标及评标14七、评审方法与标准18八、定标及合同签订19九、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0十、质疑与投诉20第三部分磋商需求22一、项目概况22二、采购清单22三、技术需求22四、商务要求26第四部

2、分合同主要条款28第五部分评审因素与细则32一、评分办法32二、评审细则32三、评审因素34四、重新评审36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7一、资格证明文件39二、商务技术文件49三、报价文件60第七部分附件64一、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4二、启用备份响应文件申请书66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纪沙盘实训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LLH-Z(F)JY2023021项目名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纪沙盘实训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20000.00元最高限价:320000.00元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计量单位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预算(万元)1数字经纪沙盘实训系统1项详见第三部分磋商需求32.0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磋商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窠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 .本项目的

4、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3年07月20日13: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Oo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

5、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

6、,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7、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备份投标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采购允许供应商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投标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

8、,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拒绝到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2)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无效。5、因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终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

9、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提供。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采购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7、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

10、装,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8、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政采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等)。9、本项目实行网上采购,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10、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

11、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

12、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政采贷”联系电话:)。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数字经纪沙盘实训系统项目2项目编号DLLH-Z(F)-JY2023021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内容详见磋商需求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32万元整8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将作为无效响应9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本磋商文件凡涉及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的,均指该邮箱。10转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11分包口不允许分包EI允许分包,允许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拟在中标后将

13、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协议,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2现场踏勘口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OBI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成交,采购人不接受成交供应商因情况不明、风险考虑不足、要求变更等一切价格调整的理由。13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即本文件所述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2) “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

14、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份数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如有)每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提供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作无效标处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其响应无效。16磋商提疑供应商

15、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约定期限内、将要求答疑的问题发电子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疑问发出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是否收悉)。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1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1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在线解密响应文件。a.供应商应未能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将备份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确保送达),以便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a.备

17、份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到付不予接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磋商无效。1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0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地址:政采云平台。时间:2023年07月20日13时30分21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07月20713时30分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2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到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

18、限未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 .解密不成功时,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解密;3 .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填写完整且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4: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23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

19、从专家库中抽取。24磋商有效期响应截止日后90日历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响应视为无效。25磋商保证金不递交26履约保证金R不需要口需要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在7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设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日银行转账日银行保函以保险凭证等。27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20、程序环节的质疑。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为报名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口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口内;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8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9注意事项1 .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

21、的条款提出质疑。2 .该项目成交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 .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27、28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市场不良行为,直至公示。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

22、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单个项目代理费用按收费标准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收取。3 .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

23、成交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4 .收款账户信息:户名: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是口否32中小企业政策说明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

24、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3价格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4中小企业信用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

25、信融资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35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磋商供应商须知

26、、评定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一、总则本次采购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组织和实施。1、适用范围1.1 本次磋商工作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1.2 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2、定义2.1 采购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2 采购代理机构: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2.3 供应商: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2.

27、4 服务:供应商按合同规定,须承担的采购需求明确的服务内容。2.4实质性条款”:指磋商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3、采购项目概况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相关内容,主要要求参见本文件磋商需求。4、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5、相关说明5.1 供应商一旦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5.2 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响应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3 潜在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磋商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28、任。5.4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采购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5.5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6 供应商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2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 本磋商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答疑、澄清资料。6.2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6.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7、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 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7.2

30、 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7.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己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7.5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6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

31、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8、响应文件的组成8.1 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8.2 响应文件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视为响应文件撤回。8.3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8.4 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均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具体格式见第六部分9、磋商响应函9.1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函和响

32、应相关附件。9.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有关磋商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0、报价要求10.1 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管理费、会务费、评审费、差旅费、办公费、税金、利润及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即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到所有报价项目,如果有遗漏,自行承担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10.2 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1)价格单列的内容,若采购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采用时,采购人可扣回相应费用。(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

33、支付,相关成本支出由供应商自行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见前附表。10.3 以人民币报价并结算。IK磋商保证金(本项不适用)11.1 如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须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保证金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未按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或出具相关凭据的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可以是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方式。采购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1.4条规定的条件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2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1.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署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4、11.4 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回:(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因磋商文件发生实质性变化,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还退出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5 被没收的磋商保证金归采购人所有,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约定。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不足有效期的视

35、为非实质性响应,其磋商将被拒绝。12.2 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扣留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12.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四、响应文件的构成13、响应文件的样式及签署13.1 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13.2 响应文件是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36、(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1.1 ”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1.2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4)每份电子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1.3 3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函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中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7、书及授权委托函(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无效。1.4 4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审委员会在评标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1.5 5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供应商未对此项采购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评分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 6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五、响

38、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4.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启时间后,解密响应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未响应。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15、备份响应文件:14.1 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确保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a.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39、并加盖公章。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b.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无效。15. 2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16.迟交的响应文件在公告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17、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未响应。17.2在磋商响应

40、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7.3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磋商响应函格式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六、开标及评标18、开标流程(两阶段)18.1 开标第一阶段(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政府采购活

41、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通过邮件形式发给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开启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5)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开启二次报价,进行商务技术评审;(6)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备注:解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18.2 开标第二阶段:(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行第二阶段开标。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2)开启二次报价,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

42、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3)评审结束后,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19、评标19.1 .磋商小组及职责(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依法组建由3人或3人以上奇数人员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相关专家等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在评审工作开始前,磋商小组需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拒不上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告。

43、(3)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并在评标工作结束后,不得将评标情况进行泄露。19.2 回避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9.3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4)向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44、。19.4 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审查内容及证明材料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及其附件”之“资格证明文件”所载明的证明材料。(3)符合性审查。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委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耍求,评委会

45、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评委会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0、无效标的认定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但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成交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

46、定其磋商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响应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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