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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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眼凝心聚力、立德铸魂,深入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深入践行“5643”工作理念、“1551”安全理念体系和特色电力新理念,增进认知认同,推动职工群众道德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依靠职工群众、服务职工群众,增进职工群众福祉,促进职工群众的全面发展,增强企业职工群众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实现共创共建、共建共享。(二)坚

2、持重在建设,立破并举。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务求实效。(三)坚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来抓,建立健全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构建灵活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第三条本办法适应于发电区各厂、站、职能科室。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发电区设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组,组长由支部书记、厂长担任,副组长由发电区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政工科、安全监察科、计划财务科、综合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3、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第五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组对发电区精神文明创建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督办协调,落实责任。政工科是发电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文明委和公司党委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及安排要求;对发电区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第三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主要内容第六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贯穿结合融入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发电区安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中,渗透到职工日常生产生活中,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坚定信念、外化为

4、自觉行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气,强基固本,汇聚强大正能量。第七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精神支柱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任务,引导广大职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结合企业实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华民族传统节庆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庆典活动,创新开展生动活泼的网上爱国主义教育,传播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精神,唱响爱国主旋律。结合企业实际,扎实开展党史、国情、省情、企情和形势任务教育,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

5、创建工作,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第八条加强诚信建设。围绕打造诚信工程、构建和谐企业的总体目标,以形成覆盖企业安全诚信、廉洁诚信、法治诚信、岗位诚信、网络诚信、道德诚信六位一体”职工诚信档案体系为基础,以*控股集团员工奖惩条例为依据,探索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全面推进职工诚信档案建设,引导职工树立诚实守信意识,营造“讲诚信、提素质,讲道德、树形象,讲法律、守规矩”的浓厚氛围。第九条加强职工道德建设。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统领,聚焦培养时代新人,大力实施职工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6、激励职工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爱企业,不断提升职工群众道德素质,促进职工群众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新时代“榜样人物”“金电好人(一)建立完善先进典型选树推广工作机制,畅通挖掘选树渠道,完善表彰激励机制、跟踪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激励和引领示范作用,弘扬正能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见贤思齐、崇德向善,深入践行“5643”工作理念、“1551”安全理念体系和特色电力新理念,汇聚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特色电力产业力量。(二)持续组织开展“金电好人季季评”活动,发动各基层单位分层推选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深入挖掘和宣传公司职工立

7、足岗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范。(三)积极组织参与“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山西好人”“晋城好人”“榜样人物”等各级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努力形成群星灿烂与七星共明的先进群体格局。(四)各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独具特色的身边好人、道德模范评选宣传学习活动,真正实现“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五)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影响身边的人,激发职工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效仿意愿,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六)创新开展“道德讲堂”,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引导职工群众“评好人、议好人、学

8、好人、当好人”。(七)要关心、关爱各类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协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结合实际,提供成长平台、拓宽成长渠道,大力营造“好人有好报、好报出好人”的氛围环境。第十条开展各级各类文明创建竞赛活动。持续深入对标立标,创新创建思路和创建载体,着力提高职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在创建活动中不断提升发电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一)开展具有行业特色、单位特色的文明厂站、文明部室、文明窗口、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竞赛活动Q(二)严格按照山西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参加全国、省级、省属国有企业文明单位(标兵)等各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竞赛

9、活动,以评促创,推动公司文明创建工作提档升级。(三)发电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组将根据公司文明委相关规定,结合发电区实际,报请公司党委研究后,给予各级文明单位适当奖励。第十一条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建设。以“家庭、家教、家风”主题活动为载体,倡导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促进家庭和睦、孝老爱幼、少有所教、老有所养,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企业风气。(一)组织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并积极参加全国、省级、省属国有企业、晋城市、*控股集团、*集团和公司等各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展示发电区职工家属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家风建

10、设。(二)组织开展“我的家风家训家教故事”活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优秀家风家训家教故事,不断传播善与美的种子,激发职工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效仿意愿。(三)创新开展各类以“家庭、家教、家风为主题的文艺创作巡演、公益广告创作展播等活动,让职工群众在多姿多彩、喜闻乐见的活动中,获得精神滋养、增强精神力量。(四)结合实际,开展亲情帮扶活动,组织职工与其家属、子女开展各类亲子活动,设置班组安全“全家福牌板等,实现亲情关怀、双向沟通,教育引导广大职工自觉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能力。第十二条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以相互关爱、服务企

11、业为主题,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发展,引导激励职工群众把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蔚为风气。(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活动运行工作机制,不断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扩大服务范围,真正把“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和谐企业”的理念贯穿于工作和生活中。(二)围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绿色环保等方面,围绕空巢老人、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群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三)以创建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社区和优秀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为载体,打造学雷锋志愿服务品牌。第十三条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创新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

12、站点建设,创新方式,增强党的学习实践科学理论普及性、贴近性和针对性,加强赛事牵引,利用各类协会组织,调动群众积极性,让群众文化群众组织,真正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最后一公里”。第十四条持续开展文明风尚行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企风。(一)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民俗文化活动,引导职工家属在辞旧迎新、慎终追远、缅怀先贤、阖家团圆、孝老敬老中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二)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文明科学卫生的生活方式,遏制

13、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三)积极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活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文明餐桌”“绿色出行”“文明祭扫”“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观演”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深入推进文明社会风尚建设。(四)积极响应“网络文明行动”,引导职工群众文明上网,不信谣传谣。(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健康知识普及。(六)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广泛普及科学知识。第十五条履行社会责任。(一)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义演义诊

14、、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各种“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二)积极参与当地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三)积极关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第四章落实保障第十六条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构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领导亲自参与的精神文明创建领导体制,明确有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目标考核评价机制、运行管理机制、资金投入机制、奖惩考评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第十七条发电区精神文明创建检查考核工作坚持分层管理、逐级考核、齐抓共管、总体推进原则,制定科学有效的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八条发电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组办公室定期对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考核,并作为各级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竞赛活动向上推优的重要依据。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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