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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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5日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获得感、成就感,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制定福州市基础教育强师惠师十条措施如下: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师德学习教育,选树师德典范,传递榜样力量。

2、以“四有”好教师为导向,每两年寻访30名“榕城最美教师”以及20名“榕城最美班主任”,深入挖掘广大教师在教书育人实践中担当作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身边人、身边事”,并运用校内外宣传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展示我市教师魅力风采。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完善师德违规查处联动机制,严查师德违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二、助力教师专业成长关注教师专业成长,加强名校长、名师的培育培养。实施优秀校(园)长(书记)培养计划,通过3年培养周期遴选、培训、考核、认定一批市级优秀校长并落实相应待遇。完善“新任教师一教坛新秀一骨干教师一学科带头人一教学

3、名师一教育专家”阶梯式的教师成长培养体系,针对不同阶段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重点,开展全员岗位练兵,以新师考核比武、教坛新秀评选、优秀教学能手评选等赛事推动教师专业提升发展。加强与国内教育学会、部属师范院校、知名教师进修学校交流合作,启动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完善福州与知名中小学、幼儿园交流进修渠道。“十四五”期间重点遴选组织30名教育专家培养对象赴国内知名高校、先进地区开展理论研修;300名优秀校长、优秀教学名师赴国内知名中小学、幼儿园跟岗研修;800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赴省内外知名中小学、幼儿园跟岗培训,定期邀请名校校长、教师来榕交流,打造一支高水平、高质量、专业化的教师队伍。鼓励教师学历提升

4、。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含参聘)参加学历提升等教育培训项目,且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职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在相关证书取得后,由教育基金会等相关社会力量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三、搭建名师示范引领平台贯彻落实福州市加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十项举措,加大引才、聚才力度,重点引进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名校长、省学科带头人、教育类引进生等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发挥名师示范引领作用。改进名师工作室建设,在原有学科建设、德育思政两类名师工作室基础上,增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师工作室,整合全市竞赛优秀指导教师资源,引领尖优学生的培养。名师工

5、作室以教学改革前沿问题研究为引领,以领衔名师为核心,立足教育教学实践,营造浓厚教科研氛围,创新优秀教师成长模式,打造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团队。市级设立名师工作室35个,每个工作室聘期三年,每年根据工作需求,下拨每个工作室不超过10万元运行经费,用于支持其“出成果、出人才、出经验”。(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四、完善教师教科研保障和奖励机制建立福州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机制,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分别予以一等奖100oO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3000元的奖励。加大课题研究支持力度,每年对教师承担的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按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单位资助课题进行立项,其中:重点课题每年30项,

6、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每年70项,每项资助1万元;单位资助课题每项资助6000元,单位资助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给予保障。市教育科研专著资助项目每年10项,每项资助5万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五、实施银龄教师计划充分挖掘退休教师优质资源,调动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年龄在65岁(含)以下,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退休教师,中小学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各学校人员总量限额内,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退休教师为银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教育研究院可聘请具有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获得市学科带头人以上学术荣誉或是相应学科的市级研训中心组成员

7、或市级毕业班指导组成员的退休教师为银龄教研员,从事教科研、培训评价等工作。在聘用协议有效期内,银龄教师待遇参考标准为中级职称6500元/月/人,副高级职称7500元/月/人,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及正高级教师8500元/月/人;银龄教研员待遇参考标准为副高级职称8500元/月/人,正高级教师10000元/月/人。聘用人员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六、创新教师岗位管理进一步创新岗位管理办法,拓宽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在现有的岗位结构比例上增设2%动态岗位,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优秀教育人才专项评审、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奖励、优秀青年教师职务晋升等事项。针对在特殊教育学校、

8、农村学校累计任教满25年以上,且仍在特殊教育学校、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不受原有岗位比例限制,采取“定向评审、定向使用”评聘。充分提高学校岗位使用效能,探索开展学校岗位统筹管理工作。每年根据学校岗位实际使用情况核定岗位数,对岗位缺口严重的学校在岗位总量中予以统筹调剂。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下放集团内同一法人学校岗位管理权限,自主开展岗位统筹和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并按规定报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七、提升教师从教荣誉鼓励教师终身从教,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为从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教师颁发从教荣誉证书,持证教师可申领“园丁福卡”,本人可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铁和普线公交。为连续3代及以上均

9、有家庭成员(直系亲属)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的家庭颁发“教育世家”牌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地铁集团、市古厝集团、市左海集团)八、保障教师福利水平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保障机制,以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为基准,实行同步动态调整,核定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纳入同级政府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内容。设置新任教职工生活补助。为新入职的在编教职工(含参聘)按每人每月100O元发放三年生活补助。福州国有企业可对在职在编教师(含参聘)购买开发的福州市内商品房提供教师专享折扣,由各企

10、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并予以公布。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人才按人才层次申请“好年华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九、切实减轻教师负担根据学校用人情况,及时补充师资力量,配足配齐各学科教师,保障教育教学需求。推行教师弹性工作制,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前提下,采取调休等人性化考勤方式,推行一线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度,合理支配教师的工作时间。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进校园活动清单式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减少检查评比项目,不得随意安排面向中小学的教育宣传活动和社会性考试进入校园。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

11、建立考点考务人员工作库,三年内新改建标准化考点16所,减轻教师周末节假日考务负担。支持学校采取购买服务与劳务派遣聘用相结合的方式,减轻教师行政工作负担,为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委文明办)十、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关注教师心理健康,以教师为本,通过心理团辅、心理健康讲座、人性化的管理等方式努力为教师创设宽松和谐的心理环境、提供心理支持。大力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大力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搭建青年教师交友联谊平台,推进育儿假制度落实。做好困难教师帮扶工作,大力开展职工温暖工程,加大力度探索互助形式,帮扶困难教职工的重大疾病治疗。支持教师疗休养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教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以上举措从2023年9月开始施行,有效期五年,施行范围为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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