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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三三长食安办2018)1号长丰县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农村广大群众饮食安全,根据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通知(合食药安办20182号)文件,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化思想认识,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摆上议事日程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群众自发组织的、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在餐饮服务单位以外场所举办的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近年来,全国各地农村集体聚餐时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
2、当地的政府和监管部门都产生了很坏的社会影响,随着我县经济发展,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虽然逐年减少,但在我县部分农村地区群体性聚餐活动仍然较为频繁,集体聚餐的风险隐患仍然较为突出,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仍然是我县当前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把保障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作为贯彻食品安全法的一项基本措施和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一项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管理,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措施落实,建立健全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县委、县政府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政府年度食品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乡镇、开发区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
3、核,确保农村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将其纳入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常态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考核;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负责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属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收集、报告和备案管理工作;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
4、进行备案管理。负责落实“四员”工作职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三)各乡镇、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对本辖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进行指导和业务培训。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聚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要督促医疗机构做好食物中毒者的医疗救治和中毒信息的报告工作,会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四)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应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报备义务,及时、如实报告农村集体聚餐基本情况,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现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
5、全。三、完善工作制度,切实防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一)实行备案管理。凡农村集体聚餐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举办者应在举办前3日内,向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申报备案,填写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表(附件1),领取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附件2),并签订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附件3)。申报地正在流行传染病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二)实行分类指导。原则上,就餐人数在50至200人的聚餐活动,由本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201至399人的,由所在乡镇、开发区派食品安全管理员或宣传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400人以上的,由所在乡镇、开发区报请县级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派员进行现场指导。现场指导的重点内容是审定农村集体聚餐菜单(食材清单),检查厨师备案(附件4)、厨师和帮厨人员的体检、聚餐及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规范操作等情况。(三)加强厨师管理。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管理,督促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到其所在的乡镇、开发区食安办进行备案,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和帮厨人员患有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制作。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实行公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农村
7、集体聚餐厨师备案、培训情况;对在检查、指导过程中发现未进行健康检查、未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未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的,因食品安全把关不严、操作不规范而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实施“黑名单”公布制度。(四)强化监管创新。鼓励各乡镇人民政府、双凤开发区管委会为农村集体聚餐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农村集体聚餐进入固定场所举办,并持续改善举办场所的环境和条件。倡导各乡镇、开发区主动考察学习、交流借鉴先发地区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新举措、新模式。四、做好宣传培训和应急处置工作(一)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各乡镇、开发区要大力开展
8、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向农村广大群众宣传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其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其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的认同感,为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各地应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各乡镇、开发区要进一步明确应急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和处置程序,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要做到制度上墙。对突发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件,要做到及时救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迅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正确引导媒体报道,最大
9、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乡镇政府、双凤开发区在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有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开展事件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村(居)民委员会每月5日前向所在乡镇、开发区食安办报送上月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现场指导情况(附件6)。乡镇、开发区食安办每季度(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现场指导情况(附件6)汇总后报送县食安办。乡镇、开发区食安办每半年(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向县食安办报送前半年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附件7)。联系人:邮箱:附件:1.长丰县农村
10、集体聚餐备案表;2 .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3 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4 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厨师信息备案表;5 .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记录表;6 .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现场指导统计表;7 .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统计表。长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2月5日附件1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举办者姓名电话住址事由时间人数地点承办者姓名电话住址厨师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其他情况:举办者签名:日期: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签名:日期:菜单(食材清单)粘贴处备注:此表一式两份,交双方保存。附件2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
11、食品安全告知书根据安徽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举办、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应遵守如下食品安全要求:1.举办、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应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2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应当主动向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申报备案,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3 .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应当主动到其所在的乡(镇、街道)食安办进行备案,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患有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及帮厨工作。4 .
12、农村集体聚餐菜单(或食材清单)应提前报送指导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风险审查,审查后不得随意更改。5 采购食品原材料的渠道要正规,采购时要索票索证并妥善保存。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物质;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野生蘑菇、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和散装熟卤食;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6 .加工制作场地应清洁卫生,远离禽畜圈、厕所等污染源。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7 .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标准。8 .餐饮具、容器、工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加工用容器、工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原料要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
13、,防止交叉污染。9 .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不得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凉菜卤菜必须有专门场所、专用工具和容器。凉菜卤菜现做现食。10 .采购的肉类、水产品及半成品等若不能及时加工处理,应使用冰箱或冰柜进行冷藏(冻)保存。11 .进行食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内,每个品种的份量不少于100克,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12 .管好农药、鼠药、有毒化学物品等,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13 .就餐人员一旦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不良反应,举办者应及时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同时上报村(居)民委员会,并拨打投
14、诉举报电话12331,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附件3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的所有内容,自愿与村(居)民委员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现场指导,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举办者(签章)年 月日年 月日村(居)民委员会(签章)年 月日承办者(签章)备注:一式三份,交三方保存。附件4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厨师信息备案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联系电话文化程度从业年限其他职业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服务区域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是口否年度食品安全培训情况健康证明粘贴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备案机构(盖章):备案时间:年月日附件5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
15、现场指导记录表举办者姓名:地址:指导日期:年月日事由:举办时间:办餐次数:次聚餐人数:人1 .厨师及帮厨人员是否患发烧、感冒、腹泻、手部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是,患有否2 .厨师持有健康证明情况:是否()人;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是否()人3 .食品加工场所:露天加工室内加工;周围环境是否清洁卫生:是口否4 .饮用水来源:自来水口河水口井水如取用河水,井水等,是否消毒:是否5 .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是酒6 .刀具、砧板等工用具是否生熟分开:口是口否7 .防蝇、尘、鼠设施是否齐全:是否8 .食品原料是否腐败变质:是否9 .是否采购散装熟卤食、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病
16、死禽畜肉:是否10 .蔬菜烹饪前是否浸泡05至1小时:是否11 .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是否索取发票或采购凭证:是否12 .是否有食品原料冷藏设施:是否13 .是否制作凉菜:是否;制作凉菜有无专门场所:口有口否14 .农药、鼠药、有毒化学物品等是否远离加工场所:是否15 .是否有留样设施设备:是否16 .其他情况:指导意见:被指导人(签字)指导人员(签字)附件6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现场指导统计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序号举办者姓名联系电话时间事由地点人数指导人员附件7长丰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统计表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分类指导情况厨师信息备案情况举办(次)备案(次)50-199人现场指导(次)200-399人现场指导(次)400人以上现场指导(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件)厨师总数持有效健康证明人数食品安全培训人数报送时间:年月日报送人员(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感谢你的观看抄送: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力、。长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2月5日印发